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

2018-11-26吴昌龙

商情 2018年44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必要性监管

吴昌龙

【摘要】在我国的信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技术也得到了很大的进步,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较以前更迅速,但是发展至今,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还没有发展到十分成熟的地步,致使很多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步伐,导致很多的监管内容都是空白无用的,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使很多的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同时金融市场的秩序也很难得到有效的维护。就此本文根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核心原则展开了论述和探讨,从而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维护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监管 必要性 核心原则

要想使每一个参与者都能保持理性,就必须要营造一种理性的市场环境,再通过个体的盈利能够确保市场发展的平衡稳定,因而所有的信息都要在均衡的市场中综合的体现出来。因此在监管方面就比较随性,主要是把市场中的无效因素剔除,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是在目前的理想状态尚未达成的情况下,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还有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平衡等其他因素存在,因而目前还无法做到较少的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一)互联网金融存在部分个体不理性

由于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内部还存在着部分个体十分不理性,因此就必须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比如有部分因为网络贷款,通过这个贷款平台可以清楚的显示借款者的信用,但是个体的信用贷款投资的风险仍旧很高。投资人对于投资失败的个体造成的影响也没有得到明确的认识。

(二)个体理性同集体理性存在差异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投资者应用的投资软件可以允许投资人任意时刻进行资金的撤回,但是由于很多的资金大多数存储在时间较长的位置,或者是相关的投资人必须支付部分折扣才能够进行操作,这就会出现由于期限错配和流动转换等因素的问题。同时货币基金因为大量的撤回会遭遇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就会产生十分不理性的集体行为。

(三)市场纪律无法制约风险承担的有害部分

比如我国有很多投资风险存在的各種担保,同时社会的大众会对此存在十分明显的共识,因此在某方面会看起来给风险的定价不大,假如网络金融的相关机构的资金已经,拥有一定的规模,或者是与很多用户之间存在关联,那么这些问题发生的时候便没有办法通过市场来解决问题。当这些机构和支付的基本业务相关联的时候,他破产就会使整个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形成十分消极的状态,最后导致系统发生更大的风险。

(四)互联网金融创新存在较大的缺陷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宽带存在着参差不齐的现象,绝大多数平台并没有把客户和平台的资金很好的隔离开来,这就给平台的管理者带来了携款潜逃的空隙,另外部分平台,由于一些行销的战略太过于激进,对于那些风险识别性差以及承担能力弱的群体提高风险较高的产品。这样就会使互联网金融方面存在很多的欺诈与不理性的行为,相关的组织,对于风险较高的产品,还在继续进行研发和售卖,导致很多的消费者对这些产品了解甚少。而通常情况下,这些又不会被普遍的产品风险进行展示,因为一些金融知识浅薄以及对,一些风险承担不起的消费者,对于网络的贷款,以及其他的一些贷款的知识掌握不够充分。总而言之,要想科学合理的推动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发展成长,就必须要加强监管的力度。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原则

(一)对监管保持谨慎的态度

我们都知道,互联网金融存在着外部风险,即便是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控制,同时也需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同时在识别风险的过程中,也应该加大风险的管理力度,把游客能危害,网络金融的一些机构,或者是其他的外部因素综合考虑起来。如今的互联网外部主要体现在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两方面,因此要想监管好这两部分的外部因素,就需要对以往的经验进行总结和反思。充分挖掘银行监控系统中的优势资源,重点要转变为监管的模式。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维护。

(二)给消费者提供有力保护

消费者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主体,给消费者提供有力的保护是对金融交易消费合法权益给予一定的保障。同时由于消费者的权益和监管的内容大多相似,因此在监管方面就同时保障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假如在这个时候,金融的信息失去真实性,侵害了消费者的主权,那么相关的金融机构便会侵犯消费者的应有权益。因此需要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在无形之中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建立消费者保护机构。

(三)对互联网采取行为监管手段

这种监管手段主要是对一些网络金融相关的工作人员和金融机构,对这期间的一些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坚决打击不法的资产交易行为,以免金融机构的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被侵害。另外针对金融的有关证券和资金托管,以及交易进行严肃的控制和监管,促进交易的有效性,尽可能的将操作的风险降到最低,对消费者的资金更应该加强管理和监管,把它们和金融组织的资金分隔开来,这样就避免了那些违法分子钻了携款潜逃的空隙。

根据以上的论述分析,网络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应该体现在当今的社会背景下,当今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还比较初步,仅凭自身的力量还无法在市场中具有稳定的地位。因此需要通过适当的监管手段来促使相关的规章政策可以有效的落实下去,而目前互联网监管呈现出来的状态是和实体的金融监管理论方面没有较大的区别,因此在互联网的监管方面还是可以采用传统的监管方式。目前要想保证互联网金融和谐的稳定发展,在社会市场经济中占有主要地位,就必须对监管工作进行严格要求,确保互联网金融对消费者的权益不会造成威胁。这样才能够让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不断的成长。

参考文献:

[1]刘志阳,黄可鸿.梯若尔金融规制理论和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5.

[2]张啸骞基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核心原则探究[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15.

[3]张永亮,张蕴萍P2P网贷平台法律监管困局及破解:基于美国经验[J].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15.

猜你喜欢

互联网金融必要性监管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浅论我国会计监管体制的创新
电气自动化在电气工程中的应用
养老金入市的必要性与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分析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
小学英语教育的必要性及其教学方法研究
提高学生阅读能力,增强学生应用题解答水平
监管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