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与保护研究
——以拉祜族为例
2018-11-23陶莹
陶莹
(云南师范大学地理与科学学院,云南昆明650000)
1 引言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民族文化旅游正蓬勃发展起来,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越来越具吸引力,人们从追求物质上升到了精神上的追求和享受。云南少数民族众多,若能合理的开发利用其丰富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发挥其优势,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将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同时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提高民族地区的知名度。[1]
2 拉祜族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现状分析
2.1 澜沧县拉祜族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现状
近年来,澜沧县在旅游业的开发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工作,不仅提出了“拉枯文化兴县”的发展战略,而且还组织了许多文以拉祜族文化为主体的表演,包容20多种民族的精华和特色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发挥了澜沧少数民族文化的资源优势;澜沧县还借助媒体宣传,组织各种文化表演。通过媒体宣传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拉祜族文化的影响力。[3]在自然资源开发方面,有着“世界茶乡,普洱茶都,中国茶城”之称的普洱在旅游开发方面也作出了努力,近年来,普洱茶的知名度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澜沧县借助普洱茶的品牌优势,大力打造景迈、芒景千年万亩古茶园和邦威千年古茶树王旅游产业。
2.2 拉祜族聚居区旅游发展困境
由于历史原因,拉祜族聚集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就澜沧县而言,其2010年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304 元,农民年人均纯收2097 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均低于国家年收入平均水平19109.4 元和5919.0 元,居民生活还处于温饱以下,所以现阶段解决其居民的基本生活是政府的主要工作,而第三产业的投入相对薄弱。[4]加之部分地区交通不便,其民族文化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播。
2.3 拉祜族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拉祜族聚集区地形复杂,施工条件较差,交通不便,区域经济不发达,资金财力有限,开发难度较大,其开发的深度也受到限制。为了民族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一些旅游开发者没有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盲目的进行旅游开发,造成了旅游资源的浪费,加之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景区开发缺乏专业性和系统性。
3 拉祜族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建议
3.1 结合当地实际,发挥优势
澜沧县和孟连县的地理位置相连,与拉祜族村寨也相连,黑河和南垒河流域较为集中。加之两个县城距离相对较近,澜沧县是全国唯一的拉祜族自治县,在民族文化方面具有其独特的优势,是拉祜族文化的品牌形象,拉祜族民风浓郁;而孟连由于历史的原因,少数民族古建筑保存较完整。[6]交通方面,孟连边境线较长,出境口岸众多,边境贸易历史长。两县联合开发则景区密度会加大,突出其文化特色,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使民族文化更具完整性,加强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的优势。
3.2 提高民族文化保护意识,增强民族凝聚力
提高民众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开发的意识,不要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盲目的去开发旅游资源。同时,当地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对拉祜族民族文化的开发和保护,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相关的民族文化活动,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
3.3 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正确处理拉祜族民族文化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民族文化保护观念,与时俱进,在发展中有选择的保留,保护优秀的、具有历史价值的拉祜族文化。对拉祜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要有法制化、制度化的措施,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民族文化保护有法可依。在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过程中,落实旅游收益合理分配,增强当地居民的主人翁意识。
4 结语
云南省拥有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而拉祜族文化是云南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云南民族文化旅游的逐步发展和壮大,拉祜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价值也逐渐凸显出来。其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若能得到合理有序的开发,不仅可以发展经济、摆脱贫困,还能加快我省实现“民族文化大省”和“旅游经济强省”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