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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书记》与刘勰的文体学思想

2018-12-05张何斌

汉语言文学研究 2018年4期
关键词:刘勰辨析文体

张何斌

《文心雕龙》的《书记》篇,是全书上半部分的结尾。该篇仍立足对具体文体体制及风格的辨析,论述了“书”和由它分出的“记”这两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文体。而在该篇剩下的部分,刘勰还列举说明了其它一些杂文体。此类文体,很难被后人看作纯粹的文学文体。刘勰对它们的辨析,较之“书”“记”和其它篇目所论述的文体,也显得较为简略。“书记”一词涵盖面之宽,更使“书记”文体在篇中的确切所指、杂文体的归属、刘勰论述它们的目的,及《书记》篇在书中的地位等问题,需要得到很好的解决。笔者由分析“书记”的内涵入手,进而揣摩刘勰对《书记》篇目设置与论述方式方面的考虑,由此更好地揭示其文体学思想。

一、“书记”文体概念

刘勰研究文体的模式,就是他在《文心雕龙·序志》篇中所言“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①(南朝梁)刘勰著,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924页。。他对“文之枢纽”的认识,决定了他会将“书”文体之“始”归于五经。因此,他在《宗经》篇里便写道:“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②同上,第78页。 同一段中还有“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和“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纪、传、盟、檄,则《春秋》为根”,为分篇辨析的文体在源头上进行了界定。而在《书记》的开篇,更是明确指出“书”之名最早见于《尚书》③“大舜云:‘书用识哉!’。”同上,第918页。,集录有题为“典”“谟”“训”“诰”“誓”“命”等的诸多作品。④学界对《尚书》文体分类尚有争议,然“《尚书》六体”确为流行看法。

关于“书”文体的特征,东汉刘熙在《释名》里解释道:“书,庶也,纪庶物也;亦言著也,著之简纸,永不灭也。”⑤(东汉)刘熙撰,(清)毕沅疏证,王先谦补,祝敏彻、孙玉文点校:《释名疏证补》第六卷《释书契第十九》,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207页。该书有《释书契》部,而“契”为《书记》篇列举的杂文体之一。虽以声训,却指出了“书”囊括一切写下的文字的可能性。刘勰则称“书”“所以记时事也”①《文心雕龙义证》,第918页。,需“陈之简牍”②同上。较早的书写载体是简牍,后世虽有发展,名称依然保留。书信、笔札等往往也因篇幅短小被称为“尺牍”,即“书牍文”。。 《尚书》本身,即为圣贤言辞所总而成。这些解释表明,“书”文体诞生之初是指对时人尤其是君主、圣人话语的记录,后来亦表示这些文字本身。“书”有“纪”的意思,而“纪”与“记”常可通用,只是前者更强调记录的条理性。由此可见,“书”“记”涉及的文体范畴非常宽泛。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文章》中则提出:“诏命策檄,生于《书》者也。”③王利器撰:《颜氏家训集解》(增补本),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48页。这一归类与刘勰稍有不同。然而更重要的是,他还说:“书奏箴铭,生于《春秋》者也。”④同上。李曰刚在《文心雕龙斟诠》中又指出“《书》与《春秋》,同为史则一”,既指出无需过于严格区分,也表明源头是一回事,随着文学的发展,文体形态也会变化。这番论述表明,此处的“书”并不等同于《尚书》所涉文体,而是有自己特别指称的对象。这也显示了《尚书》与《春秋》在文体渊源上的联系——史官记言、记事不可分割,统一于实现记录功能的“书”文体。刘勰在“原始以表末”后,便开始“释名以章义”,而这是与“选文以定篇”结合起来进行的。由他具体所作的辨析看,篇中论述的“书”其实是狭义的,指的是书信、笔札等⑤“札”,其实就是《书记》篇中论及的“刺”。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记:“札者,刺也。”“笔札”之义,亦有广狭之分,这里取与书信接近的狭义。《文心雕龙·章表》记:“逮晋初笔札,则张华为儁。”此处“笔札”,实指章表之文。古人常以一名指称多物,当具体区分。,即所谓“书牍文”。这是当时的“书”文体概念,所选文例即可说明。下级对上级所写的“书”,则称为“奏书”。《文心雕龙·章表》中便称:“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王,皆称上书。秦初定制,改书曰奏。”⑥《文心雕龙义证》,第822-826页。“奏”本来也是“书”的一种,只是因特定功能而确立了自己的文体地位和名称。刘勰不仅能具体分析“书”这种独立的文体,还很好地把握了广义的“书”这个大的文体范畴。他根据所涵盖文体体制、使用场合、具体功能等方面的不同,对它们进行了详细的分篇辨析。⑦如“论说”“诏策”“章表”“奏启”“议对”等,它们之间其实也有颇多共同之处。上海师范大学薛璞喆的硕士论文《中国古代学术观念新探——以〈文心雕龙〉、〈史通〉、〈文史通义〉为研究对象》便指出,源于《书》的文体有诏、策、章、奏。 它们“主言志”,“实记言”,《诏策》《章表》《奏启》《书记》和《议对》等篇是主要论述它们的。

既以“书记”名篇,“记”的概念同样是篇中一大重点。“记”最初也是作为动词出现的,表示记事备忘。称文为“记”,始于《小戴礼记》的《学记》等篇目。⑧古“记”字和“纪”字同源,后者先出,又有“纲纪”“条目”之义,概念较为宽泛。在篇中,刘勰也对“记”文体的概念进行了说明:

战国以前,君臣同书,秦汉立仪,始有表奏,王公国内,亦称奏书,张敞奏书于胶后,其义美矣。迄至后汉,稍有名品,公府奏记,而郡将奏笺。记之言志,进己志也。笺者表也,表识其情也。⑨《文心雕龙义证》,第933-936页。

君臣间往来的书信曾经也属于“书”文体的范畴,后来人们根据行文对象的不同,以 “表”“奏”等概念进行了划分。⑩南朝梁简文帝萧纲《与湘东王书》,时作《与湘东王令》,可见“令”亦属“书”。“令”“命”同义,因君上对臣下行文之故得名,《书记》篇即有“令者,命也”之说。徐师曾以“上书”特称人臣进御之作,而秦汉以后“书”则可用于一切亲朋好友往来之文。东汉以后,“书”的名目又有了细分,“记”便是其中的一种。从篇中描述看,刘勰所指的“记”主要是“奏记”和“笺记”⑪它的部分特定功能已构成独立文体,比如《文心雕龙》中的“启”。《文心雕龙·奏启》:“孝景讳启,故两汉无称。至魏国笺记,始云‘启闻奏事之末’,或云‘谨启’。”,又以前者为辨析重点。《书记》篇对文体的辨析还不止这些。在接下来的部分,刘勰还列举说明了谱、籍①籍为“借”之义,实与“藉”类。、簿、录、方、术、占、式、律、令、法、制、符、契、券、疏、关、刺、解、牒、状、列、辞、谚等二十四种文体。这些文体并非如今所谓“纯文学”的作品,它们的应用性强于艺术性,具备“总领黎庶”②《文心雕龙义证》,第942页。“医历星筮”“申宪述兵”“朝市征信”“百官询事”“万达志”等方面的功能。

该篇以“书记”为题,而“书”和“记”已在前文得到了辨析。从刘勰在“文体论”的其它篇目中体现出的论述习惯看,《书记》篇本可到此为止。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刘勰列举的这些文体,是因过于庞杂,且难以独立成类,因此,被统归于“书记”目下,还是本身不属于这一类,而又无专篇论述的必要,因此,仅仅是附带提及?这需要再回头看看刘勰文体论模式中的“释名以章义”部分——通过命名和定义对文体进行理论层面的总结。“命名”是将具有共同特征的一类文章集中起来,用一个词语来进行指称。“下定义”则要求对这些特征作明确的描述。比起“书”“记”和其它专篇辨析的文体,刘勰《书记》篇中对这些文体的论述显然要简略得多。但是他确实仍做了分类辨体的工作,也许只是因为文体实在太多,又受个人精力和著作篇幅的限制,加上这些文体在当时尚不具备突出的地位,他才没有花更多的笔墨进行论述分析。郭英德在《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一书中,将我国古代的文体命名方式概括为三种。③参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0-145页。其中“功能命名法”即为所谓“因事立名”,其它篇目主要辨析的文体多是通过这种方式。“类同命名法”则是将写作方式相似、功能接近的异名文章归为一类,并为之选定一个总的文体名称。命名的实质就是分类。刘勰在篇中列举的这些文体,体制形式虽有差异,但均属以记录为主要功能的应用文,“书记”是他为之所取的总名。虽然刘勰对它们的辨析相比其它文体要简单得多,无法再称专论。但它们与“书”“记”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此绝非仅作附带说明,更非单纯列目。正如范文澜所说:“彦和之意,书记有广狭二义。自狭义言之,则已如上文(张案,指对‘书’和‘记’的辨析)所论。自广义言之,则凡书之于简牍,记之以表志意者,片言只语,皆得称为书记。”④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481页。这就与《释名》中的解释相合,显示出刘勰文体论的灵活性。“释名以章义”,便体现了他对这些文体独立性的肯定。

此外,《文心雕龙》的总体结构安排决定了《书记》的存在方式。全书以“大衍之数五十”为框架,而对于每篇叙述所占的篇幅,刘勰又力求长短相称。在这样的整体建构下,要全面、周详地论述到各种文体是不太可能的。因此,必须做到分清主次,详略得当。⑤参见万奇等:《〈文心雕龙〉探疑》,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41页。这也迫使他在“叙笔”的末尾列《书记》篇,以囊括古今多品的“笔札”。⑥参见(梁)刘勰著,祖保泉解说:《文心雕龙解说》,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492页。在一定程度上,他也是接受了王弼“以寡统众,举本统末”的思想,将它们与狭义的“书”“记”并列,一同归入“书记”这一大类的名下。

二、刘勰论应用文写作

“书”“记”作为使用历史悠久的交流文本,因作者行文时自然完成的叙事抒情,往往具备一定的艺术价值,也存在不少流传千古的名篇。刘勰对它们进行辨析,尚可以理解。可是他在后面所列举的却属应用于公共事务的文章,似乎与文学创作的关系不大,那么刘勰为何还要对它们进行辨析呢?要弄清这个问题,就必须对他的文学观作深入了解。

在刘勰生活的齐梁时期,许多文人重视诗、骚、赋等骈体文的创作,却忽视了在社会生活中承担重要政教功能的应用文的写作。刘勰在《书记》篇中即对此批评道:“(书记)并有司之实务,而浮藻之所忽也。然才冠鸿笔,多疏尺牍。”⑦《文心雕龙义证》,第969页。而在《程器》篇中,他更是强调:“安有丈夫学文,而不达于政事哉!”①《文心雕龙义证》,第1888页。他认为文学创作的才能,应该在应用文写作方面有所发挥。实际上虽然刘勰的文学观念总体来说是保守的,如他一再提倡复古;但在当时,应用文的写作水平仍是评价文人才能的重要标准,这一时期的生活本也离不开此类文章。刘勰对此进行强调,更多还是出于对写作本身的考虑,魏晋南北朝许多文人的主要工作都是写作应用型文章,只要能书写文章便可算作参加高级工作。②参见日本学者甲斐胜二《关于〈文心雕龙〉文体论的问题——〈文心雕龙〉的基本特征余论》一文,戚良德:《儒学视野中的〈文心雕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579页。这表明在当时的社会如果出身平凡,要想出人头地、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掌握出色的应用文写作能力,便是一项必要条件。而涵盖面较广的“书记”一词本也能指称一种官职,这又说明“书记”关乎基层文官对具体政务的处理及其文书表达。它反映了基层文官治理结构的综合性,和对文官素质提出的通才要求。③参见唐辉:《刘勰“笔”体观的文化诠释》,《宁波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事实上,中国古代不少文人喜欢用书札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理想抱负,“书记”文已超过了单纯日常事务性文书的范畴。作为一种文体,它已得到非常灵活的使用。写作“书记”,在很大程度上更像在进行文学创作。书札从表面上看是作者写给某个特定对象的,预设读者并不广泛,而实际上作者是准备日后入集,也是用心经营的。④参见陈平原:《从文人之文到学者之文:明清散文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63页。因此,以书札为代表的“书记”文,本身也有一定的艺术价值。“书记”文因作者有意的艺术加工而带来的文学价值,在魏晋南北朝不少文献中也得到了记载。如曹丕在《典论·论文》里即写道:“(陈)琳(阮)瑀之章表书记,今之隽也。”⑤(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271页。其《与吴质书》亦称:“元瑜(阮瑀)书记翩翩,致足乐也。 ”⑥《文选》,第1897页。而裴松之为陈寿《三国志·应璩传》所作的注,引用了《文章叙录》中的相关说法,称应璩“博学好属文,善为书记”。⑦(晋)陈寿撰,(宋)裴松之注:《三国志》,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61页。此处之“书记”,指的是类似兼具中常侍“典章表诏命手笔之事”职责的散骑。参见(唐)徐坚等著《初学记》卷第十二《职官部下·散骑常侍第四》,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85页。范晔在《后汉书·崔瑗传》中也称,崔瑗“高于文辞,尤善为书、记、箴、铭”⑧(南朝宋)范晔撰:《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508页。这里的“书记”,指称书札和记文。。这些都说明“书记”是需要文辞方面的修饰加工,优秀的“书记”文应当兼具实用性与艺术性。刘勰自己在《书记》篇里也写道:“详总书体,本在尽言,言以散郁陶,托风采,故宜条畅以任气,优柔以怿怀。文明从容,亦心声之献酬也。”⑨《文心雕龙义证》,第933页。“书”最初也是最基本的功能,是记录言辞,表达思想感情。而语言叙事抒情作用的发挥,又要求创作者对其组织形式进行加工。刘勰还称“七国献书,诡丽辐辏;汉来笔札,辞气纷纭”,指出“书”文体的文学价值早就为人们所认识和发挥,表达了自己对其美学意味的肯定。在论述后起的“记”时,刘勰更是强调:“清美以惠其才,彪蔚以文其响,盖笺记之分(去声,指素质、本分)也。”他将“记”的艺术性提到了对其文体本质要求的高度。他虽然将“书记”列为“艺文之末品”,却也在审美层面提出了一定的标准——“或事本相通,而文意各异;或全任质素,或杂用文绮。随事立体,贵乎精要。意少一字则义闻,句长一言则辞妨”。他指出应根据具体的使用情况,对文辞进行有意识的修饰锤炼。可见刘勰从写作艺术的角度,充分肯定了“书记”文的形式之美与抒情言志的功能,并指出了创作的努力方向。

在魏晋南北朝以前,古人虽早已写作“书记”文,却并不将其视为篇章著述,更不当作文学作品:“其用于政治场合者勿论,即其在私人朋友交往间,偶有杰作,间世而出,如司马公之《报任少卿》,此则景星庆云,不期而呈现耳。必俟东汉建安以下,乃为有意文学之士所藻采润色,而刻意求其成为文学之一体焉。”①钱穆:《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卷四,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因此,在刘勰的时代,“书记”作为文学创作,实是一种新的体裁。它的体制与艺术美,有待进一步的发掘。相关作品的增多、理论著作中独立成篇,已是文学自觉的一大表现。然而说到底,刘勰毕竟不是在做文学鉴赏辞典的编纂工作。书中的种种表述显示他对各种文体的详细而不琐碎的辨析,其实是有着整体性,并服务于他的理论体系。②明人曹学佺在其为《文心雕龙》写的序中说:“其原道以心,即运思于神也;其征圣以情,即体性于习也。”枢纽、文体、创作、评论,实为一体。他论述包括应用文在内的诸多文体的根本原因,还是和他写作《文心雕龙》一书的宗旨有关。王运熙曾指出《文心雕龙》是一部指导写作的书③参王运熙:《〈文心雕龙〉的宗旨、结构和基本思想》,《复旦学报》,1981年第3期。,笔者赞同这一说法。一切理论总结的最终目的本就应该是促进创作水平的提高。而刘勰的种种说法,也明确传递出了这方面的信息。

“书”的目的既然是为了指导写作,那么所论述的供读者学习借鉴的对象就不应该局限于所谓“纯文学”的作品,而是应该尽可能的广泛。而文化环境、审美标准的差异,也决定了不应以今人的标准去判断何为“文学”。刘勰写作《文心雕龙》的初衷也使他在论述经典之时,除了指出要传承圣贤之道外,更强调学习借鉴经典“言志”的方式与写作思路、文章的结构与风格等。他肯定了经典“穷高以树表,极远以启疆”④《文心雕龙义证》,第79页。的地位,以及对后世文学创作深远的垂范作用。刘勰追溯文学源头并对其进行辨析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通过当代化的阐释,为创作寻找根基⑤熊江梅:《六朝文体思想研究》,湖南师范大学2011年度博士学位论文,第223页。,使后人得以“禀经以制式”⑥《文心雕龙义证》,第82页。,“熔铸经典之范,翔集子史之术”⑦同上,第1066页。。因此,在刘勰看来,既然能为提高写作水平提供参考,即便是纬书,也具有借鉴的意义:“无益经典,而有助文章。”⑧同上,第124页。而与对“书记”的要求相似,他认为礼节性的诔碑文也可以写得“叙事也该而要”“缀采也雅而泽”“清词转而不穷”“巧义出而卓立”。⑨同上,第450页。“诏策”文甚至应当“气含风雨之润”“笔吐星汉之华”。⑩同上,第745页。它们呈现出的艺术价值,更表明它们值得学习借鉴。

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变得更加纷繁复杂,这决定了会有更丰富的、适用于各种不同场合的文章可供学习。⑪虽然《文心雕龙》并非文章总集,但是它所涉文体却远多于《文选》,后者所录前者无不论及,如《文选》没有收录口头文学。其《文选·序》记:“若贤人之美辞,忠臣之抗直,谋夫之话,辨士之端,冰释泉涌,金相玉振……语流千载,概见坟籍,旁出子史。若斯之流,又亦繁博,虽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今之所集,亦所不取。”而《文心雕龙·论说》则将“说”分为“缓颊”与“刀笔”,前者即为口头表达出的对话、言辞。顺应文学的新形势,及时对更多的文体进行细致的分类,并加以辨析,将更利于读者对写作的学习与体会。

三、从“书记”看刘勰的文学观念

“书记”一词涵盖广泛,“书记”文“衣被事体,笔札杂名,古今多品”⑫《文心雕龙义证》,第942页。。各种记录下来的文字,其实都能用它来进行指称。这又引出了一个问题:刘勰为何要用“书记”这个内涵如此宽泛的词语为该篇命名?刘勰虽受了佛道思想不少影响,但他的价值观、为人处事的方式等大体仍属儒家,而他在文学方面则更像是一个“杂家”。①《汉书·艺文志》记:“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由此也可看出,“杂”的同时具备对事物清晰的界定,是其内在要求。章学诚《立言有本》言:“子有杂家,杂于众不杂于己,杂而犹成其家者也”亦可用以评述刘勰的思想。一些学者更是认为,《文心雕龙》应被视为“子书”。章学诚著,仓修良编注:《文史通义新编新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358页。正如唐代学者李翱在《杂说》中所言“志气言语发乎人,人之文也”②(唐)李翱:《李文公集》,《四部丛刊》影明成化本,第17页。,在刘勰看来,凡是与自然相对、由人所创造的“人文”,都属“文”的范畴,整个世界都是一个“文”的世界。因此,只要是“文”,包括《书记》篇中那些种类繁多的应用文,他都会予以辨析说明。与此同时,“文愈盛,故类愈增;类愈增,故体愈众;体愈众,故辨当愈严”③(明)吴讷、徐师曾:《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78页。,文学艺术的蓬勃发展也造成了文体的日益繁多,而这也对文学研究者提出了归纳整理文体特征的要求。姚永朴曾指出文体“名异而实同”“名同而实异”的问题④姚永朴:《文学研究法》,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8页。,黄侃也在《文心雕龙札记·颂赞》里写道:“文体多名,难可掬滞。有沿古以为号,有随宜以立称;有因旧名而质与古异,有创新号而实与古同。此唯推迹其本原,诊求其旨趣,然后不为名实玄纽所感,而收以简驭繁之功。”⑤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6页。他指出研究文体不能为其名称所迷惑,而应从实际出发,具体文体具体分析。可见对“书记”的概念,研究者需要根据书中描述进行判定。

文学由“诗”这种“有韵之文”发端,因此,《明诗》就成为《文心雕龙》“文体论”的总领。随着书写载体的演进、社会环境的变化,文学创作的形式内容也更加多样,“有韵之文”和“无韵之笔”的分化也开始出现。《文心雕龙·通变》记:“凡诗、赋、书、记,名理相因,此有常之体也。”⑥《文心雕龙义证》,第1079页。“诗赋”多“有韵之文”,“书记”常为“无韵之笔”。 “书记”一词,便常常被用作“无韵之笔”的代称。而作为后起,属于“无韵之笔”的作品,题材广泛、用途多样,发展也非常充分。关于《书记》篇后半部分列举的杂文体,纪昀曾点评道:

此种(篇中所列杂文体)皆系杂文,缘第十四先列杂文,不能更标此目,故附之《书记》之末,以备其目。然与书记不伦,未免失之牵合;况所列或不尽文章,入之论文之书,亦为不类……二十四种杂文,体裁各别,总括为难,不得不如此垅仆敷衍……仍以书记结,与中间所列无涉,文意不甚相属。知是前类杂文,无类可附,强入之《书记》篇耳。⑦(南朝梁)刘勰著,黄霖导读,黄霖整理集评:《文心雕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51-52页。

这里所说的“杂文”,与书中《杂文》篇所论不同。后者与所谓的“正体”文章相对,被刘勰称为“文章之枝派,暇豫之末造”⑧《文心雕龙义证》,第496页。,是文人写作之余的游戏,大体属“有韵之文”。而“书记”则是刘勰十分重视的,无论给予多少篇幅,他都会进行一定的辨析。因此即便“杂”,他对所列文体的论述,也并非单纯的附属。而纪昀作为《四库全书》的总纂修官,站在维护“正统文学”的立场上,认为刘勰所列并非“文章”,显然他并未考虑到文学观念的时代性。纪昀所指“杂文”并非“与书记不伦”,而“失之牵合”,它们其实都属于广义的“书记”文。只是因为刘勰无暇作更多辨析,或因相关作品的创作在当时还没达到一种繁盛的状态,或因该文体甚至刚刚兴起,“选文以定篇”因此存在一定的难度,作者不得已才用了这么少的笔墨。而郭晋稀进一步分析说:“本篇论书记,实取广义,所以兼包廿四品而言。至于选文定篇,则又采用狭义。其用意在于折衷,要求盛水不漏,其行文说理则不免附会,存在缺点。”⑨参见(南朝梁)刘勰著,郭晋稀注译:《文心雕龙》,长沙: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233页。他再次揭示了刘勰文体论的灵活性,并指出这也是造成该书一些令人困惑的原因。

关于刘勰的用意,刘永济有所领会,由此也对纪昀的批评表示出了不认同。他曾说:“纪氏非之,未明此义。且本书原有附论之列,上篇所涉,故遍及各体之作。二十四品,既不足以设专篇,复不宜略而不论,乃附之《书记》之末,亦犹《杂文》篇末附及者十六类也。”①参见(梁)刘勰著,刘永济校释:《文心雕龙校释》,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80页。詹锳在为该篇所写的题解中,也直接指出:“纪氏乃欲删其繁文,是则有意狭小文辞之封域,乌足与知舍人之妙谊哉!”②《文心雕龙义证》,第917页。实际上“书记”“因俗取名,使文无遗种,事有遵依”③参见张立斋对“书记广大”一节的解说,张立斋:《文心雕龙注订》,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版,第236页。,不仅可以在某些情况下代表“无韵之笔”,有时甚至还能成为文学的象征。后世出现的新文体大多能够归入“书记”目下,进而得到相应的分析论说。《书记》以及《杂文》两篇中的一些文体,虽然仅在释名之后概要地言及它们的用途和特点,却给它们的体制特征奠定了基调。这也体现出刘勰“百节成体”“共相弥纶”的良苦用心。④参见《〈文心雕龙〉探疑》,第141页。“黄侃、刘永济就著书之旨,加以申述,不为无理,纪昀就事加以讥评,也未可厚非”⑤参见(南朝梁)刘勰著,郭晋稀注译:《文心雕龙》,第233页。,而实际上,刘勰本已自陈:篇目是根据“大易之数”设置的,作为全书既定的框架是可延展的。这种宏观考虑与前瞻性,或许便是“舍人之妙谊”。

余论

综上所述,《文心雕龙·书记》主要论述了狭义的“书”——书信、笔札等“书牍文”,以及从“书”中细分出来的“记”——具体指“奏记”和“笺记”。此外,该篇还列举辨析了其它一些应用文体。它们与“书”“记”一道,被统归于“书记”这一大类文体之下。刘勰对这些文体的论述,反映出了他杂文学的观念、对应用文写作的重视以及本书指导写作的主旨。

“书记”能泛指一切记录下来的文字,因此,能作为“无韵之笔”的代称。后世出现的新文体,亦可归入其目下。刘勰将该篇放置在“文体论”部分的末尾,不仅因为它主要论述的是 “无韵之笔”,且为“艺文之末品”。而更重要的是通过该篇,他本人或后人可以根据文学发展变化的情况,在篇中对更多的文体进行补充说明。可以说在《书记》一篇中,刘勰为自己“文体论”体系预留了空间。当时曹植的《与杨德祖书》和陆机的《文赋》等著作,涉及了一定的文体风格方面的辨析,却没能细致论述文章体制,因此,“密而不周”⑥《文心雕龙·序志》,《文心雕龙义证》,第11918页。“巧而碎乱”,对创作难以构成周密而又切中要害的指导。而挚虞 《文章志》、李充《翰林论》等,则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溯流别”的传统。它们对文章体制作了不少分析,但仍缺乏对各类风格的总结,对写作思想的阐发不足。因此,“精而少功,浅而寡要”⑦《文心雕龙义证》,第1918页。,对创作实践也难以起到切实有效的促进作用。

刘勰看到了前人的不足,便努力将“溯流别”与风格辨析这两大部分结合起来,开创了在辨体基础上总结风格的更全面的文体论模式。⑧唐代刘知几于《史通·自叙》中曾言:“词人属文,其体非一,譬甘辛殊昧,丹素异彩,后来祖述,识昧圆通,家有诋诃,人相掎摭,故刘勰《文心》生焉。”(唐)刘知几撰,(清)浦起龙通释:《史通》内篇卷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263页。采取这种研究方法,研究者不仅能理清各种文体发展演变的情况,彰显它们各自的含义,还能在此基础上进行文章品藻。⑨对钟嵘《诗品》于“溯流别”的基础上“显优劣”的模式,未尝没有影响。《史通·品藻》有“申藻镜,别流品”之语,亦与《文心雕龙》一书的影响有关。因此,这一模式是集理论总结与文学批评于一体的。《文心雕龙》这部以指导写作为初衷而著就的书,也因此呈现出了较强的理论性与系统性,并对文学史和文学批评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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