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卢卡奇与马尔科维奇辩证法的异同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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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
被誉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卢卡奇,在其对马克思辩证法的描述中,将辩证法置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地位,并称其为是革命的辩证法,这在当时形而上学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和批判马克思主义盛行的时代,无疑是开辟了一条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新思路。《历史与阶级意识》这本哲学著作,是其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扬弃的表现。谈到卢卡奇就不得不谈南斯拉夫“实践派”的代表人物马尔科维奇。马尔科维奇主将人道主义概念强化到辩证法的定义之中,这与卢卡奇的“人道主义辩证法”观念相一致,但是与卢卡奇最大的区别是,马尔科维奇不完全否认自然辩证法的存在,更不同意卢卡奇的观点否定自然。
一、卢卡奇的辩证法
(一)卢卡奇重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地位
作为在政治、经济、哲学领域都有着重大贡献的马克思,其在各个领域的推动作用都不容小觑,但是其本身没有对三个领域的核心作用进行论证阐述。卢卡奇,作为纯正的哲学家对马克思主义中的哲学理论的核心地位进行了强调。
在当时的主流学派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神话的研究和一味地批判性无借鉴性的观点无法进一步发展的局面下,在政治学研究、经济学研究充斥着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主流研究领域的时代,卢卡奇提出马克思主义的价值何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辩证法这一在当时社会标新立异的观点。卢卡奇强调马克思主义者要讲哲学观点放于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中心,在哲学研究的过程中要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方法作为哲学研究的根本方法。但应注意的是辩证的方法既不是无条件接受马克思的研究结果,也不是一味地批判。卢卡奇的这一观点被总结为:只有革命的辩证法,没有科学的辩证法。
(二)卢卡奇剖析辩证法的核心内容
卢卡奇指出“总体的观点才是马克思取自黑格尔并独创性地改造成为一门全新科学的基础的方法的本质”[1]。即“人道主义”是辩证法的核心。
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从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中发展出来的。“马克思主义把历史理解为一个统一的辩证过程,在辩证的过程中所有事物的性质都是暂时性的表现,同时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所统一的辩证过程是人类社会而非自然界的辩证过程。”[2]这种辩证法的本质被卢卡奇称为具体的总体范畴。“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区别。这种“总体性”也成为卢卡奇的人道主义辩证法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的区别。卢卡奇将“总体性”放于其人道主义辩证法之中,即其所定义的辩证法是人及人所处的环境周围的一切环境社会因素的辩证关系。自然环境受人的影响而改变或不改变,改变了的是历史的必然性,未曾改变的是未受到人的影响的自然。卢卡奇的这一观点被总结为:只有历史辩证法,没有自然辩证法。
(三)卢卡奇否定自然辩证法的存在意义
1、总体性与自然的对立关系
前文提到,卢卡奇将“总体性”视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核心,而人道主义观点是总体性的核心,即辩证法是把握人与人关系的总体。可以将这种观点总结为三个方面,第一:总体性是社会存在的范畴,卢卡奇的社会存在范畴是人、人的意识、人的周围环境。第二:总体性是把握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最根本的方法论;整体是部分的整体,部分是整体的部分,社会历史的发展看作是一个整体,那各个时期就是社会历史发展的部分。而事物的联系与发展才是事物的本质,因此总体性是事物表现了事物的联系,展现了事物的发展阶段。第三:总体性是制定革命原则的最重要依据。正因为人是辩证法的主体,而事物发展的必然阶段是由革命完成的,因此,辩证的总体性是革命的主要依据。承认事物发展的规律是对总体性的最好诠释。
2、自然的社会属性
为了更好的否定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卢卡奇提出了“自然地社会属性”这一论题,并对历史与自然统一的关系进行了具体的探讨。卢卡奇在其理论论证中提出两个观点,一是人和他周围自然的关系是自然地社会属性,二是人和自身自然的关系也是自然地社会属性。将自然分成了与人直接相关和间接相联系的两个部分,即证明其“自然是一个社会的范畴”。[3]卢卡奇的结论是社会历史的发展史即为人对自然地控制史,用唯物史观说明自然,既否定了自然地存在法也否定了自然辩证。
二、马尔科维奇的辩证法
马尔科维奇在辩证法理论贡献表现在:一方面是对辩证法的定义进行了全面的界定。另一方面是对其所在时期的辩证法观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客观的修正。第二,机械教条主义地认识辩证法,没有认识到辩证法的适时性;第三,辩证法的验证方式的单一性。
(一)马尔科维奇对辩证法的定义
马尔科维奇认为,辩证法的本质是自我批判,即辩证法的革命性,而这种批判思维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批判思维的地方在于其最终目的是在历史上的自我实现。因此,马尔科维奇将马克思的辩证法视为真正从人存在的角度出发的辩证法,即马克思的辩证法强调了人在历史发展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这也是马尔科维奇“人道主义辩证法”理论依据。因此马尔科维奇的辩证法与卢卡奇的辩证法都被誉为是“人道主义”辩证法,是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相对立的辩证法。
(二)马尔科维奇辩证法的特征
马尔科维奇对辩证法的特征进行了补充并加以严谨的说明。第一,总体性;这条特征是对卢卡奇辩证法总体性的延续。第二,具体性;这是对卢卡奇辩证法中的历史阶段性暂时性的延伸理论,丰富了卢卡奇总体性方法论,同时是对自然理论的进步讨论。第三,历史性。对卢卡奇的总体性的历史性进行了内容扩充。第四,矛盾性。揭示了发展的本质、原动力。第五,自觉性。是卢卡奇辩证法的核心内容,对辩证法的实践主体的性质进行了描述。第六,革命性。革命性使对象发生根本质变的原因,是对象突破了其内在本质的局限,但革命性是不是一味的否定。
(三)马尔科维奇的人道主义化辩证法
前文提到,卢卡奇完全否定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的同时也否定了自然。马尔科维奇在理论上同意卢卡奇对恩格斯的自然辨证法的怀疑,但同时提出卢卡奇的完全否定是不对的。马尔卡维奇的人道主义辩证法,是将人置于辩证法的核心,强调了人及其实践活动对客观世界的影响。但在自然辩证法存在与否问题上,是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马尔科维奇认为,自然辩证法在人化自然的范畴上是存在的,即人自对自然地改变中是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的,自然是独立于社会而存在的。马尔科维奇不认同卢卡奇的自然否定观点。马尔科维奇的这种看法虽然仍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并且没有指出自然在社会发展中的客观作用,但与卢卡奇相比,在探讨自然辩证法的问题上向前进了一步。
三、马尔科维奇相对卢卡奇辩证法的进步性
学术界对马尔科维奇的辩证法思想关注比较少,认为马尔科维奇对传统辩证法的批判和对人道主义的建构是在重复卢卡奇的观点。笔者认为马尔科维奇虽然深受卢卡奇的影响,但在理解和诠释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上,与卢卡奇相比具有更积极的作用。
(一)马尔科维奇辩证法特性的进步意义
马尔科维奇的六性理论相比较卢卡奇的四性理论就有了这种大理论进步。同时在相同的性质方面马尔科维奇的理论深度高于马尔科维奇的研究深度。
1、总体性的局限
卢卡奇认为自然科学的方法不具有总体性的特征,马尔科维奇补充了卢卡奇对自然科学的总体性的局限。马尔科维奇通过大量的事实举例论证证明了自然科学的发展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且马尔科维奇认为一些自然科学的发展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追赶的目标。因此马尔科维奇由此得出结论:卢卡奇以此否定自然辩证法的存在是不成立的。
2、历史性的片面
卢卡奇的历史性是在人的角度上研究的。卢卡奇指出自然界的变化是受人的实践的影响而变化的,因此自然界的历史性是人为的历史性。这一观点显然是忽视了自然界的质的变化。相较于卢卡奇的片面性,马尔科维奇指出自然客体的质变并不像在生产过程中那样迅速,但并不是没有。马尔科维奇在此提出了人的自觉性在辩证法特征中的体现,正是人才使得河流成为交通动脉、人造湖泊,因此,河流、生物物种和化学元素都有其历史,人对其的变化影响是其历史的一部分”[4]。
3、主体性的单一
卢卡奇认为自然只是无主体的“纯客体”,即自然的变化是在人的实践中产生的,所以自然是客体。但马尔科维奇否定了之一观点。他指出人就是人化自然的主体。马尔科维奇指出“在对自然界的认识中,在建构一种自然理论时,人总是在场的。而且这个‘人’不是一个抽象的人,而是一个存在于特定的时代、有其特殊的需要、受其研究目的和意识形态偏见及其价值驱使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成员”[5]。
4、革命性的狭隘
卢卡奇认为如果辩证法应用于自然界便失去了其革命性,马尔科维奇主张卢卡奇的这种革命性的观点是狭隘的革命性观点。不是只有阶级革命才算是革命,只要是对其原本的形态进行变化的过程都属于革命,而这种革命也不一定要表现在斗争上,它可以是一种综合性的批判。
(二)马尔科维奇对自然辩证法的辩证观念
马尔科维奇针对于卢卡奇对自然和自然辩证法的否定存在异议。他认为如果卢卡奇是否定自然的客观属性基础上否定自然辩证法这是不对的。卢卡奇的失误在于他没有将人在对子然的改变中,自然对人的影响和自然本身的变化概括到自然地属性中,卢卡奇在否定自然地同时其实也是在否定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马尔科维奇强调,否定自然辩证法,并不意味着在“人化自然过程”不存在辩证法,即在否定自然辩证法的同时不应当否定自然地客观性,相反,辩证方法不仅可以用于社会现象,也可以用于自然现象。
笔者认为虽然马尔科维奇的人道主义辩证法相较于卢卡奇的辩证法在对自然辩证法的认识上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马尔科维奇的对自然辨证法的辨证观念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第一:马尔科维奇过分强调了人在自然界中的自觉作用,将人视为自然界的主体,这是辩证法中的唯心观念,没有真正认识到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区别于黑格尔辩证法的本质内容。第二,马尔科维奇虽然否定了卢卡奇对自然地否定这一观点,但没有进步的认识到自然对辩证法的革命作用,将革命性的主体仍视为是人而非自然,忽视了自然与人的辩证关系。因此马尔科维奇对卢卡奇的辩证法的进步性不是本质的推翻而是尝试性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