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分层与社会分工
2018-11-17王宁
文/王宁
当日常生活中谈到价格时,我们往往习惯于从经济学的视角去审视。这不仅与我们受到的教育有关,也与这个时代流行的经济学观点有关。但这无碍于我们去发现价格的其他面向,无论中外,都存在多维度的对价格的讨论。例如,被西方学界认为相当于《国富论》的《管子》中就有丰富的关于价格的讨论;神学家阿奎那提出“公正价格”。当然,除此之外,社会学家也尝试探讨价格。但如斯威德伯格所言:“至于价格及其决定,经济社会学家总体上显然忽略了这一问题。正因为古典文献中忽略了这一问题,才有了经济社会学家的现代思潮的产生。”
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现代社会几乎可以生产出满足所有人的消费物资,但现实情况却是有些人依然处于物质匮乏状态。针对这种现象,社会分层理论、消费分层理论等都做了讨论,并尝试客观呈现这种分层的状况。值得关注的一点在于,现有的分层理论都是对人进行分层研究。这种源于西方现代的理论分析特征,或许有更远的历史起源,但这种分析策略显然是那个时代变革诉求的反映,即对人及其之间平等的关注。也就是说,通过强调人之间的不平等现状或起源,使对不平等并不敏感的个体体验到强烈的不平等冲击。但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即平等观念尚未成为一种稳定的文化,围绕人进行的分层研究所导致的结果之一,就是存在着普遍的对号入座的情况,即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将他人或自己归入某个层级。这种分层观念,实质上是在强化社会与个体的等级意识——人的等级意识。为避免可能的对人的归类,对物等级的探讨便具备一定优势。分层研究中对人进行分层测量的几个变量(如收入、教育、消费、职业)都与价格有紧密关系,所以对价格的分层研究不仅可以测量社会的分层状况,同时也可让一般民众以事外之人的视角更加清楚所处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时期的平等理念,促成以人为核心的分层认知方式。其中,以价格为核心的平等认知,是达致平等的重要方式之一,被认为是去除人的分层的重要手段。因此可以认为,价格是个体作为平等向上流动的象征存在。而具有深厚的科层流动文化的中国,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或者并不存在普遍的社会认同。因此,在中国也就有了揭露价格分层特征及其原因的社会条件。
同时还应注意到,价格在市场社会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因其不仅是维系整个经济系统有效运转的重要机制,还是给社会提供民主、平等理想的重要元素。所以,反思经济学对价格的认知和判断就显得势在必行。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市场制度在欧美社会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其在中国社会的运行及其对中国社会的作用也应当被反思。就中国本土的价格实践来看,它存在着区别于西方价格理论的地方,因此寻找这种差异也会助益于对中国社会真实情况的认知。
问题的提出:价格分层
无论是在经济学研究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价格最直观的体验就是数字。数字,在我们的经验中是可独立存在的。故此,体验到的价格是独立的,很难与分层相关联。但如果将价格数字视作社会性存在,我们将会看到它的另一面。“现在,人们能在确立一个秩序时使用量值和倍值的尺度;算术的数值总是能依据一个系列而可赋序:大量的单元因而能‘依据一个秩序而得以布局,以至于先前只属于尺度之认识的那个困难,最终依赖于对秩序的唯一考察’。”这种以量化为序的现象先于人们对数学规律的认知,其中一个证明就存在于中国数字实践中。
在中国古代社会,数字便已发展出等级意涵。例如,战国时期开始实行的秩石制中官员的等级便是通过作为俸禄的粮食的量来标志;再如,魏晋时期开始实行的九品制也是用数字来表示官员等级。所以,在中国的历史语境中,数字已经具备了明确的和具体的等级特征。因此,当在特殊语境中提到某个数字的时候,我们不仅是在谈论数字本身,还是在谈论其所在等级体系及其所内含的各种意义。如在秩石制中,当提及“二千石”时,就不仅是在说粮食的供应量,也是在言说这个官职在官僚体系中的权力大小和职责范围。所以,在解读当下商品的价格时,我们很难将价格的数字仅仅视作应当给付的货币量,也应当解读出其在同类商品价格体系中的位置及其所暗含的社会意义。
为说明价格分层现象,可以钢笔价格结构进行分析。钢笔是较为常见的物品,其体积小、结构简单、功用较为单一,所以其价格分布特征应较有代表性。在购物网站搜到的钢笔价格无法涵盖全部钢笔,但其结构特征可以反映一些情况。在现实社会中,所有钢笔的价格分布或许更具说明性。从收集到的数据(共搜集3759个商品价格)发现以下几点:第一,低价格占据价格结构的主体;第二,价格越高,其所占比重越小;整个价格结构呈倒丁字状。这种结构可适用于很多商品的价格,因此具有一定普遍性。这种分布结构不仅与学者对社会结构的判断相似,也与社会分工结构相似。
价格并没有明确的分层,似乎仅仅与商品自身相关。这种印象得来的原因在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接触的商品仅仅是同类体系中的有限部分,从不是全部。例如,在任一超市中,有限种类的钢笔仅仅被按照类别被摆放在一起,无法呈现其在整个同类商品体系中的具体位置。为明确此一现象,可尝试定义价格分层。它指某种商品的所有类型价格分布存在非连续且层级递增特征,最高价与最低价之间差距较大。
社会分工等级与价格分层
关于价格,我们通常认为有两种机制可以决定:一种是市场,另一种是政府。这两种立场曾在一个历史阶段演化为对立的意识形态与世界政治格局,但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渐渐出现力量的倾斜——市场决定价格的逻辑成为被普遍赞同和支持的观点。与此同时,政府对价格的控制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在此之外,我们应当考虑另外一个视角,即社会分工对价格的影响。
劳动分工与社会分工进入人们讨论的视野,与现代的欧洲社会现实紧密相关。一方面,在假设的纯粹市场社会中,每一个参与者都凭借劳动换得各自所需的物品,因此劳动分工是平等的,即职业具有平等性;另一方面,在现实社会中,旧的等级正在消失,新的以资本和劳动为矛盾的对立成为可观察到的现象。也就是说,无论在现实还是在理论中,社会分工都在向着尽量少的分层转变,甚至在理论上实现了无分层的社会分工。当时对价格的讨论正是在这样的理论和现实背景中成为可能,所以价格也就沾染了平等的气质。但值得注意的是,西方社会保留了价格与平等关系的假设,却推动着社会向更为复杂的分层方向发展。
斯密的《国富论》开篇就在讨论劳动分工,并强调分工对市场以及价格的影响。无等级劳动分工,必然导致社会分工中人的互补和依赖,因此人与人之间也便不存在某种基于权力大小、财富多少的差异。这种理念可通过其好友休谟的观点印证,“休谟探寻经济自由——以一个人所选定的时间、地点以及价格出售其劳动或非劳动资源的自由;生产与销售一个人工作成果的自由;没有外力约束地购买产出品或投入品的自由——与政治自由之间的关系。休谟主张经济自由的增长与政治自由的增长是结合在一起的。”这种观点也构成涂尔干的社会分工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判断依据。但在劳动分工无等级或大多数人分工无等级的社会中,作为衡量人类无差异劳动量的价格也便具备了一致性或统一性。市场经济被认为是有效的劳动分工方式,但当市场被视为社会管理方式时,劳动分工也便具备了社会分工的意涵。事实上,社会分工必然涉及劳动安排,而劳动分工也必然影响社会分工的运行。
毫无疑问,涂尔干和莫斯沿着斯密的进路在《原始分类》中对社会分工进行的讨论启发了很多社会学家。这种对分工起源合理性的追溯是对那个时期欧洲面临的社会问题的回应,当然也是对经济社会合理性的探寻。但是,这种关于民主和平等的合理想象,可能并没有回答历史进程中的等级起源问题。当然,它有意识地回避了卢梭的不平等起源问题,也即社会分层的问题。
斯密与涂尔干各自引领一种学术风潮,而且他们的影响远远超越了他们所处的时代。被二人同时关注的分工在理论发展的脉络中渐渐成为背景知识,因此少有学者从分工开始梳理各自的话语体系。但其重要性,显然是不可回避的。因为,“社会被看作是文明的社会,即分工的商业社会……资本与劳动这一思维模式才承担了社会描述的功能”。分工对价格的影响并没有被后来的学者所否定,而是作为一种理论背景存在。关于价格的理论无论怎样扩展,都无不在暗示分工的基础性作用。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公平市场机制借助经济学的传播与研究,已然成为自欧洲封建社会以来最重要的社会组织策略。它通过对既有等级制度的全面瓦解实现了普通个体基于劳动的创造潜力和参与社会的能力。
社会分工的变化促成了重新建构分工理论的需要,而分工理论的核心在于提供一种客观的、不受既有社会等级因素影响的元素。受到自然科学与自然法的启迪,价格作为可超越既有社会权力控制的“自由客观”的因素得以被选用。对于这个结果,很难认为它是脱离了价值判断的客观发现的结果。因为,古典理论家发现的决定价格的因素(如价值、效用)本质上就带有价值判断的色彩。其具体呈现则为:趋于无本质差别(即基于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劳动分工状态也是无等级劳动分工的状态,因此一种商品的价格也必定会呈现为单一的或相似的状态,即围绕价值的上下波动,而非分层的序列。
回到中国语境中,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也曾经过一次颇具影响的社会分工转型,即世官世禄制向俸禄制的转变。俸禄制限制贵族特权、鼓励非贵族建功立业,强调“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它促进了社会流动,激发了普通民众向上流动的热情,致使“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但俸禄制的实施并未改变社会分工体系中身份和职业的等级特征。这次转型并未产生西方劳动分工转型的效果,但其对当下社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它对中国当下社会分工的影响,直接影响到了理想的西方劳动分工类型在中国的实践。这种影响的主要表现,就是中国价格实践的特殊性。
对当下中国生产领域中分工情况的分析,可反观整体社会的分工情况,也可探查价格的分层特征。
首先,行业间存在等级秩序。改革开放之后,重点行业的发展得到了国家与社会的重点支持,其发展具有一定优势。“被分配”到这些行业的人,也便因此具备了某种资源与地位优势。
其次,行业内部企业存在等级秩序。“由于规模、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原因,中小企业在整个行业发展中处于低端的生产、销售状况,而大企业,一般处于高端的生产和销售状况。中小企业,一般拓展的是农村市场和国内市场,大企业则占领的是城市市场和国外市场……协会应保持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有机平衡,确保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风格上的差异,使整个行业有序化。”
再次,企业内部员工存在职业等级秩序。不论企业规模大小,内部分工总是明显的,而且还存在着等级分工。在行政维度上的管理部门,相对其他部门有更大的权力;在技术维度上,技术研发部门拥有更多的优势;在效益维度上,有营利价值商品的生产部门获利更多……这些都是可以用相关理论进行解释的,如行政上的管理能力、技术上的生产力、效益决定收入等,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些等级分工只是社会设置的分工方式。这种分工方式先于个体的存在,而且规范着个体的生活与生产。
最后,职业内部个体存在等级秩序。这不仅表现在对职业技术进行等级评定上,也表现在职业内部行政管理上。
人的平等分工的细化,只会导致单向的物品差异,即功能的差异。但这并不必然带来价格分层——这是经济学古典时期对由自由价格带来的平等社会的想象。但是有等级的分工导致的是双向的差异,既要在相邻分层间制造差异,还要在同一分层中制造差异。这种制造差异的趋势,会对价格有两种影响:一是最高价与最低价的等级差异越来越大,这样才可以用于区别等级;二是各价格段内部也会存在无数细微的价格差异。
讨论
“在贫与富的情况下,劳动是那个被排除在外又被包括在内的第三者,是对立面从中认识到其界限、发现其克星的那种要素。在资本与劳动的情况下,消费似乎扮演了这个角色……当这个‘寄生者消费’把资本家的身份和工人的身份化作一个共同的东西,那么那种对立还剩下什么呢?”
贫与富的话语产生或应对的是总量多少的问题,因此解决的途径就是经济学的生产,而由此在政治上的呈现就是平等。而在贫与富的描述之前,应该存在一种关于贵与贱或神圣与世俗的描述方式分别对应于贵族与平民的对立、上帝和凡人的对立,也即在封建庄园政治与宗教的范畴中进行的二元划分。在贵与贱、神圣与世俗的对立话语中,应该看到某种关于理想社会的想象。这种理想的想象推动了关于以经济或以劳动为核心的逻辑方式组建社会的进程,也就是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关于理想社会的构建。所以将亚当·斯密解读为通过演绎方式或理性的方式进行思想的阐释未尝不可,但应当注意到其中的理想成分。但现实的发展并没有按照斯密的计划进行,而是走向了另一个方向,即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同样,这其中也涉及了众多的空想或理想社会建构的努力,但似乎并没有解决,直到用战争来缓解这种胶着的状态。
劳动与资本的话语分析策略应该被重新审视,但在新的话语阶段,应该怎样建构这种对立,以及使用怎样的方法来分析?劳动的提出,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巨大发展,即人类关于可能的理想的组织方式的想象及在此想象之下进行的多种实践。所以,问题就在于如何去发现或建构一个与消费对立或者矛盾的某个概念或事项。这个或许应当是价格,即当下社会处于一个消费与价格对立或矛盾的描述方式的呈现时代。当下社会需要处理的问题就是解决消费的欲望或者消费的功能与价格限制的矛盾。
因此价格的重要性应当得到重视。首先,价格不应当仅仅被视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价格本身就是社会学的,甚至其重要性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其次,价格不是货币的呈现形式,而是货币的本质。再次,价格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完全是被忽视的,或者是不被重视的。价格,一直未曾得到应有的重视,长期被视为缺少本质的存在物。但是,在这个时代,我们应当给予它独立的实体形式并赋予其独特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