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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重估“荷马问题”*
——或语文学如何向哲学转化

2018-11-13复旦大学

国际比较文学(中英文) 2018年1期
关键词:荷马史诗尼采

张 巍 复旦大学

一、 语文学 vs.哲学?

“ Philosophia facta est quae philologia fuit.”(“语文学曾经所是,已转化为哲学!”)——1869年5月28日,当瑞士巴塞尔大学新聘古典语文学非教席教授,年仅24岁的弗里德里希·尼采(1844—1900)用上述拉丁文格言结束自己的就职演讲时,必定在座无虚席的听众心里引起了一阵不安: 这是尼采教授故作惊人之语,还是他的真心吐露?他为何要把语文学和哲学相提并论,难道用哲学来取代语文学是他就职后的目标?他的真实意图究竟何在?也许是为了平息听众的不安,尼采旋即点明了这一格言的出处,并且直截了当地做出解释说,这句拉丁文格言袭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卡的名句,只不过将之倒转了过来。尼采的听众多半饱读诗书,当然知晓塞内卡此语出自《道德书简》第108通(Epistulae morales ad Lucilium 108,23),这位哲学家在信中用“quae philosophia fuit, facta philologia est”(“智慧之爱曾经所是,已转化为语词之爱”)来形容一种悲哀的境地,即当时的“文法家”(grammatici)针对经典著作只知斤斤计较词句的考订而不知识其大体,并以时人对维吉尔的《埃尼阿斯纪》以及西塞罗的《论共和国》所作的疏解为例证,塞内卡话中不无遗憾与嘲讽——但是到了尼采那里,此语经过倒转以后,俨然变成一种信条的总括,最早向世人昭示了尼采“价值重估”的思想方式。

经由尼采倒转的这句拉丁文格言,将成为本文的主导线索,引领我们从西方古典学的角度另眼观察“训诂考据”与“哲学义理”之间究竟构成了怎样的互动关系,两者应当分离还是合流?事实上,18世纪末西方古典学在德国以现代形态确立起来以后,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许多古典学者的脑际,其中尤以19世纪初至二战前德国古典学界对此关注最多,一些德国古典学者,例如奥托(Walter F. Otto, 1874—1958)、莱因哈特(Karl Reinhardt, 1886—1958)、耶格尔(Werner Jaeger, 1888—1961)等人,既是训练有素的语文学家,亦是义理精深的哲学家,语文学与哲学之间的张力在他们身上时有体现,而将这种张力推向极致,并将两者带入一种本质性的争执当中的,莫过于古典语文学时期的尼采。作为语文学家和作为哲学家的青年尼采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矛盾紧张的状态,这种状态促使他深入到两者之间的“创造性竞争”当中,并据此对两者进行“价值重估”。本文以青年尼采对“荷马问题”的“价值重估”为案例试图论证,“语文学”向“哲学”的转化绝非简单的替代,而是让“语文学”更具“哲学”的自觉,并以此将自己的有效力量释放出来。

尼采本人从“语文学家”向“哲学家”的转化以《悲剧的诞生》为最显眼的标志性事件。该著于尼采就任古典语文学教授两年多以后,也就是在1871年岁杪面世,引来的却是古典学界一片不无敌意的沉默。此后半年,当时比尼采年少四岁且尚未成名的维拉莫威兹(Ulrich von Wilamowitz-Moellendorff, 1848—1931)才打破沉默,刊登了一份长篇书评《未来的语文学!》(Zukunftsphilologie! 1872年6月),对这部新作发起了不留情面的猛烈抨击。不过,尼采本人对此并未公开回应,而是由他的好友罗德(Erwin Rohde, 1845—1898)撰文《末端的语文学》(Afterphilologie,1872年10月)予以回击,这又引来维拉莫威兹题名《再论未来的语文学》(Zukunftsphilologie, Zweites Stück, 1873年年初)的又一轮声讨,至此整个“《悲剧的诞生》事件”方告一段落。维拉莫威兹与罗德两人日后均在古典学界扬名立万,尤其是前者,成为德国古典学界一代宗师,但他对自己年少所为并无悔意,甚至不惜在晚年撰写的《回忆录》里刻意渲染,赋予自己对尼采的攻击一种夸大其词的戏剧性效果,他说:“他(尼采——引者注)后来听从了我的敦促,放弃了自己的教席和学术,成为一名先知,宣扬一种算不上宗教的宗教以及一种算不上哲学的哲学,这是他的守护神给他的权利,他拥有这方面的才智和能力。”后人根据诸如此类的言论再加演绎,认定维拉莫威兹对尼采的抨击带来了摧毁性的后果,迫使尼采放弃古典语文学而投身哲学。作为历史性的事实,此类推断已被学界证明是维拉莫威兹的一面之词,不足以成立,但是由于“《悲剧的诞生》事件”,维拉莫威兹与尼采这两个名字被象征性地纠缠起来,仿佛分立在语文学与哲学两个阵营,两人的对立标志着语文学与哲学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和敌对。其实,这种两分造成了极大的偏见与误解,甚至遮蔽了语文学与哲学之间更为本质性的“交锋”,而这种“交锋”发生在尼采本人的思想境域里,正是在那里,语文学与哲学之间的关系从一种“摧毁性的争斗”(维拉莫维茨vs.尼采)转向一种“建设性的竞争”(语文学家尼采vs.哲学家尼采)。

尼采在出版《悲剧的诞生》一书而开始决定性地转向哲学以前,同维拉莫威兹一样,也接受了完善的古典教育,他于1858年14岁那年考入普福塔中学(Schulpforta)这所当时德国最负盛名的古典人文中学,1864年又进入波恩大学修习古典语文学,师从古罗马喜剧名家黎契尔(Friedrich Ritschl, 1806—1876),次年追随黎契尔转入莱比锡大学直至1869年毕业,从1858到1869年(除去1867—1868一年兵役)尼采的古典教育和古典语文学训练前后持续了十年。1867—1871年期间,才华横溢的青年学者用拉丁文和德文撰写了数量可观的古典语文学论著,学界统称为尼采的philologica(“语文学论著”),由后人编次,与相关笔记、文稿和讲稿合并收入五卷本的《早期文稿》 (通称BWA),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有对希腊古风诗人特奥格尼斯的文本研究(撰于1867年),对狄奥根尼·拉尔修《名哲言行录》一书的文献来源考证(撰于1868—1870年),以及对题为《荷马与赫西奥德的竞赛》(Certamen Homeri et Hesiodi)的文本考订与研究(撰于1870—1871年),这些研究论文大多刊布于当时由黎契尔主编的重要古典学刊物《莱茵缪斯圣殿》(Rheinisches Museum)。总体而言,此时的尼采从事的正是19世纪德国古典语文学界主流的研究工作,诸如文本考订与校勘、文献来源及年代、真伪和传承历史的考证。这些斐然的研究成果出自一位二十出头的年青人之手,时至今日都令人刮目相看。诚如当代英国古典学名宿劳埃德–琼斯(Hugh Lloyd Jones)的评断:“相对来说,他(尼采—引者注)对细节性的学术研究贡献有限,但倘若我们考虑到,他年甫3岁就放弃了大学教职,那么应当承认,即使仅就具体的学术贡献而言他在这一学科(古典语文学—引者注)的历史上也占有一席之地。”

1869年年初,在恩师的力荐之下,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尼采便得到了巴塞尔大学的教职,于是未满25岁的尼采就任古典语文学“非教席教授”(一年后即擢升为“教席教授”),同年5月尼采在巴塞尔大学举行本文伊始提到的就职演说,题名为《论荷马的个性》 (Über die Persönlichkeit Homers),演讲稿稍作改订后在圣诞节前夕付梓,更名为《荷马与古典语文学》(Homer und die klassische Philologie)。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是,此后数年尼采以古典语文学教授的身份向自己的学科发起了严峻的挑战,从此进入了对古希腊文化的重估与对古典语文学的批判时期,也逐步开始了哲学的转向。尼采的重估与批判包含诸多面相: 首先,围绕“荷马问题”的考察一直延续到作于1872年的《荷马的竞赛》(“Homers Wettkampf”)一文;随后,尼采又转向“古希腊悲剧”(《希腊的音乐戏剧》、《苏格拉底与悲剧》、《狄奥尼索斯世界观》,均作于1870年)并以1872年面世的《悲剧的诞生》为总结;此外,尼采从1869年开始在巴塞尔大学的授课与研究还以“前柏拉图哲学家”(通称“前苏格拉底哲学家”)为重心之一,分别撰成讲义稿《前柏拉图哲学家及其部分残篇的阐释》(1872)以及更为成熟的、与《悲剧的诞生》堪称双璧的《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一书(1872—1874);与此同时,尼采还针对古典语文学的学科建制和职业训练方式(《我辈古典语文学者》,1875年)以及古典教育的制度和理想(《论我们教育机构的未来》,1872年)提出批评。综上所述,尼采以古典语文学者的身份来批判性地反思古典语文学自身,论其广度与深度,在整个西方古典学的历史上迄今仍无出其右者。

仅就尼采对古希腊文化的重估而言,尤以荷马、悲剧和前柏拉图哲学为重。围绕这三个方面,尼采分别提出了“荷马问题”、“悲剧问题”和“苏格拉底问题”,这三个问题鼎足而立,构成他重估古希腊文化的三根支柱。在尼采看来,这三个问题触及早期希腊文化最为重要的三个阶段的精神实质,其中“荷马问题”关乎“前希腊时代”(Pre-Hellenic age)向“荷马时代”(Homeric age)的转捩,“悲剧问题”涉及“荷马时代”向“悲剧时代”(Tragic age)的转捩,而“苏格拉底问题”则指向“悲剧时代”向“希腊化时代”(Hellenistic age)的转捩,因此这三个问题对于理解古希腊文化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二、 “荷马问题”的流变

尼采对古希腊文化以及古典语文学的批判性反思以“荷马问题”正式发端,并非出于偶然,而是因为“荷马问题”实乃古典语文学最具代表性、意义最为重大的问题。自18世纪末现代意义上的古典学确立以来,它一直是一个标志性的问题,引领了其它古典作品(尤其是早期希腊的经典作品)的学术研究;若是放眼更长的时段,将古典学术追溯到希腊化时期亚历山大里亚的学者乃至更早的智术师与文法教师,“荷马问题”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古典语文研究的发轫和最初的走向。个中缘由当然离不开两部荷马史诗在古希腊文化当中所占据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们是整个古代世界的精神源泉,这种地位堪与《圣经》在基督教世界的地位媲美。

若要理解尼采如何重估“荷马问题”,首先有必要对这个问题的古今流变略加探讨。所谓“荷马问题”,简单地说,关乎古希腊存世最早的经典作品,即两部史诗《伊利亚特》与《奥德赛》的作者、真伪、创作方式、创作年代以及传播和传承方式。具体而言,“荷马问题”主要由相互交织的两组问题构成,一组为“作者问题”: 荷马史诗乃是长篇叙事诗,各自有着首尾一贯的主题、主角与情节(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对此已有精当的分析,尤见第8章、第23章),那么两部史诗的作者究竟为同一位诗人即荷马,或是两位不同的诗人,抑或是一种或两种漫长的口诵传统,而“荷马”之名只是一个符号,用来指称口诵传统本身或者口诵传统里的最后编订者;另一组问题为“作品问题”,围绕荷马史诗的创作方式展开,对每一部史诗究竟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还是不同篇什拼凑而成做出判断,并解释史诗整体构成或片段拼凑的具体过程。

这两组相互交织的问题此消彼长,构成了“荷马问题”的历史脉络。在荷马史诗的形成及传述时期,关于荷马的籍贯、生活年代与生平,以及荷马与其他史诗诗人如赫西奥德的竞争形成了种种传说,见载于后世《荷马传》 (Vitae Homeri)及《荷马与赫西奥德的竞赛》(Certamen Homeri et Hesiodi)之类的文本,这些文本的存世版本多为晚出,作为史实不足凭信,但却体现了古人对荷马的想象与塑造,可视作荷马史诗的早期接受史,亦可视作“荷马问题”的早期样貌。这一时期的“荷马问题”主要围绕“作者”出发,最重要的方面包括荷马诞生于哪一座城邦,他生活于哪个年代(例如荷马早于还是晚于赫西奥德,或是两人生活在同一时期),哪些作品归属荷马(除了两部史诗以外,《荷马颂诗》以及其他史诗如特洛伊诗系和忒拜诗系里的某些作品是否为其所作),荷马的生平事迹(例如他出生与亡故的情形,他与其他诗人尤其是赫西奥德的关系,他的真实姓名,他是否为游吟诗人,他是否为盲人),他的传人如何传颂他的史诗,等等。这些貌似生平传记的细节虽然大多出自虚构和猜度,实质上却是古风晚期和古典时期(公元前六至四世纪)的希腊人对于荷马史诗及其作者问题的最初思索。

迄至希腊化时期,两部史诗已然从众多史诗作品里脱颖而出,完成了经典化的过程。亚历山大里亚的学者(公元前三至前二世纪)集数代之功(其中声名最著的当属以弗所的泽诺多特斯、拜占庭的阿里斯托芬以及萨摩特拉斯的阿里斯塔库斯这三位学者),对两部史诗文本的厘定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的工作包括文字的校勘、诗行顺序的确定以及对窜入文本的析出,此外他们还撰写了大量注疏、词表以及解释性文字,这些学者遵循严格的治学精神,并未将注疏纳入正文,也未将析出的窜入文本完全删除,因此基本上保存了那一时期的文本样貌。当时,古典语文学在古代初步确立,对古典文本的重构与阐释以荷马史诗的文本为重。纵观这一时期,语文学者实为“评断家”(kritikoi,亦即现代“批评家”——critics——的本意),对各种体裁的文本(尤其是地位最高的史诗、悲剧、抒情诗等诗歌作品)的优劣做出“评断”,并为每一种体裁遴选出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以此来完成“正典化”的进程。“荷马问题”也被置于这一进程当中,对“作品”(文本)的研究于是决定了“作者问题”。

同样,现代的古典语文学诞生伊始,“作品问题”便凌驾“作者问题”之上而居首要地位。沃尔夫(F.A.Wolf, 1759—1824)在1795年发表的《荷马导论》(Prolegomena ad Homerum)被奉为现代意义上的古典语文学的奠基之作,这部著作也确立了研究“荷马问题”的新“范式”。为了化解古代至18世纪有关“荷马问题”的不休争辩,沃尔夫回归原典,对荷马史诗的文本做出一番考订与辨伪的工作,试图以此来平息众议。这个导论是为他1794年编辑的荷马史诗希腊文校勘本(以新近刊布的抄本为据,尤其是不久之前刚被发现并于1788年由法国人Villoison付梓的“威尼斯古抄本”,即Codex Venetus A)写作的,副标题为“关于荷马作品的原初与真实形式及其各种异文,以及文本校订的正确方式”(sive de operum Homericorum prisca et genuine forma variisque mutationibus et probabili ratione emendandi),其真正目的是重构和复原史诗文本的早期历史。在这部“示范性”的著作里,沃尔夫将古典语文学的考证发展到了非常可观的规模,开启了一个崭新的研究传统。

沃尔夫以现代方式重新提出的“荷马问题”,显然以“作品问题”为中心。《导论》质疑“荷马”的历史性以及史诗的统一性,它的出发点,是现存的两部史诗当中都包含某些前后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不仅体现在情节方面,而且还包括语言和比喻),甚至明显是窜入的篇章(最显著的例子为《伊利亚特》第10卷和《奥德赛》第23卷第296行以下至全诗结尾),沃尔夫认为,这些现象表明,《伊利亚特》 (以及《奥德赛》)不是某位个人的作品,而是出自多位或至少两位诗人之手,其中的一位是“主要的”,其他的是“次要的”作者。荷马研究者的任务,在他看来,就是要复原史诗的原初设计,要达成此一目的,并不能诉诸“诗的定律”(例如被沃尔夫之前的人文学者所推重的亚里士多德《诗学》对“情节”的界定),而是要聚焦于史诗创作与传承的方式,荷马学者只有历史地、批判地去考察史诗传承的各个阶段,去甄别、罗列史诗文本里的所有细节,展示文本所遭到的败坏,才能“解析”现存的荷马史诗当中归属于不同诗人的不同部分,并最终发现“真正的荷马”,从而解答“荷马问题”。因此,由沃尔夫开创并在整个19世纪影响甚巨的流派就被世人称作“解析派”(analysts),荷马文本在他们那里好比可以辨别“地层”的“考古”现场,解析者的工作致力于分离在文本形成过程中累积起来的“地层”,此即辨识并剔除后来窜入的篇章段落,显露处于“最底层”的“真正的荷马”。

“解析派”主要通过重构史诗文本演进的诸阶段来“去伪存真”,将文本拆解并确定哪些部分为独立创作以及各部分的创作顺序。沃尔夫本人认为,传世的文本并非全由口头创作,而是一个晚出的书写传统加工后的产物,我们需要寻找的是其中口头创作的核心;从作者的角度来说,荷马创作了史诗的各个部分,后来的诗人则把这些独立的部分连结成了一个整体。在沃尔夫之后,“解析派”的学者还提出了荷马史诗形成的另外两种可能方式: 一种是“短歌说”(Liedertheorie),主张史诗是由许多各自独立的片段缝合而成(Kompilation),如拉赫曼(Karl Lachmann,1793—1851)认为《伊利亚特》是由18首古老的短歌组成,而那位“主要的”诗人(或称“荷马”)的工作是把这些短歌缝合起来;另一种是“核心说”(Uriliastheorie),如赫尔曼(Gottfried Hermann,1772—1848)相信,后来的诗人是在一个“核心故事”的基础上,添补新的内容并对之加以扩充(Erweiterung)。最极端的观点不仅仅分解了《伊利亚特》,而且在剔除了后来的添加成分后,只剩下大约1 500行属于原始核心的诗行(Erich Bethe的论点),最保守的估计则为我们留下了14卷(即第1,11—18,20—24各卷,Paul Mazon的论点)。有关在这个原始核心上如何层层地累积形成现存的荷马史诗的过程也有争议,如有的学者分解出两层,早起的一层是各位英雄的aristeiai(“战场上的功勋”),晚起的一层是反映了后来时期专注人物心理和人性的那部分(Walter Leaf的论点)。还有的学者认为,这个过程其实非常复杂,可以解析出五至六个不同的层次(Willy Thelier的论点)。在《伊利亚特》之后,学者们还把“核心说”运用于《奥德赛》,例如科西霍夫(Adolf Kirchhoff, 1826—1908)在1859出版的相关论文与评注当中提出,《奥德赛》的“核心”为“奥德修斯的归家”,奥德修斯回家后的故事以及特勒马库斯离家寻父的故事均为后人添加。这一个世纪对于荷马史诗的“解析”工作,在维拉莫威兹出版于1884年的《荷马研究》(Homerische Untersuchungen)以及1916年的《〈伊利亚特〉与荷马》(Ilias und Homer)那里达到顶峰。

不过,早在19世纪30年代,“解析派”已开始招致其他学者的非议。这些反对者主张,《伊利亚特》与《奥德赛》所展现出来的高度艺术性的结构与设计,只可能源自一位诗人的创作,这位诗人很可能在史诗发展的后期阶段对其最终成形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他们断定,由于两部史诗具有很强的“统一性”,应该分别出自一位诗人之手(但未必是同一位诗人),至于“解析派”学者所诟病的史诗里的前后矛盾和不一致之处,其实只是貌似如此而已,大多能够用更精微的方式来加以解释。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被称作“统合派”(Unitarians),比如雷尔斯(Karl Lehrs, 1802—1878)于1831年在寇尼斯堡大学开设“荷马导论”课程,他试图证明,《伊利亚特》在不同的卷次里存在大量相互关联的篇章,既关乎重大的事件亦涉及微小的细节,它们把不同的部分串联成了一体,这一定是某种统一设计的结果,而那些前后矛盾之处可归咎于传承过程中的讹误与窜入;他的结论是,史诗在构思上的连贯性是内在的,不可能于后期阶段通过某种外在的方式强加其上。

“解析派”在整个19世纪古典语文学界占据了主导的地位,但是到了20世纪20年代,“统合派”终于占得上风,沙德瓦尔特(Wolfgang Schadewaldt, 1900—1974)出版于1938年的《〈伊利亚特〉研究》 (Iliasstudien)是最杰出也是最后一部“统合派”著作。与此同时,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已经酝酿,由美国人帕里(Milman Parry, 1902—1935)首倡其说,终于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彻底取代了“解析”抑或“统合”的研究格局。新一派的学者视荷马史诗为口诵民间诗歌,以“口诵—程序化”的方式创作与传述,史诗文本里所出现的前后不一致或矛盾之处,皆可据此得到解释,乃是此种创作与传述方式的必然特征,现代学者不能以书写文化的要求来对待,去做“真”“伪”之分、“好”“坏”之别。

三、 重估“荷马问题”

返回尼采生活的年代,“解析派”与“统合派”争论正酣。《荷马与古典语文学》一文扼要批评了半个多世纪以来,德国古典语文学界探讨“荷马问题”的这两种通行方式,尼采认为,“解析派”和“统合派”之争已使“荷马问题”陷入困境,并导致问题的原旨暗而不彰。因此,有必要从无休止的争论当中跳脱出来,反观两派学者各自的“义理动机”以及为之服务的“价值判断”及其所蕴含的“审美趣味”。

“解析派”的致命缺点为失其大体,他们把史诗分解成一个个独立的片段,作为供学者们重新缀合的“短歌库”,此派中人各施其技,缀合出令人眼花缭乱的“真正的荷马”。可是如此一来,语文学研究沦为纯粹的文献考证,并不反思“真正的荷马”究竟何谓。尼采指出,“解析派”的前提预设建立在一个古代传说之上,即所谓的“皮西斯特拉图编订说”: 根据某些古人的记载(例如托名于柏拉图的对话录《希帕库斯》,228b6—c1以及西塞罗《论演说家》Ⅲ,7),雅典的僭主皮西斯特拉图或其子希帕库斯(均生活于公元前六世纪)曾经下令,把此前口耳相传的荷马史诗的独立片段联结成一个整体,并规定在泛雅典娜节日上,由不同的游吟诗人按照先后顺序轮流表演。这一传说似乎表明,现存的荷马史诗不过是某位“编订者”偶然而随意拼接的结果,因为根本就不存在原初的完整的构思,而沃尔夫及“解析派”的语文学研究正要努力把这个传说化作历史性的事实。不过,这个传说只是一个无法证实的语文学“假设”,对复原“皮西斯特拉图编订”之前的荷马史诗形态毫无帮助。实质上,“解析派”学者用属于19世纪的文学原则乃至个人的审美趣味来评判荷马史诗,他们的一个实用法则是: 凡是“好的”部分都归功于原初的诗人,凡是“坏的”部分都来自后来的诗人,而所谓“好”“坏”的衡量标准往往非常主观随意,因人而异。

与之相对立的“统合派”坚信,“解析派”所津津乐道的所有讹误、窜伪和矛盾之处都不过是在传承过程当中渐次出现的,荷马史诗的背后必定矗立着一位或两位伟大诗人的身影,绝非“解析派”假设的材质平平的“编订者”。这种信念的精神来源其实是魏玛古典时期的作家歌德、席勒以及荷马的德译者福斯,还有更早的温克尔曼,以他们为代表的“审美派”极力维护荷马史诗的完整性,他们把荷马构拟成古典主义的理想形象,荷马体现了崇高之美,乃是自然而又朴素的天才诗人。从“价值判断”的角度看,“统合派”与“解析派”这两种解答“荷马问题”的路径分享一个重要的共通之处,那就是有某种“审美趣味”在其背后产生重要作用,因为无论是“统合派”所推崇的“天才诗人”,还是“解析派”所鄙视的“平庸的编订者”,两派均凭靠某种当代价值观念来证明各自“审美趣味”的合理性,因而本质上是一种“审美判断”。尼采总结说:

这便是关于荷马的所有谬误的核心: 从最初开始,荷马这个名字,既没有与审美意义上的完美概念,也没有与《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发生必然联系;荷马作为《伊利亚特》与《奥德赛》的作者,并非一种历史传统,而是一个审美判断(ästhetisches Urteil)(第24–25页)。

那么,如何让“荷马”真正成为问题?必须重新提出问题,引导提问走上一条不同的道路。首先要重估“荷马问题”,打破“作品问题”对“作者问题”的绝对优先地位,也就是回到“荷马”,重新界定“谁是荷马”。问题的关键是,不要把“荷马”假定为“荷马史诗”的作者便置之不理,而要从史诗的文本当中找到作为“个人”(Person)的荷马。为此,首先要辨明“荷马的个性问题”的意义何在,尼采解释说:

现代语文学并不借助“个性”(Persönlichkeit)的概念,而是把荷马的诗歌当作许多不同个人(Personen)的作品来重构。……在荷马研究的领域里,人们应该持守“荷马的个性问题”,把它当作整个一组问题里最富成果的那一个。(第16页)

尼采此语意在从“现代语文学”关注“荷马问题”的焦点返回其尚未成形的“前史”(Vorgeschichte,第17页),即荷马史诗的早期传承阶段和研习阶段。回顾史料所及的最早时期直至公元前四世纪的亚里士多德以及前三至前二世纪的亚历山大里亚学术,可以发现在那几百年当中,“荷马”之名同样是一种“审美判断”。从希罗多德的记载(约公元前五世纪中叶)可以推断,最早的传说把荷马视为所有史诗作品的作者,甚至是所有诗歌作品的作者;随后,“英雄史诗”与“教诲史诗”被判分为两种类型,前者(主要包括“特洛伊诗系”和“忒拜诗系”)由荷马创作,后者(主要分为与“神事”有关的《神谱》系列以及与“人事”有关的《工作与时日》系列)则归在赫西奥德名下,对此《荷马与赫西奥德的竞赛》里的传说可以引为佐证。《竞赛》的存世文本虽来自公元二世纪,其核心内容可上溯至前四世纪的智术师以及更早的游吟诗歌传统。根据其中记载的故事,当荷马与赫西奥德这两位诗人的竞赛正处于胜负难分之际,主持竞赛的国王要求他们表演各自作品里最精彩的部分,以此来一决高下,于是荷马表演了《伊利亚特》第十三卷里描述两位埃阿斯及其部下如何在刀光剑影的战场上准备作战,赫西奥德则表演了《工作与时日》里有关农业劳动包括播种、收获和制作农具的合宜时令的段落。由此可见,面对赫西奥德这样的竞争对手,属于“英雄史诗”的《伊利亚特》乃是最能体现荷马之为荷马的诗作。

此后,亚里士多德论及荷马的著述(如已经失传的《论诗人》与《荷马难题》),尤其是他的《诗学》(约作于公元前四世纪下半叶)进一步限定了荷马作品的范围。《诗学》对“荷马问题”的阐述(尤见第8章、第23章)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上,即荷马是两部史诗的作者,但他同时也创作了《玛尔基特斯》(Margites)这部讽刺史诗(见《诗学》第四章,1448b30)。对亚里士多德而言,这三部史诗共同体现了荷马诗艺的高超技巧,一方面是对于“情节结构”(一个单一的有首有尾、因果相连的行动)的高明设计,成为“戏剧”尤其是“悲剧”情节的典范,另一方面是荷马在叙事诗体当中大量使用对话,预示并初步勾勒了后起的“戏剧”形式。从这两方面来看,荷马既是“悲剧”也是“喜剧”的最终来源。衡之以这样的标准,其它史诗例如同属《特洛伊诗系》的《塞浦路斯之歌》、《小伊利亚特》等,绝不可能出自荷马的手笔。降至亚历山大里亚学者,他们不仅承接了亚里士多德对荷马作品的判定,并进一步把荷马仅限于两部史诗的作者;更有甚者,连荷马能否同时是《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作者也开始出现争议。一些“分离派”(Chorizontes)学者(如海拉尼库斯)提出,鉴于两部史诗之间的巨大差异,荷马只可能是《伊利亚特》的作者,而《奥德赛》的作者乃一位无名的摹仿者;另外一些学者(如阿里斯塔库斯以及后来的朗吉努斯《论崇高》IX,13)则坚称,荷马是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创作了两部史诗,这也足以解释两者之间的差异。

以上整个的历史过程,实质上是作为“个人”(Person)的荷马及其“个人性”(Persönlichkeit)的一个塑形过程,从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化身于荷马史诗的荷马形象,实质上代表了作品的整体性与统一性,是一个概念,一种想象。“荷马”作为个人(Person)的个体性与荷马史诗作为作品的整体性互为表里。因此,尼采反问:

究竟是一个概念(Begriff)造就了一个个人(Person),还是一个个人造就了一个概念?这才是真正的“荷马问题”,也就是那个居于核心位置的“个性问题”。(第19页)

他的解答是:

我们相信,《伊利亚特》与《奥德赛》的作者乃一位伟大的诗人,但荷马并非其人。……那位最神妙的天才——《伊利亚特》与《奥德赛》要归功于他——属于这个充满感激之情的后世,他也把自己的名字祭献在英雄史诗的远古鼻祖——荷马——的圣坛之上。(第28页)

这番解答故意对传统意义上的“荷马问题”含糊其辞,甚至以“戏拟”的笔法为之,因为离开了“荷马的个性问题”,对“真正的荷马”的探寻只能陷入迷局。

四、 语文学向哲学的转化

尼采重估“荷马问题”,阐明其“哲学与美学的基本特征”(第28页),也就是“荷马问题”背后的“义理动机”、“价值判断”与“审美趣味”,一个重要目的是由此来展开对古典语文学的反思和批评。就职演说的题名和正式出版时的题名之间的差异,如实道出了尼采的用心所在,那便是以“荷马问题”为例证深入反思当时的古典语文学术。尼采对这一宗旨如此解释:

〈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古典语文学最具意义的进步,从未让我们远离理想化的古代世界,反倒是把我们引向它;正是当人们不假思索地谈论古代圣地的倾圮之际,更新颖、更庄严的圣坛恰恰被建造了起来。(第15页)

《荷马与古典语文学》这篇就职演说首尾呼应,读来不啻为“真正的”语文学而做的一篇辩护词。该文起首便对古典语文学的当下处境进行剖析,并且直言古典语文学正面对两类敌人(第11—15页)。第一类为公开的敌人,他们或嘲讽或仇视语文学,反对“古典理想”,他们是推重“现代”的“现实主义者”;另一类则为隐蔽的敌人,这些是古代世界的艺术之友(如歌德与席勒),古希腊“高贵的单纯和静穆的伟大”精神的崇尚者,在他们眼里,语文学者恰恰是摧毁了“古典理想”的罪魁祸首。在尼采看来,语文学者之所以会同时招致“现实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的反对,是由于语文学在当时已成为一个“混杂体”,这个“混杂体”部分由历史科学,部分由语言科学构成,同时也残留着部分“美学因素”(“美学因素”指的是“语文学”对“古典性”、“经典性”的建构,然后再以“古典”为“现代”的典范),这些部分并不曾有机地结合起来,由此而造成了这门学科的“精神分裂”现象。

以“荷马问题”为例,推动“解析派”与“统合派”持久交锋的是19世纪德国古典语文学的两大主流: 历史科学精神主导的“古代学”(Altertumswissenschaft)与人文艺术精神主导的古典主义(Humanistischer Klassizismus)。虽然古典语文学起初是复原、理解和阐释古典文献的学术研究,但作为历史科学,真正的目的在于对古代世界进行历史的重构,也即是“重现过去的真实”。经过严格的历史研究方法训练出来的古典语文学者不再固守于古典文献,而要以古代文明的整体为其研究对象,因此“古典语文学”在德国便扩展为“古代学”(Altertumswissenschaft),而“语文学”(philologie)几乎等同于Altertumswissenschaft。这是从沃尔夫到维拉莫维茨德国古典语文学的主流,它致力于对过去的史实(Realien)进行全面而客观的研究,借此达到对古代文化的客观了解从而通达“古典精神”,而实质上,这一目标背后的“义理动机”是用“古代研究”来印证主流的现代价值观念。不过,古典语文学在德国滋生的土壤,却源自温克尔曼、歌德和席勒等人宣扬的文学艺术领域里的古典主义,在他们那里,“古典”是一种审美判断和趣味,意味着伦理和审美价值的典范。最早的古典语文学家与这些奉行古典主义的诗人、艺术家、美学家和哲学家过从甚密,共同追怀古希腊的“理想世界”。此后,作为一门语言学科与历史学科的古典语文学渐渐与艺术和美学脱离,语文学家逐步摆脱“艺术的感受力与判断力”,以审美意义上的“古典”为非历史的虚构;甚至于当他们以古典语言和文学为研究对象时,也不再措意于其中的“古典”特质,而代之以一种现代的、基于“形式和逻辑”的“审美判断”。

基于上述“价值判断”与“义理动机”的剖析,尼采要求“语文学”向“哲学”的转化。转化的前提是“语文学”不容忽视的价值,因此在演说辞的尾声,尼采又回到对语文学的辩护。此番辩护分别面对“语文学之敌”和“语文学之友与语文学者”,采用了公开性和私人性的两种声音。首先针对“语文学之敌”(无论是公开的还是隐蔽的敌人),尼采以不容辩驳的事实发问:

无疑,你们对希腊精神用文字和图像创造的不朽作品无比景仰,并且以为你们自己要比与这些作品无缘的那一代人更加富有和幸运: 但是,请不要忘记,这个充满魔力的世界一度被尘封,被堆积如山的各种成见和偏见压在底下;也不要忘记,我们这门学科里不计其数的青年才俊用他们的鲜血、汗水和殚精竭虑,才得以让那个世界重见天日。诚然,语文学并非那个世界的缔造者,并非那种不朽音乐的创作者,不过,作为一名技艺超群的演奏家,让那长久被遗忘在角落里、无法识读也无人问津的音乐再度响起,这难道不是一种成就,甚至堪称巨大的成就?(第29页)

此时,尼采话锋一转,面对“语文学之友和语文学者”道出了心声:

对一位语文学者而言也是合宜的,将他为之奋斗的目标以及通往该目标的道路以简洁明了的方式表达出来,我希望如此便能做到,倘若我把塞内卡的一句名言颠倒过来: Philosophia facta est quae philologia fuit(“语文学曾经所是,已转化成哲学”)。这里所要表达的是,任何一项语文学活动必须被一种哲学的世界观包围和限定,如此一来,凡是个别和零碎之物都有如碎屑一般化为乌有,惟有整体和统一之物才得以留存。(第30页)

尼采面对同道的这番肺腑之言,不啻为“语文学”所做的最有力的辩护,也就是要求“语文学”具有“哲学”自觉,让“语文学”从对文献的考证与甄别提升到对文献背后的总体文化特征的观照。

从“语文学”转化而来的“哲学”,会是怎样一种“哲学”?我们且来看此后数年,尼采如何沿着重新提出的“荷马问题”深入思索,如何从多方面对荷马史诗开启的希腊古典文化进行重估。这当中一个占据主导地位的问题是: 两部史诗(尤其是《伊利亚特》)的表面之下隐含并培育了怎样的趣味判断,这种趣味判断又指向何种若隐若现的价值翻转?可以说,尼采的“荷马问题”从仍旧带有语文学色彩的“荷马的个性问题”上升到了富于哲学意蕴的“荷马之道”的境地。

尼采的相关思考散见于当时所做的笔记,他原本打算用这些笔记撰写题为《荷马的竞赛》的专著,但后来放弃了该计划,遂将部分主要观点集中于“序言”里道出,写成《荷马的竞赛》一文(此文为“五本未撰著作的五篇序言”之五),另一部分则化入《悲剧的诞生》一书(尤第三节)。因此,我们有必要将两者合观来理解尼采眼中的“荷马之道”。概言之,尼采从荷马窥见一个“前荷马时代”,这个时代正是古典精神和价值取向的来源,荷马史诗所展现的恰恰是对这一来源翻转之后的价值观。荷马虽然是艺术当中的“阿波罗精神”达到顶峰的代表,荷马史诗虽然构筑起“阿波罗文化”的圣殿,但他绝非大自然原初状态的自发产物,在他之前有着一段漫长而晦暗的过去,有如一道巨大阴影矗立其身后。针对席勒用来刻画荷马并且广为接受的“朴素”一词,尼采提出异议:

凡在艺术中发现“朴素”之处,我们都必须认识到阿波罗文化的至高效果: 这种文化总是首先要推翻提坦王国,杀死巨魔,并且必须通过有力的幻觉和快乐的幻想,战胜了那种可怕而深刻的世界沉思和极为敏感的受苦能力。

在荷马那里所发生的翻转能够从两方面来窥知。一方面是荷马史诗里的众神,特别是所谓的“奥林坡斯众神”,他们虽然高居于“阿波罗文化”圣殿的山墙之上,在他们辉煌壮美的形象背后,却矗立着更为古老的“提坦众神”的恐怖身影。尼采指出:

我们也许要这样来设想这个过程,即由于那种阿波罗的美之冲动,经过缓慢的过渡,原始的提坦式的恐怖诸神制度演变为奥林坡斯的快乐诸神制度了,有如玫瑰花从荆棘丛中绽放出来。

“提坦众神”的世界以暴力、残忍、恐怖和复仇为根本特征,而“奥林坡斯众神”推翻了“提坦众神”并将这些特征所代表的价值观念加以翻转。这一过程在荷马史诗里时隐时现,但在赫西奥德的《神谱》当中甚为明了,这部史诗把宙斯所统领的“奥林坡斯众神”与克罗诺斯所统领的“提坦众神”之间的王位更替之战呈现为新的宇宙秩序(及其价值观念)对旧的宇宙秩序(及其价值观念)的翻转,宙斯所代表的新的宇宙秩序以正义为其内在原则,体现于宙斯对荣誉和职责的公正分配、对每位神明的“管辖领域”的尊重之中。

翻转的另一方面是荷马史诗里的英雄,这些英雄表现出强烈的“竞赛精神”(agon)——一种追求优胜的竞争冲动,不仅在价值观念的层面(如荷马英雄信奉的aristeia, aristoi, aretē等价值观),而且还具体地化作各种竞争机制(如葬礼赛会)。所谓“竞赛精神”,当然也是尼采在巴塞尔的同事,著名的文化史家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 1818—1897)在同一时期所做的系列讲座《希腊文化史》(Griechische Kulturgeschichte)里提出的主要观点。或许正是在布克哈特的影响下,尼采开始追问,在这种“竞赛精神”背后究竟是什么样的“渴欲”和“天性”在起作用?对此,《荷马的竞赛精神》一文提出了如下根本问题:

为什么整个希腊世界对《伊利亚特》里的战斗场景欢呼雀跃?恐怕我们对此还没有以足够“希腊”的方式来理解,而一旦我们以“希腊”的方式来理解,只怕我们不禁会毛骨悚然。在荷马世界这一切希腊事物的母腹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第289页)

与现代人的“文明”观念背道而驰的是希腊人的“残忍的天性,一种兽性的毁灭欲”。最显著的例子莫过于阿基琉斯用马车拖曳赫克托的尸首,并绕行特洛伊城的报复行为。虽然阿基琉斯此时已陷入疯狂之境不能自拔,但这一举动透露出某种深层的残暴性格,一个暴力冲动的“隐蔽核心”,我们从中能够窥见一个“充满了令人惊怖的野蛮仇恨与毁灭欲的前荷马时期的深渊”(第295页)。但是在荷马那里,恰恰形成了一个创造性的转化模式,把消灭对手转化为互相超越,把战争转化为竞技,把“毁灭性的争执”转化为“建设性的竞争”(尼采用赫西奥德在《工作与时日》开篇第11行及以下提到的“两位争执女神”来分别指代“毁灭性的争执”和“建设性的竞争”)。同样的情形也出现于荷马史诗里的“奥林坡斯众神”身上,在其背后的“提坦众神”身上涌动着一股强烈的非理性力量,代表了毁灭性竞争,那是一个恐怖幽暗的世界,赫西奥德《神谱》叙述的克罗诺斯对乌拉诺斯的残暴征伐正是对那个世界的再现。荷马史诗将这种“提坦世界观”的“毁灭性竞争”翻转成“奥林坡斯世界观”里的“建设性竞争”,从宗教根基上奠立了古希腊的“争胜文化”(agonale Kultur)。此后,荷马的竞赛精神推动了整个古典希腊文化,体现在政治、法律、社会制度、教育以及文化、艺术和思想各个领域。归纳而言,在德国古典主义盛赞的荷马史诗的“沉静与肃穆”精神背后,尼采窥察到一场殊死搏斗的痕迹,并以此为契机,发现了“理性”背后的非理性力量,“人性”背后的非人性元素。正是通过这一发现,他形成了自己的哲学思想里最为核心的“狄奥尼索斯学说”。

从《荷马与古典语文学》(1869)到《荷马的竞赛》(1872),尼采对“荷马问题”的重估表明: 首先,经典文本作为义理的“结晶体”有其前史,不是“语文学”而是“哲学”更能洞见这一前史的精神实质,并由此而对经典文本背后的总体文化特征做出判断,来为“语文学”的研究指引方向;其次,语文学内部的“解析派”与“统合派”之争均只触及荷马史诗的“言”(philo-logia,合“考据”与“辞章”而为“语文学”)的层面,即语言、文字与文学的层面,尚需“哲学”(philo-sophia,“义理”或“道”)的层面来按照其“前提预设”(古典语文学者的“义理动机”和“价值判断”等因素所构成的思想框架),并获致删繁就简、由博返约的观察点,而“语文学”的方法与技能(“考据”与“辞章”之学)本身不足以赢获这个观察点。因此,“语文学”只有与“哲学”保持一种“本质性争执”,才能将自己的有效力量释放出来,也只有不断地向“哲学”转化,“语文学”才能持留于自己的本质当中,这一奥秘用尼采的话来说便是: Philosophia facta est quae philologia fuit!——“语词之爱曾经所是,已转化为智慧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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