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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共营制:小农户生产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崇州试验

2018-11-29刘同山

新疆农垦经济 2018年11期
关键词:崇州市经理人农户

刘同山 郭 铖

(1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2山西大学经济学院,山西 太原 030801)

一、崇州农业共营制的出现

崇州市全境“四山一水五分田”,有人口6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6.2万人,是成都市农业大县和粮食主产区,有“西蜀粮仓”之称。进入21世纪以来,与其他地区的情况相似,崇州市农业农村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农村耕地较少,人均不足1亩且细碎化严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农户兼业的情况普遍,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受到阻滞;另一方面,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持续增加,2012年崇州市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比例已高达 73.4%[1],从事农业的大多是 60岁以上的“高龄农民”,大多数年轻农民不愿种地也不会种地,农业“谁来经营”“如何经营”等问题日益突出[2]。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近年来,从鼓励生产大户农地流转,到引进农业龙头企业租赁农地进行规模经营,再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抱团发展,崇州市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实践。但是,由于各种规模经营主体各自为阵,且与普通农户的利益联结不紧密,这些尝试均未取得预期效果,甚至险些出现群体事件。比如2009年,鹰马龙罐头食品有限公司毁约退租崇州市桤泉镇3000余亩耕地后,农户不愿意收回承包地,而要求此前鼓励农民将土地连片流转给该公司的地方政府承担责任。受此事件影响,为了突破困境,维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稳定发展,自2010年起,崇州市开始推行“农业共营制”试验。

顾名思义,所谓农业共营制,是指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组成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种主体共同经营农业的一种制度安排。最初的农业共营制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二是土地股份合作社聘请懂技术、会经营的种田能手担任职业经理人,负责合作社土地的生产经营管理,推进农业专业化生产;第三,适应规模化、现代化种植的要求,推动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一站式”农业服务综合平台,推进农业专业化服务。

随着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以及专业化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等规模化、专业化与组织化运行机制的逐步完善,最终形成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农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农业共营制模式(见图1)[3]。

图1 崇州“三位一体”农业共营制的组织架构

近年来,随着农业经营规模的提高,崇州市开始引导一些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企业联合、合作,以保障农产品销路、提高农民在农产品增值中分享的比例。农业共营制逐步从“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农业服务”三位一体,进入了“农业产业化企业+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农业服务”四位一体的 2.0 时代。

二、农业共营制的具体做法

(一)小农户以承包地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

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引导小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作价折股入社,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并到工商注册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社员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主体,生产决策、农业职业经理聘用、分配方案等全程参与决定。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根据当地作物常年平均产量、入社土地的位置、地力状况等因素,充分结合社员的意见,按质定股,确定适宜的股权份额和成员分配的比例。比如,在土地折股时,以上等田为基数,中等田、下等田分别为其9折和8折,记载成员入社的土地股数,建立成员登记册并由社员签字确认。对于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农户,村里协调对其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换,使其零散分布的多块承包地集中、连片。理事会代表全体社员负责决策“种什么”。监事会代表全体成员监督理事会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工作。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分配方式灵活多样,由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共同协商决定。2017年6月课题组在崇州调研时发现,约有80%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合作社成员、农业职业经理人采取了“保底收益+二次分红”的模式。如集贤乡涌泉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每年向成员支付720元/亩的保底收益,并按照2∶3∶5对其余盈余进行二次分红(20%作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公积金、风险金和工作经费,30%用于成员土地入股的二次分红,50%作为职业经理人的佣金)。另外一些土地股份合作社则采取了“按比例分配盈余”或者“向职业经理人支付佣金+设定目标产量后的超奖短赔”的方式。

目前,全市已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26个,入社面积31.6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1%;入社农户9.2万户,占全市总农户的61%。以隆兴镇丰乐村为例,80%左右的劳动力都外出务工,全村共有60余户,其中只有7~8户没有加入合作社。尽管大部分耕地和农户都加入了土地股份合作社,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农户未将土地交由合作社统一经营。为了全面了解未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小农户的生产经营状况,课题组对丰乐村的一个未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农户进行了深度访谈:

傅卫刚,男,44岁,除配偶外,家里还有1个老人和1个儿子。老人已经70岁,儿子今年19岁,初中毕业后在外打工,但目前勉强能挣够自己花的(钱)。媳妇常年在崇州市打工,每个月工资2000元。自己在村周边打零工,有时也在土地股份合作社工作,一年大概能工作7个月,每个月收入约为3200元。家里共有2.5亩地,共分成四块。大春(5月至10月)种水稻,小春(10月至来年5月)种小麦。

种水稻一般需要整地、育苗、插秧、施肥、打药、浇水、收获等环节。他们家这2.5亩地,从种到收,总经营成本为1420元,具体支出如下:由于地块零碎、作业不方便,雇大型农机具整地和收获均需要花费300元(2.5亩地总费用,下同);购置种子需要400元(因主要是自己家吃,买的种子较好,花费也较高),肥料需要300元,农药120元;自己育秧、插秧、打药没有费用支出。2016年,2.5 亩地共产稻谷 3000 斤,市场价格为 1.3 元/斤,毛收入为3900元。扣除成本1420元,不算人工,其2.5亩地水稻种植收入为2480元。由于小麦亩产只有450斤,每斤价格1.1元左右,收益与成本大致相抵,所以这2480元也是该农户农业经营总收入,仅占家庭总收入的不足5%(=2480元/49840元*100%)。

当问及他是否愿意多种一些土地时,傅卫刚回答说:“肯定不想多种,因为种地的收入,还不如一个月打工的工资”。“那你为什么不把土地交给合作社统一经营?”他说:“主要原因是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不如自己种合适。入社每年只能收入600~700元,种1亩地能收入1000元左右。而且如果把地交给合作社,全家都要吃‘商品粮’,大米要3元1斤,自己家的稻谷加工成米,成本也就1.5元左右。”“为什么种小麦基本没收益,还辛苦种而不撂荒?”他说:“不能撂荒,要不别人会说闲话。”

(二)农业职业经理人负责连片土地的田间管理

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张贴公告等发布农业职业经理人招聘信息。根据经营能力不同,每个农业职业经理人一般负责300~500亩土地。较大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将土地划片,分别招聘职业经理人。如隆兴镇青桥土地股份合作社,把1636亩耕地划分为4个经营片区,由不同的职业经理人负责。农业职业经理人具体负责“怎样种”“如何种”,提出具体生产实施意见、生产成本预算、产量指标等,交由合作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农业职业经理人是“农业共营制”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崇州市积极选择有志于农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种养能手等作为培育对象,吸引多层次人才到农村创业兴业,对其加强培训引导,为其成为农业职业经理人提供条件。另外,为了更好地培育和管理农业职业经理人,崇州市不仅建立了农业职业经理人初、中、高“三级贯通”证书等级评定制度,根据其经营规模、生产技能、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等,每年评定一次,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等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还设立了农业职业经理人专项培训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制定并完善粮食规模种植补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信用贷款贴息扶持、经营权抵押贷款补贴等配套扶持政策,切实加大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扶持力度。如中级以上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提高10%的粮食规模经营补贴;农业职业经理人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60%;初级、中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分别可以信用贷款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给予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贴息等[2]。

2014年9月,成都市在总结崇州做法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选拔机制、培养机制、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为崇州市进一步大力发展农业职业经理人提供了制度保障。至2017年6月,崇州市共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1887人,其中.初级、中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分别为401人、119人、21人。在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上岗的农业职业经理人超过800人。

为了深入地了解农业职业经理人及当前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情况,课题组选择了隆兴镇青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一位农业职业经理人进行访谈:

孔开全,男,50岁,家里有5口人:本人、50岁的妻子、28岁的儿子、26岁的儿媳和一个4岁的孙女,家里共有3亩的,分成7块,最大的一块1.1 亩,最小的只有 0.2 亩。自 2012 年起,家里把全部土地都加入了股份合作社。孔开全2012年之前,曾长期在广州打工,后来又在当地开出租车。2016年受当地政策和农业发展状况吸引,成为一名农业职业经理人,和爱人一起,负责管理350亩地。儿媳负责家务和照顾孙女,儿子外出打零工。农忙时儿子也会帮忙。

据孔开全介绍,青桥村有900多户农户,其中约300~400户没有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他认为,村里有些农户之所以没有加入合作社,可能有三个原因:一是一部分60~70岁的农民不能外出务工,把地交给合作社以后没事儿干,也担心没地之后,家里人的口粮没保障,这些人以后慢慢干不动了,会交给合作社;二是有些农户的田,太远、太偏,种水稻放水不方便,合作社不愿意要;三是有些农户通过个人渠道出租出去,让别人种蔬菜等经济作物,给的租金比加入合作社合适。

由于合作社的土地集中连片,而且有专门的农业综合服务平台为职业经理人服务,不算人工和土地成本,孔开全大春(水稻)的生产成本为1370元/亩,其中经营成本为750元/亩(远低于傅卫刚的1420元/亩)。每亩地的稻谷产量约为1300斤,市场销售价约为1.2元/斤,故每亩地的销售收入为1560元。扣除成本,大春每亩地纯收入为810元。小春种植小麦,成本为350元/亩,每亩可产550斤(比农户分散种植高100斤左右),市场价格1.1元/斤,销售收入约为600元,小春的每亩纯收入约为250元。扣掉每年620元/亩的土地成本(土地股份的保底收益),孔开全管理的每亩地的年纯收入约为440元,350亩地总收入为15.4万元。如果收益按照2∶3∶5的比例进行二次分配、农业职业经理人获得50%收益的话,其夫妻二人专业经营农业的年收入约为7.7万元,与外出务工的收入大致相近。考虑到一家五口不用长期分离,而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还可以获得补贴,当农业职业经理人显然有一定的吸引力。

(三)政府和社会机构做好各项农业综合服务

做好农业共营制,需要为农业职业经理人——即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支撑。近年来,崇州市整合资源、积极创新、多措并举,通过携手各种社会机构打造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有效地提升了“为农服务”尤其是为农业职业经理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组建农业科技推广团队和“专家大院”,创新农业技术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方面,崇州市聘请了“一校两院”(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农科院、成都市农林科学院)的专家学者,并遴选市、乡农业技术人员,组建了225人的农业科技推广团队和101人的“专家大院”,形成专家学者、农技推广人员互为补充的教学队伍,对当地农民尤其是农业职业经理人进行培训。目前,“专家大院”的专家,已经与当地119家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签订了科技服务协议,有效解决了农业科技“转化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崇州市改变传统的单一技术培训的方式,组建了30人的培训教师团队,优化整合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科技人员技术培训等资源,把原来单一的农业技术培训拓展到产品营销、农村金融、品牌打造等,培育产、加、销复合型的农业职业经理人。

为了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崇州市还建立了农业培训的导师制度,由市级和基层农技专家组建农业技术指导组,在全市分12个片区对农业职业经理人开展一对一“保姆式”教学指导和跟踪服务。农业职业经理人掌握农业技术之后,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对合作社务工的普通农民进行“面对面”指导、“手把手”示范,让普通农民在“干中学、学中干”,形成受聘于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农业职业经理人+普通农民”的专业经营管理团队,也为普通农民工日后成长为“农业职业经理人”提供了条件。

2.政府主导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崇州市整合农业公益性服务资源,引导供销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各类资金,组建了三家综合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这三家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一方面筛选产品质量好、服务能力强、服务价格优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性主体作为合作伙伴,并对经营性服务主体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反馈,确保服务质量不走样。凡是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3次以上的经营性服务主体,农业公司将取消与之合作。

目前,三家农业公司整合农机专业合作社(大户)22个,拥有大中型农机具320套、专业从业人员662人;整合农资供应商(企业)22家,每年可提供肥料8000余吨、种子100余吨;整合劳务合作社6个,从业人员1000多人;整合植保专业合作社(植保机防队)17个,拥有植保机械700余台(套);整合专业育秧公司、育秧合作社,建成工厂化育秧中心2个、水稻集中育秧基地25个,年供秧能力10万余亩,农业服务超市服务面积达20余万亩。三家农业服务公司从事农业社会化专业服务人员达5000余人。

另一方面按片区建立“农业服务超市”,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和普通农户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免费)、农业劳务、农业机械化、农资配送、专业育秧(苗)、病虫统治、田间运输、粮食代烘代储、粮食银行、金融服务等全程农业生产“一条龙”社会化经营性服务。目前,农业公司已在桤泉、集贤、隆兴、燎原、王场、济协、锦江、羊马等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建立农业服务超市10个,服务全市25个乡镇(街办)、231个行政村(涉农社区)。

政府农业部门和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对“农业服务超市”销售的农资、提供的服务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确保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同时,基层农业服务站依托“农业服务超市”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服务质量监督等。利用政府公益性和市场主体的经营性为农服务“两个资源”,崇州市形成了“农业技术人员+农业服务超市+农业经营主体”上下贯通、可塑性好、瞄准性强的农资、农技和农机作业服务综合服务体系。

此外,三家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在“为农服务”模式上也进行了创新,建立了农资和服务价格的“三方协商机制”,以及对农资和服务价格的“菜单式”管理。具体做法是:农业公司结合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需求,在每年大春、小春开始之前,邀请经营性服务主体、适度规模经营业主、市农发局技术人员等代表,召开需方、供方、技术人员三方参加的农资和服务价格协商会议,根据当年农业生产实际,汇集各方意见和建议,达成共识后形成当年的服务价格。在农资和服务价格协商完成后,将农资和服务项目、内容、质量、价格等在“农业服务超市”公开公示、明码标价,服务对象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进行“点菜”,签订全程或者单项服务协议,实行“菜单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

3.完善“农业共营制”发展的金融支持。近年来,崇州市加快整合政府部门、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等服务资源、政策资源、项目资源和金融资源,搭建“农贷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为“农业共营制”发展提供支持。其做法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创新和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品种。成都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等8家银行参与,实现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截至2017年2月底,累计发放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394宗、3.42 亿元。

第二,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依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设立崇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公司,搭建“农贷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整合分散在各部门、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信息,构建完善综合融资征信服务平台。依托基层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建立“农贷通”综合融资服务中心,承担农村金融贷款和保险、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农村产权流转、农业监测等供需信息汇集、融资审核相关职责,开展一站式服务。在每个行政村和涉农社区,依托村级公共服务便民中心,采取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农业农村电商服务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和农业监测综合服务站“四站合一”,设立“农贷通”综合融资服务站,形成“村收集、乡镇审核、市级指导”三级服务管理体系。

第三,健全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加大对各种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评定力度,并把诚实守信作为享受各种财政扶持政策的必备条件,纳入“农贷通”平台项目库管理。目前,已评定信用乡镇23个,信用村167个,信用农户1.18万户,信用专业合作社36个,信用家庭农场26个,信用职业经理人131个。

第四,构建农村产权担保收储体系。崇州市财政注册资金10277万元成立崇州市蜀兴农产担公司,建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担保贷款基金2824.56 万元。同时,构建“政府+合作社+企业”分工协作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担保收储体系;搭建政府担保收储平台;组建2个村级互助担保合作社,探索农民自治组织担保收储平台;探索引进农业产业化企业参与,搭建企业担保收储平台。

第五,构建产权抵押政策扶持体系。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贷款利率、担保费用收取和政府贴息等优惠扶持政策,搭建起行之有效的产权抵押政策扶持体系。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直接用于粮油、蔬菜、林竹果茶种植和畜禽养殖,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品牌营销、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

(四)借助“社企联合”延伸产业链条,让农民获得更多增值收益

虽然“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农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农业共营制解决了“怎么种地”“谁来种地”“谁来服务”的问题,但是 1.0版本的农业共营制只是解决了农业生产的问题。实际上,当前农产品已经进入了供给过剩阶段,没有销售渠道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生产的优质产品难以卖出好价格。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15年以来,崇州市开始探索农业共营制的2.0版本,即“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并初步形成了“你来”“我往”“另起炉灶”三种经营模式。

1.入股经营——农业产业化企业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你来”模式。入股经营,是指农业产业化企业承认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章程,并以技术、资金等要素入股,成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团体成员,并负责土地股份合作社按其要求生产的农产品的销售。在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后,农业产业化企业与农民成员一起,公开选聘农业职业经理人,并规范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作为企业入股的回报,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农业产业化企业的需求进行生产。农民成员以土地经营权作为优先股,并按照约定优先获得一定的基本收益(不少于开展入股经营前的收益)。在支付土地股份合作社基本收益后,再对剩余利润按股分红。

比如,四川普润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入股崇州市燎原乡迎新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合作社的新股东,通过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公司董事长为合作社的理事长,土地股份合作社以1875亩土地经营权,参照本地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以每亩每年500斤稻谷折资作为优先股,土地合作社按照四川普润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需求开展羊肚菌种植,公司投入种子、肥料和生产性投入资金,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合作社监事会监督生产经营管理,经营纯收入在支付每年每亩土地经营权500斤稻谷折价(约650元/亩)优先股收益后,剩余经营纯收入按公司80%、土地股份合作社公积金10%、入社社员10%比例进行二次分红。

2.产品联营——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其农产品(主要是稻谷)交给农业产业化企业进行加工、包装、销售并从中获得增值收益的“我往”模式。在产品联营模式中,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农产品生产要按照农业产业化企业的要求,统一技术、统一投入品、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在农产品收获后,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其以当期市场价格折资,交给农业产业化企业作为股份。企业投入资金、仓库、加工设备、包装、宣传等作为股份,由企业统一储藏、统一加工、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产业化企业销售净收益在按照市场价格支付土地股份合作社稻谷价格后,剩余收益按股权份额进行分配。

比如,崇州市隆兴镇杨柳土地股份合作社、集贤乡涌泉土地股份合作社等20家农业经营主体,以4400亩土地经营权入股成都西蜀粮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社按照公司“稻虾藕遇”优质粮油品牌标准开展生产,统一种子、肥料、农药、植保、收割、烘干,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合作社以实际入库公司稻谷的数量按比例持有股份,作为盈余分配的依据,由公司统一储藏、加工、包装、营销,销售的纯收益按照当年市场优质稻价格,优先支付合作社交付的农产品费用,剩余经营纯收入80%作为公司收益、20%以各合作社实际入库稻谷数量进行二次分红。2016年,土地股份合作社每公斤稻谷分红不少于0.2元。

3.资产联营——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农业企业的“另起炉灶”模式。资产联营,顾名思义,是指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折股、农业产业化企业以技术和资金等要素折股,组建新的农业公司。由新的农业公司公开聘用总经理、农业职业经理人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并按照农业产业化企业的需求制定生产计划,独立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社参与监督生产经营管理,公司采取“优先股+分红”分配方式:首先确保合作社土地经营权入股(优先股)的基本收益(相当于给土地股份合作社一个保底收益),剩余利润再在土地股份、资金股份、技术股份之间分红。

比如,崇州市白头镇龙翔土地股份合作社以610户农户的1740亩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占股40%作为优先股,四川润地远大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技术、生产种植成本投入(每亩每年生产经营成本1200元)占股60%,共同组建成都润地汉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润地汉通公司经营纯收入在支付土地股份合作社每亩每年500斤稻谷折价(约650元/亩)优先股后,剩余经营纯收入按公司80%、土地股份合作社20%的比例进行二次分红。

在上述三种模式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际上相当于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生产基地。农民通过与掌握销售渠道、能够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合作,可以更多地参与产后各环节的价值增值分配。目前,崇州市有23家土地股份合作社、4家农业产业化企业参与了“土地经营权+农业产业化企业”经营试点,其中:入股经营试点1个,涉及耕地面积1875亩;产品联营试点1个,涉及耕地面积4300亩;资产联营试点3个,涉及耕地面积4671亩。崇州市“农业共营制”正在从“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农业服务”三位一体,进入“农业产业化企业+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农业服务”四位一体的 2.0 时代。

图2 崇州“四位一体”农业共营制的组织架构

三、农业共营制的成效

崇州市通过“农业共营制”,将土地、人才、资金、技术、政策等各种资源整合在一起,解决了怎么种地、谁来种地、谁来服务、怎么增收的问题,大大改观了当地农业经营面貌[4]。其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保有小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基础上,提高了农业经营规模。全市已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226个,入社面积31.6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1%;入社农户9.2万户,占全市总农户的61%。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土地划片后,交由选聘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代为管理,并与农业职业经理人约定种植的作物品种和保底收益等,仍然拥有一定的土地经营权。

为了保障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稳定性,保障土地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崇州市引入平安保险、太平洋、锦泰等3家保险机构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崇州市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实施办法(暂行)》,对土地流转双方的合同行为进行担保保险,保额为每亩1000元/年,费率3%左右,政府补贴保险费比例50%、流入人承担保险费比例40%、流出人承担保险费比例10%,探索构建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二是通过联合与合作,成立三家综合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统一为区域农户采购农资、农业机械服务等,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从服务对象反馈的情况来看,以全年种植粮食为例,种子、肥料、农药、机耕、机收通过农业服务超市“订单”服务,每亩每年直接节约生产成本150元以上。调查发现,以水稻种植前的整地为例,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后,农业职业经理人从“农资超市”获得农业机械服务,每亩地只需60元左右,而未加入合作社的分散农户则每亩地的农机服务费用则超过100元——比如由于前文提到的普通农户傅卫刚未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规模小且比较细碎,其亩均整地成本多达120元。

三是提高了农产品单位产量。土地股份合作社有效提高了农产品的单位产量。据调查,2016年全市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应用农业科技成果、科学种田,水稻亩产平均可达1300斤,明显高于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的水稻平均单产水平,比农户分散经营亩均产量增加70~80斤。而且,2016年,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小麦亩均产量约为550斤,比周边农户分散种植亩产高出150斤。

四是增加了当地农民尤其是土地股份合作社成员农户的收入。农户入社后,不仅有稳定的保底收益,能参与二次分红,还可以在土地股份合作社打工挣钱。此外,承包地交由土地股份合作社统一经营,可以把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小规模分散经营中解脱出来,让其可以稳定地长期外出务工、到土地股份合作社担任农业职业经理人或者到“农资超市”上班。据崇州市农村发展局估计,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业共营制”,当地农户户均年增收达6000元以上。而且,新进出现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模式,强化了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让小农户可以分享到农产品流通环节价值增加产生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当地农民的收入。以资产联营模式为例,2016年,每亩耕地在650元的保底收入基础上,每亩又得到300元左右的二次分红,分别高出土地股份合作社自我经营150元、农户家庭经营300元。

五是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了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结构转变。近年来,崇州市依托土地股份合作社,借助各方紧密合作的“农业共营制”,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应用,助推农业品牌打造,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形成了农业科技“产、学、研、用”的完整链条。2016年,实施“百千万丰产示范”,建成100亩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基地、1000亩超级稻示范基地、10000亩标准化稻鱼(蟹、虾)等综合种养示范基地、20000亩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示范基地,土地股份合作社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稻机插秧、绿色防控等节本增效技术15项,应用面积20万亩以上。

由于在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农产品增产、农民增收等方面的突出作用,2013年以来,崇州市连续四年被评为四川省“三农”工作先进县,2015年、2016年获四川省农民增收先进县。作为崇州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农业共营制”也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四、农业共营制的问题与挑战

(一)农作物种植选择困境:民主决策的代价

在采取“保底收益+二次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中,合作社成员代表、理事会与农业职业经理人共同决定作物品种。农业职业经理人(甚至其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是土地股份合作社,因此,追求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利润最大化符合其理性选择。但是,理事会和合作社成员代表,需要对本合作社的全体成员负责,否则将会承担来自左邻右舍的巨大的社会压力。收益归全体成员分享、风险由理事会和成员代表承担,理性的理事会和成员代表显然会让风险最小化。于是合作社成员代表和理事会在农作物品种选择上,就会比职业经理人更保守,这导致职业经理人不能根据市场变动情况合理调整农产品品种,比如将小春的小麦生产转换为收益更高但潜在风险也更大的蔬菜种植。既然已经设置了保底收益,那么,将生产经营决策权完全交由农业职业经理人,显然有助于能激发其经营积极性,从而为土地股份合作社产生带来更多经济效益。民主决策农作物品种,对职业经理人的经营决策权进行限制,是一种无谓的效率损失,即治理机制“民主的代价”。笔者认为,既然农业职业经理人已经承诺了保底收益,为了让其更好地发挥职业经理人的作用,应该给予他更加充分的经营决策权。

(二)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劣币驱逐良币”

之所以出现农业职业经理人和农业共营制,是由于当地相当一部分小农户不想再种地。但是,随着地方支持力度的加大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增多,一些农业职业经理人为了上岗(才能获得政府各种补贴政策,以及收回前期人力资本投资),在竞聘时向土地股份合作社承诺更高的保底收益,从而拉动了当地土地租金。与2011年土地股份合作社每亩450~500元的保底收益相比,2017年每亩地保底收益已经到了550~600元,而且其他投入,比如农资、人工的费用也在上升。但是,农产品价格和销售收入并没有明显提高。保底收益的增加意味着职业经理人的盈利空间被压缩,土地租金开始侵蚀农业经营利润。职业经理人要想保持与外出务工大致相近的水平,需要扩大经营的土地面积(但是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每个职业经理人能管理的土地面积是一定的)或者放弃这份职业。2015年和2016年,确实有一些农业职业经理人离开。长此以往,农业职业经理人市场上将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最有能力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因拿不到合理的报酬而离开。对于这个问题,一个解决思路是,逐步将土地承包权向农业职业经理人转移,使其成为拥有完整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从而真正对农业经营状况负责。当然,这需要给予放弃承包权的农户相应补偿,促其放弃土地经营权。

(三)山区实行农业共营制的困难与潜在风险

课题组调查中发现,崇州市正在将农业共营制从平原地区向山区拓展。但是,从农业职业经理人和普通小农户经营的比较来看,农业共营制的收益主要来自两方面:因农资、农机作业服务等引发的农业经营成本的降低和因科学种田、土地整治等造成的亩均粮食产量的增加。而这都是以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持为基础,尤其是每亩4000元的土地整治费用。但是,仅土地整治费用而言,据崇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估计,山区每亩整治费用多达万元,远高于平原地区。而且,受地形的限制,即使经过土地整治,山区想通过农业机械连片耕作,大幅降低农业经营成本也很困难。因此,山区实行农业共营制要想获得成功,一方面需要国家财政投入大笔资金进行土地整治,另一方面需要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业职业经理人愿意从事高附加值农业并顺利销售。显然,考虑到各级财政资金压力以及各种农产品整体进入“供大于求”阶段,上述两个方面都有很大不确定性,故将“农业共营制”模式延展至山区仍有不小风险。

(四)规模化组织化之后农业共营制如何助农增收

整体而言,农业共营制在坚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基础上,实现了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组织化,很好地回答了“谁来种地”“地如何种”和“谁来服务”的问题。但是,如何让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业职业经理人获得更多收益,仍然是当前农业共营制发展面临的关键难题。为了让农民更多地获得农产品在产后流通环节的价值增值,崇州市采取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农业共营制2.0模式。但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核心目标,除非土地股份合作社拥有某种让企业无法忽视的“市场势力”,否则在与之合作的过程中,理性的、能够有更多选择机会的农业企业没有必要让渡太多的利润给土地股份合作社。笔者认为,这也是推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试点两年多以后,仍然只有4个试点、很少土地股份合作社参与的内在原因。考虑到实行农业共营制之后,农业的规模化程度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都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也许支持土地股份合作社进一步联合与合作,进而建立真正属于合作社的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品牌,是一个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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