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生法律意识培养策略探讨
2018-11-15詹锴
詹 锴
中专阶段的学生,将要面对的,是专业方向的深造,亦或是投入社会工作。但无论是选择哪一个方向,作为社会人都需要具备基本的法律认知,做到遵纪守法,才是对于社会有用的人才。所以这一阶段对于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至关重要。因此,文章中将主要针对中专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进行分析,给出具体策略以供分析。
一、中专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意义
中专院校相较于传统高中院校是有一定差别的,中专院校的人才培养方向主要面向高专院校与社会各个领域,传统高中院校则是以升学为重。所以两者培养学生的目标也有所不同,但无论中专学生后续怎样发展,都需要面向社会,因此法律意识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学生步入社会后,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人,必须要知法、懂法、守法,才能在社会上有更好的发展,这是人尽皆知的社会法则。因此校方必须要针对性开展法律教育,强化学生对于法律法规的认知,帮助学生养成依法约束自身的习惯,才能最终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不是单纯宣传法规法条,法是一个理念,虽然只有一字,但其中包含着世间事物运行的规律与需求,没有基本的法作为依托,整个世界的运行都会一片混乱,每个人的个人权益也都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只有尽早开始培养学生对于法的认知,才能让学生成为一个能够融入社会,更好的维护自身且不给他人带来困扰的知法守法之人。但法律法条的表达是晦涩且枯燥的,所以学生是很难提起兴趣的,所以教师只有积极改革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提起重视,深化学生对于法的认知,这样才是成功的法律亦是教育[1]。
二、中专生法律意识培养策略
(一)合理导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课堂导入环节决定着整堂课的教学成果,对于中专阶段的法律教学来说亦是同理,或者可以说是更为重要的。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都是晦涩、复杂且枯燥的,对于中专阶段的学生来说,自然是很难理解的,所以教师只有积极应用新的要素,融入到课堂导入环节中,激发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这样才能够让学生真正融入到课堂中,变被动为主动,更积极的去探索法律知识。例如教师可以运用案例来开场,让学生去思考案例事件是否触犯了我国的法律,需要怎样处理等等,相较于照本宣科的讲解,这样的教学方式更容易得到认可。
(二)摆脱课堂,让法律渗透生活
法律二字看似简单,但其中所包含的内容却是需要不断积累的,认知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仅仅凭借课堂上的有限时间,是根本无法丰富学生法律知识认知的,只可能让学生了解到最基本的皮毛。为了强化学生的认知,教师只有摆脱课堂的限制,让法律教学走出固定框架,真正渗透到学生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才能让学生逐步加深对于我国法律体系的了解。教师可以借助微博、微信与QQ等平台,建立起能够与学生实时沟通的平台,让学生在遇到任何法律知识问题,或是在生活中遇到问题希望寻求法律途径去解决时,都能及时咨询教师,获得解答,这样的教学思想是对学生知识积累最为有利的[2]。
(三)结合生活,帮助学生树立正面意识
要确保学生能够做到知法守法,树立正面的处世态度与意识是第一步,特别是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下,网络平台上信息繁杂,无法彻底规避负面的信息,因此教师只有针对网络上涉及法规问题的负面言论及思潮一网打尽,对于虚假的信息及时运用法律法条进行澄清,对于负面的思想以法律与道德的角度进行分析,让学生学会不跟风,有自身的逐渐,学会分辨是非,这是让学生养成守法习惯的重要一步。
(四)运用法律教学,让学生对法律提起重视
法律并不是虚无缥缈的一纸空文,而是要贯彻在生活中一言一行里的理念,不应当是可以遵守的规则,而应当是影响一个人一生为人处世的原则,如果本身重视法律,重视对于自身言行的规范,那么对于法律则无需刻意去遵守,但如果一定要突破底线,则必须要付出沉痛的代价。许多违法行为都是因违法者对于法律的权威性缺乏了解所导致的。所以教师了解到这一点,更需要让学生了解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意义,对于法律法规提起重视,这样才能逐渐养成守法的习惯。为了让学生了解到违法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教师必须要积极累积相符的案例,在课上让学生通过案例了解到违法行为是后果严重的,这样才能让学生遵从法规去约束自身的一言一行[3]。
三、结语
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并非一蹴而就的,需要教师的引导,以及学生自身的积极配合,才能够最终得到好的学习成果。特别是对于中专院校的学生来说,步入社会后,成为了独立的社会人,必须要了解到自身应当遵从怎样的法律法规,并且约束自身不突破法律底线,这样才能在社会上有更好的发展,这不仅对学生个人的未来发展有利,对于整个社会、甚至于整个国家的后续发展都是有利的。建设法治社会不应是一句空话,而法律意识的培养便是第一步。
[1]李宏.论如何增强中专生的法律意识[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09(07):139~141.
[2]王第海.中专生法律意识培养刍议[J].广西教育,2002(18):23.
[3]张录鹤.中专生就业前应加强有关法律知识教育[J].机械职业教育,200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