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离婚率的地域差异
----基于县级样本的实证检验
2018-11-26杨扬
杨 扬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省情研究所, 辽宁 沈阳 110003)
一、 问题提出与研究回顾
中国经历了4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增长和迅速人口转型,人们在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社会身份等多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革,传统婚姻观念受到了极大冲击,直接表现为离婚率的逐年上升。同时,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程度和人口结构的差异,中国地区间的离婚率水平呈现出很大的不同。
迄今为止,国内学者对中国离婚率地域差异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人口学者利用人口普查资料进行地区比较,分析不同地区离婚率升降的特征及原因[1-4],多采用简单的描述性分析,较少统计意义上的严格实证检验。另一类是基于回归分析的宏观样本实证研究,通过观察离婚率与人均收入、城镇化、性别比、受教育水平、家庭抚养比、外出人口和失业率等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对离婚率的地域差异进行解释[5-6]。
实证研究中关于离婚率建模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两个:
第一,家庭经济学视角。思考的起点是个人,即个人是否选择离婚。国外相关实证研究大多基于微观个体样本,如Becker等人研究发现,丈夫收入的首次下降会增加离婚的风险[7]。Weiss等使用美国1972届的一个高中班级在毕业后14年中的相关数据,发现未预期的收入变动会直接影响离婚的概率[8]。国内研究如雷晓燕等,使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2011—2012年全国基线数据,探究婚姻市场上的不同匹配模式与人们生活满意度和精神健康之间的关系[9]。另一些国内实证研究则采用宏观样本,重点观察可能影响婚姻市场匹配均衡的变量与离婚率之间的相关性。如高梦滔使用中国2003—2009年的村级微观面板数据分析指出,外出就业是导致农村离婚率上升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并且不同发展水平的农村地区其影响程度差别不大[5]。再如范子英等使用2005—2012年中国地级市离婚率和房价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高速上涨的房价与离婚率攀升是相互关联的[6]。
第二,社会聚合论与经济社会结构论。重点观察宗教、文化、人口结构等因素对离婚率地域差异的影响。这一类研究具有明显的社会学特征。社会聚合论源于法国社会学家Durkheim对自杀的相关研究,认为一个价值观念趋同、人际互动良好。社会联结牢固的社会环境能够起到稳定婚姻关系、降低离婚率水平的作用;相反,社会聚合力的弱化将导致离婚率的上升[10-12]。经济社会结构论认为离婚率的地域差异主要取决于各地区不同的经济社会结构及人口结构等特征。徐安琪等基于以上理论对我国离婚率的省级地域差异进行回归,发现家庭结构,尤其是子女对父母婚姻关系的稳定作用最大。由城市化水平、人口流动系数等指标组成的反映社会聚合力的复合变量也与离婚率显著相关[13]。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这两种理论基础来自不同的学科,但基于宏观样本的实证研究中某些解释变量在这两个理论基础上都可以得到定位。如高梦滔在观察农村外出就业对离婚率的影响时指出:外出就业可能改变原来的婚姻市场匹配环境,打破原有匹配范围,影响原来的均衡;外出就业还可能改变就业者的价值观,改变对原有社会环境的认同,弱化社会聚合力[5]。
从样本分析单位来看,离婚的相关统计数据并不充分,国内实证研究的分析单位绝大部分是省,样本容量较小,在横截面回归中容易出现多重共线性问题。Breault等指出,以县作分析单位要优于在省或州层面上进行研究,这样处理不仅能够增加样本容量,提高参数估计的可靠性,而且不会掩盖一些变量在县级层面表现出的显著地区差异性,使这些因素对离婚率水平地区差异的解释能力得到加强[12]。本文借鉴Breault等和徐安琪等的研究方法,基于中国县级样本对离婚率地域差异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
二、 数据基本描述
根据中国行政区划规则,县级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和旗。由于市辖区本身属于城市范围,人口在不同的市辖区之间流动比较频繁,统计资料很难精确统计这部分人口的婚姻行为选择,因此本文样本虽涵盖了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和西藏之外的所有省份,但其中县级并不包括市辖区。
被解释变量为粗离婚率,用年离婚对数除以人口总数得到,用‰表示(县级年度离婚对数据来自《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人口学中常用这一指标衡量离婚率水平,也是最易获取和最简单的离婚指标。这里有三点需要说明:①传统婚姻观念发生较大转变,离婚变得越来越普遍,中国年度离婚对数逐年增加,粗离婚率逐年升高,这一指标本身并不稳定。一些学者通过构建面板数据观察离婚率的地域差异和时间变化,但这依赖于数据的可得性;还有学者采用多年粗离婚率平均值来减少年度间的波动和偶然性。②粗离婚率计算中分母是人口总数,但不同统计资料中县级人口数据的统计口径并不一致,本文县级人口数据来自《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分县资料》。③中国处理离婚的机构有两个:民政部门和法院。随着2003年中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法院每年办理离婚的数量大致保持稳定,但分县统计资料中并没有县级法院判决离婚的相关数据,本文县级年度离婚数据仅为民政部门的自愿离婚数据。
参考国内学者对中国离婚率地域差异的研究,特别是徐安琪等的研究,本文选取的解释变量及其理论假设如下。基于社会聚合论的国外相关实证研究,常用人口入教率、人口变化比例和城镇化程度三个指标衡量社会聚合力。①尽管人口入教率指标在国外实证研究中十分普遍,但它并不符合中国国情,中国信仰宗教的人口比重不大、宗教信仰也不唯一,同时也没有相关的宗教统计资料[13]。②人口变化比例作为社会聚合力的衡量指标源于与自杀和犯罪相关的社会学研究,根据社会聚合论的观点,拥有较多新居民和暂时居住者的地区,社会关系更加不稳定,在非熟人社会中社会规范的约束力将减弱,因而较高的人口变化比例意味着社会聚合力的弱化,更容易导致较高的离婚率。本文选取2010年总人口与数2000年总人口数之比来观察人口的变化情况(数据来自2000年和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③城镇化程度指标。根据社会聚合论的观点,与农村相比,城市中的经济关系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更加重要,竞争的残酷性、更理性主义的工作环境和单一绝缘的生活方式等,都将明显弱化道德和社会力量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婚姻双方在选择是否离婚时受到的社会阻力相对要小,因此城市中的离婚率水平要高于农村。高梦滔基于中国村级微观数据进行研究,得到农村粗离婚率要低于同期的全国平均水平。但国内研究的结果并不一致,张翼认为中国城市化程度越高的地区粗离婚率也越高[14],而Zhang等利用2000—2011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发现,城市化程度与地区粗离婚率之间并不显著相关[15]。本文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衡量城镇化程度(数据来自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
衡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有三个:人均GDP(因统一计算纲量而取对数)、第二产业占GDP比重和失业率。①经济学家通常将低收入水平与婚姻不稳定相联系[7],认为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潜在收入差距使人们有激励地作出地域间的流动选择,进而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但在实证研究中,当加入社会聚合力等指标后,人均GDP指标通常并不十分显著(县级GDP数据来自2011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人口数据来自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分县资料)。②本文用第二产业占GDP比重代表地区的经济结构,一般来说第二产业比重较高的地区第一产业的比重较低。③一些研究发现失业率与离婚率之间呈正相关[15-16]。本文县级失业率由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分县资料中的表5(各职业大类人口和未工作人口)计算得到。需要说明的是,该表数据抽样人口为16岁及以上人口,未工作人口分为在校学生、丧失工作能力、毕业后未工作、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承包土地被征用、离退休、料理家务及其他共九类。很显然,在校学生、丧失工作能力、离退休和料理家务不是失业人口。本文失业人口计算只包括毕业后未工作、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承包土地被征用四类。
在宏观社会和经济指标之外,国内学者还关注微观层面的家庭结构对离婚率地域差异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重亲子关系轻夫妻感情,重家庭责任轻个人幸福,所以家庭结构因素往往更具解释力[13]。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及生育率的下降,将减少亲属网络对夫妻冲突的缓冲作用及大家庭的凝聚力,继而增加夫妻婚姻破裂的风险。同时,家庭中老年和儿童人口比重越高,家庭羁绊更难以逾越,有离婚可能和意向者也往往越少。本文选取的指标为家庭户规模(数据来自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
教育水平对离婚率地域差异的影响如徐安琪等所指出的,尽管在微观层面婚姻当事人的受教育程度往往与其婚姻质量呈正相关,但在宏观地域比较时,人口的教育素质更多地与婚姻稳定性呈负相关,文化水平高的地区人们的观念更开放,婚姻的自由度也较高[13]。本文衡量教育水平的指标为平均受教育年限(数据来自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
离婚率的地域差异还受到民族文化、宗教信仰和婚姻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如Zeng等依据离婚率的高低将全国划分为六类地区,发现新疆一直是中国离婚率最高的地区,进而重点探讨了伊斯兰教信仰对离婚观念的影响,认为导致中国离婚率地域差异的主要成因是宗教信仰[4]。还有学者认为东北地区少数民族比例较高,多国度、多民族的外来移民文化使该地区婚姻观念更加开放和自由,东北三省的离婚率始终较高[13,17]。本文选取的指标为少数民族人口比重(数据来自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
人口结构指标选取15~64岁人口比重代表年龄结构,该指标越高表明老年和儿童的人口比重越低;选取15岁以上人口性别比代表性别结构,用县人口数的对数衡量县规模(数据均来自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
三、 建模与分析
粗离婚率的分布具有很强的右偏性,实证研究中比较直接的处理方法就是对其进行对数变换,以粗离婚率的对数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见表1。
模型1为加入衡量社会聚合力的人口变化比例和城镇化程度的回归结果。人口变化比例的回归系数为负,表明人口增长越快的县离婚率越低,这与社会聚合理论的观点并不相符。根据社会聚合论的观点,较高的人口变化比例更容易导致较高的离婚率,二者应该是正相关。城镇化程度的回归系数为正,表明城镇化程度越高的县离婚率越高。模型的解释力并不强,调整R2为0.128。
模型2为加入衡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三个指标的回归结果。人均GDP对数的回归系数为正,表明经济水平越高的县离婚率越高。第二产业占GDP比重的回归系数为负,表明工业比重越高的县离婚率越低。失业率的回归系数为正,表明失业率越高的县离婚率越高。同样,模型的解释力也不强,调整R2为0.133。
模型3为加入上述5个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
模型4和模型5是在模型3基础上分别加入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家庭户均人口数后的计算结果。教育对离婚率影响为正,平均受教育年限越高的县离婚率越高。家庭规模对离婚率影响为负,家庭户均人口数越少的县离婚率越高。
模型6为同时加入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家庭户均人口数后的计算结果。衡量社会聚合力的人口变化比例和城镇化程度都不再显著,同时人均GDP(对数)的显著性下降。猜测可能是因为几个变量是反映县级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与其他某些解释变量具有相关性。模型6的解释力有了显著提高,调整R2升到0.290。
模型7加入了衡量人口特征的控制变量。少数民族比例高的县其离婚率较高;青壮年人口比重高的县其离婚率越高;15岁以上人口性别比的回归系数为负,但并不显著;代表县域规模的县人口数(对数)回归系数显著为正。
表1 2011年被解释变量粗离婚率(对数)回归结果(样本数1 747)
注: *表示在p<0.05条件下显著, **表示在p<0.01条件下显著, ***表示在p<0.001。
模型8为标准化系数(即beta值)的回归结果。社会学研究中经常用这一指标来比较变量间的重要性[18]。本文三个重要的解释变量分别是平均受教育年限、家庭户均人口数和少数民族人口比重,beta值分别为-0.332、0.321和0.227。
考虑到粗离婚率并不稳定,各地的粗离婚率在不同程度上都呈逐年上升趋势,本文将不同年度粗离婚率的对数均作为被解释变量观察表1中回归结果的稳定性。表2为2008—2013年标准化系数的回归结果,各解释变量的标准化回归系数在数值、符号和显著性方面都是比较稳定的。
表2 2008—2013年被解释变量粗离婚率(对数)标准化回归结果
注: *表示在p<0.05条件下显著, **表示在p<0.01条件下显著, ***表示在p<0.001。
四、 基本结论
社会科学中常用标准化回归系数来评估每个自变量对结果相对影响的大小,三个重要的解释变量为家庭户均人口数、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少数民族人口比重。
中国离婚率的地域差异受民族文化、宗教信仰和婚姻习俗等因素的影响。文化和习俗有着悠久的历史,少数民族对婚姻关系的认识也不同于汉族,很多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对此也有深入的观察和阐述。
社会学所强调的社会聚合论与经济社会结构论并不适合解释中国离婚率的地域差异, 用来衡量这两个理论的某些解释变量并不显著。 同时, 人口变化比例指标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 直观来说人口变化比例的差异可能有两个原因, 一是迁移的影响, 二是出生率的差异(在死亡率大致相同的情况下)。 本文样本中县人口变化比例与2010年出生率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05, 可以基本排除出生率差异对人口变化比例的影响。 而社会聚合论的观点认为较高的人口变化比例更容易导致较高的离婚率, Breault等分析美国3 111个县的样本回归发现, 人口变化比例与离婚率之间是正相关的[13]。 尽管在宏观社会层面上很难解释实证结果中的这种负相关性, 但它至少表明人口流出地区的离婚率较高, 猜测这可能与劳动力在地区间的迁移有关, 劳动力流动会通过多种渠道造成婚姻关系的不稳定。 重要的是, 国外社会学研究中的“社会聚合”强调聚合中的共享价值, 更关注宗教对婚姻的影响, 是将宗教看作社会聚合的纽带, 首要选取的指标是入教率。 国内研究用社会聚合论来解释中国离婚率的地域差异并不合适。
教育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教育对婚姻的影响渠道可能是多方面的。文化水平越高的地区人们的观念更开放,婚姻的自由度也较高;女性受教育程度的上升有助于女性就业,同时也有助于帮助女性,尤其是农村年轻女性走出“男主外、女主内”的中国传统婚姻模式,从而降低了婚姻失败对女性未来生活造成的影响。
家庭规模对离婚率的地域差异影响非常显著。家庭结构尤其是子女对父母婚姻的凝聚作用影响最大,这或许是更具中国特征的研究结果,家庭规模越小意味着当婚姻出现问题时的离婚成本更小,使得婚姻当事人更有可能选择离婚。
受样本所限,本文仅是横截面实证检验,没有考虑离婚率随时间变化的影响。尽管近年来很多地区的离婚率都在上升,但从本文实证结果来看,中国离婚率的地域差异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会存在。因为民族因素或称为文化和习俗的影响在短时间内很难改变,这是长期历史的积淀;仅从数据来看,对比2000年和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家庭户均人口数和平均受教育年限这两个变量有很强的路径依赖。尽管中国整体经济社会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地区间的差异仍将是比较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