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与讲故事:叙事社会学何以可能
2018-11-18刘子曦
文/刘子曦
导言
叙事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如语言学家巴尔特所言:“自人类有历史以来,所有阶级、所有群体都有他们的叙事,叙事是跨国家、跨历史、跨文化的。它就在那里,它就是生活本身”(Barthes,1977)。20世纪80年代以降,叙事研究在西方人文社会科学各领域掀起热潮,出现了影响深远的“叙事转向”。“故事”成为认同、框定、女性主义等理论脉络的生发点(Somers,1994)。中国社会学的叙事研究也由冷转热,但多数讨论缺乏在方法论及经验研究的系统梳理。另一方面,应用叙事分析方法的作品还十分鲜见,尤其是还未能充分在“叙事材料”与“叙事解释”之间建立具体和系统的联系。基于此,本文在梳理中西方文献的基础上,剖析叙事研究涉及的关键概念,归纳出叙事社会学主要的研究进路,并结合相关研究主题,分析其在研究方法上的特点。最后,本文尝试在中国故事这一语境下,指出整合多元研究进路的必要性,并展望整合的可能性与方向。
从边缘到中心
叙事研究在社会科学领域原本并无合法性可言。20世纪三四十年代,定量研究如日中天,叙事常常被看作模糊和不准确的“软数据”。20世纪60年代,继承语言学转向的叙事转向扭转了这一趋势。语言学转向中的建构主义视角强调事实是符号和语言的建构物,经验世界亦是语言的社会产物而非外生的客观存在(Spiegel,2005)。在文学领域,结构主义和语言学分析方法将文学批评的关注点转至文本内部,关注“意义生产的词句结构”。在历史学领域,海登·怀特提出,历史哲学应关注作品的呈现,即历史叙事的文本层面,这种叙事主义的历史哲学推动了历史学在理论取向上的转型。社会学对叙事材料的使用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芝加哥学派。但这类研究不能被称为社会学的叙事分析,叙事本身并未被视为独立的研究对象。至20世纪80年代,叙事才从单纯的材料变为社会理论与方法创新的生发点。阿伯特指出,在“变量范式”下,叙事长久以来都充当辅证变量关系的次要角色,具有“革命性”的尝试是将叙事作为社会学方法论的基础,他认为“叙事方法论恰恰是对社会学长期忽视过程的有力回应”(Abbott, 1992)。
“叙事”的概念化:四个特质及其理论意涵
叙事的概念化工作围绕叙事的四个特质展开,分别是:叙事的普遍重要性、具体时间性、内在因果性与潜在反抗性。
(一)叙事的普遍重要性
叙事不仅被视为记录,同时也与身份认同彼此相互建构又相互限制,这种辩证关系建立在对范畴性认同和工具性认同的两重批判上。第一重批判针对“范畴性认同”。范畴性认同以各类人群的分类范畴与人口学特征来解释人们的行动,亦称为行动解释的“本质论”(萧阿勤,2013)。质性研究者质疑范畴的外生性与先在性,以大量族群与性别研究展现范畴的建构过程。社会理论家质疑范畴性认同背后对“本质自我”的假定。在吉登斯看来,自我认同是“个人负责进行的反身性的计划”(Giddens,1991)。利科提出“叙事认同”概念,他指出,述说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的身份就是讲述某个生命的故事、谁做过什么、怎样做的,呈现出的“谁”则是叙事认同(Ricoeur,1991)。
第二重批判针对“工具性认同”,即叙事是基于理性计算而进行的工具性表达,是效用驱使下自我监控的行动方针。工具性认同并没有行动者的能动性,但两者都建立在“真实与虚假”的二元对立上。叙事认同理论反对以先在的利益来解释行动,正如它也反对以先在的范畴来解释行动一样。
(二)叙事的具体时间性
现代社会学将时间压缩为线性时间轴,波斯通等人称其为“抽象时间”。抽象时间是持续的、同质的、空虚的时间,运动、事件和行动发生于其中(Postone &Galambos,1995)。然而,叙事中的时间却是异质且主观的“具体时间”,不均匀的时标分布和时段划分反映了叙事者在历史时间中灌注的主观意愿和个体体验(White,1987)。并且,时间有具体的性质和道德含义,折射出叙事者的价值判断,这种判断往往同霸权话语或意识形态相联系。最后,具体时间还表现在叙事情节中,某段时间的意义由其中的事件意义赋予,而事件意义则取决于它在叙事中的作用。换句话说,人们以时间维度来组织叙事,也需要在叙事中对时间进行定位和理解。例如,在讲述维权时,小区业主常常以维权后的经历反向评估维权前的生活;尽管维权导致的冲突打乱了日常生活带来种种不便,但他们认为这种觉察到的“真实”的矛盾恰恰说明物业侵权导致了“虚假”的和谐,如今的日子虽然混乱却是“权责明晰”的,因此,今时是通向更好未来的必经之路(刘子曦,2010)。
(三)叙事的内在因果性
在《社会学中的构型故事与因果性》中,赫希曼等人总结出社会学中因果关系的两种类型:力向因果和构型故事。力向因果假设存在预先定义好的对象和预先定义好的结果,因果解释就是要“追踪这些朝着结果运动的对象以及它们的交互”。相反,构型故事则认为要“解释社会存在如何长成了足够稳定的‘对象’或‘结果’”(Hirschman et al.,2014),即因果解释要揭示社会存在形成的历史过程。
构型故事与一些历史社会学家的倡导不谋而合,他们在认识论上批判变量中心范式,在方法论上转向以时间与事件为基础的过程分析。阿伯特称其为“叙事实证主义”(Abbott,1983)。他认为,叙事归因隐藏在情节中并且是开放的,原因和结果都倚赖行动的次序而存在,同时,结果是累积性的,过去的行动以收敛的方式形塑下面的行动。越是精彩的故事,越让听者感觉事情的发生是如此的顺理成章,自然而然地跟随情节的发展,而不会想要查证其中的因果逻辑。叙事因果分析并不一定意味着要回归诠释传统,或围绕意义和文化的复杂性展开,也可以是高度形式化的。
(四)叙事的潜在反抗性
李欧塔提出现代性的标志是“大叙事”(Lyotard,1984)。大叙事以进步、启蒙解放运动等为特征,是现代科学合法性的重要来源。科学表达方式将事件与人和他们所嵌入的情境分离开来以满足形式要件,变相压缩了生活、经验、意识和行动所蕴含的复杂意义,其代价是隐藏知识生产的政治过程。后现代主义以“小叙事”怀疑大叙事,小叙事是局部的,也是事件中心和凡人化的,让人们触及到现代科学的“盲点”。讲故事需要说者和听者双方建构会意空间,达成一定程度的相互理解,这意味着叙事者必须要运用一些局部性的文化解释,将主观经验以听者可以理解的方式表达出来。
叙事的两种分析路径:故事与讲故事
社会学的叙事分析深深烙刻着多学科源流的印记。部分社会学家在结构语言学知识的基础上,探究叙事作为文本的结构,尝试揭开文化的语言密码。也有社会学家将叙事视为行动者的社会实践和造义过程,转而以民族志方法探究叙事情境对叙事活动的形塑。可以说,前者在分析“故事”而后者在分析“讲故事”。
(一)作为文本的故事
拉波夫提供了首个在微观层面详细考察叙事的分析工具,将叙事定义为“通过匹配子句的字面顺序与真实发生过的事件顺序来重述过去的经历”(Labov & Waletsky,1997),叙事的基本架构则是一系列按时间顺序排列的语句。语句有两类:自由语句和叙事语句。第一类不包含时间要素;第二类输出叙事的核心要素,一旦改变叙事语句的顺序,就会使叙事的意思发生变化。
如此,社会学家把叙事视为依序列排列的事件的线性组织。这一工作力图把叙事结构转化为网络特征,将意义的复杂性化约为一般性的结构原则(Mohr, 1998)。测量和化约的关键就在于叙事序列,叙事序列是子句之间的关系结构,与网络数据相当类似:事件是网络节点,事件间的联系是线,事件联系的方向是箭头。每个故事都是一张复杂的叙事元素网络图。例如,贝尔曼与斯托弗在《成为纳粹》中分析了一位纳粹成员的入党前后的自述,通过测量叙事结构的变化来解码纳粹身份的形成过程,发现成为纳粹与作为纳粹两个故事的内容极为相似,但组织这些内容的结构却大不相同,加入纳粹的过程伴随着自我的流失(Bearman & Stovel,2000)。网络化的结构分析有三个优势:第一,它抓住并外化了故事生产和组织意义的规则,第二,它保存了故事的完整性;第三,它沿袭了叙事理论对范畴性认同的批判,将叙事看作身份认同本身,从而避免了动机前置的错误。
另外,叙事信息也呈现出行动主体(subject)和客体(object)围绕行动(action)的结构,即SAO分析:S与O分别是网络节点,A是将两者联系起来的线。研究者可以通过提取SAO结构,使内嵌在故事中的信息外显出来,继而进行模型处理(Franzosi,1998)。
(二)作为行动的讲故事
讲故事是第二次叙事转向的视点,故事被视为讲述行为的产品,体现讲述者与倾听者之间传达、接收、沟通、动员周边资源的互动过程。研究者要问的是在“何种情境”下,故事由“谁”讲给“谁”听、又造成“何种后果”。因此,叙事情境、叙事者以及叙事行为效用成为研究者关心的重点。首先,叙事情境主要指讲故事所嵌入的制度与组织环境,它在“何时叙事”与“如何叙事”两方面形塑叙事行为。其次,叙事者对叙事有明显影响。最后,叙事可以被视为组织制度环境,从而生发出叙事行为效用。例如,郭于华对陕北农村女性口述史的研究有力地表明了这一点。她指出,当妇女被问及关于政治动员、土地转移和家庭财产计价等问题时,很难像男性村民那样给予明确的讲述,她们的回答多是“‘不晓得’‘不记了’‘那你得问老汉去’”(郭于华,2003:80)。女性在政治与公共生活中的边缘身份阻碍了她们讲述时标明确、逻辑清晰的故事,或者说,她们讲故事的话语是高度情感化和身体化的,与男性擅长运用的公开的、正式的话语不同。这集中体现了叙事情境、叙事者和叙事行为效用对讲故事的影响。
叙事社会学之于中国故事
伴随叙事理论与分析方法的繁荣,中国社会学也在悄然兴起叙事转向,学者关注叙事也出于学界对质性经验研究的忧虑,而非背弃学科的传统研究范式或寻求认识论和现象学上的突破。但叙事似乎陷入了“原则上”重要但“实践上”边缘的困境。笔者认为,形成这种困境的原因可能在于我们所强调的有所偏颇,真正需要增加的也许并不是社会学的叙事意味,而是叙事的社会学意味。
(一)叙事的社会学意味
如果说将科学主义与力向因果作为靶子进行批判是第一步,挖掘叙事的特质与理论意涵是第二步,系统地分析叙事并用这些分析丰富我们对社会生活的理解则是第三步。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否能通过分析叙事现象展开与社会学经典理论的对话决定了叙事是否能贡献经验研究中的经验感。例如,方慧容(2001)探讨了国家权力如何策略性地利用了农民生活世界的特征改变其叙事方式进而改变农民的记忆习惯。提问的基础在于她关注到“无事件境”这独特的叙事方式,并从“时间”“事件”“时标”等叙事元素的层面考察了权力实践的效果,这种对叙事结构的细腻把握与其他诉苦研究拉开了距离,也迫使我们思考“过程-事件”或“冲突-行动”研究传统的局限。
(二)故事形态与中国故事
与前述两种路径将故事“由薄读厚”不同,有学者将普通人的故事“由厚读薄”,即避免陷入过于细碎的结构划分与情境解读,在浸入式的叙事分析与高度抽象的社会理论中寻找平衡,并希望回归到中层理论与中国故事上来。例如,刘新既没有尝试通过多个人的叙述拼凑出某一事件的过程,也没有对某一叙述进行高度结构化的形式分析,而是提出用“故事形态学”的方法(Liu,2002)。他的作品《自我的他性》记录了官员、小姐和商人对自我和他人的叙事,这些叙事构成了B市商业故事较为稳定的要素结构。同时,作者对故事要素的刻画建立在对大量故事的理解上;对要素间关系的把握带入了转型时期政商关系与中国近代化历程的知识,融入了制度层面与历史层面的思考。
如此,在故事形态学传统下关注普通人的评论、记忆与想象,似乎为社会学的叙事分析找到了一条语句结构之上、现象学理论之下的中层道路。这正是社会学挖掘“中国故事”的题中之义,也让我们得以从整体上理解中国社会,继而发展出能够把握当下中国社会运作逻辑与大众情感结构的本土概念。
余论
中国社会的情理逻辑、剧烈的变迁与复杂的底层社会的确为发展叙事社会学提供了现实的理据,但如何做出有叙事意味的研究,却无法从经验现实中寻找现成答案。斑驳的文本和那些或激烈或平缓的讲述的确蕴含着社会运行的秘密,但读出这些秘密则需要学者对“叙事”二字有深刻的理解,对俯拾皆是的叙事研究进行反思。不负叙事二字,意味着要审慎地将其作为一个学术概念来讨论和界定,明确叙事现象及其构成要素和内部结构特点的意义。要研究叙事首先需要我们进入到叙事的世界里,并跨越刻板的学科藩篱,接纳来自语言学、叙事学、人类学的知识。
获得叙事很容易,但解读它、做出有叙事意味的社会学研究则需要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对日常生活逻辑的体悟。在讲述者不经意的笑声中读出宏大叙事的余音,在琐碎苦难的讲述中触摸国家的生长轨迹,在抗争者和摆平者的故事中读懂他们共享的文化资源,在事件的记录中找寻历史的脉络,这些搭设在微观与宏观之间的桥梁建立在研究者对符号权力、国家建设、文化理论、权力形式的把握之上。某种程度上,叙事只对那些可以驾驭它的理论家才敞开心扉,发展叙事社会学就意味着要接纳多元的社会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