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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困境研究

2018-11-20龚文豪

教书育人·高教论坛 2018年8期
关键词:调查分析

龚文豪

[摘 要] 法学教育是法治社会建设基础,为公检法机关输送人才,随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及就业市场需求改变,就业难成为法学本科专业的就业现状。本文以开设法学本科专业的广东地方本科院校毕业生为调查对象,用网络问卷对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现状、就业意向和就业指导进行调查。从数据揭示,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现状不容乐观,存在人才竞争困境、就业指导困境和个人技能困境等状。根据毕业生就业困境提出了相关的措施,为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提供参考。

[关键词] 法学本科生;就业困境;调查分析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8) 08-0007-03

我国高等院校扩大招生人数,高中生考上高等院校成为常态化升学趋势,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近五年,我国登记失业率在4.1%内,就业是头等民生大事,更是关系到和谐社会的稳定。选择热门专业成为当前大学生求学意向,过去,法学专业曾经是高校“热门专业”之一,截止于2008年全国已有634所高校开设法学专业,在校法学本科生人数达30余万人,形成了多层次学历教育培养的局面。广东省就有23所高校设立法学院系,普通本科院校往应用型大学转型的趋势,必然缩减文科招生人数。《201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指出,法学专业成为2017年本科就业红牌专业,意味着法学专业就业率、薪资和就业满意度等普遍偏低,尤其法律事务专业连续三届是红牌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的基数依然庞大,满足了就业市场对法学人才的需求。从法学毕业生就业走向看,因法律职业准入考试制度将大部分毕业生拒在公检法部门之外,企事业单位更倾向于有经验的法律专业人才,只有小部分法学毕业生从事专业对口工作,激烈的人才竞争必然导致大学生就业形势不乐观。过度教育、准入制度并非毕业生就业难的决定因素,本文以8所广东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为研究对象,理性分析当前形势下高校、社会和学生所面临的实际问题,针对实际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 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以广东省开设法学专业的地方本科院校2017届毕业生为调查对象,包括东莞理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惠州学院、肇庆学院、韶关学院、嘉应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通过对广东多所高校法学本科生就业问题的调查,掌握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法学专业就业难得困境所在。

(二)研究方法

第一,文献资料法。查阅相关科研论文和报告,提取有价值材料为论文观点做理论支撑,参考文献包括法学教育、就业形势、学生工作等多方面。其次,参考了麦可思研究院《201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里面的就业数据,准确还原就业数据。借鉴理论与数据,让研究有理有据,更有说服力。第二,调查问卷法。本次采用了电子问卷,分别对广东多所地方院校法学本科毕业进行调研,为了更充分了解地方院校法学生的就业现状,设置了多方面的调查内容,例如就业影响因素、当前就业形势、就业意向等。每所高校设置了130-150份电子问卷,回收了1230份有效电子问卷。

二 调查结果

(一)就业现状

通过收集和整理数据得出,当前地方院校本科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并不是十分明朗,52.50%的法学专业毕业生认为求职应聘的机会较多,但是入职的要求难度大,表示就业形势普遍不容乐观;然而,还有小部分法学专业毕业生(16.50%)认为求职相对简单,有机会选择合适自己的岗位,表示当前就业形势是可观的。在整体调查人数中,女生人数占据整体的67%,在就业形势不乐观的情况下,女生的就业压力比男生大。

大学生教育和就业长期是社会的热点话题。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法学转变,法学专业就业选择面没有理工科开放,国家公检法系统作为法学专业的“对口”单位,人事机制改革使其需求量下降,而就业人口基数的越積越多,行业竞争不及理工科更具优势。从“毕业生认为法学专业竞争优势”的数据了解到,就业时不够竞争力占41.10%,就业时没有任何的竞争力占16.18%;就业时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占28.16%,就业时有很强的竞争力占14.56%。

在法学专业就是形势不乐观和行业竞争力不足情况下,毕业生还是希望找到一份专业相关的工作,未找到合心意的单位的毕业生还是处于观望之中。37.86%的毕业生认为有自己有信心去竞争专业对口工作,58.44%的毕业生认为自己能够适应非法律相关工作,极少数毕业生(3.70%)坚持寻找专业对口的工作。据广东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统计,76%的2017届法学专业毕业生从事与法学无关的工作,就业岗位与专业不相符成为法学专业就业常态。

(二)就业意向

在就业意向调查统计中,41.20%的毕业生意向进入公检法系统工作,24.10%的毕业生工作意向是国有企业,16.20%的毕业生希望进入基层单位,5.30%的毕业生期望从事教师工作,可是没有一个毕业生想创业。从调查结果中发现,法学专业毕业生倾向于政府单位,很少毕业生会考虑其他单位。在选择工作性质的时候,50.18%的毕业生首先考虑工作是否是公务员单位,30.12%毕业生选择工作单位福利,选择专业对口毕业生有12.10%,根据个人兴趣选择工作有2.48%。公检法系统工作是政府机关部门,这些工作岗位符合法学专业就业,其次政府单位的工作稳定性高且福利可观,但公务员岗位有限,期望的工作与实际是有差距的。反而国有企业更加需要文科类学生,尤其法学专业在国有企业是相当受欢迎,而准入制度也有一定难度。对于基层单位而言,更多毕业生都期望在一线城市发展,选择基层工作的毕业生人数会较少,不过实际中获得基层工作的机会较大。有小部分毕业生选择了师范方向,考取教师资格证从事教育工作。

在调查的8所广东地方本科院校的学生中,92%的毕业生生源是广东省内,就广东省生源而言,50.14%的毕业生期望在广州、深圳和珠海工作,剩余的49.86%毕业生都希望回去家乡就业。通过就业统计反馈,能够留在广州、深圳和珠海工作的毕业生只有14.20%,法学本科在一线城市立足的机会甚少,大部分毕业生流向广东的三四线城市。一线城市对法学专业毕业生有更高的要求,第一要通过司法考试,其次需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对工作薪水的期望,62.10%的毕业生都想拿到3500以上的薪酬,与实际薪水对比,毕业生的薪水期望值是适中。

(三)就業指导

调查了地方院校在就业工作的指导情况,学校就业处为大学生从入学到毕业都有安排相关课程,如:大学生职业课程、就业指导、创业教育等,还包括了实践教学方面,如:大学生职业规划比赛、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等,这是一个非常全面的大学就业指导体系。还有些没有纳入课程体系,例如就业宣讲会、就业招聘会等。各个院校在就业工作上各具特色。

经过调查发现,各校就业处针对毕业生群体就业指导工作包括:就业课程、派发就业材料、整理毕业信息、招聘宣讲会、职业资格申报等。就业指导课程主要是让毕业生掌握基本就业技能,用于毕业季度求职应聘;在调查8所地方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里面,39.78%的毕业生认为该课程对就业有帮助,但没实际效果;60.12%毕业生认为该课程对就业没有帮助,纯粹理论讲授。派发就业材料一般是《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毕竟很多四年级学生在第一学期都会安排专业实习,很少学生能够有时间参与招聘宣讲会。法学专业本科生,在专业资格证书方面,除了等待司法考试成绩公布,有选择师范方向的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证。学校在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上是落实到位,但实际效果差强人意。

三 就业困境分析

(一)人才竞争困境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将“法治”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好地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还有普及法律知识,一个法治环境需要长期的建设,这是离不开法学专业人才的贡献。当前法制环境并不完善,社会环境对就业形势是有影响,直接影响力就业岗位配置,公检法国家机构作为法学专业“对口”岗位,这类工作岗位需求量特别少且招考要求逐年提高。例如检察院的招考编制有限,报名考试资格也高,一般要通过司法考试,有些地区要研究生学历。在公检法国家机构中招聘一个岗位,采取1:3的面试比例,出现多人竞争同一个岗位,淘汰的人数肯定不少。

社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在产量大、素质高的毕业生群体中,用人单位选材时是择优挑选,注重人才的学历和工作经验。现在人才竞争就是知识竞争,学历层次代表着知识量,往往高学历毕业生的择业机会比低学历毕业多。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认为,“法学专业本科层次培养的毕业生很难从事相应的工作,专业的法律人才是需要更高层次的知识结构”。例如法学专业学生想往教师方向发展,一线城市小学教师要研究生学历,高校教师是博士学历,就业市场需求对高学历需求成为一种趋势。律师事务所招聘要求和程序比公务员要简单,但律师入行需要通过司法考试,从极低的通过司法考试率来看,将大部分法学专业学生的律师梦给浇灭了。其次,律师职业的起步期较长,需要工作经验、实践技巧和专业理论知识,但现实工作中培养律师人才年限较长。

(二)就业指导困境

长期以来,高校为国家建设培养了大批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的人才,从数量上补充法学人才短缺的局面,高校法学本科教育与实际律师职业还是有一定差距。虽然法学是文科专业,但其在实践过程中非常注重理论转化为技巧。本科法学教育是建立在高校理论课程体系中,既有理论教学,亦有实践教学。理论教学是注重学生法学思维的培养,以及掌握基础的法学概念。从教学体系分析和师资力量分析,当前法学本科生是以理论偏重教学。实践教学上,主要以模拟法庭、法院见习、专业实习、三下乡实践,然而实践教学环节非常缺乏“双师型”教师,大部分教师立足于校内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管理与指导不到位。

通过司法考试是法学专业学生梦寐以求的,有不少院校为了让学生有更多时间备考,将课程压力迁移到大一、大二、大四。法学专业基本都是理论,要通过大量时间记忆和实践。一年级新生刚上大学,还处于适应性阶段,大量的课程导致出现补考现象;尤其四年级大学生,要面临一学期专业见习和实习,还有兼顾论文等,留给应届毕业是的时间是有限的。要完善课程安排,平衡考试与就业的时间,避免学生有过大压力感。

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是作为指导应届毕业生适应当前社会形势的部门,为应届毕业生在职业规划与就业过程中提供理论与实践的指导。对应届毕业生而言,就业指导中心的指导信息成了应届毕业生的主要就业信息渠道,指导中心作为行政部门,通过上传下达的方式传达就业信息,应届毕业生对相关信息的获取并不高。其次,就业指导中心采用宣讲会、招聘会等形式进行帮助学生就业,缺乏针对性分类指导服务,岗位的应聘率极低。

(三)个人技能困境

社会价值观是一种意识形态,引导学生思想动向,让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尤其重要。在调查结果中看到大部分法学学生倾向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铁饭碗”单位,就业意向与毕业生的个人价值观念有关系。法学专业对口岗位是社会威望比较高的单位,由于法学专业的考证难度大,一度让法学专业学生迷失在理论备考,放弃就业最佳时机和机会。其次,法学教育不仅是本科学历教育,还有研究生、博士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定位,找到合适的岗位才有意义。

在求职的过程中,每个毕业生都有遇到一定的求职阻碍因素。从学生个人角度出发,通过调查毕业生了解到,42.20%的毕业生认为“个人能力”是影响就业的主要因素,“个人能力”是意味着学生是否通过司法考试,这个考试就是检查学生在校掌握的理论知识;“学历”(29.40%)作为第二个影响因素,第三个因素是家庭背景(19.50%),其他因素(9.90%)考试失误、错过考试时间等。随着就业市场和招聘的规范性,每个公务员岗位招聘都是通过层层考试与面试,因此,个人能力在求职中更加重要。

四 化解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困境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正确的择业观教育

加强大学生就业的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择业观是对未来将从事的职业进行规划的一种思维观念。目前法学本科就业形势严峻下,获取一份稳定的工作来之不易,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有助于帮助毕业生面对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重重困难。当前,高等高等教育并非过去精英教育,摒弃学历差距的观念,淡化本科学历优势,以一名普通求职者的心态去竞聘工作岗位。作为高校就业指导教师,理应帮助学生认清当前就业趋势,树立积极进取的就业竞争意识,准备职前求职材料;树立积累工作经验再择业的理念,在工作中磨砺个人品质,提高求职恐惧的抗压能力。

(二)加强大学生的创业观教育

求职市场竞争激烈,只有提高求职者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去适应社会需求,才能获取一线求职机遇。党十八大对大学生就业提出新的要求,以创业带动就业,发觉和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除了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还有鼓励法学本科毕业生敢于创业,创业可以解决就业,还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在创业教育上,首先开张创业教育课程,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创业理念;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教学,让学生融入创业氛围,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用人单位注重求职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包括思想觉悟、理论水平与技能的综合表现,淡化学历层次与专业背景,大学期间往往是大学生综合素质形成的重要阶段。作为一名法学本科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是个人能力提升的关键一环,也是体现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其次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加要注重将理论转化成生产力,培养高效简洁的口语能力;在实践教学方面,通过实践掌握基本的流程,能够熟练掌握法律案件的细节。提升毕业生的自身综合素质,才能在激烈的求职市场中获得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参考文献

[1]钟鑫,孙宗锋,邹晓红.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一种视角——TPTM[J].赤峰学院学报(科学教育版),2011(5).

[2]康伶俐.中国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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