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革的探索者 时代发展的弄潮儿
——记宾县国有集体工商企业制度改革
2018-11-19孟宪宇
孟宪宇
(宾县地方志办公室 黑龙江 宾县 15040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宾县工商企业改革的步伐从来没有停息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个体私营企业的竞相发展,宾县国营集体工商企业效益下滑,生存艰难。中共宾县委、县政府为了扭转企业发展的困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先后进行了企业管理制度改革、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破产、国有企业出售、职工并轨等企业制度改革,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宾县国有、集体工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受到市、省和国家的肯定,轰动全国。
一、宾县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发展陷入困境,改革企业产权制度迫在眉睫
改革开放以来,宾县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特别是前十年间,胜利实现了第一个翻番目标,全县人民的绝大多数已解决了温饱问题,并开始向小康目标迈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和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但归根结底,财富是人民创造的。1978-1993年,宾县国有、集体企业共上缴利税13000多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收入的40%;企业新增吸纳劳动力就业12964人,占同期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78%;还吸收、消化农业剩余产品价值达15亿元;同时,国有集体工商企业还承担了大量的社会义务,办教育、搞小城镇建设和公益福利事业等。可以说,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时期,宾县的国有、集体企业是威风八面、功绩卓著。“两酒(宾州白酒厂、宾州啤酒厂)一巾(宾州毛巾厂)一糖(宾州糖厂)”是宾县国有中小企业的代表,其产品在全省,甚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机制的引入,宾县国营、集体工商企业越来越不适应了,计划经济的弊端暴露无遗,局面难以支撑。国家不包销产品,企业产品就卖难或卖不出去,造成一些企业生产下降,甚至停产。据1993年统计,宾县有27户企业关门停产,13户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企业越干越赔,包袱越背越重,造成一些企业资不抵债,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在全县107户工业企业中,有65户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额每年在3000万元左右,占1993年县财政县级总收入3410万元的87.98%。到1993年11月,宾县工商企业(包括行业办企业)的亏损挂账已达2.6亿元,一些企业资金停滞,企业断炊,生产难,再生产更难;甚至银行也被压垮,全县企业占压银行贷款4.3亿元,其中能够投入周转使用的仅仅几千万元;一些企业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到了即将崩溃的边缘,造成了工人没活干,甚至失业,收入下降,生活困难,不安定因素增加;人们对企业失去信心,没有了干劲,精神不振,企业干部思迁,人才外流严重,造成了恶性循环。随着市场调节比重的增加,宾县国有集体企业的困难呈逐渐加重的趋势。
面对这样的形势,中共宾县委、县政府和各级干部、广大职工进行多方面探索,破解难题。几年间,宾县花费了很大精力,调整国有集体企业领导班子,搞经营承包,各种责任制,找项目、请人才,但成效均不明显。这种状况在其它市县的国有企业中,也是司空见惯,为什么宾县感觉比别的地方更为突出,主要是宾县国有、集体企业在整个县域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宾县工业方面国有、集体企业比重占57.6%,商业企业中,国有商业比重占61.3%。国有企业是宾县的大半壁江山,国有企业一蹶不振,将直接严重影响整个县域经济的发展。所以说,宾县企业这种状况的根本“症结”是国有企业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同市场经济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宾县国有集体工商企业在原有机制下已经到了支持不下去,维持不下去,经营不下去的程度。再不改,没有出路、没有退路,只有改革才能发展,只有改革才能生存,这是拯救宾县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治本性措施。
二、宾县进行国有集体工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外条件和时机成熟
宾县抓住机遇,积极大胆改革的时机条件成熟。一是中央、省、市有指示,有政策。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出台,为宾县企业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1993年8月份,黑龙江省委召开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座谈会,省委书记孙维本在讲话中明确指出:“我省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特别是中小企业改革的主要途径是,走国有民营、民有民营、公有私营、私有私营的路子”。11月5日省委副书记马国良检查宾县工作时,强调要加快工作步伐,采取果断措施,抓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二是外地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宾县政协副主席赵秀民一行赴内蒙古凉城学习考察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经验,县委召开报告会,介绍凉城经验。我省桦川县有6户国营企业在全省率先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三是宾县干部群众有迫切的企业改革愿望。面对国有企业出现的困境,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企业厂长、经理们有一个共同的呼声:企业再不改革,就要出现“企业困死、银行紧死、财政穷死、职工饿死”的局面。特别是一些困难企业,在生死线上挣扎的企业,干部群众一个共同呼声:要改就快点改,企业和职工都挺不住了。一些生产情况较好的企业也预感到如果机制不更改,停产企业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改革图强,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加速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振兴企业,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上来。四是宾县国有集体工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准备工作充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舆论引导,以宾西造纸厂为试点,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提出了大胆创新解决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些奠定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坚实的思想和工作基础。
三、宾县积极探索国有集体工商企业发展之路,成为全国中小企业改革先进县
宾县工商企业改革起步较早。1979年4月,中共宾县委召开工业会议,提出努力发展轻纺工业,积极扶持和兴办集体所有制工业,搞好体制改革,办好地方工业。1980年9月,平坊供销社、新立庆华供销部、经建永利供销部进行经营承包责任制试点,到年末经济效益回升。1981年供销社经营承包在全县推行,国营商业全面实行四级经营承包。当年宾县工业管理模式进行改革调整,全面推行“一条龙”责任制。1982年对国营工业、集体工业实行不同形式的承包。1984年5月27日,县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1986年开始,宾县企业全面进行经济责任制、委托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的改革尝试,取得一定成效。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个体私营企业的竞相发展,国营集体企业效益下滑,生存艰难。对此,1993年10月至1994年4月,宾县对全县158个国有、集体工商企业分两批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的发展有了活力,走出了困境。
1993年10月份,宾西造纸厂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较好的工作经验。11月20日,宾县召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会上,下发了《宾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县体改委、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局、人事局和劳动局《关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县委书记辛万金作动员报告。宾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广泛的调研,然后试点,制定企业改革方案与配套政策,往企业派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企业资产评估组织,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妥善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和银行贷款,妥善安排离退、工伤、遗属人员的生活保障和企业富余人员。在改革模式上,有实行职工全员入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租赁、股份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划转兼并、拍卖、破产或停产整顿。宾县对国有企业变成集体性质的股份制,或者对国有企业的产权作价出卖、租赁等,此举轰动全国,受到国家、省、市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广泛的关注。宾县成为全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四大典型之一。1994年宾县被评为全国中小企业改革先进县。1996年2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国家体改委主任李铁映来宾县视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充分肯定了宾县的做法并题词:“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发展宾州,致富人民。”4月,宾县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制和社会保障等内外两方面进行改革。1996年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土改时任中共宾县常安区工委书记)来宾县视察企业改革、宾西黄牛工程、中共北满分局旧址,肯定了宾县工作并题词:“开拓进取创大业,全心全意为人民。”陪同前来的省委书记岳岐峰题词:“旭日东升,宾州腾飞。”宾县国有集体工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工作成就和经验,在全市、全省,甚至在全国都产生了一定的反响,国内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到宾县学习考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经验的省内外同志络绎不绝。
产权制度改革后,宾县全面推动国有工商企业改革,加大中小全民所有制退出的力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宾县一些国有集体企业进行了依法破产、出售,通过出售和技术改造,一些企业脱胎换骨,形成了一批科技含量高、规模大、市场竞争力的工商企业。1996年到2003年依法实施破产国有企业12个(宾州糖厂、宾州酿酒总厂、宾州啤酒厂、宾州毛巾厂等)。企业破产结束后,可以甩掉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各种债务包袱,退出国有轻装上阵,在退出国有时企业职工可以得到政策性合理安置,有效地促进社会稳定。1998年到2005年陆续出售国有工商企业17个(宾西水泥厂、宾州酿酒总厂、宾州糖厂、宾县砖场、宾县百货公司、宾州商厦、宾州肉类联合加工厂等)。国有企业出售,由县经济局对拟出售的企业进行重新评估,报县政府批准,由县政府实行协议出售或委托哈尔滨市国有资产交易中心实行拍卖。其中,2001—2005年宾县共出售国有工业企业5户、商业企业3户,出售额3549万元,引进资金达2亿元。
2004-2005年,宾县按照《哈尔滨市国有企业职工并轨实施办法》的规定,将经济系统19户出售国有企业5463人实施并轨,共争取国家资金2790万元,使参加并轨人员全部领取了经济补偿,同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同时,对原二轻系统、乡镇所属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700余人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为200余人办理了低保手续,使这部分无岗位、无资金、无厂地、无经营活动的职工老有所养,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出售国有企业的资产中,县政府首先拨付500万元,为经济系统下岗职工5463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做实3%个人账户,同时按照县政府批复的资金分配方案,偿还企业内欠职工的款项,一次性安置遗属、工伤职工,偿付独生子女费及企业外欠款项和金融部门贷款,于2005年12月末结束。
四、宾县国有集体工商企业制度改革的突出特点
一是坚持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和各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原则,国有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成立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形成了民有民营的集体性质企业。
二是打破所有制界线、行业界线、工人干部界线,实现生产力诸要素之间的合理配置,组建新的企业,产权关系明晰,形成独立的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三是坚持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不搞花架子,不走形式的原则。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真正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两要素相结合,资产参与分配,彻底打破大锅饭,达到标本兼治。
四是坚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利益的合理分配。
五是企业制度改革模式的确定,坚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领导把关相结合的原则。
六是坚持先易后难,先试点后分批推进,稳中求快的原则。
七是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生产经营的原则,做到生产、改革两不误,互相促进。
八是坚持改革与稳定相结合的原则。
九是规模大面广,县属、乡属工商企业基本上全部参加改革。
十是方案周密可行,配套的政策文件齐全,可操作性强。
十一是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破产、出售和职工并轨,依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