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高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实践探索与发展思考
2018-11-29王柱国丁晓荣
王柱国 丁晓荣
摘 要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主导创办的湖州农民学院创新体制机制,培育新农民;优化资源配置,打造新农民;城乡统筹发展,孕育新农民。学院提出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创新理念,实现由“供需脱节”向“需求导向”转变;创新体系,实现由“零打碎敲”向“整体推进”转变;创新模式,实现由“传统培训”向“现代培训”转变;创新评估, 实现由“过程评价”向“绩效评价”转变。下一阶段,要进一步理清新型职业农民概念,分层分类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体系,探索建设现代产业园区和农民创业园,鼓励农民创新发明。
关键词 新型职业农民;地市高职;农民学院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8)15-0063-0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遵循。”这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抓住了“三农”发展的根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是提升农民的素质文化,面对这样的目标要求,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意义深远,责任重大。针对当前我国农业发展中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以及农民“年龄大、素质低、知识少、技能缺”的现象,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主要是解决未来“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问题,这标志着我国农民开始由身份型向职业型转变,也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教育培训指明了方向和目标[1]。在乡村振兴战略思想的指导下,应进一步开展关于如何培育“三农”人才保障机制的系列思考。其中,如何举办一个专业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来具体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而搞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提条件,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必然离不开一个良好运转的教育培训体系。同时,也必须要有一个综合功能齐全、教育理念先进、执行力強大的农民教育培训单位。
一、湖州农民学院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实践探索
在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三化”融合发展的历史阶段,面对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美丽乡村的时代新任务,创新农民教育培训方式,培养造就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复合型、实用型、领军型人才,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显得尤为重要[2]。2010年以来,湖州市依托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地市级农民学院,在市下属的德清、长兴、安吉三个县级广播电视大学设立农民学院分院,在市本级直属的南浔、八里店等15个乡镇设立农民学院直属教学点,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学历教育、技能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创新体制机制
1.建立“政府主抓+学院主体+产业主导”的运行模式
政府主抓建立培育体系,成立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协调小组,三县两区分设县区级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施意见》,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确定2014-2018年培养10000名新型职业农民的总体目标。截至2016年底,湖州全市已培训新型职业农民7179名。以湖州农民学院作为培育主体开展针对性培训,搭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平台,打造培育体系。
2.建立“直接认定+培训认定”的认定模式
湖州市创新采用“直接认定+培训认定”模式。对取得涉农专业中职或普通大专学历,并具体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人员,可以直接认定为职业农民资格;对符合条件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员,按照一年不少于15天的时间标准在湖州农民学院进行培训鉴定,培训合格后按照标准予以“培训认定”。截至目前,湖州市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7476人。建立年检动态管理制度。湖州市对职业农民进行年检,落实动态管理,对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发展和继续教育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建立培训数据库、档案管理系统。
3.建立“自评+网评+他评”的跟踪评价模式
湖州市建立蹲点监督教师机制。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目的,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科学评价机制。湖州农民学院选派蹲点监督教师赴有关乡镇,全程督导培训开展。建立培训质量评价工作小组,对培训学员的报名、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内容的开展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农业部门上报,并向社会公示。建立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农业部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开展质量评价,秉持自评与网评、内评与外评相结合,同时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客观真实地反映和评价培训的绩效。
(二)优化资源配置
1.整合“部省市校”农村人才教育资源
湖州农民学院积极开展与浙江大学、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的“市校合作、市所对接”,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优质教育资源,对接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实践需求,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方案;联合中组部、农业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社科院农发所以及浙江省农业厅领导专家评议审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认定、扶持”相关政策法规;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发所共建“湖州现代农业发展与农村新型人才培养实验基地”,推进与浙江大学合作建设的农民学院教学与培训实践基地。
2.联合“农科教技”优势培育力量
湖州农民学院统筹农、林、财政、教育等部门力量,共同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聘请浙江大学等高校院所专家、产业联盟首席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和种养殖经营大户为客座专家,在高职学院内部遴选农学优秀教师和蹲点联络教师,选配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农艺师担任专业教师;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完善专家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指导制度,在品种、技术、模式、经验、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大服务和指导。
3.打通“人人皆可成才”的培育通道
湖州市政府对新型职业农民兴办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在土地、技术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同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的继续教育,对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的人员,每两年开展知识更新方面的培训,对参加学历教育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学费补助,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人才。
(三)加强创业培训
湖州农民学院针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服务型、专业技能型三种类型的培育要求,制定职业技能教育的方案和内容。将农业职业技能教育与职业技能鉴定结合起来,让参加培训的农民按照自己的产业特征和发展方向报名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通过考试获得职业技能证书。学院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在原有传统农业的理念、生产与经营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学习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具备改造传统农业、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创新能力。学院通过聘请农业大学专业教师,聘用当地的专业大户、种养殖大户以及创业成功人士在田间地头介绍工作经验和创业经历,激励农民创新创业并且提升创业能力。利用高职开学、毕业典礼,开展“创新创业”主题宣讲和“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深化农民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和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启动实施“农民大学生创业金融扶持计划”,对接银行与农民大学生创业基地达成贷款意向,发放贷款2000多万元,“创业家园”入选浙江省电大开放教育文化建设品牌。截至2017年6月,培养的优秀学员获得国家级、省级等各类荣誉称号的达到30余人次,推广农业科技项目50余项。
二、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当务之急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创新性、探索性的工作。对于湖州市来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更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新形势下农民创业致富所需,是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需要不断的创新实践,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多年以来,湖州市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开展了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具体来讲,应努力实现“四个转变”。
(一)创新理念,实现由“供需脱节”向“需求导向”转变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目的是为解决新形势下“谁来种地”的问题。当前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是热爱农业,并愿意长期以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为职业的人,这就要明确培育职业农民要从农民的主要需求出发[3]。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既要宣传发动,又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变“让你学”为“我想学”;既要考虑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又要着重考虑农民“求知、求技、求梦”的综合需求和本地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发展需求,围绕湖州市粮油、水产、畜禽、茶叶、蚕桑等特色主导产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有针对性地开设专业、创新教学、强化实践,变“学校上菜”为“农民点菜”,变“办学供给与农民需求脱节”为“无缝对接”。
(二)创新体系,实现由“零打碎敲”向“整体推进”转变
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系统化的职业农民培育体系。过去的农民培训工作往往是各自为战,高校与农校不相往来、上层与下层缺少互动;往往是零打碎敲,出现什么问题就搞点什么培训。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结合湖州市农民培育工作基础和产业发展要求,围绕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这一综合目标,更加注重系统谋划、资源整合、各方联动,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方面下功夫,形成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新格局。要进一步探索“以浙江大学等高校为依托,以市级农民学院、县级农民学校为主体,各级农村职成教学校共同参与”的机构体系,打造多层次的培训教育阵地;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完善学科建设,形成适应需求、比较齐全的教材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促进教学和实践、学习和研究的有机结合。
(三)创新模式,实现由“传统培训”向“现代培训”转变
增强新型农民培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主动适应成人教育特点,遵循农业生产规律,创新教育教学模式。要更加注重分类施教,根据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等不同类型的职业需求和学员知识、能力、年龄等因素差异,因材施教,分类指导。要更加注重实训教学,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采取“田间教育、送教下乡”等措施和“就地就近、农学结合”等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要更加注重运用现代手段,根据学科不同特点,在坚持手把手、面对面指导的同时,更加注重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提高培育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四)创新评估, 实现由“过程评价”向“绩效评价”转变
过去衡量农民培训,往往是以“上了多少课”“培训了多少农民”等数字为主要指标,而对于培训的实际效果到底如何,则缺少应有的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造成了农民培训“重过程、轻实效”和“重数量、轻质量”等现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要将培育对象的满意度与产业发展作为衡量培训效果的主要指标,探索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绩效评价制度和体系,确保培训效果。同时,要将制度建设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对象选择、教学管理、资格认定、创业支持等方面探索建立一整套管用的制度,努力形成可复制的经验。
三、湖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和建议
(一)分层分类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应该区分专业,如果是非农专业,还应结合适当的培训认定;同时考虑分级分类认定,如果仅有一个等级,体现不出差异化,缺乏一定的激励程度,要进行分类别的认定,例如经营主体类、农业服务类、農产品营销、初加工类,以及农业的技术工人与产业工人等,此外,需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的体系建设。
(二)科学有序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有效探索“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技术信息咨询、在线认定管理考核”的全过程管理,使农民可以在线按照菜单选择自主学习,可以与专家在线交流,可以利用远程手段开展移动互联服务。在培训的具体实施上,对新型职业农民的三个类型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培训,探索生产经营型的按专业分班,专业技能型的按工种分班,社会服务型按岗位分班的培训模式,设置个性化培训方案。对农民的培育,要注重实践的技能培养,而不是用考试成绩来衡量。要进一步围绕湖州市十大主导特色产业,做好课程资源整合、转化,探索微课、翻转课堂等教学形式。
(三)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体系
政策应有选择性地进行扶持,重点扶持创业,鼓励职业农民成为主体之后的兼并和联合经营。要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加强金融保险、信用贷款、激励政策的支持力度;在科技扶持方面,可以依托湖州市较成熟的产业联盟体系,至少每一个创业主体都有一个专家进行技术上的跟进,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与保障。
(四)探索建设现代产业园区和农民创业园,鼓励农民创新发明
湖州市可以利用本地优势搭建公共平台,开展以农业产业为主的园区和农民创业园的建设。政府和学校提供创业平台、创业设施、创业政策、技术来源、公共服务等,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民大学生在园区里创业,达到农民致富的作用。创业要有创新,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发明,比如技术改革等,政府和学校在技术成果的收集、交易或转化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鼓励科研院所以及高校的成果在当地转化,同时可以围绕农民创业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基金等[4]。
参 考 文 献
[1]王留标.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思考[J].农民科技培训,2013(5):54-55.
[2]张新民,韩占兵.新生代农民的利益诉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J].职教论坛,2014(4):56-59.
[3]张桃林.走中国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道路[J].农村工作通讯,2012(7):26-29.
[4]朱启臻.新型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3):15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