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欠发达地区返乡创业政策的思考
2018-11-26甄君华
甄君华
务工返乡人员是贫困地区社会转型发展的宝贵人才资源,经验证明,抓住经济发达地区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的机遇,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可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动力。虽然近年来返乡创业在规模与比重上呈现出逐年攀升势头,但由于体制、机制和政策等各种原因,返乡创业风险仍然偏高,创业难度大,持续发展不易,仍处于自发、起步阶段。本文以我省深度贫困地区菏泽为例,总结和归纳务工返乡人员创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为完善、创新务工返乡创业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一、务工返乡人员创业现状
(一)返乡创业发展情况。菏泽是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丰富,一度有160万人常年在外就业创业,在外形成了一批实力雄厚的企业,造就了一批企业家和各领域尖端人才。2015年以来,菏泽市大力实施“归雁兴菏”计划,在全国率先成立市返乡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165个市、县两级返乡创业服务站,建成创业示范平台64家,务工返乡创业呈现出群雁回归、遍地开花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市共有12.7万人返乡创业,领力、创办实体5万家,带动就业近35万人。
(二)返乡创业人员基本构成。菏泽返乡创业者目前多为上世纪九十年代菏泽开展“西输东接”“南下北上”的劳务输出活动输送到外地的就业者。据调查,目前返乡创业者多以男性为主,年龄在30-50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且相当一部分人积累了一定资本,具有了一定技术、信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大多怀着一颗"N销桑梓,回报家乡”的思乡之心回乡创业。
(三)返乡创业产业规模和类型。返乡人员自主创办企业人员约占返乡人员总数的1/3。创业企业规模多为小微型、中小型,30万元以下投资占大多数,投资200万元以下的中小型企业约占40%,投资千万级别的企业约占10%;从业类别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机械加工、综合物流、生态农业、高新科技等众多领域,种植、养殖和加工业占75%,高科技、高附加值企业占12%。
(四)返乡创业主要领域。返乡创业者由最初从事的农业、餐饮服务、商品零售业逐步扩展到加工、医药、电子、外贸等行业。由个体工商户逐步发展至中小企业,涌现出一批数千万乃至亿元规模的企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创业氛围不浓,环境有待优化。地方政府营造群众创业和企业发展的服务环境较差,主动招揽回乡的意识不强,为返乡人员服务担当意识不强,存在等靠思想。与招商引资的企业相比,返乡创业企业得到优惠条件较少,土地、消防、卫生、工商、环保等各种审批更加依赖创业者独立进行,对其项目落地是个较大障碍。
(二)缺乏科學指导,容易政策依赖。返乡人员多数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其中涉农产业占大部分。而农产品普遍生产周期长、产品附加值低、见效慢,市场价格又容易暴涨暴跌,创业风险高。有的又不敢承担市场风险,严重依赖当地政府的产业规划和项目指导。两种情况下,一旦出现市场波动销售困难,都很容易出现生产不出高质量产品需要政府帮助解决,产品生产出来卖不出去要政府帮着卖的现象。
(三)创业素质不强,创业经验不足。农村返乡创业者高中以下学历水平占大多数,总体文化水平偏低,对政策反应不敏锐;有的缺乏长远打算,舍不得投资,生产经营场所简陋,安全隐患大;有的返乡创业者缺乏科学管理经验和企业营销知识,缺少创业经验和系统规划。
(四)融资渠道狭窄,创业成本偏高。返乡创业者创业资金多为自我积累,一旦自有资金不足,则多找亲戚朋友筹措,银行贷款较少。创业者有限资金投资土地、厂房和生产设备后,流动资金十分紧张,运营周转较为艰难。由于对当地融资环境不熟悉,担保抵押较为繁琐,商业银行网点较少而农商行贷款利率偏高等因素,现有融资渠道不畅,融资额度有限,融资成本偏高。
三、推进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返乡创业氛围。要坚持“尊重创业、因势利导、积极支持、完善服务”的原则,高度重视返乡创业问题。一是由县级政府统筹,以镇、村为单位,建立在外务工创业者信息数据库;以“为村”、微信群、乡贤会等形式,各村全部与在外务工人员建立联络对接机制,随时掌握创业者动态和返乡意愿。二是参照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鼓励支持乡镇、行政村集中对接本地在外就业创业人员。镇、村主要领导采取“出去请+回来帮”模式,用亲情感召在外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把技术骨干、管理人员带回家乡发展企业。鼓励成功返乡创业者引进配套上下游企业到创业园集群创业,按招商引资给予奖励。三是大张旗鼓开展返乡创业宣传活动,组织返乡创业成果展,举办返乡创业大会,评选返乡创业明星,领导亲自颁奖,以商招商,放大效应。进一步扩大返乡政策宣传覆盖面,采取网络、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持续性宣传,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营造出“政府支持创业、社会鼓励创业、创业者争先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服务环境,加强财政税收支持。一是简化返乡创业的审批程序和办事手续,清理和规范收费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对规定收取的公共服务型收费按最低限额收费。严禁向返乡创业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二是让农民工回乡创业享受招商引资客商同样的优惠政策。对回乡新创办企业可在三、五年内暂不收税,或先征后部分或全部返还,具体办法可由省级税务部门研究。三是对为城乡低收入群体就业、贫困户就业做出贡献的创业企业,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业、开发农业、农产品加工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政策优惠基础上,再给予相关税收、信贷等优惠。四是市县财政设立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专项基金,用于返乡创业的贷款贴息、创业培训、风险补偿和担保资金等。
(三)加强培训指导,提升返乡创业能力。一是根据各县域实际,科学设定重点创业就业指导项目,建立经贸、商业、金融等领域创业专家指导团队,发挥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服务咨询功能,提供“创业项目推介+扶持绿色通道”套餐服务。二是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置培训点,由人社部门牵头、创业者组织、乡镇街道保障,推行“企业创业培训+政府场租补贴”服务。三是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工特点,组织有关专家和创业典型进行创业指导,加强信息化远程培训、点对点交流培训,培养其创业机会识别能力、风险抵御能力和经营能力。
(四)拓宽融资渠道,提供创业金融支持。一是加快返乡创业承办银行建设。加大返乡创业贷款投放力度,在贷款额度上给予最大程度的倾斜;二是优化返乡创业贷款贴息制度,对返乡农民工从事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或者农业产业化活动,优先给予贴息,放宽贴息贷款的有关政策限制;三是通过信用担保、财产担保等多种方式,拓展农村信用卡业务,解决返乡创业者短期资金周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