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2018-11-20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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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是党的生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继2015年修订之后,我们党再次对党纪处分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在我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5年修订的《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
此次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将十九大新党章等党内法规细化、具体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的生动体现。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将修订《条例》列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仔细翻看《条例》可以发现,与修订前相比,是在原框架内的“升级版”,既保持了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体现了中央的新要求、适应了新形势,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进一步突出政治性,是此次《条例》修订的一个显著特点。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修订《条例》,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就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条例》颁布后,必须不断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才能真正让《条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决心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取得了卓著成效。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修订《条例》本身,就是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营造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体现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是对全党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条例》的再修订吹响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再部署、再出发的号角,向全党发出“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