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格同一性不同标准的现实意义思考
2018-11-09王倩
王倩
摘 要 “人格同一性”问题对伦理、法治建设等方面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近些年学界对此问题一直有所关注。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这一问题也面临更加尖锐的挑战。文章别具一格的从主观自我角度和客观社会角度对以往纷杂的关于“人格同一性”问题的不同标准进行分类比较与讨论,突出揭示了面对新科技发展带来的迷茫与恐慌感的实质,对新时期的伦理建设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人格同一性 标准 现实意义 科技革命
中图分类号:B561.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z.2018.09.075
Abstract The "personal identity" problem of ethics and the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have importan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in recent years the academic circle has focused on this question.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hanges with each passing day, this problem also faces the challenge which is more acute. The article has a unique style from the angle of subjective self and objective social point of past plays a different standard about "personal identity" question classification comparison and discussion, prominent revealed that in the face of the new confus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as brought about the essence of the panic, 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construction of ethics in the new period.
Keywords personal identity; standar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revolu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哲学中最本质的问题就是对人的探究与思考,即:哲学是对人的思考。而自人类社会出现以来,人的属性就被分割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把人作为单个的独立人的思考;另一方面则是把人作为社会人的思考。对于单个的独立人的思考成果显得更加抽象和深奥,因为对单个人进行思考本身就是一个思想性的课题,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与他人截然不同的观点和看法,没有正确错误之分。这个问题的性质就是:生命不息,思考不止。所以,对人本身的思考是一条永无止境的道路。而把人作为社会人的思考较之于对人本身的思考就更加具有现实意义了,因为对社会人的思考有切入点,不同时代的社会有不同的特点,社会作为一种比较现实的对象,有其固有的规律性,同时也有许多表象可供人探索与发现,也就是说,对于社会人的思考更偏向于一种科学问题,存在较为科学的答案,所以最符合时代需求与特点的对社会人的思考是存在的,人类不停地探索最终会发现最為科学的思想。对社会人的思考更加符合时代的需要,更能解决人们的现实困惑,更为人们提供指引。
1 人格同一性不同标准的重新分类
从古至今,对于人格同一性问题的思考与争论随处可见。大致可分为三种判断标准,第一,以洛克为主的记忆标准,基于经验主义的立场,洛克首先区分了人与人格的概念,他认为,对于人而言,物理的形体与相貌比较重要;但是对于人格而言,记忆则是人格特殊性的显著标志。第二,换脑人实验的出现使得洛克的记忆标准大受挫折,物理标准则应运而生,这是一种从客观角度出发的关于人格同一性问题进行判断的一种标准,完全不同于洛克的内在记忆标准,认为身体形象或者大脑才是判断人格同一性的核心所在。第三,现代科技带来的关于分裂、电子传输实验使得人们对于人格同一性的伦理道德方面的思考此起彼伏,换句话说,科技的高速发展,几乎要一次次的超越自然与伦理,这些使得人们的内心产生了一些迷茫感和恐惧感。按照现代科技发展的速度,以帕菲特为主的哲学家对人格同一性问题进行了消解。帕菲特提出:“同一是全部或者什么都不是,大多数对生存至关重要的关系,实际上是程度关系。‘分裂后我是谁这个问题可以由‘分裂后是否有人与原本那个人处于某种关系之中这个问题来进行替换。故而消解了‘我是否继续存在这个问题。”
纵观古往今来对于人格同一性这个问题的不同思想,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从主观自我的角度来看待人格同一性的问题。第二种类型: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待人格同一性这个问题。
从主观自我的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则会得出记忆标准、心理标准等等思想,洛克的人格概念完全是从主体内在视角获得考察的。对于一个人来说,自我的意识是明晰和连续的,正是由于自身意识的经验层面的统合作用,主体才能形成和认同“自我”这一概念。正如卡夫卡的《变形记》,主人翁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壳虫,其他人都早已不承认他的同一性,但是主人翁自己明白甲壳虫依然是自己,他对自我的认同并没有因为外在形象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而上文提到的物理标准,其实从更加深刻的层面上来考虑,应该从属于心理标准这一类型。持物理标准的哲学家们认为身体标准是外在可观察的,在人的成长发育过程中,生灭多次的物质粒子作为生命延续二等基础体现着生命的同一性,这种历时性的物质粒子的变化通常是持续不断的,即便其遭受了剧烈的改变,比如车祸、毁容等等灾难,使得人的形象发生了显著的改变,但是人们仍然有理由认为这是同一个物理人的变化,这主要就是因为这个人作为生命有机体的形式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其中某些治疗发生了比较剧烈的变化,而作为一个人的形式主要表现在人格特点之上,大脑作为人所有精神现象、意识、能动性的载体,则是人之形似的核心所在,按照这样的逻辑推导下来,物理标准基本可以细化为大脑标准。那么,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大脑受损到什么程度,人格同一性会受到破坏呢?这时,“仿生实验”的出现,对大脑标准而言是一种质疑,这个实验所证明的结果是,心理因素可能比大脑对于人格同一性问题的影响更加重要。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待人格同一性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关于社会实践与道德伦理方面的问题;第二个方面主要更应该是与现实的人密切相关的融入道德伦理问题的现实性问题,在科技如此发达的时代,“我该怎么办?”亦或是“整个社会该如何运行?”从社会角度对人格同一性进行研究,更能够解决现代人的困惑与不安。所以本研究认为这方面的研究与分析更加有社会意义与实践作用。下文主要从三个典型案例分析社会伦理在面临这样的挑战时,应该采取怎样的解决办法,以此昭示社会中的个人如何消解不安和惶恐的感觉。
2 对新科技挑战的思考
2.1 对于“裂脑人”的哲学思考
斯佩里通过对“裂脑人”进行多年的研究,发现了人类大脑的两个半球之间存在不同的分工,使得人类对自己身体的构造又多了几分认识。但是,由于普赛第等人的歪曲理解却得出了裂脑人有两个完全独立的意识,即两个人格共用同一躯体的情况,甚至由此引出正常人也有两种不同的意识,有两个精神,是两个人的荒谬论断。而这样缺乏事实根据的判断却也引起了舆论以及社会上的轩然大波,使不少学者专家纷纷表示担忧,甚至动摇了“人格同一性”这个古老命题的根基,认为这样的科学实验为推翻人格具有同一性的命题提供了依据。
认为裂脑人有两个自我、是两个人的观点是缺乏经验事实根据的。到目前为止,全球大致有一百多例癫痫患者接受切除脑膑体的手术,如果这些裂脑人在同一躯体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人格,那是很难正常生活的,那么又如何还有这么多人接受这样的手术治疗呢?显然,认为裂脑人有两个完全不同的自我的观点是一些学者盲目判断的结果。在我看来,裂脑人的出现,不但没有动摇“人格同一性”这个古老命题的根基,相反,恰恰证明了人类大脑的一切工作都是在协调统一的情况之下的,大脑的不同半球有各自不同的分工,在面临同一任务指令是,二者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反应,但是最终表现出来的行动总是在两个半球通过神经系统的协调和分配而做出的统一对策。虽然裂脑人在大脑的两个半球连接处受到了一些损伤,但是整个大脑仍然是统一的整体,仍然会通过其他途径处理信息,得出一直的行为表现,这也是裂脑人得以正常生活的保障。而对于裂脑人的出现,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普通大众,都不应过分忧虑和担心,这是科技发展为人类认知领域带来的又一次拓展。它同时也证明了马克思的观点,物质基础对人类的意识形成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统一的物质世界为人类提供了统一的认识,而人类自身的统一认识又是能够反映客观世界的前提。裂脑人的出现完美的印证了这一正确的认识。所以,在面对新兴科技带来的冲击时,我们应该保持比较开放的心态,在接受科技高速发展的同时,保持自身不致迷失。
2.2 对“克隆”技术的伦理学思考
众所周知,克隆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发展伴随着对伦理道德的冲击和影响。自从“多莉羊”出生之后,克隆技术也相继成为众矢之的。
克隆技术的发展对人类抵抗疾病与死亡的能力来说是一个伟大的进步。近年来医学事业通过克隆器官等手术,救治了不少濒危病人,而这样的技术对于挽救濒临灭绝的珍惜动物来说也是一个福音。但是由对动物的克隆,发展到对人类器官的克隆,如果再发展下去,按照逻辑来看,克隆人也会成为不远的将来的一件大事。对于克隆人的想象,使得人们不寒而栗。从伦理学来看,克隆人隐藏着巨大的危机。第一,克隆人违背了作为生命的独特性原则;第二,克隆人的身份、地位、家庭观念、成长环境等等因素都是巨大危机的隐藏之处;第三,克隆人的社会权利也成为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因为克隆人归根到底也是人,拥有和人一样的知觉和情感,他们的权利该如何界定,成为处在法治社会的我们应该具体考虑的难题之一。
如今人们对克隆人的恐惧,正如同很多年前人们对试管婴儿的恐惧相类似,但是现在看来,试管婴儿已经为大众所接受。而克隆人无法为人类认知所接受的重大原因就是,这项技术对自然原则形成了冲击:第一,它突破了自然孕育生命的方式的限定;第二,它违背了自然赋予生命的唯一性的最高原则。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类的社会伦理道德观念也都契合着自然发展的基本规律,这也是生物存在发展的规律所在。所以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明勒令禁止了对克隆人的研究,以防新的科学技术致使社会伦理观念的彻底崩塌而引起群众的不安。
但是,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自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科技就如同一头猛兽一般,发展速度迅猛而剧烈,所有不适合它的观念都被抛诸脑后,随后建立起新的适合它发展的新的理论观念。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新事物的发展是经过漫长曲折的道路的,但是前途确实一片光明。人类的反对无法阻止科学技术的进步,所以,一些禁锢科技发展的措施基本上都是暂时的,因为新事物的迅猛成长是没有什么可以阻碍的。
所以,目前对于克隆技术发展而言最大的阻力是社会伦理道德,伦理道德是社会意识的主要内容,是对一定的社会历史的反应。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伦理道德理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自己的内容。但是,从现在的情形来看,伦理道德观念试图阻碍社会的发展,甚至试图改变社会发展的方向,这不符合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也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一切的反抗基本是暂时的、徒劳的。采用二分法、全面的看待事物对我们的影响,是辩证法的基本要求,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科技发展也不例外。科学技术是对人类有利的,关键在于人类对它的引导和规范。所以,面对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应该不断完善和改善社会伦理观念,自觉接受科学技术的改造,适应实践的发展。而不是固步自封,用冲击人类长久以来的生存习惯这样的理由拒绝社会的发展。社会伦理观念应该早作规划,为克隆技术制定适合其的新的规范,引导科学技术的正确运用。
2.3 对虚擬社会迅速发展的思辨
互联网的发展产生了虚拟社会这一名词,而虚拟社会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和社会现象。它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在互联网发展的第一阶段,人们只将互联网看成是信息传递的一种工具,虚拟社会不足以形成;在互联网技术得到大范围的推广和使用之后,以虚拟性、全球性、开放性为特征得虚拟社会也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在未来互联网技术更加普及化之后,虚拟社会最终会成为人类的第二活动场所,也就是说,普通大众在虚拟社会中的参与度和虚拟社会本身的社会化程度将会大大提高。
在这样的情况下,曾经有人对一案例提出质疑,某人在现实生活中已经结婚,但是在网络世界中和另外一个甚至不知性别的人又办理了结婚。该人在现实社会中的妻子将其告上法庭,认为他犯了重婚罪。法院应该如何宣判成为一大难题。这个案例引申出两个问题:现实社会中的法律是否适用于虚拟社会;虚拟社会中的人和现实社会中的同一人是否具有人格方面的同一性。
身處于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交叉时期的我们,非常明显的感知到人们对于虚拟社会中的一些异常行为的容忍度比现实社会中要高得多,这也是虚拟社会的一大特点。针对上述案例,我认为这正是提醒我们应该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建立起适用于虚拟社会特点的伦理规范,这套规范不尽与现实伦理规范相同,但二者有所交叉。而上述案例中男子的行为明显是不构成犯罪的,因为虚拟社会中的行为与现实社会中的行为相互转化是需要特定条件的,不是相等同的,所以在转化之前,不能用现实社会的伦理规范来判定虚拟社会中的行为。而人格具有同一性是不可否认的,只是在虚拟社会中,其虚拟性这一特点充分发挥了人的天性,让人们可以更加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这些都是在现实社会伦理规范下不能轻易发表的看法和观点,这并不能成为对人格具有同一性命题进行怀疑的依据。在社会中生存,人格就会被打上深深地社会和时代额烙印,虚拟社会一定程度的开放了这个拘束,但不足以从根基上动摇这一特点。所以,在虚拟社会成为人类第二活动场所之前,人类需要做的是总结虚拟社会的特点,制定出合理引导虚拟社会秩序的一套虚拟社会伦理规范,我们应当合理调整自己的视角,适应这种新的关系,避免因为无法适应而产生的现实社会的伦理危机。
3 结语
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一方面,克隆人、裂脑人以及虚拟人等等问题的出现并不会对“人格同一性”这个课题产生影响,这些由于科技带来的新问题不足以引起人类对“人格具有同一性”这一命题的质疑。经过仔细分析,人们对于这些问题的忧虑主要是在伦理学层面上的思考,所以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是完善和更新伴随着现代技术发展的伦理学建设。在面对这些问题时,也是在新的人格同一性的标准下来规范科技的发展之路,保证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正常秩序。
另一方面,人格同一性作为一个古老的命题,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被赋予新的研究意义。在面对裂脑人、克隆人、虚拟人等等新技术带来的冲击时,人类应该保持开放的心态,正确面对这些新的技术带来的社会的变化,逃避和拒绝不会减缓社会向前发展的脚步。社会伦理规范作为对社会以及历史的反映和意识,是人类在同一个社会中和谐生存的必要条件。更严格的说,社会伦理规范一定意义上算是一种文化认同感。观念和意识的发展一定要跟随社会的发展,这有这样二者才能相互促进、共同进步。就目前而言,科技发展对社会伦理带来一些冲击,这正是塑造新的伦理规范的大好时机,我们不应该固步自封,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积极改造自身的观念,在形成新的观念的同时规范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这才是解决科技带来的社会伦理冲击的正确方法,固步自封终会被时代抛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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