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宅改三年实现全覆盖
2018-11-20
领导决策信息 2018年43期
“一个号令”“一把尺子”,作为国务院确定的15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自2015年3月起试点宅改,始终坚持“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原则,各村以统一的面积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3 年多来,全区1040个自然村宅改实现全覆盖,农民建房回到面积法定的“一户一宅”公平起点,宅改已成余江新名片。
为保障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余江先后出台《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退出暂行办法》等22项管理办法。乡镇制定《村民事务理事会管理办法》等11项运行办法,村组形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等7项实施办法,完善建房审批、监管、巡查、问责机制,强化村民事务理事会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乡镇整合国土、规划、城管等力量综合执法,确保违章建房“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余江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宅改制度,对闲置废弃畜禽舍、倒塌住房等实行自愿无偿退出,对历史形成的超面积多占且确实无法退出的,一律由村集体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自行收费调整;对“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和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占有和使用的宅基地实行自愿有偿退出。余江还通过开展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有效保障农民合法宅基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