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存在的困境和改善策略
2018-11-19姜小侠
姜小侠
【摘 要】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我国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养老保险的完善能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在我国的国有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养老保险制度的优化和完善也对国有企业的变革提出了多种要求,更是关系到众多国有企业离退休员工生活保障的一个关键环节。本文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国有企业养老保险的现状进行探究和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障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逐步加剧,养老保险带来的社会问题日益受到多方面的关注。而国有企业的养老保险对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乃至社会的稳定和谐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针对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关方面应当积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策略,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为国有企业员工提供更科学合理的养老保障制度。
一、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
我国的养老保险政策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在职工养老保险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当前的国企养老保险,主要采用三方共同承担的原则:个人、企业和政府。而养老保险的费用分担也是比较合理的,这种均衡负担,分散风险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能降低政府和企业的负担,还能增强职工个人的缴费投保积极性。
二、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着主要的市场主体地位,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的安定和谐都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国有企业的相关政策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政策改变的体现,其相关的保险制度不仅直接关系到国企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权益,还能在宏观局面上影响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国有经济进行市场转变的大背景下,国企的相关部门一定要给予养老保险足够的重视,深刻认识到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缴费积极性不够高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缴费水平低以及申报基数低。
在养老保险的实际申报过程中,部分国企以相关部门制定的最低缴费基数为根据为职工进行养老保险申请,如此一来,企业可以减少一定数量的缴费金额,但会直接影响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促使职工在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额减少。
2.养老经费紧张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采用基金制,指的是参与养老保险的国企职工在工作期间要按时缴纳保费,随着缴费金额的提升,在退休时综合考量个人缴费情况和个人账户计息累计的情况,对职工个人进行养老金发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变革,相当一部分国企职工在制度改革前缴纳的费用被企业用来扩大规模发展生产,因此个人账户出现空账或者资金数量较少的现状,而在制度改革后,这部分老职工仍旧享受了新制度的相关权益,也就是说制度改革后相关国企职工缴纳的费用支撑了制度改革前后所有国企职工的养老金发放,导致多个地区出现了养老金入不敷出的现象。
3.国企参保的覆盖率有待提升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国企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数呈现出持续增高的现象,但是目前在部分国企中仍旧有大部分职工并没有参与养老保险,主要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而这些人员大部分是农村人口,这部分职工普遍具有维权意识不强,保险意识欠缺的特点,因此导致国企参保的覆盖率明显不足。
4.企业负担过重
根据我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个人缴纳部分与企业缴纳部分比例为8%和20%,而加上其他相关的保险制度,企业每月为员工的保险需要缴纳不小的金额。但在当前我国经济体制转变的大背景下,部分国企因为经营不善,竞争力有限,受到市场的巨大冲击,导致企业效益不佳,面临重组和破产的风险,因此也给职工的养老保险带来巨大隐患。
5.国企养老保险制度和经营企业存在制度差异
我国国有企业和机关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上存在巨大差异,这不仅体现在参保缴费方面,更体现在养老金发放以及制度等方面。
而现行的国企改革中,部分事业单位有可能会进入到企业中谋求发展,而两种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对接导致他只能先办理退保手续,再进入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中,这样一来,就浪费了该职工之前积累的养老保险投保年限,损害了该职工的个人利益。而且国企的特有养老保险制度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损害,拉大了社会收入差距,人为地导致社会阶级分化,对社会的稳定和谐都产生不利影响。
三、解决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困境的有效措施
1.解决养老保险双轨制的问题
首先,在政策上要实现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统一性,促使养老保险制度从双轨制转变为单轨制,制度的统一有利于人才流动,保障职工个人的权益。具体措施是两者统一采用个人8%的缴费比例,开设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两种账户的缴费金额将全部用于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另外,可以设立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年金,妥善减少双轨制养老保险制度带来的差别待遇。
其次,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间将企业员工进行划分,在制度改革之前退休的职工按照未改革的方法进行养老保险,而制度改革之后投入工作的职工则按照改革后的制度进行参保缴费,这样可以避免部分新职工缴费供养老职工的现状,保障新职工的权益,同时解决养老金入不敷出的现状。
2.通過多种渠道实现国企养老保险的资金增值
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国有企业在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基金的投资渠道,促进基金的保值增值。当前形式下,我国国有企业普遍采用养老保险基本基金存入银行,收取利息以及投资国债的情况,但是在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如果养老保险基金不采取合理的渠道进行增值,很有可能因为通货膨胀而导致纸币贬值,货币购买力下降,就会导致基金严重缩水,从而影响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我国部分国有企业可以在相关专业金融机构的扶持下针对企业的养老基金进行投资,扩大基金增值渠道,应对风云变幻的资本市场。
3.宣传养老保险制度,增强职工保险意识
当前,在部分国有企业中,对灵活就业的劳动力以及农民工等农村劳动力的养老保险存在很大漏洞,甚至出现农村劳动力没有养老保险的情况,针对这一现状,国有企业应当加大对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增强农村劳动力的投保意识,提升职工对养老保险的重视程度,促进企业的积极性。另外,在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可以增加职工储蓄性养老保险以及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4.增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化管理
因为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国有企业的养老保险工作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受到地方行政势力的干预较多,因此会出现地方政府挪用、擅用的情況。在个别地方政府可能会挪用养老基金进行其他经济投资,一旦投资失败就会造成养老基金无法回收。
而在我国当前现状下,地方社保机构受到行政政府的干预极大,无法对相关社会保障基金实行统筹管理,给社会保障基金带来一定的缩水和贬值风险。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国有企业和职工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把个人账户基金交由专业的养老金机构管理。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资本市场逐步趋向成熟,专业的养老金机构也在逐步进入资本市场,形势的改变会带来政策的改变,因此我国相关机构可以制定政策,允许养老保障的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提高基金保值增值的概率,巩固基金安全。
综上所述,我国国有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经过20多年发展,收到了一些成效,为我国个人权益保障、基本社会生活保障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发展中也面临着多种多样的问题,政策调整带来的个人空账,部分地区养老金入不敷出、养老金双规化制度等,在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的过程中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一破解。因此,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应当与时俱进,积极应对,找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国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走向完善化和规范化,为促进市场人才交流,国有经济的稳固发展以及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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