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改造组织信任
2018-11-30鲍勇剑袁文龙董冬冬
鲍勇剑 袁文龙 董冬冬
50年前,两所美国大学计算机实验室之间信息交换协议(TCP/IP)的临时之举播下了互联网经济的种子。革命性的技术往往带来颠覆性的社会效果。这也是人们为何痴迷于刚刚问世不久的区块链技术的原因。
作为比特币金融系统中的核心技术,区块链本质是一个网络化结算数据库。因为分布式、去中心化、不可逆改和匿名的技术属性,它被认为可以更好地解决双重支付的信任危机。区块链使用一系列算法证明机制来保证安全可靠的网络交易。借助它,整个系统中的所有节点能够在去信任的环境下自动安全地交换数据。2009年1月3日,比特币创始人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在网上发出价值50比特币的“创世区块链”(Block number 0)。从此,P2P的虚拟货币系统诞生了(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在“脸书”等互联网巨头滥用个人数据和隐私的背景之下,区块链技术给人们带来“数据主权在我”的新希望。《经济学人》称区块链是“信任机器”(The Trust Machine)。区块链技术新锐“以太坊”(Ethereum)和“共识系”(ConsenSys)以社会运动的热情发起新的去中心化商业和社会治理结构。一时间,全球市场冒出300种虚拟货币。中国的区块链也泛滥到加一个“匹凸匹”,公司股票就大涨的程度。
关于区块链的未来,乐观和悲观情绪交织。乐观者认为它开启了无限信任时代,悲观者担心真的如此。在矛盾的情绪背后,阻碍新技术发展的是概念误区。视其为“信任技术”,就是一个误导概念。因此,本文致力于厘清区块链对组织“不信任”和“信任”的影响。作为一种“去信任”技术,区块链确实能改造组织信任的构成。但它是通过有保障的不信任(Warranted distrust),即通过技术编程设计去除不信任因素,而影响组织“可信度”(Trustworthiness)。与此同时,“相信”(Trusting)更多地表现在人际关系活动中。它带有情感特征,很难被编程,也不适合完全利用技术来解决。有保障的不信任可被定义为信息“无疑”,有情感因素的依赖偏好可被定义为愿意的“相信”。受区块链技术影响,像水的氢氧原子一样,二者组合成为区块链“可信度”,塑造未来组织形态。鉴于区块链尚未成为管理学的通识,本文第一部分先赘述相关技术细节;第二部分解释区块链可信度;第三部分用“法大大”案例说明智能合约化的区块链组织;最后,简述对区块链发展情境的看法。
保障信息无疑:从虎符到区块链
公元前257年,秦昭王兵临赵国邯郸城下。魏王违约不救。信陵君魏无忌窃得魏王虎符(见图1),夺取兵权,溃秦救赵,维护魏国霸权。那时,虎符即兵符,王与将各执一半为信物。合则信,不合则伪。军令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由此确定。毫无疑问,信陵君带来的军令信息是真实的,因为虎符相合;却是不可靠的,因为窃得而来。如果有区块链,“窃符救赵”便不可能。区块链能够保证虎符既真实又不会不可靠(无疑)。
为确保“信息无疑”,公元前18世纪,汉谟拉比(Hammurabi)国王统治下的苏美尔人(Sumerian)发明了泥板记录方式(见图1)。它记载商人之间荞麦的交易历史,是最早的“金融衍生指数”记录。每一笔交易都有可以追溯的时间点和交易数量。当下的信息包含着累积的历史,每个数据既是抽象标准化的,又内植着历史事件生成过程。纪录中的时间戳保障信息无疑。
“信息无疑”对古代商业文明制度很重要。它有助于维系交易记录可信度。格里夫(Avner Greif)研究中世纪地中海地区的贸易制度,发现纸莎草(Papyrus)上的交易记录有同样的时序逻辑,以至于相隔两代的商人仍然可以跨国追讨债务,尽管二者之间没有情感信任。
社会活动中,“信息无疑”(Warranted distrust)是很重要的实践。一是有客观的原因,不凭个人感觉和情感去相信。例如,在核电站和医院急诊室,人的记憶和计算能力有限,即使有心做对,也不能保证做到,而人为失误的后果会很严重。所以,先不能“因人而信”是处理这类信息的第一原则。二是存在切实的方法和手段去消除不信任,以至于无疑。例如急诊医生有“验单”(Checklist)、金融收购有“尽职调查”、国际企业有“合规”检验。“信息无疑”与愿意“相信”相关,但有差别。二者也不能简单化为同质的此消彼长关系。
在没有电脑的时代,苏美尔式的信息存储和交换的成本太高。于是,第三方金融掮客出现了。公元12~14世纪之间,先有意大利比萨城的斐波纳契(Fibonacci)引入阿拉伯数字,再是从西班牙流亡到意大利的犹太人做起放贷的生意,到美蒂奇(Medici)家族垄断罗马教廷的经济活动,金融制度逐步建立起来。银行为第三方,维护债权和债务之间的关系。随着会计收支簿记技术(Ledger)被威尼斯的商人带向全世界,冷酷的银行家和会计承担起保障信息无疑的角色。
信息论之父香农(Claude Shannon)定义“信息为熵(Entropy)”。通俗地讲,熵值代表不确定性的程度。信息无疑(有保障的不信任)能够降低不确定性。虎符和苏美尔泥板就起到这个作用。不过这还不够,现实中假信息(dis-information)泛滥,著名的例子有“拜占廷将军问题”。在猜疑和陷害流行的拜占廷王朝,各地将军互不相信约定的进攻时间,担心被先烈。此时,由第三方陌生人发信会更真实有效。
因此,相信第三方陌生人成为解决方案。六百年来,作为第三方的银行垄断了对金融“信息无疑 ”的认证业务,直到2009年比特币和区块链的出现。由于关于区块链技术的图示术语多,抽象复杂。下面将通过比喻,借助虎符、苏美尔人泥板和拜占廷将军的例子,会比较容易解释。
虎符的两片类似区块链中的“公钥”和“私钥”,一把是网上公开的,一把只有持有人保存。苏美尔泥板的交易历史时序类似区块链中的时间戳,它随着交易历史不断延伸。为保证“泥板”无法伪造,记载交易的记录(泥板)被切成段(区块),一段段链接在一起都准确无误才算“信息无疑”。链接一段段交易的是约定的算法,即哈希函数。区块链讓网络中的陌生第三方(“矿工”)随机生成“哈希值”(Hash function),链接交易区块。它具有数学意义上的单方向、高敏感、抗修改的特征。任何微小修改就导致信息证伪。每个交易信息链内置不可篡改和随机产生的哈希值。“矿工”参与的动机是以成功的劳动(有效哈希值)获得比特币回报。
公私钥匙、历史时序、哈希值、随机生成、高速网络,超大算力,当这些要素叠加在一起时,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和他的网络伙伴就制造出可以颠覆中央集权控制的比特币,其背后的核心技术便是区块链。区块链加密保障信息无疑的过程图如2所示。
用区块链裂变“利维坦式的互联网”
区块链建立在现有的互联网之上,因此称之为颠覆互联网的技术不准确。但它有潜力裂变平台大公司的垄断现状。未来,互联网完全去中心化、分布式,这不大现实。去中心化和分布式互联网社区大量出现,是可以想象的。波尔(M.Born)说,现象先于理解,它带来质疑,让理解有价值。区块链首先带来对互联网现状的质疑。
如今,互联网平台公司就像代表行使主权的利维坦。它已经显示有严重问题。17世纪中叶,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T. Hobbes)撰写《利维坦》(Leviathan),阐述“社会契约理论”。霍布斯认为,社会秩序建立在人人让渡一部分权力和国家行使主权基础之上。否则,自然状态也是人人为敌的无政府状态。集中的权力也像旧约中的“利维坦”海怪,有利于维持必要的秩序。“利维坦”的中心化等级秩序的逻辑也表现在互联网经济现实中。但技术没有改变商业权力结构。更有甚者,网络效应加强了平台企业的垄断资源的能力。FAANG(Facebook, Apple, Amazon, Netflix, Google)五家互联网企业占纳斯达克市值近1/3(2018年7月)。苹果市值一度创历史记录,达到万亿(2018年7月)。与霍布斯设想的国家主权不同,这些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的企业并没有动机维护市场经济共同体的秩序。脸书率先打破平台企业中心化等级优势的合法性。它在2016年美国大选中的作为赤裸裸地显示了互联网大公司的恶。《经济学人》2016年9月刊集中报道网络时代“大公司的阴影”,指出网络平台垄断企业已经侵蚀了社会制度。
事非偶然,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颁给哈特(O. Hart)和霍姆斯特姆(B.Holmstrom),以肯定他们在“不完全合约”(incomplete contracting)领域的贡献。综合经济学家的研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经济合约一般都是不完全的;有权势一方容易利用自己的地位影响合同关系,甚至可以欺诈和劫持合约关系;合约需要防欺诈和劫持的技术条约;不完全合约不能完全依赖技术条约,还要包括“相信”因素。
以上面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背景看区块链的兴起,我们才能理解分布式、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匿名的技术为何得到全球的响应。人们希望从垄断平台的大公司手里夺回个人数据主权,反对大公司利用不完全合约特征单方面设定霸王条款。因为大公司滥权,个人消费者与他们的信托关系已经破产,区块链以太坊应运而生。
尽管虚拟货币受到各国政府的严格监管和控制,但它的核心技术区块链还是迅速向多种“智能合约”技术演变。以太坊(Ethereum)为其中的领先者。创建者布特林(Vitalik Buterin)致力于两大问题:解决区块链扩容的瓶颈;让区块链成为广泛的社会合作技术。2013年,区块链从比特币中裂变出来,2014年,以太坊又进一步衍生成为一个多种新功能的智能合约技术。之后,基于以太坊的变种技术也不断涌现,并各有特征。R3 Corda依靠超过200家成员,力图建立全球的分布式账本平台。ConsenSys致力于区块链应用工具平台。IBM和微软自己的云计算领域延伸出区块链服务。
新技术公司层出不穷,不胜枚举。通过代表企业,我们看到区块链在目前阶段涉及组织管理的基本特征:
● 区块链技术本身不断裂变,产生多样多元的应用模式。它从专门为比特币服务技术裂变为自动认证和执行技术,并向着平台标准技术演进。除了保险和法律,音乐唱片、文学作品和奢侈品行业都可以使用区块链来认证“信息无疑”。
● 区块链技术尚未成熟。它的系统从内到外包括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和应用层。目前,区块链离成熟优化阶段还相去甚远。它已经走出始发阶段,但尚未到达有标准、可管理的阶段。
● 激励机制为不同模式的共性问题。比特币是对“矿工”参与的激励。如果不用它,对参与者的激励设计怎样才有效?对此,业界尚无令人满意的答案。
● 形成区块的耗能、算力和时间要求是另一个挑战。采用简化合约规则的私有链是一个暂时解决方法。
● 全球分布式记账还有一个实体资产和虚拟映射资产对应的问题。在已经实现资产数字化的领域,例如金融,对应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在实体资产属性难以用代码来稳定和独特表达的领域,它需要创造性的解决方案。例如,同属于知识产权领域,绘画、雕塑等比较容易对应,小说中的文字段落就比较难。
● 人们试图把区块链嫁接到其它技术中去,或者利用成熟技术弥补它的不足。例如,用内置的RFID来解决实体资本和映射资本对应的问题。
图3显示了过去几年区块链的多元化进程。目前,以“以太坊”为代表的开源平台试图克服第一代技术的诸多缺陷,开发多用途的应用软体。新发展方向包括解决“陌生人之间去信任”,允许用户任意创建高级智能合约,实施去中心化的网络交易关系管理。按照区块链信徒的说法,区块链创造智能信任(coded trust),只要能够数字化和网络化交易关系,就可以运用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管理。不过,实情远比技术派浪漫描述的复杂。
区块链解决的不是智能信任问题,而是“不信任”问题
爱因斯坦说:如果给我一个小时解决地球问题,我要花59分钟搞清楚这是一个什么问题。搞错了问题,解答便是缘木求鱼。用区块链替代人际信任就属于搞错了问题。区块链的“去信任”解决的是“不信任”的问题。它自动执行完成交易过程中必要的“不信任”,让信息无疑。但无法编程的含有情感的“相信”活动超出了它的能力范围。
区块链对管理的直接影响在改写组织的边界。从新古典经济学到新制度经济学,围绕商业组织的边界问题,经济学家提出“为何要有公司?”“公司怎样组织活动的?”“为什么以这种方式而不是其它方式来组织公司活动?”从科斯(R. Coase)、诺斯(D. North)、威廉姆斯(O. Williamson)到哈特(O. Hart)和霍姆斯特姆(B. Holmstrom),几代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都集中关注上述基本问题。他们有下列共识:第一,契约活动与治理结构要一一对应。第二,契约很难事先巨糜无遗,事中如期如愿,事后面面俱到。不完全合约普遍存在。第三,产权和交易成本影响经济合约活动,画出公司边界。第四,资产是否能够明晰化(Asset specificity)和交易成本类型(谈判、评估、监控、信息获取、违约执行等)影响合约各方的行为表现。第五,为促进合作,也为避免劫持、搭便车、互害的集体行动、道德危害、公地悲剧,合约主体选择最能经济化交易成本的治理结构:等级式的公司、自愿交易的市场和灵活的混合型“关系合约”(Relational contracting)。第六,可信度(Trustworthiness)能中和弥补资产难清晰化,交易成本难经济化的契约问题。所以,不完全的合约多少都涉及到可信度,都包含一定程度的“关系合约”。
区块链技术学派认为智能合约可以解决不完全合约的问题,因此全面改写组织与个人之间的合约关系,甚至促生崭新的区块链组织。它让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免除各种上述的合同危害,保障知识产权个人化,允许微点原子化的交易,激励人人参与的社会经济合作、降低交易成本,控制平台大公司垄断、实现人造、人有、人享的智能信任社会。这是区块链的乌托邦,是可以不断接近的理想,但不可能成为完全实现的社会蓝图。
从创世区块链开始,中本聪和他的精神传人做的都是“去信任”技术,即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可靠,不信任人的言行是第一假设,区块链用算法解决不信任问题,去信任的技术保障“信息无疑”。但是,契约活动中的可信度不仅有“不信任”的成分,还有“相信”的成分。二者不是简单的此消彼长的替代关系。区块链擅长解决前者,却弱于后者。
正确理解区块链“去信任”本质的第一步是理解“相信”和“不信任”是两个有联系、但又有显著差别的社会心理活动和认知决策活动。然后,我们方能看到传统类型的组织将始终存在。最后,在认清“相信”和“不信任”之间的关系后,我们才能有效地运用区块链去提升组织可信度。
“让凯撒的归凯撒!”区块链支持下的智能合约可以有效解决可编程的“信息无疑”问题。相关的组织任务必须是:能够明确界定、量化和数字化的;过程和结果属性明晰;无需频繁变动和调整的合约承诺;没有必须考虑的未来不确定性。但是,区块链智能合约不适合处理下列组织任务:过程和结果始终在动态变化中,例如营销;任务的性质随参与者意愿变化而调整,例如客服;情感因素有重大影响力,例如终极关怀;冲突和妥协是主旋律,例如跨公司产品创新。所以,区块链适合解决婚前财产登记的契约问题,但不适合处理恋爱过程。
简言之,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到解决不信任问题,并达到信息无疑的效果。但是,它很难应用到“相信”上,因为“相信”更多的是主观心理状态和个人选择。“相信”指的是“无论是否有监控方法,一方都愿意向对方示弱,因为示弱方认为对方总会善待自己”(R. Mayer)。用意义心理学家弗兰克尔(Viktor Frankl)的理论来解释,“相信”是第二性的,派生的,无法直接通过具体行为而实现,只能间接在升华的层次去个人体会。
用日常语言分析的方法,我们可以看到“相信”和“不信任”两个变量之间的差别(见图4)。“相信”更多与人的内在心理活动有关,是受个人情感影响的主观感受。“不信任”往往是基于一些事实线索而做出的理性推测。不信任有两方面的因素:第一是引发因素。它包括环境和任务陌生,有不确定性,过程复杂,要求超出常人基本能力,盲目信任后果严重。第二是保障因素。环境和任务性质要求合规、警觉。猜疑和监控是理解认知活动的必要部分,是建立共识的必要沟通活动。当上述两种因素都被包括和控制之后,不信任可以消除,信息可以保障无疑。在这个基础之上,人际关系的情感交往可能派生出信任。但是,不信任消除不是產生信任的充分必要条件。如学者卢米纽(Fabrice Lumineau)的研究显示:“相信”和“不信任”是两个相关但不相同的变量。它们之间不是正反两个方向的连续体,不是一方减弱,另一方就加强。关于二者的差异,可以用能否量化编程来识别。
区块链支持的“智能合约”技术擅长于消除不信任,因为引发和保障因素可以通过编程解决。因为能够更有效保障“信息无疑”,它已经开始广泛运用到一系列文件记录、储存、交换、背书、认证活动中。它包括多方签名交易、公共土地和产权交易、私人文件记录、法律证明等。就像去中心化的金融交易过程一样,区块链也能做到合约的去中心化,自动撮合,自治实施。未来,只要能数字化的信息都可以加区块链,只要能加链,信息产权就可以明晰,就可以设定保护条件,就能自动发起和强制实施交易合约。
相关的新商业模式正在试验中。例如,洪都拉斯政府用它建立一套新的房地产契约登记和交易制度。在那个动荡的国家,不受外力造假影响的区块链给当地人带来“信息无疑”。又如,无需第三方,房东可以对租客远程授权或取消授权。自动驾驶汽车租赁者的信誉、身份和消费支付可以实时确认,实现分布式自我管理。在奢侈品和艺术品市场,钻石行业尝试将每颗钻石独特的物理属性编程为代码,让实体资本与虚拟资本完全对应。区块链被用于钻石认证、辨伪和交易。
保障“信息无疑”只是构建组织可信度的一个方面。“相信”是另一个方面。它涉及到人际互动中的情感和情绪,是个动态过程因素。目前,“相信”无法编程!同时,因为不完全合约,合约双方总有事先和事后的冲突、谈判和妥协。涉及的人际关系协调过程超越智能合约可以执行的范围。当合约双方愿意相信,妥协谈判能产生各种结果。如果无法获得信任,依据“信息无疑”,双方则主要诉诸于法律仲裁和判决。算法不讲情感,但现实中的不完全合约需要讲情感和尊重情绪的“相信”。组织的“可信度”(Trustworthiness)综合包含“相信”与“无疑”两个维度。
认识区块链技术的局限性并不是否认它强大的应用效果,而是让新技术有针对性地发挥作用。
组织可信度包含有能力实现信息无疑,有意愿善待对方,有言行一致的正直感 (D. Schoorman)。能力、善愿、正直(Ability,benevolence, integrity)来自于消除不信任和滋养相信两个方面。如图5所示,在处理不完全合约时,对于可以编程的活动和任务,消除不信任(无疑)的区块链有应用效果。对于不可编程,需要事先、事中、事后谈判妥协的活动和任务,围绕情感和情绪管理的“相信”更加有效。以体育项目为例,在执行动态关联性极高的任务时(羽毛球双打、篮球、足球),能力指标和责任分辨(信息无疑)只能达到一定程度,剩余部分则属于“相信”的范围。队友之间可信度越高,球队竞技表现越好。同理,在德鲁克(Peter Drucker)设想的知识经济中,大脑中的认知活动比流水线上的物理动作更重要。对任务执行过程的绝对量化监控几乎不可能。我们如何了解你是在想工作,还是在开小差?
“相信”有脆弱性,容易被机会主义者利用。不信任有正面效果,警醒是高可靠性组织的必要能力。结合二者,区块链才能提升组织可信度。认识区块链技术的局限性并不是否认它强大的应用效果,而是让新技术有针对性地发挥作用。上述分析厘清三点认识:
传统组织形式不会消失。以理性权威为核心的韦伯式官僚组织仍然有价值。参与者有强烈情感偏好的部落式的天真组织也会因为稀缺而凸显价值。有可能蓬勃发展的组织形态是需要广泛智能合约保障的区块链组织。
● 在不完全合约情况下,区块链的去信任指的是消除不信任因素对交易成本的影响。
● 实现不完全合约,“相信”因素始终有重要作用。
● 组织信任度既来自“信息无疑”,也受益于情感相信。未来的组织需要根据任务性质管理可信度。
区块链影响下的组织形态变化
未来十年,技术派所鼓吹的“道”组织(DAO,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仍然是长期追求的目标,但不可能成为普世组织形态。我们将更多地观察到区块链在智能合约方向上的发展,并以新型组织的形式服务新型的商业模式。但传统组织形式不会消失。以理性权威为核心的韦伯式官僚组织仍然有价值。参与者有强烈情感偏好的部落式的天真组织也会因为稀缺而凸显价值。鉴于组织可信度在选择交易治理结构中的重要性(市场的、等级的、混合的),细分四种组织形态和组织可信度的具体特征与对应关系就有现实的意义。它帮助我们看到区块链组织的应用边界。
那些已经在设立之初就解决不信任问题的传统组织形式会仍然存在,并且更受重视。两种传统组织有先验设定的无疑。一种是传统部落组织形式。这种基于文化信仰的组织在存在之初就以信仰的方法设定毫不怀疑组织权威和确认仪式。因此,无疑是它的一种先验的设定。在现代社会,一些以兴趣爱好为目的的俱乐部和基于文化信仰的城市达人采纳部落组织形式。有了设定的无疑,这些组织可以最大限度地投入情感活动。以文化信仰设定的无疑、高度情感投入、崇尚非理性原则,它们是这类组织的共同特征。为区别于其它理性组织形式,我们称之为“天真组织”。对它存在的价值,不能只从经济学角度去理解,人类文化学的解释更切实。天真组织的可信度主要来自信仰般的相信活动,情感因素起决定作用。
韦伯式的官僚组织形态也会与区块链化的组织并行不悖。官僚组织设定的理性权威事实上与区块链技术有逻辑上的姻亲关系。官僚组织强调去人治、讲法制、去感性、讲理性、分工规范细则化。这是与区块链技术支持下的组织逻辑一致的地方。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是讲等级制的理性权威,另一个强调非等级的理性权威。与天真组织相反,官僚组织试图去除人治的因素,因此也自然地轻视组织中的情感活动。在维护组织可信度上,它依靠的是对理性和法治权威的信念。这个理性和法治权威先验地建立起对制度的無疑。所以,官僚组织的可信度主要来自理性设定的无疑。理性等级秩序全面保障组织可信度。只要是不能或不愿意去中心化并且有政治影响力的社会活动,它们就仍然会保持官僚组织形态。例如医院、军事机构、核电站、中央银行等高可靠性组织仍然将保持等级制的权威和韦伯式的官僚组织。
因为行使的社会功能和进化过程的路径依赖,天真组织和官僚组织不会受区块链技术太多影响。
分布式自治组织,“道”组织(DAO,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代表着区块链技术在改造组织可信度上的乌托邦,一个可以不断接近但不会完全实现的系统思想。除了上文提到的区块链技术难点之外,它在管理上的难点还包括要求全部利益相关者全员参与,要求有内生的类似虚拟货币那样的激励机制,要求组织可信度的两个方面(无疑和相信)都能平行配置,完美互补。但是,“道”组织可以在一些大型的联盟链中发生,也适合像开源代码软件这样的自愿者社区。因为联盟链和自愿者社区的参加者一般有较强烈的参与意愿。他们之间比较单纯的情感取向也有助于实现组织可信度两个方面的互补。例如,在美国俄勒冈州的珀特兰(Portland),非营利组织建立以劳动时间为单位的“社区银行”。银行目前只能做简单的劳动时间交易。区块链的衍生技术可以帮助计算不同劳动的时间和价值,并自动撮合交易。它将对共享经济的发展有正面的影响。
有可能蓬勃发展的组织形态是需要广泛智能合约保障的区块链组织。它一方面不需要依赖情感上的相信,另一方面能够对组织任务做全面的编程。它的组织可信度主要来源于任务编程。例如,工业4.0 大战略下的物联网与区块链保障的智能合约有天然的契合。又如,以保证“信息真身”为核心,区块链技术正朝着提高交易方式的灵活多样性演变。例如,智能家居与超市联网,自动确认交易,完成交割。新技术可以根据消费变化直接补货,无需发起者再度干预。在区块链保障下,智能合约还有助于突破交易量大小的约束,可以经济有效地执行“微点”交易。美国的“羽国”(Ujo) 音乐正尝试追踪网上单曲播放和收费。单曲的“长尾细分”市场早就存在。但对非法下载的消费监控和执法成本高,難追踪收费。未来,只要有点击消费,加密后的信息总帐就有记录,并有能力强制实施。当小微原创者有此技术武装后,各大门户网站也必须支付转载的内容。微点交易甚至可以到单曲的一部分。
图6概括了上面讨论的四种区块链影响下的组织形态特征。我们将以新兴的区块链企业法大大和法链为例,进一步说明区块链对智能合约组织的影响。
法链:一个区块链组织的雏形
上海法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区块链解决方案提供商及技术服务商,由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onchain上海氦氪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微软(中国)联合设立,公司总部设于上海。它为法大大(www. fadada.com)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目前开发的产品服务包括金融和人力资源管理在内的9个行业,能支持B2B、B2C线上交易平台。到2018年8月,仅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它已经达到每年6亿份网上签署劳务合同。
法大大的法链(以下简称“法链”)具有代表性,因为它既显示区块链对保障无疑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也折射出区块链应用现状的一些问题。法链从底层数据平台到客户端应用做垂直开发。与国际上智能合约较领先的Corda比,Corda是定位在金融业的特殊分布式账本平台,并且没有对应的货币。法链的本体(Ontology)网络提供分布式账本、智能合约、分布式实体管理认证协议、分布式数据交换协议等一系列的协议基础层与应用接口。通俗地讲,法链的构架是全功能设计,能为未来其它应用提供底层的平台支持。这是它有广泛应用前景的优势。但是,领先企业都在搭建通用的平台。相互之间的标准竞争和兼容矛盾是目前的现状。另一个现状是浅层的象征性地应用。它离真正的分布式存储和去中心化还相去甚远。第三个现状特征是传统大企业,如IBM、甲骨文、微软和SAP,又悄悄地借助与本土中小企业合作再次掌握基层核心技术和标准。它显示那些去中心化的应用软件企业仍然逃不出平台垄断企业的掌控。下面的介绍着重讲述法链的工作原理和技术现状。
法链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存证联盟,有效解决现在中心化存证的如下多个痛点:共同维护化解单点风险。区块链每个节点可保存完整区块链数据副本,共同见证区块链状态,避免中心化风险;实时举证取代事后举证。在司法、公证机构已接入区块链网络,通过法链可根据时间戳实时举证,避免事后举证。它的法律效力高。
法链的底层本体网络构架可以支持公有链,但现在的法大大平台应用是“私有链”,因为它是一个联盟会员制的组织。初始发起人包括法大大、Onchain(分布科技)、微软中国等,并逐步扩展由各领域机构。法链联盟的技术体系建立在对等的、共同维护的区块链体系之上,联盟各方共同维护数据、避免单方篡改,并由联盟成员基于基础系统之上提供各类服务。法链联盟的基础区块链体系有联盟各方共同运行。上海法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链公司)是为联盟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公司,进行法链的技术支持与运营管理。联盟会员(会员)指签署并遵守法链区块链存证联盟规则,维护法链联盟链节点的公司、机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联盟会员由运营方甄选并邀请。具体为仲裁委、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法律高校、社团协会等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或具有高度资信的金融机构、征信单位、大中型企业等。法链联盟链指法链联盟成员建立并维护的区块链存证网络。因此,法链代表了比较典型的智能合约保障的区块链组织的雏形。
区块链应用的信息系统有多个层次,从低层的“数据层结构”到最上面的“应用结构”。法链结构包括应用层的区块链存证系统和底层数据结构的DNA分布式账本框架(见图7和图8)。
法链的分布式和去中心化的结构存证的原理与流程如图7所示:
1.哈希运算。电子档案、合同、图片、著作、健康报告、影视资料、证明等等电子数据经过哈希运算后,生成一段固定长度的原数据的唯一特征数据。它被称为原数据的“数字指纹”。
2.电子签名。利用非对称加密技术,存储方对数据经过私钥签名后发送到区块链网络,签名的目的是明确数据的来源不可抵赖,并保证传输过程不可篡改。
3.写入区块。发送到区块链网络的存证数据会经过一次共识后打包成区块,并同步给网络中的各个节点分布式存储。
4.出证。当用户需要对存储的数据进行证明时,可联系法链公司或其他链上的公信力机构。
从2014开始区块链平台的设计与研发,法链形成图8显示的DNA分布式账本框架。它是以区块链数字资产应用为基础,可以灵活扩展到各类业务应用的综合性分布式账本框架体系。
证据发布与存储的简要过程如下:在合同多方签署完成后,提取合同关键特征信息打包成一条交易,通过法链提供的REST API广播到区块链网络。区块链网络达成共识(将一段时间内的证据存证交易打包成区块)后,各区块链节点验证后追加写入到各自本地账本。证据调用时,相关方可以通过法链的REST API进行查询(先要满足交易ID、区块ID、区块哈希等条件),也可以通过法链区块浏览器来调用查询。信息结构简化了的模型包括存证ID、合同名称、合同文件哈希值、签署方的身份信息(含对应的CA证书信息)、各个签署方的签署时间戳等。
作为智能合约型区块链组织,法链面临的问题和需要完善计划在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法鏈平台的激励机制尚未到位。比特币的激励机制是矿工参与挖矿,获得比特币和手续费的奖励。为鼓励联盟成员参与去中心化的工作任务,系统就需要设计对应的激励机制。设计并实现一条法律行业垂直公链,引入一种新的激励机制与共识算法是它未来发展的方向。
第二,解决实体资产和映射资产之间的对应问题。自2017年11月在纽约发布以来,法大大的“本体”项目一直持续发展,同时也获得了来自世界各地支持者的广泛支持。作为本体路线图的第一步,法大大已于2018年3月30日在GitHub上将第一批项目开源。法大大目前做的是通过智能合约来记录各借贷方、资金方的关键合同信息,并不涉及到合同履行(如偿付),暂时只涉及合同的第三方存储与见证。技术难点还在于如何把链下的金融资产与链上的加密数字资产做锚定,同时通过智能合约来实现自动的资产交割。如果资产对应和变化跟踪问题得到解决,目前P2P网络金融难题也可以缓解。
第三,真正实现去中心化的身份认证体系(DID)与去中心化的合同存储。目前签署的合同,大部分是中心化存储在法大大的海量存储平台中,也有存储在签约方的服务器上。因此,它还不是以区块链来实现合同的分布式存储,区块链技术本身并不适合用于存储具体的文件(因为合同的存储是PB级别的,对于每个节点的存储能力要求太高,而且区块会很大)。法链也在探索类似IPFS协议的应用(星际文件存储系统)。目前,证据的分布式存证这块业务已经“区块链化”。但是,用户实名认证、CA证书签发、合同签署还是传统的中心化IT系统。
第四,网上仲裁可以运用区块链技术来帮助仲裁,但现在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它的未来具体运用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将系统中产生的关键信息和数据存证到区块链上。仲裁委以及仲裁申请人、相关证人都成为区块链的节点之一,仲裁委以及相关各方可以高效,准确的核实交易过程中的电子证据。这将极大的减少对证据认定的分歧,便于追溯证据来源,缩短仲裁流程,减少仲裁员的自由裁量范围,便于智能生成仲裁裁决。这个已经部分实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已有了基于区块链技术进行证据认定的案例。2018年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首次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第二个方面,理想状态下,交易系统中加入自动触发仲裁申请的智能合约,通过跟仲裁机构的系统相连,做到条件达到时自动触发仲裁申请、立案,智能裁决。实现它,目前技术还有很大距离。
作为区块链组织,法链在解决旧问题同时也提出新挑战。它凸显“代码即法律”与情理法之间的悖论。法律的谈判和妥协活动是动态保持公平和正义的一部分。类似的悖论都将以可编程和不可编程的形式出现在其它组织活动中。
结论:想象未来情境
技术有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区块链技术仍然处于不成熟的始发阶段。由于与虚拟货币相联系,从开始起,它就有反现行制度的特征。可以想象,区块链的发展将同时受到经济技术和社会政治两方面力量的左右。在这两方面力量变化影响下,我们大致可以想象它的发展有四种情境:1)行业垂直技术。各个行业建立起自己的联盟链,提高交易可信度。它甚至可以成为行业或政府法规部门的监管技术。2)灰暗技术。受公共政策的排斥,只能存在于地下交易和非法活动的黑暗网络世界。3)政治理想的技术媒介。一批技术热爱者持续鼓吹它的革命性质,追求全面分布式自治社会的乌托邦。4)通用赋能技术。它与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4.0汇合,成为具有普遍赋能效果的通用技术。它为各种交易提供可编程的无疑保障。假如区块链继续发展垂直行业和通用技术,它将成为提升组织可信度的一个有生力量。
1938年,根据自己多年的领导经验,巴纳德(C. Barnard)撰写了《经理人员的职能》(The Functions of the Executive)。它成为现代组织管理学的第一本经典。巴纳德认为,组织活动总是存在无法刻板规范的、非正式组织的情感活动。总裁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保持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之间的契合。80年过去,保持二者之间的契合仍然是当代企业领导者重要的功能。区块链只能解决可编程的保障无疑,而不可编程的相信仍然属于非正式组织活动。组织可信度来源于二者之间的契合。以区块链已经显示的爆发力,契合的方式可以无限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