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河湖水管理应对措施
2018-11-29龙振华
龙振华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1 引言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乡村振兴摆上了发展战略的位置,可以说党中央对“三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如何搞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工作,真正把河湖管理好,让河湖水资源为乡村振兴服务是目前各级党政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2 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几个概念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乡村振兴战略基本原则。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战略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3 河湖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纵观河湖管理过程,不难发现在河湖认识、治河模式、河湖利用、河湖管理等方面,各地都存在不同的误区,虽说近年来有所改善,但是离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还相差甚远,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河湖管理应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3.1 盯紧治理有效要求,加强党的正确领导
“政治路线决定之后干部是决定的因素”,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工作没有党的正确领导都会偏离航向,河湖管理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1.1 加强领导,完善管理机构
加强领导就是加强党委、政府对河湖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河湖管理列入当地政府的年度考核之中,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抓,形成一个以党委为核心,政府为载体的管理主体,全面开展河湖管理工作。
完善管理机构就是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地河湖管理机构,按照管理任务的大小定员定编、定岗定责、逐河定人,从组织上确保形成一支从上而下、从点到面的全方位管理体系,确保形成以部门管理为龙头、群众参与为主体的全民管理局面。
3.1.2 加强领导,明确管理责任
加强领导就是要加强对河湖日常管理工作的领导,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和推广管理中的先进经验。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河湖管理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明确管理责任就是借全面推行河湖长的东风,全面推行管理责任制。一是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明确党委、政府领导为各级河湖长。二是明确河湖管理的主要职责,把责、权、利捆绑在一起,河湖管理达标与否直接关系到提拔和调级。三是实行层层签订管理责任状,即省市、市县、县乡、乡村、村人分别对应签订责任状,把河湖管理推向全社会,最大限度地将河湖管理好。
3.1.3 加强领导,建立管理制度
加强领导就是加强对河湖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制管理体系,便于广大河湖管理走向法制管理的轨道。同时要加强管理过程违法案件处罚的力度,杜绝办理人情案,为河湖管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建立管理制度主要做好三件事:一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河湖管理的统一质量标准,实行河湖管理的标准化。二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河湖管理工作的统一要求和工作流程,实行河湖管理程序化。三是按照劳动纪律制定工作制度,实行月、季、半年、全年四次考核,坚持以考促管、以考促查,把河湖管理引入规范化管理。
3.2 盯紧产业兴旺要求,大力推广先进技术
产业兴旺则乡村兴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全依靠传统的方法是不够的,必须大力推广先进技术,让科技技术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3.2.1 推广技术,编制用水方案
产业兴旺必须要持续发展,持续发展的基础就是河湖水生态环境要给予长期稳定的支持。一是严格守住“三条红线”,在确保生态用水的基础上推广新技术,以立足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编制用水方案,让有限的水资源获得最大效益。二是充分调查核实各地农业种植结构情况,在规模经营、集约经营的基础上,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实行生态需水控制灌溉。三是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力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节水灌溉技术,实行工业、农业、生活污水处理再利用和处理排放,确保水环境优良。
3.2.2 推广技术,推行节水灌溉
产业兴旺必须要持续发展,而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和数量都必须给予长期稳定的支持。一是改造和建设节水灌溉工程,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实行计量用水和计划用水、有偿使用,把有限的水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二是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器具,树立节水灌溉典型示范项目,努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农产产量和质量,增加农业的收入。三是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开展节水学校、节水企业、节水机关、节水园林等污水再生利用工作,严格控制农业、工业、生活污水排放,坚决实行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3.2.3 推广技术,实行科学用水
实行科学用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三条红线”的约束下,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实行合理地利用有限的淡水资源,确保河湖的水环境不被破坏,为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二是实现用水审批制度,实行有偿使用,确保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让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充分利用自动化技术,掌握田间含水量和墒情,坚持按农作物生理需要灌溉,做到不多灌不少灌。在搞好规模经营、集约经营等大面积节水灌溉的同时,搞好零星农田的节水灌溉,实行全社会节水,自觉使用节水器具,推广节水技术。
3.3 盯紧生态宜居要求,全面提高群众认识
保护水生态环境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单靠水行政主管部门是不行的,必须提高全民的认识,实行全员参与。
3.3.1 提高认识,开展水情教育
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地方工作的具体情况,组织不同形式的水情教育。一是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全面宣传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的水情,通过灾害案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水平。二是在高中、初中、小学开展水情教育,坚持从娃娃抓起,提高年轻一代的抗灾防灾意识,自觉自愿地参与河湖管理工作,做河湖水生态管理的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三是加大对县、乡、村三级干部的水情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的水情认识水平,促使全体干部自觉自愿地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再生用水,切实把河湖水生态、水环境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3.2 提高认识,约束群众行为
只有认识提高了,群众才能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切实保护好自己的宜居环境。一是提高群众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法律的尊严,坚决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并通过对违法案件的公开处罚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地用法律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二是提高群众生态环境标准的认识,充分了解和掌握一个宜居地的各项指标,了解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国家标准之间的差距,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生态环境破坏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灾难,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地参与河湖水的生态保护。三是订立乡规民约。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大会订立乡规民约,并把河湖水生态保护写进乡规民约之中,切实保护母亲河,为子孙万代造福。
3.4 盯紧生活富裕要求,加强治理资金筹措
加强对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管理工作,只有组织领导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是不够的,必须有一定的资金作保障。
3.4.1 优化投资,坚持政府主体
中央政府和省、市、县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把河湖水资源管理纳入到政府的中心工作,并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列支相关经费,确保办公经费和河湖维修护理经费的落实。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强政府投资的监督管理,坚持县、乡、村、项目四级审查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实现河湖管理资金的最小投入、最大收益目标,确保河湖管理有序展开。
3.4.2 优化投资,吸纳社会资金
优化投资渠道,吸纳社会富裕资金,是搞好政府投资不足的补贴的一个有效方法,必须抓落实。一是各级地方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纳社会富裕资金投入河湖水资源的管理。在确保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不被破坏的基础上,鼓励全社会向河湖投资开发,让河湖水资源管理利用社会化。二是采用投资多样的形式,对项目实行PPP管理,让投资者能够看到效益和前景,让投资者成为项目管理的主人,并全程参与项目的计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3.4.3 优化政策,实现综合治理
实现综合治理就是各级地方政府要制定政策,拿出具体规划,全面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资源整理、水利建设、林业开发、特产扶持、精准扶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多项资金,杜绝重复建设。一是成立投资管理使用机构,全程负责投资的计划、审批和督查工作,确保建设资金到位。二是实行投资使用计划审批制度,通过严格的审查,避免各部门对同一项目重复建设,提高投资回报率。三是严格把住报账审查关口,杜绝多报乱报行为,严厉打击建设中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