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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掘“我”眼中的时代“秘密”
——读李云雷的短篇小说

2018-11-14蔡家园

长江丛刊 2018年13期
关键词:小说

■蔡家园

评论家中能写散文的比较多,而且往往出手不凡,像雷达、丁帆、李敬泽、南帆等人都堪称大手笔;评论家中能写小说的,并且引起反响的则屈指可数了。这大概与小说对想象力和虚构能力的要求更高有关,评论家毕竟更擅长的是理性思考和逻辑推理。但是也有例外。像老一辈的评论家李陀、於可训、吴亮,近年都有长篇佳作问世,於可训还发表了不少中短篇小说,蔚然成为文坛一道靓丽风景;年轻的评论家像李云雷、房伟、李德南,也渐渐以“小说家”的身份而为文坛所瞩目。尤其是李云雷,近两年井喷似的在各大刊物发表了大量短篇小说,其卓尔不群、沉着掘进的姿态,让人不能不刮目相看——就像当年他作为批评家在推动底层文学创作的潮流中以其敏锐深刻的思想而引人注目,他的小说写作也以不同寻常的美学风貌,给人带来全新的阅读冲击。

李云雷近年发表的小说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少年成长故事,如《电影放映员》《梨花与月亮》《泉水叮咚响》《并不完美的爱》《草莓的滋味》《暗夜行路》等,这类故事占的比重最大;一类是历史文化反思故事,如《三亩地》《富贵不能淫》;还有一类是超现实奇幻故事,如《再见,牛魔王》。无论是哪一类故事,基本都是以一个少年回忆的方式舒缓地展开,聚焦乡村日常生活和风土人情,表现生活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喜怒哀乐和生命历程,有的像夏日清晨牧童吹奏的小调,清新明丽而婉转多情,有的则像冬日深夜聆听老人叼着烟斗轻轻哼唱的谣曲,质朴无华却又意味隽永。

纵观李云雷的小说,会发现其叙事有一个突出特点,那就是惯于采用“成长模式”。他往往通过少年的视角来写情感,用诗一般的笔触刻画少年心底情感涟漪的波动,表现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健康人性的悄然滋长。像《梨花与月亮》讲述表哥夭折的初恋,夏夜、月亮、梨花、小路、穿裙子的少女、爬到树上张望的少年,还有那个年代的许多经典老歌,这些意象组合在一起就像一首优美的青春诗章,让初谙人事的“我”体验到两性情感的美好、惆怅和感伤,也对成人世界的复杂变化充满无奈。《泉水叮咚响》讲述的是姐姐的爱情故事。村里的年轻人都想通过“我”来接近姐姐,这让“我”意识到自身的价值,可是技术员竟然和姐姐私下联系,这让“我”既高兴又“不痛快”;姐姐和技术员结婚了,“但我总感觉,是那个高中生从我的生活中抢走了我姐姐,所以我一直不能决定是否在内心真正原谅他”。《泉水叮咚响》的歌贯穿全文,回环萦绕,营造出一种清新、明朗、喜悦的调子。这个短篇不仅将少年对于姐姐的微妙情感刻画得淋漓尽致,而且还生动地呈现了那个远去时代阳光灿烂、生气勃勃的主调。在《电影放映员》中,小姨与电影放映员因为“我”忘了传递字条而失之交臂,最后嫁给了姨父,这让“我”感到自责,也促使我开始思考人生的偶然与必然。《草莓的滋味》讲述的是一段朦胧的初恋,到了“传递信件”这个节点,同一个故事变出三种讲法,生动地表现了少年复杂而微妙的情感波澜。《并不完美的爱》讲述的是祖孙之间的另一种“爱”,读来让人潸然泪下。因为没有血缘关系,后奶奶一点儿也不爱“我”,这令“我”常感失落和难过。但是,李云雷并没有落入新时期以来流行的意义窠臼——探寻少年的精神创伤,透视人性的黑暗,而是从另外的向度拓展主题,写“不爱”促使“我”成长,在精神上更加独立,“她让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这个世界并不完美,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你,……你要在这个世界上坚强地走自己的路,哪怕有人厌恶你,哪怕有人诋毁你,哪怕有人仇恨你,你都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小说中的“黑屋子”是“我”躲避生活风浪的地方,它并不是黑暗人性的象征,反而更像“家园”,让人感到温暖和安全。整篇小说叙述的调子明朗而温馨,表现出作家对于人性更加丰富和全面的理解。《暗夜行路》与这些小说又有所不同,它表现的是少年精神成长的历程。小说前半部分讲述少年时代的“我”每天晚上放学后,要穿越一片恐怖的树林,护送小霞回家,后来小霞转学了,“我”又独自夜行,“我害怕时会不断地想起那些英雄与伟人,召唤他们的英灵,在他们的激励下勇敢前进”;后半部分讲述多年之后,“我”和早已移民的小霞在英国邂逅,两人一起去瞻仰马克思墓,在夜色中开车返回伦敦。小说的结尾,小霞给“我”唱了新学会的一首歌《抬头望见北斗星》……小说不动声色地将个人的遭际嵌入历史的巨大变革之中,以一种日常化的方式表现了左翼青年在成长过程中所遭遇的精神困惑,以及对于理想的坚守。“暗夜行路”这个意象具有丰富的象征性,也清晰地勾勒出了“我”的形象。《草莓的滋味》中的同学高振兴在思想上比“我”成熟,经常和“我”讨论诸如中国向何处去、历史在这里沉思、共产主义是什么样子、人的全面解放等等问题,在他的启发之下,“我”也开始思考一些“大的问题”。这部小说借助一个“三角恋”的故事外壳,真实地呈现了过去一个历史时期青少年的思想状态。李云雷不厌其烦地讲述着“我”的成长故事,却与当下流行的成长小说有着完全不同的旨趣。他展现的是少年作为“人”的全面成长,而且生动地呈现了孕育他成长的土壤——那个特殊时代的精神与风貌。而这个时代在新时期以来的文学叙述中,它的主调要么被刻意模糊,要么被故意扭曲,李云雷只是借助少年天真、淳朴的眼睛去寻找,按照历史本来的面貌让它们在纸上重现罢了。

李云雷在另一类小说中则对乡土历史文化进行了深入反思。如《三亩地》讲述的是我和童年伙伴二礼——老地主的孙子交往的一些琐事,聚焦的是农村土地变化及社会阶层演变。“三亩地”是老地主家的祖坟地,土改的时候老地主请求农会会长占理给他家保留了;到了合作化时期,他被迫将这块地交给了合作社;改革开放之后,这里建起了村小学,但是老地主仍然念念不忘。学校搬迁之后,他的孙子二礼想方设法将这块地要了回来并在上面建了豪宅。二礼的行为使“我”相信,“‘恢复祖业’可能也是他(指老地主)一直没有放弃的梦想,……现在他的梦想,终于在孙子手中实现了。”历史似乎来了一个轮回,占理大爷当年给他们家打长工,现在年迈“被照顾”,又成了他们家的看门人。“我看着二礼的侧影,他的样子让我感到有点陌生,……那可真像我们想象中的老地主。”这篇小说引入了阶级分析的方法,续接了左翼文学的乡土书写传统,让我们在对中国土地百年沧桑的回望中,多了一种审视现实的视角。《富贵不能淫》讲述一个普通农民——舅舅的故事,由他的经历“我”想到,我们“就像是在迷宫中一样”,被世界主流话语定义在“一个新的结构”之中。其实,“我舅也姓孟,据说是孟子的后裔”,“在那个时代,孟子所在的地方,就是世界中心。”当“我”在大洋彼岸的梦中醒来,“想起了我的人生足迹,我自以为在追求美好生活,却好像离自己的心越来越远了。”而“真正的世界中心”,就在孟子生活过的地方、“我最初的生活的世界”里。“我”对“世界中心”反思的过程,也是对以尼采、福柯为代表的西方文化进行祛魅的过程。只有打破了思维的牢笼,才有可能在重返的路径中重构更加切合中国发展需要的坚实思想。比起那些“成长小说”,李云雷的这部分作品显得更加敏锐厚重,更加具有思想冲击力,因而也更清晰地彰显出他的价值立场。

读着李云雷的这些小说,我常常会将他的形象与“我”的形象混同,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他讲述的就是他身上发上的故事。但是我也知道,这不过是小说——这些小说实在太不像小说,更像散文,像特写,像真实的生活,浑然天成,意味隽永。从题材选择来看,他选取的都是乡村日常生活中波澜不惊的小事、琐事,具有反传奇化的特点;从情节设置来看,那些故事就是生活本来的样子,没有什么矛盾冲突,也没有太多戏剧性;从人物塑造来看,他很少着意去刻画人物性格,写的就像是身边的亲人朋友,不大注重人物的典型化;从叙事方式来看,他采用的几乎都是第一人称,以“亲历式”的回忆进入故事;从阅读效果来看,这些故事不仅充满了“真切感”,而且有一种抒情诗的味道。如果按照流行的小说标准来看,他的小说更像一种反小说的“小说”。明代学者陆时雍在《诗境总论》中说过一句话,“绝去形容,独标真素”,用来形容他的小说风格真是再恰切不过了。

但是,李云雷的这些“绝去形容”的小说读起来并不平淡。我想,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他的白描功夫。我们都知道,自先锋小说兴起之后,作家们热衷于玩弄“叙事圈套”,过度强调小说的叙事性,往往将描写、议论、抒情都揉到了叙事之中。因此,在当代小说中,已经很少看到精心的描写了。而李云雷的小说中就充满了精彩的描写,很多时候甚至就是靠描写来推动故事情节。无论是他笔下的风景画,还是风俗画、风情画,无不生机盎然、栩栩如生。譬如他描写景物:“那是一个下雨天,院子里积了一地的水,雨水从梧桐树叶子的边缘滴落下来,砸在小水洼里,泛起一个个小水泡,小水泡在水面上滚来滚去,旋生旋灭,我呆呆地看着,院子里很安静。”(《电影放映员》)“我能清楚地看到闪电在天空中的线条,白亮地倏忽一闪,就消失了,紧接着传来的是一阵雷声,咔嚓——,好像就响在耳边,雨下的更大了,瓢泼一样从天上倒下来,……突然又是一闪,我看到了闪电的枝杈和毛细血管一样的小分叉,闪过之后又是黑暗,又是暴雨……”(《暗夜行路》)。譬如写儿童捉知了,“晚饭之后,知了龟都从洞里爬出来了,要往高处爬,这时我们拿手电筒在树上照,往往能发现正在向上爬的,可以捉到不少。凌晨时分,知了龟已爬到一定高度,开始金蝉脱壳,从壳里慢慢向外伸展,这个时候捉知了,它无法飞,也无法动弹,最好捉,刚蜕壳的知了又很嫩,很鲜……”(《三亩地》)譬如他写织布的过程(《织女》),如何纺线,如何染色,如何排线,每个细节都毫不含糊;写扎灯笼(《红灯笼》),如何裁纸、劈高粱秆,如何扎骨架,如何印花纹,如何粘纸,都交代得清清楚楚;写乡医治魔怔(《乡村医生》),先是察看病人、交代修坟,然后是杀鸡、画符、舞剑、念咒,整个过程既神秘又紧张,描写得有条不紊、绘声绘色。假如作者没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细致入微的观察,是很难写得这么准确细腻生动的。这些力透纸背的描写,不仅为小说平添了许多诗意和生活情趣,也凸显了小说的地方色彩。李云雷还非常善于描写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譬如《电影放映员》中的“我”偷吃姥娘藏的芝麻糖,先决定只偷吃一根,可是禁不住诱惑又接着偷吃,后来馋虫大发、干脆大快朵颐,偷吃光了之后十分害怕,吓得哇哇大哭,最后竟然忘记了这事儿……以一种平静的语气娓娓道来,将一个小馋虫既贪吃又害怕的微妙心理刻画得活灵活现。《草莓的滋味》中的“我”初生男女之情:“我感觉我有点喜欢小竹了,但那是一种很朦胧很新奇的情感,像是丝瓜的藤蔓刚刚萌生出来,嫩嫩的,软软的,像是要抓住什么,但又抓不住,风一吹,只能在空中摇摆……”这个比喻贴切而新鲜,充满了乡土气息,与整个小说的调子和谐统一、水乳交融。

作为一个对于文学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有着深刻理解的评论家,李云雷自己的小说创作显然不会是自发的或者盲目的。恰恰相反,我认为他的价值选择、美学追求、叙事方式都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就像《富贵不能淫》中的“我”一样,他以自己的创作实践对当下的文学“中心”、对流行的思想观念、对单向度的思维方式都进行了决绝的反叛。

我们都知道,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国文学逐渐形成了两股主流:一是在“纯文学”观念的影响下,作家的视点普遍向内转,强调摹写个体生命情状,表现个体的欲望、生命的孤独与虚无,着力揭示幽微复杂的人性,不再关注社会重大问题,也不企图穿透生活本质和把握历史发展趋势,文学变得越来越像可以把玩的精致艺术品;二是在市场化的驱动下,通俗文学勃兴,像青春文学、玄幻文学、盗墓小说、穿越小说等等,崇尚“白日梦”和“天马行空”,呈现出悬空现实、架空历史的特征,文学成为满足瞬时快感的消费性产品。当极端个人化的立场、过度自恋化的情感、过于私语化的叙事盛行时,时代的文学就从整体上变得越来越肤浅、轻薄、狭隘、空洞和萎靡。李云雷对此显然是不满的,所以,他决定从最本真的生命体验出发,回到最朴素的、最接近日常叙事的表达,一方面试图恢复文学与生活血肉相连的亲密关系,另一方面也试图重返传统伦理场域中打开人性更加丰富的面向。与此同时,他还试图在启蒙观念之外引入新的思想资源,对历史和现实进行更多层面的审视。从他的这些短篇小说中,我们能够很清晰地看到他所做的种种努力。

在李云雷的这些小说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我”,既是叙述人,也是主人公。“我”有一双淳朴、天真的眼睛,对一切充满好奇,而且十分敏锐,就像一个“永远的少年”。而且,这个“少年”具有历史感,“我看到了整个世界在变,所有的人都在变,而我自己也在变……我轻轻地闭上眼睛,似乎嗅到了青色麦子的芳香,似乎听到了丝丝细雨正在浸透我的衣裳,我想当我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一个小孩踢着小石子向我走来。”(《界碑》)记得心理学家荣格说过,每个人的无意识深处都存在着一个“永远的少年”原型。这个原型指的是希腊神话中的少年神伊阿科斯。他始终保持着少年的活力,永远不会长大成人,是地母宠爱的孩子,是神之子,也是打破秩序的捣蛋鬼。他不被任何习俗所束缚,对世界敞开着自己的心灵,总是孜孜不倦地追求着自己的理想。“永远的少年”心态常常被认为是一种退化,但是荣格认为,“退化”也是心灵创造性过程中的必需之物。依靠“退化”,自我得以与无意识相接触,由此获得的是未来发展的可能性,或者是崭新生命的萌芽。因此,这种“退化”其实蕴含着无穷的创造。李云雷小说中的这个“永远的少年”形象充满了魔力,他不仅会唤起我们心底沉潜的乡愁,会引起我们麻木心灵的颤栗,让我们得以从另外的视角回望我们曾经的时代,窥探人性的秘密,在对于记忆的重新激活中点燃创造激情……我想,这个“永远的少年”形象也是作为批评家和作家的李云雷的象征。他可能还不够广阔、坚实,但是他目标清晰,信念坚定,一往无前,活力无限……正如他自己所言,“或许真正的我还没有出现”呢!

记得罗兰·巴特在《中国行日记》中说过,“在我看来,这两种观点(“以中国的观点来谈中国”和“以西方人的观点来看待中国”)都是错误的。好的目光是一种斜视的目光。”同样的道理,中国当代文学要想有所突破,也须得有这样“斜视”的目光。我想,李云雷正是以一个“少年”“斜视”的目光,努力寻找着属于自己的角度和方式,真诚地讲述着属于“我”或“我们这一代”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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