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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规制经济研究中的政治偏好与现实反差

2018-11-26李泊纬

商情 2018年46期

李泊纬

【摘要】规制经济学是产业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又被称之为“管制经济学”,侧重于政府规制活动的研究。随着规制经济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与发展,以及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发挥者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从规制经济学相关概述出发,结合政策偏好与现实反差实例,就偏离问题形成因素进行了探讨,并在此基础上针对规制经济学中政策影响力的强化,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规制经济 政治偏好 现实反差

引言:我国国情决定了经济市场管理中政府的重要性。通常情况下,政府在进行市场经济干预过程中,主要通过宏观经济政策与政府规制两种方式进行具体实践。其中宏观经济政策侧重于短周期内经济绩效的提升,而政府规制侧重于长期经济绩效的提升。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急需通过完善规制经济学,改善理论偏好与实际分离问题,促进规制经济本土化发展,来处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管理问题与行政垄断问题存在的影响。因此,加强规制经济学研究中政策偏好与现实反差的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规制经济学

规制主要是指政府在进行经济市场管控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组织开展与施行的限制行为与规定。通常情况下,政府规制与宏观经济政策共同组成了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调节体系。根据规制性质进行划分,可将规制经济(Regulatory economy)分为经济性规制(Economic regulation)与社会性规制(Social regu-tation)两种类型。其中经济性规制侧重于政府在企业定价、企业市场进入与企业市场推出等方面的约束,尤其是对垄断性较强的行业。通常情况下,政府通过发放许可证、进行企业审批、对规制企业制定费率制度、鼓励或限制企业生产、进行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等方式进行规制。而社会性规制则是以维护公众生命健康安全,实现环境与资源有效保护为目的进行的规制,主要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行业标准、收取费用、许可证发放的形式进行实践。

从规制经济学理论历史发展角度来看,经济性规制理论,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阶段,以Arthur Cecil Pigou(庇古)与Alfred Mar-shall(阿尔弗雷德·马歇尔)为代表新古典经济学下的“市场模式的规制”,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以John Maynard Keynes(约翰·梅纳德·凯恩斯)为代表的“政府于预主义”,再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资本主义全球化发展下兴起的“利益集团规制理论”、“激励性规制理论”,经历了“少规制一强化规制一放松规制——再强化规制”的演变过程;而社会性规制则始终保持持续加强状态进行演变。规制紧经济理论是基于规制实践不断进步与发展的理论,是应用性经济学科。因此,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升规制经济学应用性,概念政府设计与实践脱轨问题至关重要。

二、規制经济研究中的政治偏好与现实反差

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中,基于规制经济理论成果下,政府设计与实践偏离的典型事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民营化”偏好与“国有企业垄断强化”的事实。在规制经济理论研究过程中,诸多学者在借鉴西方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民营化”改革为核心的产业发展理念,如促进民营企业在自然垄断行业业务中的进入(张维迎,1998;王俊豪,2005) ;应促进自然垄断行业产权的多样化发展(刘世锦,2006)。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这些建议得到政策支持,国有企业实施企业化改革,电业产业、铁路交通运输产业等实现国有股权的多元化发展。但是,从整体发展现状来看,寡头垄断行业、主垄断行业改革效果并不理想。追其原因,我国与西方国家在进行垄断产业改革过程中,基础条件与改革动机存在一定的产异性,我国垄断产业多为公共基础建设产业,在垄断产业改革过程中侧重社会总效益的最大化发展,而西方国家垄断产业为私有化产业,侧重私有化向自由化的转变。与此同时,我国缺乏西方经济市场私有化基本制度维护条件,在长期“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政府引领下,民营化无法成为我国垄断产业改革的主线。

其二,“纵横”拆分逻辑与产业重构的一体化趋势。由学者针对我国垄断产业现有运行体系提出“纵横”拆分、自由组合的产业重组理念。但是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这一逻辑并未得到重视,反之在发展过程中,我国垄断产业,如电信、铁路等产业重组过程中一体化、垄断化愈发明显,如铁路运输业行业的“网运营管一体化”模式、电信服务业的“三足鼎立、混合业务模式”。追其原因,我国市场结构与西方国家市场结构存在一定差异性,加之拆分的不充分以及规制工具的不足,将影响拆分效果,甚至出现恶性竞争。

三、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下,关于产业改革的思考

由上述分析可知,要想提升规制经济理论应用型,增强政策影响力。需从客观事实出发,根据实际需求构建理论模式。与此同时,在借鉴西方理论与经验的基础上应联系我国国情,提升规制经济学的本土化水平。此外,可竞争市场结构的完善对垄断产业改革具有直接影响,因此需注重可竞争市场结构的完善,促进竞争性业务和自然垄断业务之间的科学拆分,缺乏报激励性规制与规制工具设计、选择的科学性。

结论:规制经济理论在政府规制活动组织开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面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规制实践与理论发展的不足,以及对社会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存在的影响,应结合具体发展过程中的制度,加强规制领域中政府偏好与现实反差问题的研究,用以提升规制经济理论本土化水平,提升规制政策影响力,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优化发展奠定良好规制经济学基础。

参考文献:

[1]邓著.规制经济学研究范式的演进与变革——基于科学研究纲领的视角[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7(06):32-40.

[2]李玫,刘雅婷.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3):9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