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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订单式培养标准化建设研究

2018-11-12黄家林朱现平黄小萍

职业技术教育 2018年14期
关键词:订单式轨道交通校企

黄家林 朱现平 黄小萍

摘 要 在高等职业院校订单式培养模式中,从毕业生上岗的实际效果上看,订单式培养质量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差距仍然存在。以地铁运营行业的订单式培养实践为例,由于现代地铁运营行业的工种、岗位设置繁多,职业能力差异较大,不同学校受学科专业、教学条件、学生能力等限制,即使是同一地区、相同专业往往也存在培养过程、学业考核、岗位能力要求的差异。要有效地解决此类问题,需要加快订单式培养的标准化建设,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科学、通用的培养规范,使培养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要求都能依据一定的规范标准自觉地去实施。

关键词 高等职业教育;地铁运营行业;订单式培养;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8)14-0006-06

近年来,作为朝阳产业的地铁行业在人才需求方面加强了与高等职业院校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强化了企业育人的重要主体作用,推进了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但受各种因素影响,人才培养供给在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岗位要求;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即使是同一地区、相同专业往往也存在培养过程、学业考核、岗位能力要求的差异。因此,迫切需要加强订单式培养标准化的建设。

一、订单式培养标准化的目的和意义

订单式培养是指企业根据自身人力资源需求,向高等职业学校提出专业招生人数及职业岗位要求,学校按照企业要求落实招生计划,完成招生指标,经选拔组成班级进行培养,毕业后进入企业的一种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企业与学校签定订单式培养合作协议,共同参与订单学生选拔、教学组织、上岗考核等一系列教育管理和教学活动。培养过程中,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实训、考试大纲,共同组建师资队伍,各配一名班主任进行双向管理。企业深度参与学生的学习、实践、考核和就业,将企业需求和文化融入教学培养的各个环节;而学校的教学、人才评价体系也引入行业企业的评价,由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与教师共同进行成绩考核与评价。新世纪以来,高等职业教育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期,订单式培养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订单式培养通过推进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专业课程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学校教育与上岗培训等对接,探索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运行机制,使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高等职业教育中的订单式培养仍存在“两张皮”现象,即学校教育教学与企业岗位要求的差距。学校以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行业指导意见、企业入职要求、自身条件等办学,其结果是学校完成培养任务,企业完成人力需求。但从实际效果上看,毕业生的岗位胜任力差距较大,如毕业生的基本技能缺乏、职业素养不高、岗位适应能力差等问题时而有之。究其原因,“十二五”以来,我国对于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量大,越来越多的高等职业院校设立了相应专业,但由于没有相对统一的教育教学标准和规定,即使同一座城市的院校,相应专业边界不清,即使是相同专业的学习内容和教学要求也是千差万别。

早在2012年11月,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就发布了第一批涉及18个大类的410个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力求解决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和专业之间边界不明、核心课程内容不清等问题,改变长期以来专业教学没有国家标准的现状。但今天来看,此标准中的各专业教学标准除了“专业名称、专業代码、招生对象、学制与学历”表述规范一致外,“就业面向、培养目标与规格、职业证书、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教学内容)、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建议、继续专业学习深造建议”的具体内容详略不一、要点多寡有别、表述方式各异,其规范性和严谨性尚显不足,且专业数量有限。例如,有关地铁运营行业的仅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3个专业。此外,在订单式培养的实践教学中,由于现代地铁运营行业的工种、岗位设置较多,职业能力差异很大,而高等职业教育受学科专业、教学条件、学生能力等限制,校企合作中往往存在着培养过程、能力考核、岗位标准要求的差异。因此,评价指标内涵不明确,企业评价带有随意性,学校没有针对学生跟岗实习给出具体的评价指标,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给出评价意见和成绩。由于不同企业的指导教师掌握的标准不同,使得企业的评价不能完全反映学生跟岗实习的真实情况[1]。

二、地铁行业订单式培养标准化依据

(一)国家主管部门的管理质量标准

近年来,教育部从高职教育质量管理入手,出台了多项质量标准。2015年7月,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教学标准体系”的指导思想,强调高等职业院校要按照相关教学文件要求,规范公共基础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同年8月,为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部又印发了《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6年3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学校办学基础能力、双师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等五个方面的评估指标和标准。同年7月,教育部公布了首批《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目录,列有相关“高等职业学校铁道工程技术专业顶岗实习标准”,明确实习目标与任务、内容与要求、考核与评价等的基本依据;同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布置对2012年制定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进行全面修订,研究制订新增设专业的教学标准,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就业导向,明确规格定位,参照职业岗位序列和技术等级,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对接最新职业标准、岗位规范,以职业能力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提升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对于与地铁行业相关的交通运输类高职教育,教育部加强了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合作,2016年10月,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必须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交通运输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发挥行业企业重要办学力量的作用,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途径,推进行业企业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协同育人。2017年1月,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的系统化、专业化和针对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人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尽快细化城市轨道交通各层次人才的职业分类、水平要求和培养目标,构建轨道交通人才培训标准化体系,进一步规范轨道交通人才培训工作;推动健全轨道交通行业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职业标准,重点完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相关标准;加快推进行业(调度、行车、站务等)标准化建设,统一岗位名称、分类标准、主要工作内容。

(二)行业协会的人才培养指导标准

2015年6月,教育部公布了新一届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牵头组建和管理。其主要职能有分析研究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本行业职业岗位变化和人才需求的影响,提出本行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职业道德、知识和技能要求;指导推进相关职业院校与企业校企合作、联合办学,校企一体化和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研究本行业职业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基本要求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法,对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提出建议;参与本行业职业教育教学基本文件、专业教学标准、实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和教学评估标准及方案制定工作等[2]。委员会下设有城市轨道运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先后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等,参与了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实训装备规范等制定,完成了城市轨道交通专业10门课程的数字化资源建设工作。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同时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的行业指导。其开展业务范围有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行业人才培养指导、评价和服务工作,跨地区人才培训和交流工作;在政府引导、协会统筹、会员单位的支持下,协会近年来开展了调查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编制行业标准、培训师资队伍、规范培训教材、培养高端人才及打造交流平台等基础工作。2012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基础产业司委托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牵头组织业内高校和企业开展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人才培训体系建设研究》,课题提出了行业3个系列17个工种的分类方案和工种岗位标准化,从《职业分类大典》《国家职业标准》到“关键岗位作业标准”建设方案,为行业人员培训认证标准规范建设及其职业技能鉴定等提供了参考。成果得到国家发改委、人社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国家安监总局等政府部门的支持和肯定。2017年3月,协会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人才培养规划(2016-2020)》,强调城市轨道交通人才培养按照职前教育和在职培训分类实施,职前教育由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完成,积极推进“订单式”“预就业”等人才培养模式,缩短企业人才培训的周期,降低企业二次培训成本。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也下设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以国内从事轨道交通职业技术学历教育的院校为团体会员。通过召开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年度高层论坛或学术年会、表彰全国职业教育轨道交通行业名师或优秀科研成果等,加强和加快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成员间的沟通、交流。此外,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职业教育分会是全国交通行业高、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及交通职业教育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其职能为探索交通职业教育规律,推动交通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2012年6月增设“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分会,联合国内开设轨道交通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交通工程技术专业的教材建设规划及编写工作,提出并逐步确定了专业的“必修课”,建立了轨道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使“各自为政”的高职轨道交通专业有了统一教学标准的必修课。

(三)地铁运营公司的职业岗位标准

职业标准在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中处于龙头位置,起着导向作用,是职业教育的依据。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和新技术的应用,地铁行业和企业对运营工作岗位、工种也制定了相应的新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岗位规范。由于地铁企业岗位标准要求,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系列,为了加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提高运营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要求,2015年9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列车驾驶员技能和素质要求》(JT/T 1003-2015)、《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员技能和素质要求》(JT/T 1004-2015)、《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技能和素质要求》(JT/T 1002-2015)等,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地铁、轻轨和单轨)驾驶员、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的基本素质、理论知识、岗位技能、上岗要求和继续教育规定,见表1。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特别是司机、调度人员等一些关键岗位培训周期长,比如培养一名合格的司机需要数月的时间,而培养一名成熟的司机则需要2年。

(四)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培养标准

随著高等职业教育订单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规模实施,短期内已经呈现出满足岗位需求的高效性,以及不可替代的地位。在高等职业院校的订单式培养发展策略上,从规模速度发展往内涵质量发展转变;在实施方式上,从碎片化改革往系统设计整体推进转变;在培养目标上,从专注职业技能往立德树人全面发展转变;在育人体系上,从衔接不够紧密往系统化培养转变;在教学管理上,从常规管理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转变[3]。

从目前各高等职业院校对于地铁运营企业订单人才培养的目标看,大都定位在培养城市地铁行业从事经营、生产、管理等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或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对应于地铁运营行业的主体工种、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可操作性等,设置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6个专业。原则上专业大类对应产业、专业对应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突出职业性和高等教育属性。通过提炼岗位群的理论知识和能力要求,按课程设置相关要求组成了学历课程模块、实操培训等。在订单式培养模式中,学校与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和用人协议,共同负责招收订单生、制定订单式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学活动中加大专业师资、技术、办学条件合作,通过“2+1”“2.5+0.5”的学校教学和企业生产实践培养,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3年学习时间里,前期在学校完成文化素质教育、理论学习和实验实习;后期到企业跟岗见习,学生在受到企业操作岗位基本技能训练和管理岗位能力训练的同时,还熟悉了企业的文化和工作制度,职业素养得到了全面提高,这种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特点是以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核心,学校与企业共同育人。毕业生实行“双证”制,例如: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学生获得由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和 PLC 初级应用工程师证等级证书,还可以选考电工、信号工、CAD 证等资格证书,使其能面向职业岗位群,见表2。

三、订单式培养标准化的思路及建议

(一)订单式培养标准化的总体思路

订单式培养标准是指以包括人才質量要求和培养工作质量要求在内的全面质量管理为对象而制定的规范,具有引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的作用。高等职业教育订单式培养标准化是以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的共同参与,在国家(部门)管理质量标准、行业人才培养指导标准、企业职业岗位标准、学校职业教育培养标准的框架内,所形成的校企合作、教育与需求一致的订单式培养系列标准。其目的是树立标准化理念,建立订单式培养的质量管理标准,推动标准化建设,提高校企合作办学的管理水平,深化订单式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从而获得最佳的教学秩序、教育质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地铁行业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奠定基础。

地铁运营行业订单式培养标准化的建设原则:一是国家主导。遵循国家《职业教育法》,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决策指导下,进行行业订单式培养标准化建设。二是协会参与。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等行业协会负责制定的培训规划、统一编制教材、培训师资和起草认证标准等,指导订单式培养标准化建设。三是企校结合。地铁运营企业与高等职业院校之间,要建立畅通的合作联系渠道。四是规范运行。各高等职业院校必须遵守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资质范围,实现地铁运营行业订单式培养任务。五是监管到位。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负责对承担地铁运营行业订单式培养机构(校企)的监督管理,包括培养资质、培养条件、日常运行、培养质量等,保证培养机构达到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订单式培养标准化的主要建议

1.将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定位于基本标准

从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学过程、学生教育、培养质量等管理看,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一直是国家主管部门的追求。近年来,教育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努力构建国家宏观管理、省级统筹、高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的管理机制,提高高等教育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优化专业设置服务方面的主要措施有:发布专业介绍,规定专业基本教学要求,作为高校设置专业的参考标准;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作为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建设和评估的重要依据;组织有关专家陆续研究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为高职专业设置提供指导。其中,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应定位在基本标准,一是因为高职教育毕竟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主,必须结合不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二是因为高职专业设置对应于行业的主体工种、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必须注重订单式培养企业的不同需求。因此,尊重学科规律与专业要求、兼顾共性与特色,各院校培养模式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遵循“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特色。

2.从校企现代制度设计“工匠精神”的订单教育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与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要求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如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研究开发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而高等职业院校的现代学校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办学活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参与的职业院校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不断完善[4]。因此,无论是学校还是企业都想通过订单式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能专业人才。工匠精神就是有信仰的踏实和认真,要树立一种对工作执著,对所做的事情和生产的产品精益求精、精雕细琢的精神[5]。融合素质教育和技能教育,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科学机制,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切入点,突出职业素养培育,规范学生行为操守,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将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植入学生的内心。把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学生的气质、修养等内在品质,从而提升工匠精神。在企业中,为确保每个部件的质量,对产品采取严格的检测标准,那么在职业教育中就是要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在每一个教育环节都要有严格的标准。工匠精神要求严格的人才标准,企业标准就是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标准。从课堂纪律到作业格式,从操作流程到习惯养成,对点滴小事都有严格的要求,这为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夯实了基础。

3.以参与制度明确企业在订单培养中的责权利

在订单式培养的校企合作中,目前大多数是以学校办学为主体,作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求的企业如何想、希望怎样做,尚未得到政府和学校的充分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制于企业的规模、所有权结构、文化等内部特征的影响,企业做出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决策,进行校企合作既是人力资源竞争、政策激励、科技发展的共同作用,也往往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动力。因此,仅仅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的,应站在企业角度考虑问题,允许并保障企业对利益的追求,通过完善社会利益机制,保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利益,促使校企合作形成良性循環,真正实现校企共赢[6]。

缺少对校企合作的政策支持和立法保障的现状不利于推动职业教育健康、持续、有效的发展,对校企合作双方缺少约束机制,对于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缺少解决的依据和工具。政府应研究制定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权利和利益,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高等职业院校的治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4.用行业企业技术标准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开发

订单式培养就是要推进专业教学紧贴从业人员岗位能力,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满足学生跟岗、顶岗等实习安排,保证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与实习岗位基本一致。

例如:从 AFC(自动频率控制)职业角色和技术标准来说,应该开发一套更适用的课程体系。从站务操作员、AFC 设备维修员、AFC 系统维护员、电路板卡维修员、数据库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等岗位角色着手,针对不同岗位角色来定位 AFC 从业者所应具备的技能和订制相应的培训课程。课程的内容应以操作技术标准和实际案例教学为主,传递 AFC各岗位作业经验[7]。同时,对不同级别的培养目标,也应有具体的要求,见表3。

5.由碎片化标准向标准化及标准体系建设推进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教育部定期修订发布中、高职专业目录,组织制订公共基础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的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标准,组织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使教学标准体系不断完善。2015年9月,教育部为了推动职业院校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印发了《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文中有25处提到“标准”,主要包括“制度标准”“教学标准”“专业标准”“课程标准”“质量评价标准”“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

标准化的目的是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统的、科学的、通用的、成熟的培养规范,使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行为在标准指导下自觉地、规范地、顺畅地进行,并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以达成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高等职业教育订单式培养标准的建设必须以其培养全过程为体系,贯穿联合招生、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方案、课程体系、教学过程安排、企业文化培育、双证书获取、实训基地建设、验收入职方式等环节。订单式培养标准化也必须以培养过程和环节的管理为抓手,对接工作任务,重置课程内容,以地铁运营企业岗位标准为依据,制定专业教学标准及核心课程考核标准,强化人才培养全程的质量监控;同时,按照企业入职要求和岗位操作标准,对接职业资格标准,制定订单学生标准,规范学生学习行为,确定就业质量标准。

参 考 文 献

[1]刘颖.N地铁公司基于校企合作的轨道交通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D]. 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12.

[2]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的通知[EB/OL].(2015-06-29)[2018-02-25]. http://www.moe.edu.cn/srcsite/A07/moe_953/201507/t20150710_193364.html.

[3]芮新海.建设现代化职业学校的思考与实践[J].好家长,2015(30):10-12.

[4]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EB/OL].(2015-09-17)[2018-02-25].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 moe_950/201509/t20150917_208794.html.

[5]付守永.工匠精神:向价值型员工进化[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3:1.

[6]教育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模式调研[EB/OL].(2014-01-24)[2018-02-25].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 htmlfiles/moe/s6635/201401/163151.html.

[7]覃行.轨道交通AFC运维培训体系建设的思考[J].城市轨道交通,2015(4):30.

[8]陈永旺,单艳芬.浅论以岗位职业能力为主的核心课程体系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专业为例[J].教学研究,2016(1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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