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在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中的应用
2018-11-24朱春梅
朱春梅
人脸识别,特指利用分析比较人脸视觉特征信息进行身份鉴别的计算机技术。人脸识别是用摄像机或摄像头采集含有人脸的图像或视频流,并自动在图像中检测和跟踪人脸,进而对检测到的人脸进行脸部识别的一系列相关技术,通常也叫做人像识别、面部识别。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脸识别技术也在各种场合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016年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也在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中引进了“人脸识别”认证技术,先行在福州市、三明市上线运用,反应良好。为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根据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的部署,2017年开始在全省(除厦门市外)全面启用“人脸识别”认证系统。从此进入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刷脸”时代。
“人脸识别”认证的优势
(一)突破时间、地域限制,提高认证效率
传统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方法主要是:1、居住本地的退休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进行认证;2、居住异地的退休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参保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寄出的认证表,到居住地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进行认证。认证环节多、时间长,办事效率较低。相对于传统的认证方法受认证工作时间、地点及退休人员行动能力等因素限制,“人脸识别”认证系统开发了APP客户端,退休人员除了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社区认证外,还可在手机上安装APP客户端,足不出户就可在家认证,突破了时间、地域的限制,提高了认证效率。
(二)降低工作量,节省开支
传统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需要退休人员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是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向退休人员寄送认证表。以邵武市为例,邵武市现有企业退休职工1.8万人,每年收到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认证表等相关纸质认证材料达1.5万多张,寄出的认证表2000多张。对于收到的纸质认证材料,经办人员需要整理、核对、造册,非常繁琐,耗费大量人力。“人脸识别”认证只需将采集到的退休人员的人脸信息与系统照片库进行匹配,不需要收集纸质材料,降低了工作量,节省了开支。
“人脸识别”认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系统容易堵塞,认证过程长
“人脸识别”是通过将摄像头采集到的人脸信息与系统里已有的退休人员的照片进行匹配来完成认证的。由于退休职工认证时间较为集中,过多的人在同一个时间段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容易造成系统网络堵塞,人脸信息匹配等待时间长。
(二)人脸易变,认证匹配度不高
福建省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通过社会保障卡库的照片采集退休人员的人脸信息。因社会保障卡库里的照片基本上是退休人员较为年轻时的照片,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型的胖瘦都会影响人脸的外形,很多退休人员现在的模样已与系统中的照片有很大的变化;同时人脸产生的不同表情也可以影响脸部的变化,而从不同的角度观察,采集到的人脸信息也相差很大;另外,人脸识别还受光线、遮盖物等因素的影响,在认证的过程中,存在匹配度不高,认证通不过的现象。
(三)容易造假,难防冒领
2017年的“315”晚会曝光了人脸识别技术,主持人在现场技术人员的帮助下,仅凭借两部手机、一张正面照,就使用“换脸”特效成功攻破人脸识别系统,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也曾用手机里面退休职工的照片成功通过人脸识别认证,这说明人脸识别仍存在漏洞。而就人的脸部特征而言,也存在着脸部器官的分布、结构和外形都很相识的人(如双胞胎)。有些骗保人员通过使用照片或播放一段录制好的视频,甚至使用长得很像的脸对准摄像头,就能轻松骗过人脸识别系统,通过认证,从而难保养老保险基金不受损失。
对“人脸识别”认证的几点建议
一是分时间段开通认证权限,缓解网络堵塞。分时间段开通各个地市的认证权限,同时各地市的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告知辖区内退休人员认证时间的工作。各地市分时间段认证,可减少同一时间参与认证的人数,降低网络负荷,缓解网络堵塞,加快认证匹配速度。
二是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认证氛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及街道、社区等设立了认证网点的经办人员,在从事认证过程中要微笑接待,耐心讲解。前来认证的退休人员较多时,可为退休人员提供开水、报纸、杂志等,缓解退休人员的等待情绪。网络堵塞,无法认证时,对前来办理认证的退休人员可先行登记,待网络畅通后手工录入认证,保证每一位前来办理认证手续的人员不白跑、不久等、不抱怨,营造良好的认证氛围。
三是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大处罚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虽有法可依,但没有具体的实施条例,真正操作起来较为困难,应该从制度层面对何种程度冒领构成犯罪,冒领人拒不退还如何处置作出明确规定。对冒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但要追回冒领金额、处罚罚款,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企图冒领者起到警示作用,对性质恶劣,冒领金额较大的要按有关法规“量刑定罪”,加大处罚力度,提高骗保成本,真正使法律起到震慑作用,使企图冒领、骗取养老金者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