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2018-11-14娄仲良范诗武唐艳昕童永健王静丽
文 娄仲良 范诗武 唐艳昕 童永健 王静丽
减负,已成为教育改革的关键词之一。2018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违背青少年成长规律等问题作出指示。杭州如何因地制宜,促进“减负”真正落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校外培训“野蛮生长”
截至2017年底,杭州市营业范围涉及学科、艺术、体育等非成人类培训的企业共有1333家,其中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594家,较2012年增幅达50.8%。“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信号导向,给校外培训产业提供了意外的成长空间。就整体而言,杭州市校外培训产业仍处于野蛮生长阶段。
笔者利用2017年以来118.2万条互联网数据及近300份有效问卷,对当前杭州市民的校外培训需求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现状、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数据显示,在参加课外培训的小学生中,每周培训时间2-4小时的占36.8%,4-8小时的占34.3%,甚至有个别学生表示每周的校外培训时间超过16个小时,学生课外学习压力加大。同时,家长在课外培训上花费较大的经济和时间成本。2017年杭州市城镇居民高中及以下子女培训费占教育总支出的比重达55.5%,而搜集补习信息、接送上下学、督导学习进度等占用了家长更多的业余时间。
多种原因迫使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数据显示,中小学生参与校外培训的最主要原因是提高成绩(40.6%)。尤其杭州民办初中学校在毕业生中考成绩上具有明显优势,升学压力使得近两年来以学科培训为主的校外培训人数呈现直线上升趋势。此外,特色兴趣班学校和公办培训机构供应不足。据调查,分别有49.5%、39.5%的学生对艺术特长类课程、创意思维类课程感兴趣。但有43.7%的学校未开设课后兴趣班或开设种类不多,公办校外培训机构也无法完全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迫使学生只能转向私营的校外培训机构。
民办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多规模小。从办学形式来看,杭州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多以自主自创(83.59%)等小规模营运为主,连锁加盟(12.6%)次之,缺乏国外引进(0.76%)及中外合资(0.38%)等大型专业机构。从教师数量来看,48.85%的机构拥有教师人数不足10人,37.02%的机构拥有教师数为10-30人,多数机构教学规模以中小型为主。
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管理体制存疑。在师资力量方面,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全职教师(不含公办学校兼职)人数整体偏少,教师的教学经验也稍显不足。在教学管理规范方面,有4.96%的机构从未安排教师进行教学技能培训,个别培训机构甚至没有任何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校外培训机构具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占比分别为83.6%和66.4%,办学证照不齐的问题仍较为突出。
治理乱象需找准根源
杭州市培训机构产业较为普遍现象是市场规模较大、机构规模偏小、发展状态参差不齐,龙头企业较少。同时,校外培训机构资源分布不平衡,个别城区过度集中也会造成培训行业的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不利于杭州市校外培训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
培训机构信息公开渠道有待畅通。家长对场地安全、办学资质等关乎学生培训安全的因素关注度远低于师资力量、课程设置等内容。同时,缺乏了解培训机构真实信息的途径,主要渠道是通过亲戚或者朋友介绍,对培训机构证照、消防安全等相关资质情况并不十分了解,存在信息不对称,因此家长容易选中资质较差的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教学质量有待提升。从师资准入来看,行业整体准入门槛偏低,教师学历层次参差不齐、教学能力差异性大。从师资管理来看,教师考评缺乏科学性与公正性,致使教师职业认同感降低,影响教育教学质量。从培训内容看,科学教育类机构培训未与升学彻底脱钩。尽管2018年“华杯赛”暂缓举办、高考取消奥赛加分等政策相继出台,但部分民办学校仍将此类成绩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标准之一。
培训行业监管模式有待完善。除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必要的办学证照之外,培训收费、招生计划等经营过程中的许多关键环节的监管有待提升。市场上针对培训企业的经营、教学、管理的专业评估机构也较为缺乏,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师资和课程缩水、达不到承诺效果等违约情况时有发生,政府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和学生家长三方的联合监管模式有待完善。
实现“降温”必须打好“组合拳”
校外培训机构并非“洪水猛兽”,规范化的校外培训机构其实是教育事业的有益补充。为促进“减负”真正落地,相关部门、学校急需打好“组合拳”,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扶强培优,引导校外培训产业规范发展。一是优化现行证照申领政策。目前,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证照申领条件较为严苛(如《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规定申办学校要求500m2,教学点要求300m2以上),可尝试以疏代堵,制定更加可行的证照申领政策,如适当放宽面积要求等,引导培训机构从地下转为地上。二是扶持优质培训机构成为行业龙头。针对信誉度较高、市场评价较好、办学内容规范、成长潜力较大的优质培训机构,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三是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培训机构联动网络。在培训机构较少的区县(市)进行公办或公私合营的培训机构布点,高效利用学校、商务楼宇、博物馆、展览馆等现有场地资源,以优惠的房租或免租形式降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成本,使之成为半公益性质的课后服务定点机构。
供需对接,搭建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公开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实施信息平台的在册登记,将所有年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资质信息、基础概况、招生计划发布在平台公开发布,严肃查处学校违规把课外培训班的竞赛成绩或测试结果与新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二是建立平台内培训机构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平台入驻机构的准入资格,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和相关数据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三是丰富信息平台各项功能。设置信息发布功能,畅通消费者投诉和建言渠道,设置评价功能、网络支付功能,引导各机构的培训价格趋于合理化,促进培训机构良性竞争与发展,降低家长选择优质培训机构的信息成本。
关注重点,带动校外培训质量整体提升。一是严格把控教师的准入门槛。健全校外培训机构教师招聘体系,保证教师招聘透明化、严格化、规范化。二是组织完善教师的培训管理。职前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对新教师统一进行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课程设计等方面系统职前培训,对在职教师进行教材编写、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等内容的专业化培训。三是加大公办培训机构的建设。针对青少年活动中心这类业务规模较大、品牌声誉较好、教学内容丰富、价格优势显著的公办培训机构,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化经营模式,引领其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倒逼培训市场整体教学质量的提升。
多措并举,构建完善多方评估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市场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和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合作,定期开展针对杭州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经营、招生、收费、师资、场地、设备等方面的调查评估。二是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有效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教育、公安、消防、工商、物价等部门形成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监管工作的责任清单。三是尝试探索价格监管新模式。合作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的价格监管机制,可针对各形式各类别的校外培训出台行业收费标准的细则,或根据培训的内容、形式、手段,分类制定培训收费的浮动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