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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厦门日报》专栏“花花视界”看政法新闻如何讲好民生故事

2018-11-18郭桂花

中国记者 2018年11期
关键词:政法视界花花

□ 文/郭桂花

内容提要 本文结合《厦门日报》开设八年的政法新闻专栏“花花视界”,阐述政法新闻报道如何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差异化的特色民生新闻,不仅能发挥普法功能,还能给民众以法律警示和深思,形成信息和内容的增值。

作为一名《厦门日报》记者,笔者主持报社为本人专门开设的政法新闻专栏“花花视界”,八年来,通过近千篇、超150万字的报道,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出政法报道如何提升阅读率、讲好政法故事的经验。栏目被司法部等多个部门联合评选为“全国法制名专栏”,笔者也在厦门日报社举办的读者节活动中,被广大读者投票评选为“最受欢迎的记者”。

一、记者要当好政法机关“编外新闻官”

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时,其工作一般都十分严肃,容不得半点疏忽与差错,其对外发布的内容往往更强调规范专业,也因此难免显得生硬,普通百姓不易读懂。政法新闻记者要积极充当政法机关的第一解说员,争取成为政法机构“编外新闻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接地气进行报道。

许多城市的法院会不定期地发布各类典型案件,如厦门市中院公布过“某某年度十大民生案件”“知识产权保护十大精品案例”“50年十大标志性案件”等。法院公布的这些经典案例,往往因对表达规范的强调而显得生硬难读,遇到这种情况,笔者就会请教法院法官、高校法学院教授和执业律师等专业人士,从与民众最相关的角度在《厦门日报》专栏“花花视界”刊发,就每个经典案例的亮点,进行简明扼要、专业又不失通俗的点评,读来令人豁然开朗。

厦门市集美区法院曾发布“悬赏执行”新规定:一旦被执行人拖延履行法律义务,符合悬赏执行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欢迎社会举报,因举报执行成功,向举报人兑现最高20%的悬赏金。这一规定对于破解“执行难”有示范意义,对于“老赖”有极强震慑力。笔者立即联系法院通讯员,获取“执行难”典型案例;采访法院法官、高校法学教授、执业律师等,对“执行难”具体案例进行点评分析,最终写出《集美法院在全省首推“悬赏执行”治老赖》,详细解读了这一创新举措,将艰涩的法律文书变成通俗易懂的道理。文章见报后,受到厦门市法院系统高度评价,借此也密切了与法院领导、通讯员的交流合作。

要成为政法机关“编外新闻官”,跑线记者需要熟悉掌握法律知识,拥有一定的人脉资源、新闻信息渠道,这样才能旁征博引,将专业的法律知识写得既准确,又通俗。政法记者要做到这一点,主要是在以下三方面强化学习:

一是努力学好法律知识,特别是一些常见的法律常识。很多媒体负责采访政法机关的记者,以中文、新闻专业居多,法律知识少,那么必须利用各种机会多学习法律知识;而法律专业科班的毕业生有时为求准确,对法律条文的表述不加任何改变、变通,自己能读得懂,就以为普通读者就能看得明白,他们写出的政法新闻可能会更“晦涩难懂”。要写好政法新闻,一定要多读《实用民事手册》《劳动争议处理手册》《合同法100问》等普法常识书籍,多看新近发生的法治新闻报道,以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加深记忆。

二是要从社会大众角度多问。这个道理比较好理解:律师是为当事人服务的,媒体是面对社会大众的,虽然都不能违反法规,但出发点不同,立场、角度、行文表述有时完全不同。对于一些案件中呈现的热点问题,如“如何厘清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无限制防卫的区别”“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如何区分”等,在收到政法机关发布的通稿时,媒体跑线记者若能站在公众立场上“多个心眼”,提点建议,很多时候由此产生的舆情也能减少不少,跑线记者在政法机关的影响力必将得到提 升。

三是在政法系统多交朋友。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政法新闻专业性强、法律术语多,单靠一己之力,难免不出差错。做好政法新闻解读,记者需要与通讯员搞好关系,能拿到第一手资料,同时,需要熟悉政法各个领域的办案专家、法学教授、执业律师等,与他们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第一时间可以联系、解读,或者获取案件等新闻素材。

二、以“讲故事”来改善文风

八年来,“花花视界”新闻专栏的每篇报道均力求对相关信息、案件反复梳理、思考、提炼,内容丰富、可读性强,形式活泼新颖,以小标题分章节讲故事的形式传递法治大道理,深受广大读者青睐。《厦门日报》曾刊发了一篇长达2/3版的长篇通讯《丈夫“潜伏”七年归来,追讨百万股金》:47岁的怡晴与大海结婚生子后,大海离奇失踪,当时家产只有5万多元的股票,怡晴边做生意,边带两个孩子,艰难度日。她想尽办法找不到大海,以为丈夫已不在人世,经律师建议起诉离婚,通过公告送达产生法律效力。后来,怡晴生意越做越大,大海突然现身,要求分割当初那5万多元股票产生的复利160多万元。怡晴又惊又气,调查行踪发现,大海“失踪”期间去上海买了一套豪宅,安了小家,还有一个11岁的儿子,而这个新家的女主人就是自己昔日服装公司的售货员。多年被欺骗,怡晴无法控制感情,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起诉大海犯有重婚罪。这起离婚诉讼案件情节跌宕起伏,加上生动鲜活的漫画插图与专栏作品主题相得益彰。

叙述这些离奇情节的同时,报道进一步探讨法律问题:怡晴与大海在法律上已离婚,她能否状告前夫重婚呢?“花花视界”采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就“是否重婚分两个阶段看”等观点全方位解读,进一步拓展、延伸报道内涵,提升了政法报道的警示意义。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花花视界”专栏几乎所有报道都从人的角度,将枯燥的法律判决转换为人情味十足,动人心弦的故事。福建省武夷学院一名教师一篇480字的散文,被全国30多家出版社“盗版”侵权,笔者在采写时,除了刊发消息:《一篇480字散文遭30多家出版社侵权》,还从散文内容入手,通过人物访谈的方式,揭秘作者难能可贵而又典型传奇的维权故事。

三、做有观点的政法新闻

政法新闻报道除了发挥普法宣传功能外,还要通过引入评论性观点,主要是为了引发读者思考和探讨,给民众以法律警示和深思,形成信息和内容增值,这正是许多受众所喜闻乐见的新 闻。

2009年中秋节,一名小伙子在厦门“状元王中王”博饼大赛中接连博得两辆轿车,很快与公司产生矛盾:公司认为博饼是公司行为,奖品应归公司,而小伙子认为参博是个人行为,奖品理应归个人。博得第二辆轿车后,小伙子次日便不得不辞去工作。

中秋节博饼活动在福建闽南地区非常盛行,老幼妇孺都热衷参与。这起厦门史上首例博饼纠纷案受关注程度可想而知。通过全程采访案件审理,笔者最后直截了当以《连博两辆轿车,奖品到底该归谁?》为题进行报道,除详细报道小伙子连博两辆轿车的全过程,还专门梳理了庭审激辩的四大焦点:“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发票税单是不是权属凭证”“单位能否作为博饼主体”“博饼活动是否可以代博”等,回答读者最关切的话题。

《网聊记录能作为法庭证据吗》《父亲偷牛坐牢,女儿该不该获救助?》等报道,都是通过透视每起案件,引导读者对人生、对法律等深入思考,并通过配发评论的方式,旗帜鲜明阐述观点,引领舆论。《父亲偷牛坐牢,女儿该不该获救助?》源于身为农民的陈某盗窃别人家赖以谋生的耕牛,其行可憎;可作为父亲的陈某偷牛的真实目的,却是为给女儿交书本费,令人怜悯;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的做法可圈可点——时任副检察长陈延安一行人前往陈某女儿就读的学校探望,并资助孩子上学。司法机关如何执法更具人情味?在报道这起案子的同时,文末配发评论《司法文明应走得更远》,呼吁给被告人家属贴“有色标签”要不得,对被告人家属人性化关怀应制度化。 (作者是《厦门日报》“花花视界”政法新闻专栏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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