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宋词中的乐舞资料》之乐器词补遗
2018-11-26金苏琪
金苏琪
摘 要: 由金千秋女士编定、人民音乐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全宋词中的乐舞资料》自问世以来,受到学界前辈的肯定,为研究宋代历史文化艺术的学者提供了参考资料。但因该书较为偏向舞蹈方面的资料摘录,对乐器资料的摘录较为薄弱,且当时已有学者指出,该书舞蹈资料摘录存在遗漏。近三十年以来,尚未见有对资料(词作)的补遗。作者于文学与音乐学的双重角度,在金千秋女士原有乐器资料摘录的基础上,补遗乐器词作122首、含管弦乐器21首、吹管乐器22首、弹拨乐器75首、打击乐器4首。
关键词: 《全宋词》 乐舞资料 乐器词 补遗
《全宋词中的乐舞资料》一书,由金千秋女士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90年出版。抒真于1992年6月29日在《人民音乐》上发表了一篇有关此书的推荐之文——《一得能为用 文苑添芳菲——推荐新书〈全宋词中的乐舞资料〉》,称此书“对学习研究宋史文化艺术特色的文人学者提供了参考资料”。金千秋女士从唐圭璋先生编纂的《全宋词》一万九千九百余首中,摘选了描写乐舞的词六百余首(约占宋词总数的3%),按其特点分为“宋代的舞蹈”、“舞态”、“舞袖”、“歌舞伎人”、“元宵歌舞”和“乐器”这六个类别,书中还收有金千秋女士的论文《宋词中所反映的宋代歌舞》。
因金千秋女士在编订《全宋词中的乐舞资料》一书时,为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的研究生,较为偏向舞蹈方面的资料摘选和探究,对乐器资料的摘录较为薄弱。抒真在《一得能为用 文苑添芳菲——推荐新书〈全宋词中的乐舞资料〉》一文末,提及金千秋女士在“舞蹈”资料摘录中的遗漏和缺憾(《人民音乐》1992年6月29日P45)。自该书问世的近三十年以来,尚未见有对乐舞资料的补遗。今日笔者于文学与音乐学的双重角度,着眼于金千秋女士收编的乐器资料,发现金女士在对乐器资料的摘录中,偶有错误①,也存在遗漏。笔者在对《全宋词》一万九千九百余首词过目之后,在原书收录的基础上,对乐器词进行补遗。
一、补遗与原书的词作数量对照
在宋代,乐器的发展承前启后,用于独奏、合奏的或为歌舞伴奏的皆有,乐器在宋人文化生活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金千秋女士收编的118首乐器词分为管弦乐器、吹奏乐器、弹拨乐器和打击乐器四大类。笔者认同用此分类,并依此类别,共补遗乐器词122首,与金千秋女士的原有摘录资料(下表简称“原书”)对照如下:
二、补遗说明
笔者对《全宋词中的乐舞资料》的“乐器词”进行补遗,特作以下几点说明:
(一)金千秋女士所选取的《全宋词》底本是中华书局繁体竖排本。笔者选取的底本是中华书局1999年简体增订本。对乐器词的补遗,类别顺序依照金千秋女士的收编,以便查阅。
(二)有不少词作在题目或序中写明乐器,有部分词作未写明,笔者通过审阅词作内容做出判断和补录。
(三)对“乐器词”的摘录补遗角度。
1.在词作题目里或序言里明确交代某个乐器,或交代乐曲来源,或听乐器演奏而作,或为某乐伎而作。
2.词作内容里有至少一半内容写明乐器,如描写乐器的演奏方式,描摹意境、表达情怀,或描写乐伎姿态、弹奏手法等。
3.词作内容有涉及乐曲名称,能够给后人提供宝贵传承或研究资料的。
4.对金千秋女士原已收录在舞蹈范畴里的几首词作,因同时重点描摹了乐器的形制修辞、乐曲伴奏意境等内容,也补遗在此。如贺铸《木兰花》(银簧雁柱)②、刘壎《清平乐》(铿金戛玉)③和晏几道《清平乐》(红英落尽)④。
(四)对乐器词的分类:词作内容里只写了一种乐器,归于具体类别的独奏;词作内容里写了两种以上乐器的,但因在题目中写明某单个乐器(如葛立方《玉楼春·雪中拥炉闻琵琶作》、吴文英《风入松·为友人放琴客赋》、陈纪《贺新郎·听琵琶》、蒋捷《贺新郎·听琵琶者》),或词作内容以写某乐器为主,仍归于以此乐器为主体的乐器类别(如晁端礼《绿头鸭》,虽有写到“碎牙板、烦襟消尽”,但该词以写琵琶为主,仍归于弹拨乐器之琵琶),其他归于管弦乐器合奏。
三、补遗词作
(一)管弦乐器
(二)吹奏乐器
(三)弹拨乐器
以上收录的弹拨乐器类词中,皆可明确具体乐器类别。另有一首,晏几道的《虞美人》:“一弦弹尽仙韶乐。曾破千金学。玉楼银烛夜深深。愁见曲中双泪、落香襟。 从来不奈离声怨。几度朱弦断。未知谁解赏新音。长是好风明月、暗知心。”(《全宋词》一卷第321页)从“一弦弹尽”“几度朱弦”等词语,判断这首词属于弹拨乐器词,但“朱弦”既可以指琴、筝的弦,又可以指琵琶的弦。全词从字面看,未能明确归类,待考。
(四)打击乐器——方响
注释:
①金千秋女士在对辛弃疾的《菩萨蛮·双韵赋摘阮》进行收编时,将词牌名误录为《西江月》,见《全宋词中的乐舞资料》第223页。该词见于《全宋词》简体增订本第三卷第2451页。经查阅《全宋词》繁体竖排本,即金千秋女士所选的底本,该词牌名为《菩萨蛮》,因底本无误,而推测是金千秋女士的误录。
②金千秋《全宋词中的乐舞资料》将此词收录于“二、舞态”(P124-125)。因该词中的舞蹈表演是伴随着乐器合奏进行的,涉及笙(“银簧”)、筝(“雁柱”)、琵琶(“香檀拨”)与“镂板”的合奏,故也将此词补遗在“管弦乐器”。
③金千秋《全宋词中的乐舞资料》将此词收录于“一、宋代的舞蹈”之“传统的舞蹈及歌舞曲”之“教坊乐师”(P36)。因该词中的舞蹈表演是伴随着乐器合奏进行的,涉及打击乐器(“铿金戛玉”)与弦乐器琵琶(“铁拨”“鹍弦”)的合奏,故也将此词补遗在“管弦乐器”。
④金千秋《全宋词中的乐舞资料》将此词收录于“一、宋代的舞蹈”之“传统的舞蹈及歌舞曲”之“梁州”(P18)。因該词中的舞蹈表演的伴奏乐器为筝,涉及筝的形制修辞及筝曲意境,故也将此词补遗在“弹拨乐器”之“筝”。
参考文献:
[1]唐圭璋,编纂.王仲闻,参订.孔凡礼,补辑.全宋词(简体增订本)全五卷[M].北京:中华书局,1999.
[2]金千秋,编.全宋词中的乐舞资料[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0.
[3]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词典编辑部》,编.中国音乐词典[K].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
[4]朱谦之.中国音乐文学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5]萧友梅,著.廖辅叔,译.中国古代乐器考[A].叶隽,主编,民国学术丛刊.博士论文编[C].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
[6]林谷芳.宛然如真 中国乐器的生命性[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7]苏泓月.古乐之美[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6.
[8]林萃青.宋代音乐史论文集 理论与描述[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
本篇论文为2015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2015SJD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