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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的风险防范与权益维护

2018-12-06袁吉伟编辑白琳

中国外汇 2018年16期
关键词:信托公司资管信托

文/袁吉伟 编辑/白琳

当前实体企业去杠杆,部分信托产品面临一定的信用风险。对此,投资者需要加强风险防范,并通过合法途径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随着财富的不断累积,居民需要通过有效的资产配置和投资,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在众多的资管产品中,固收类信托产品一直是很多投资者的选择重点。目前,固收类信托产品收益率可以达到8%左右,属于性价比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但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实体企业去杠杆,部分信托产品面临一定的信用风险。对此,投资者需要加强风险防范,并通过合法途径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当前信托投资性价比相对较高

随着利率市场化以及居民理财意识的提升,我国资管行业快速发展,各类资管产品琳琅满目,投资者可以根据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选择适合自身的资管产品。我国投资者风险偏好相对较低,故对固收类产品尤其偏爱有加。从当前看,固收类资管产品主要包括货币基金、银行理财、债券基金、固收类信托产品、固收类券商资管产品、P2P等。

货币基金、债券基金、P2P属于门槛较低的固收类资管产品,从风险和收益来看依次增高,适合日常现金管理。银行理财是大众较为熟知的资管产品,其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下,流动性较差,但是收益率确定性更强,适合于普通居民购买。信托产品、券商资管产品均为私募资管产品,一般期限为2年左右,只有合格投资者才能够购买。根据资管新规的界定,个人合格投资者主要是指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者。

从当前固收类各资管产品的比较来看,银行理财平均收益率约为5%,P2P约为9.5%,固收类信托和券商资管产品收益率约为8%左右。从目前看,货币政策中性边际放松,金融领域呈现显著的宽货币、紧信用状态,导致实体企业融资成本持续上升,也推动各类融资类资管业务处于短期内的高点。但未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货币政策将继续有所放松,下半年仍有降准可能,加之实体企业融资需求有所弱化,将会逐步逆转当前的紧信用态势,从而实现社会资金供求的再平衡。预计2018年下半年,整个固收类资管业务的收益率可能维持当前中枢震荡或者小幅下降的态势。从目前的产品安全性和收益水平看,信托产品都是处于一个相对性价比较高的阶段,投资者可以利用闲置资金配置部分优质的信托产品。

信托投资风险有所上升

投资的核心理念,在于风险与收益相匹配,投资要能分散风险。很多投资者盲目追求高收益,最终可能面临投资本金的损失。因此,投资者必须明确自身的风险偏好,再去寻求与之相对应的信托产品。

目前资管新规已要求信托公司对产品进行评级,这样投资者可以更好地根据自身投资偏好匹配相应的产品。与此同时,还要考虑投资的分散性,比如投资者已持有房地产股票,再购买房地产信托,看似在进行多样化的资产配置,然而投资风险仍集中于房地产领域。如果房地产行业风险上升,不仅股票投资可能遭受损失,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信用风险也会升高。

从2018年的形势看,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的风险都要大于2017年,因此投资信托的风险值得关注。一方面,受中美贸易战等因素的影响,宏观经济增长压力增大,进而会逐步向实体企业传导,企业综合经营绩效将有所弱化;另一方面,金融去杠杆开始向企业去杠杆传导,严监管压缩非标融资以及表外资产回流表内资产挤占信用额度,都会使扩张过快的民企以及高杠杆运营企业的资金链更加紧张、难以为继,违约率会逐步上升。此外,部分大型企业集团也存在一定的政治风险。从开年以来的运行看,债券市场、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等领域违约风险明显上升。这种趋势短期内难以扭转,加之下半年低等级企业债券到期量将进一步增大,房地产信托债务密集到期,违约范围有可能因此进一步扩大。

目前,整体企业违约尚不会引发系统性风险;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个别企业违约也实属正常现象。但对于投资者而言,仍然需要提高警觉,维护好自身财产。从信托投资角度看,要避免涉足高风险投资领域,如三、四线房地产项目、中小型企业以及地方政府负债率较高的地方融资平台等。上述信托产品提供的预期收益率可能相对较高,但在风险压力加大的环境下,投资者也要学会勇于舍弃部分高收益的风险资产,采用更加稳健的投资策略。

首先,投资者可以优先选择融资方为大型房企、大中型国企、行业龙头企业的信托产品,因为此类产品兑付更有保障。其次,关注第二还款来源,选择优质交易对手可以降低违约率。一旦企业违约,优良的增信措施则可以降低违约后的损失,甚至可以完全偿付本金和收益。一般项目增信措施是抵/质押、保证等增信举措的组合,但增信措施并非越多越好,关键要看增信措施是否能够真正在融资方违约时成为良好的债务偿付来源。增信措施中,相对理想的是较为优良的不动产抵押物,而且抵押率要控制在50%左右。这也符合一般的行业惯例。这样,一旦融资主体违约,可以通过拍卖抵押物偿付债务本息。此外,第三方非关联人的保证担保,比如实力较强的担保公司的担保等,也较为可靠。最后,除了有效评估信托产品本身,还需要关注发行产品的信托公司本身的综合实力和主动管理能力,包括其历史上的产品违约率、理财经理专业性、企业品牌影响力、风险管控能力,等等。受托人的管理能力,对项目的运作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投资者应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风险无时无处不在,即使最专业的投资者也难以完全避免遭遇风险事件。如果遭遇风险事件的发生,投资者需要注重保护自身的权益,并理性维权。

近年来,我国资管行业已逐渐成熟,发展更加规范化,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具体而言:在信托产品销售端,首先会对投资者风险偏好进行评估,以便充分了解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在正式购买信托产品时,将会进行“双录”存档,防止销售人员误导投资者;在信托产品运行期间,信托公司需要定期披露产品运行情况,针对重大事件还需要进行临时信息披露,或者召开受益人大会审议表决。

一旦投资的信托项目出现逾期或者违约事件,投资者要与信托公司取得联系,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针对信托公司的说明或者风险处置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或者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如果后续处置方案合理得当,应该给予信托公司充分信任;若有其他相关疑问,应积极与信托公司协商,监督信托公司落实后续项目处置工作进度。如果信托公司不尽职或者有意误导投资者,应注意留存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后续维权中使用。

当前,投资者自身权益保护意识仍不高,对于合理、合法的维权渠道使用率有限,至于拉横幅、静坐等非理性维权方式,实际收效更为有限。正确的做法是,当风险事件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或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主要通过信托公司投诉、监管部门投诉、法律诉讼等方式来有效维权。

一是信托公司投诉。目前信托公司都会设有投诉专线,由专人负责接听和协助解决客户维权事宜。投资者可以记录投诉的时间以及要求信托公司给予解决的问题,这样可为后续维权留存证明材料。

二是监管部门投诉。我国央行以及证监会、银保监会都设有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负责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监督各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落实和评价。一般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都会责成信托公司核对维权事宜,并会限期对完成情况进行说明或者解决投诉问题。

三是法律诉讼。这是一个更为专业的诉讼解决阶段。投资者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并协助搜集整理诉讼证明材料,以及履行必要的程序。司法机构会根据诉讼请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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