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偏好对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影响
2018-11-08呙小明
呙小明,黄 森
(四川外国语大学 a.国际商学院;b.国别经济与国际商务研究中心,重庆 400031)
一、问题提出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加速推进对外开放,不断改善国内投资环境,外商直接投资(FDI)规模在中国也乘势快速增长。不可否认,FDI为中国带来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对中国经济融入全球价值链、增强竞争力都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中国的生产污染排放与生态环境破坏也引发了人们对于FDI环境影响问题的关注,尤其是中国当前经济发展正努力向新型的绿色可持续模式转型,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模式难以为继,那么,FDI会为中国这一绿色转型进程带来助力还是阻力?
关于FDI对东道国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是“污染避难所”假说,认为FDI为了规避本国更加严格的环境规制与更高的环保成本,倾向于将高能耗高污染的生产转移到环境标准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而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往往也会选择降低环境准入门槛,从而发展中国家沦为“污染避难所”[1-3];一种观点是“污染光环”假说,认为FDI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的多是环境友好的绿色技术,通过技术溢出等形式能够减少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促进其经济绿色发展转型[4-6]。还有一种不确定的观点,认为FDI对经济绿色效率的影响并不显著,FDI对经济的作用机制较为复杂,无法确定其与经济绿色效率的关系[7-8]。可见关于FDI对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仍存在争论和分歧。
然而,上述研究仅关注FDI总量,没有充分考虑FDI的异质性问题,从而难以得出一致的有说服力的结论。少部分研究者开始关注FDI异质性的影响,如FDI进入方式的不同会对区域经济绿色发展带来有差异的影响,刘斌斌和黄吉焱(2017)将中国各区域分为强环境规制地区和弱环境规制地区,认为以合资方式进入的FDI对前者提升其绿色技术创新效率起阻碍作用,而以独资方式进入的FDI则有助于后者提升该效率[9]。也有学者从FDI投资动机角度来进行研究,如邓玉(2016)的研究结果显示,市场寻求型FDI和资源寻求型FDI对能源强度有负面影响,且资源寻求型FDI的负面影响更大[10]。还有学者从FDI的行业异质性出发考虑问题,研究不同行业的FDI会对中国环境造成不同的影响,如沈能(2013)认为,FDI与中国工业污染排放是“倒U型”关系,目前大部分污染密集型行业的FDI处于“倒U型”曲线的上升阶段[11]。曹慧平(2017)的结论是FDI流入制造业和房地产业时会恶化东道国的环境,流入服务业时则支持“污染光环假说”[12]。
总体而言,现有文献就同质FDI的各种问题铺垫了丰富的研究基础,但充分考虑FDI异质性能更清楚地阐释各种关系[13-14]。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研究并没有考虑异质FDI对环境的影响。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全面考虑FDI的异质性偏好,包括规模偏好、进入方式偏好,动机偏好和行业偏好四个方面,探讨异质FDI进入中国对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效率的影响,这将是对现有研究的一个有益补充。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区域经济绿色转型要求区内生产企业增加绿色技术研发,通过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流程,开发制造出节能环保和长寿命的绿色产品或服务。更多强调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短期内并不特别注重生产企业的利润增长,甚至反而可能引起企业生产投入成本的上升。
对于拥有雄厚资金、优质品牌的大型外企而言,这一短期的成本上升多在其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长期而言,企业通过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循环利用生产资源,降低了生产投入成本,从而得到利润增长。另一方面,大型外企通过投入资金实施绿色改造等项目,能树立起该企业具备社会责任感的优势形象,反而可能成为扩大其产品销路的重要因素,其产品将获得更多消费者青睐,最后“名利双收”。在中国沿海发达地区集聚了大量的世界500强巨头,这些大型跨国公司深知企业“注重当地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形象是其在华能够受到消费者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任何有损社会责任和有违社会道德的行为更容易被放到聚光灯下,受到公众批判,进而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因此,在华投资规模越大的FDI企业越有动力在节能减排等绿色项目上投入,在自身获得绿色增长的同时也有利于投资区域整体的绿色转型升级。
但是,对于那些规模偏小的外资企业而言,本身资金能力就受限,突然显性化的环境成本多在短期内就令企业无法承担,仅存的竞争力被摊薄,甚至连生存都可能岌岌可危,因此,中小型的外资企业或国外投资项目就会缺乏参与目标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实力和动力。在中国内陆的很多二三线城市,入驻的外资企业大部分规模较小,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难以顾及短期内与利润无直接挂钩的绿色生产与运营问题。此外,相对而言,这些中小型外企的品牌知名度也不高,企业文化薄弱,社会责任感的约束力并不强[23],只能依靠强制性的政策敦促与监管。内陆二三线城市大多还停留在用优惠政策大量招商引资的阶段,作为一种政府绩效,引资数量的多少最为关键,而是否达到绿色环保标准却并没有被足够重视,这样不设门槛不加挑选所引进的外国资本,必然一心追求经济利润,忽视对当地环境资源的考虑,从而不利于当地经济整体的绿色转型。由此提出第一个研究假设:
假设1:FDI在中国投资的单个企业(项目)的平均规模越大,越有利于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反之,越不利于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
FDI选择什么方式进入市场,与其对交易成本的考虑有很大关系,以合资方式进入的FDI交易成本较低[9]。但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方对企业控制力会相应减弱,很多决策都需要考虑中方合资者的想法。而中方合资者会更多受到中国本地政策的约束。在力推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中国的新时代,各地政府纷纷加强环境监管,重视企业的环保社会责任,因此,从主观动机上看,中方合资者在决策中会更多考虑企业对当地的环保社会责任,因而合资企业的投资决策会更偏向有助于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此外,从技术外溢角度看,合资企业外方自身所携带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也会更多地被中方获取,会更容易对这些地区产生正的绿色技术溢出效应。
而以独资方式进入中国的FDI企业虽然交易成本较高,但他们资金雄厚,可以相对自由决策,相对独立运营,绿色技术外溢的可能性较小。加上从主观动机来看,独资企业相对独立运营,最重视的是企业在母国的利益,并不是东道国的政府和市场,仅仅把东道国当作一个廉价劳动力和丰富自然资源的获取地,其大量利润倾向于往国外转移,因此不会将东道国市场的环保社会责任作为重要经营目标,甚至有部分独资外企本身在母国是比较重视环保责任的,但到了中国却借口中国本土企业不环保因而也“入乡随俗”地随意排污破坏环境,如三星、杜邦、雀巢、百事等知名跨国公司均受到过中国环保部门的查处。因此,独资企业相对于合资企业而言更不重视东道国市场的绿色环境问题,因而其增长并不能促进中国区域经济的绿色转型。由此提出第二个研究假设:
假设2:以合资方式进入中国的FDI更有利于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以独资方式进入中国的FDI更不利于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
从FDI流入中国的行业结构看,过去外资最青睐的是污染水平较高的第二产业,尤其是制造业[16],这是因为,除了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优惠的引资政策,外资来到中国的另一个动机便是看好其相对宽松的环境政策,从而缺乏在环保设备和技术上投入的动力,也极容易将国内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夕阳产业”转移到这样的环境监管宽松地区,以避开母国的高环境规制要求,然后再将成品通过出口输送到本国或其他国家,最终中国这个东道国反而沦为了“污染天堂”。
近几年,FDI在中国的行业选择悄然发生改变。2013年,中国第三产业占GDP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而FDI在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由过去的30%左右逐步增加到近年来的超过50%。相比较而言,第三产业,尤其是新兴的知识密集型第三产业,多属于低污染低能耗的服务产业[27],大力发展更清洁、附加值更高的第三产业是近年来中国的一大政策风向,加上中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在日益提高,大量投资于第三产业的外国企业在中国提供各种服务,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必然小于第二产业,因此更有利于中国区域的经济绿色转型。由此提出第三个研究假设:
假设3:投资于中国第二产业的FDI企业越多,越不利于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投资于中国第三产业的FDI企业越多,越有利于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
按照外资企业最终商品流向可以判断其投资动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引进外资大致可以分为加工出口型外资和内需拉动型外资两个主要类型[17]。其中,出口加工型外资有力推动了中国的加工贸易出口,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先进的技术、更高效的管理和更强的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作用[14]。然而,以出口为导向的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生产,主要关注的是最终商品出口到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是否有销路和是否获利的问题,容易忽视在生产这些商品的过程中是否采用不清洁不环保的生产技术,是否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坏,是否耗费了大量不可再生能源。即便很多商品是绿色清洁商品,如中国大量出口的光伏太阳能电池,进口国消费者在使用的时候能够起到环保绿色的效果,但光伏太阳能电池在生产过程中要付出较高能耗,且会排放出大量有毒的副产品如多晶硅等以及各种固体和气体的废弃物[18]。对于那些有着迫切招商引资进行加工出口的地方政府而言,更看重GDP绩效,会倾向于弱化对外企的环境规制[19],因此加工出口型外资在这类地区有充分的土壤得以生存和发展,会对当地区域经济的整体绿色转型产生负面的影响。
而那些内需拉动型的外企主要瞄准的是中国这个庞大的消费市场,除了原材料、人力资源、技术等生产环节依赖中国本土市场,最终商品也期望得到中国消费者的青睐。鉴于此,这种类型的外企必然因顾忌其在中国消费者心中的形象,不会仅仅考虑短期利润,他们更愿意在绿色环保等具备积极社会责任感的事务上做出努力,与投资目标区域一起获得绿色增长。由此提出第四个研究假设:
假设4:若FDI在中国投资主要是以服务中国市场为主要目的,出口量越小,越有利于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反之,越不利于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
三、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测度
(一)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测度
区域绿色转型效率是指在资源环境约束下,区域经济由传统粗放发展向集约可持续发展转型的过程中各种投入与产出的相对效率,较多文献在研究投入产出效率时倾向于选择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然而,普通的DEA模型有假设缺陷,即忽略了生产过程中的实际产出不一定都是生产者所期望产出的,如污染环境的废水、废气等副产品,这些副产品可称为非期望产出,这样的非期望产出越少最后的效率才会越高。为了处理这种非期望产出的问题,托恩(Tone,2001、2004)提出了非径向非角度的SBM-undesirable模型,直接将松弛投入和松弛产出变量引入了生产函数,较好地解决了普通DEA模型的这个缺陷[20-21]。而超效率SBM非期望产出(super-SBM-undesirable)模型则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得出的效率值不局限于小于1的水平,能够让各有效决策单元进行相互比较,并且排出大小顺序。
(1)
(2)
本文将依据模型(1)和模型(2)来测算中国30个省级区域的经济绿色转型效率。
(二)指标选取与数据处理
根据中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本文将30个省级区域(由于部分年份数据缺失,本文研究范围不包括西藏)划分为四大区域,分别包括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东北地区则包括吉林、黑龙江、辽宁。分析时间段为2006—2016年。具体投入产出指标名称与含义阐释见表1。此外,本文为剔除价格波动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均将所有涉及价格的指标进行了不变价处理,基期选择为2005年。本文数据来源为《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以及各省区统计年鉴。
表1 super-SBM-undesirable模型指标解释
其中,非期望产出中的CO2排放量指标无法直接获取,本文根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给出的各能源统计数据进行估算,估算公式为:
(3)
式(3)是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提出,其中,下标i是能源种类数,i=1,2,3分别代表三种主要传统能源:煤炭、石油和天然气,E表示能源的耗费量,NCV为能源的净发热值,CEF为碳排放系数,COF为碳氧化因子,具体估算过程参照呙小明和黄森(2017)[22]的做法。
(三)测算结果及分析
本文利用Max dea7.0 pro软件,基于中国2006—2016年30个省区的投入产出数据,运用super-SBM-undesirable模型来测算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具体测算结果见表2。
表2 super-SBM-undesirable模型测算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
测算结果显示,2006—2016年中国各地经济绿色转型效率的平均值仅为0.90,还未达到有效水平值,整体发展呈逐步下降态势,只有近两年稍微有所好转。这表明,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还未达到,中国整体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发展还有待各方继续努力。而分区域的测算结果显示,中国各区域的经济绿色转型效率有较大的差别,效率水平最高的是东部地区,其次依次为西部、中部和东北部。东部沿海地区自然条件优越,经济发展水平也相对较高,在政府的环境治理投入、产业结构转型、绿色技术研发等方面走在了前列,但其绿色转型效率呈轻微下降趋势,需引起重视。值得一提的是西部地区的绿色转型效率,各地均表现较好,总体呈上升趋势,将中部远远甩在了后面,这表明资源能源丰富的西部地区越来越重视生态安全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居于第三的中部地区呈明显持续下降趋势,这片区域还没能完全摒弃传统的高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的发展方式,情势不容乐观。而最末尾的东北地区,不仅各年效率水平均处于最低值,且未呈改善态势,说明长期以来该地区的发展是以资源过度消耗和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为代价的,形势不容乐观,加快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已刻不容缓。
四、FDI偏好影响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的实证检验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受到中国改革开放的积极影响,FDI在中国迅猛增长,尤其是到了21世纪,中国不断开放市场,取消各种对外限制,FDI投资更是渐入高潮。然而,不同性质的FDI具备不同的偏好。譬如,有的FDI偏好投资于第二产业,有的投资偏好第三产业;有的FDI偏好投资在沿海地区,有的则偏好中西部内陆地区;有的FDI倾向以外商独资的方式在中国新建投资,有的则偏好与中方合资,等等。不同偏好的FDI来到中国,到底是为中国的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带来了更高的效率,还是阻碍了中国区域经济的绿色转型呢?以下尝试回答这个问题。
(一)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的空间特点分析
空间特点分析主要是判断各区域的经济绿色转型效率水平是否存在空间依赖或空间相关性,一般可通过估算Moran’sI指数来进行检验:
(4)
式(4)中,W为空间权值矩阵,Wij则是该二元空间权值矩阵中的任一个元素;n表示研究对象的总体数量,在此n=30;xi,xj分别代表区域i和区域j的经济绿色转型效率值。若Moran’sI=0,表示在考察期内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之间不存在空间相关;若Moran’sI>0,表明存在着正的空间集聚性;若Moran’sI<0,表明存在负的空间相关性。检验结果见表3。
表3 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的空间相关性
注:***、**和*分别代表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
由表3可知,30个省级区域在2006—2016年,各地的经济绿色转型效率具有显著的空间相关性,并且该相关性在逐年增加,空间计量模型的实证检验将比普通面板实证模型更为合理。
(二)空间面板模型构建
根据以上理论分析中的4个研究假设,模型选取FDI的不同偏好作为自变量,另外3个指标作为控制变量,建立4组空间面板计量模型来解释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的变化,具体指标名称与含义阐释见表4。所有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以及各省区统计年鉴,缺失部分数据由各省区经济年度报告等政府文件数据补齐。考虑到数据可得性,在FDI进入偏好模型数据中剔除四川、辽宁、吉林,在FDI行业偏好模型数据中剔除四川、吉林、海南,另外两组模型则考察全部的30个省区。为了剔除价格变动的不确定影响,本文仍将所有涉及价格的指标进行了不变价处理,与前文保持一致,基期依然为2005年。
表4 空间面板模型指标解释
基于上述指标,本文构造4组空间计量模型。
模型(1)的空间面板滞后模型和空间面板误差模型分别为:
lnEit=αit+ρWlnEit+β1itlnFDIsizeit+β2itXit+μit
(5)
(6)
式(5)为空间滞后模型(SLM),式(6)为空间误差模型(SEM)。式中下标i与t分别表示各个样本地区及观察年度,ρ、λ分别为空间滞后系数和空间误差系数,W为空间权值矩阵,空间权值矩阵需要定义,本文按照相邻为1、不相邻则为0的规则来建立一个一阶相邻函数的矩阵,来模拟各区域的空间关系。
模型(2)的空间面板滞后模型和空间面板误差模型分别为:
lnEit=αit+ρWlnEit+β1itlnFDIdzit+β2itlnFDIhzit+β3itXit+μit
(7)
(8)
模型(3)的空间面板滞后模型和空间面板误差模型分别为:
lnEit=αit+ρWlnEit+β1itlnFDIindit+β2itlnFDIserit+β3itXit+μit
(9)
(10)
模型(4)的空间面板滞后模型和空间面板误差模型分别为:
lnEit=αit+ρWlnEit+β1itlnFDIexpit+β2itXit+μit
(11)
(12)
在运行软件进行空间模型分析之前,还需要进一步确定上述空间面板模型的具体模型形式。可以用拉格朗日乘子检验选择确定是SEM模型还是SLM模型更佳。检验结果见表5。
表5 拉格朗日乘子检验结果
由表5的“常规拉格朗日-强拉格朗日”双重检验结果可知,对于模型(1)—模型(3),Lagrange Multiplier(error)、Robust LM(error)的统计值皆大于Lagrange Multiplier(lag)、Robust LM(lag),且都通过10%显著性检验,证明这三个模型都更偏向于运用SEM模型形式来进行模拟。而对于模型4,结果刚好相反,因此SLM模型更为合理。接着对SEM模型和SLM模型进行豪斯曼检验,过程略,P值显示拒绝原假设,认为使用固定效应模型而非随机效应模型更合适。最后需要选择是时间固定、空间固定还是时间、空间双向固定,经反复回归验证本文选择时间空间双向固定模型。
(三)实证结果分析
选定模型形式后,本文运用Matlab软件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见表6。
表6 四组空间面板计量结果
注:***、**和*分别代表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
表6显示,标志空间依赖关系的空间误差项和空间滞后项的系数估计值显著水平都低于0.05,并且为正值,证实了经济绿色转型效率的空间相关性,即各区域的经济绿色转型过程具有较强的空间依赖性,并且是相互促进的。模型拟合优度R2处于0.6~0.7,Log likelihood值则在40~59范围之内波动,表明模型测算结果较为科学合理。
从表6中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不同偏好的FDI对该地区经济绿色转型效率的影响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偏好于大规模投资的FDI对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与假设1一致,也就是说,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单个平均规模越大,越有利于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反之,越不利;其次,偏好于以中外合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FDI能够较显著地促进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这与假设2一致,但是,与假设不一致的是,偏好于以外商独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FDI虽然与预期一样阻碍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提升,但是这种阻碍的影响并不显著;再次,偏好投资于中国第二产业的FDI不能带给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动力,其系数显著为负,而偏好于投资于中国服务业的FDI则相反,能够促进中国的区域经济绿色转型,但是由于系数较小,所起的促进作用将有限。这基本与假设3一致;最后,偏好将其在中国所生产产品出口销售到中国以外市场的FDI,对于中国区域经济的绿色转型也起着显著的负面影响,也就是说,内需拉动型的外企在改善本地经济绿色发展水平方面优于出口导向型外企,这与假设4一致。
此外,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显示,政府环境规制(regu)这一指标整体不够显著,大部分年份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且对绿色转型效率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一结果表明,各地方政府为了加强环境治理而加大政府的各种财政支出,并没有起到预期的积极效果。一种可能的原因在于,作为环境规制手段的政府投入,反而减少了企业的环境治理压力,加上环境治理项目短期效益不明显,盈利能力弱,企业自身缺乏动力,过于依赖政府在环境治理上的投入,因而造成了这种污染主体应对的消极态度。另外一种可能的原因是,经济的绿色转型固然需要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但是最为迫切的是绿色环保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政府投入了较多的财力增加环保设备等,就会挤占原本可以用于激励绿色环保技术的研发投入,造成区域绿色经济转型的举足不前。另一控制变量技术进步(tech)指标在考察期间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但呈现出负面的阻碍作用。生产技术可分为绿色的清洁型技术和非绿色的污染性技术,各地区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的绿色技术效应不一定为正[23-24],对于技术研发的投入并未能对当地经济的绿色转型起到积极作用。最后,人均收入(pGDP)指标呈现出显著的积极影响,这表明,人均收入越高,人们生活水平越好,对绿色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就越多,因而越能促进当地经济的绿色转型发展,这与部分学者研究结论一致[25]。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2006—2016年中国30个省区的面板数据,运用super-SBM-undesirable模型,测算了各区域包含多种投入和非期望产出的经济绿色转型效率,接着利用空间面板计量模型实证考察了具备异质性的FDI偏好和相关控制变量对该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的影响,得出了以下四个研究结论:
第一,中国各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平均还未达到有效水平,整体发展呈逐步下降态势,但近两年稍微有所好转;第二,分区域的测算结果显示,各省级区域的经济绿色转型效率水平有较大差异,均值最高的是东部地区,其次依次为西部、中部和东北部三地。整体趋势表现最好的是西部地区,总体呈上升趋势,且将中部远远甩在了后面。而中部和东北部地区的情势不容乐观;第三,不同偏好的FDI对该地区经济绿色转型效率的影响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偏好于大规模投资的FDI对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其次,偏好于以中外合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FDI能够较显著地促进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偏好于以外商独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FDI虽然与预期一样阻碍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效率提升,但是这种阻碍的影响并不显著。再次,偏好投资于中国第二产业的FDI不能带给中国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动力,而偏好于投资于中国服务业的FDI能够促进中国的区域经济绿色转型,但所起的促进作用有限。最后,仅以出口他国市场为投资动机的FDI对于中国区域经济的绿色转型也起着显著的负面影响;第四,政府环境规制和工业技术研发投入均未能积极促进区域经济的绿色转型,但区域人均收入越高越能促进当地经济的绿色转型发展。
以上结论蕴含的政策启示如下:中国在引进FDI时应该区分不同类型的FDI,在准入上严格把关,并有意识地引导其以合适的方式流向有利于当地经济绿色转型的领域,从而摆脱FDI“污染避难所”假说带来的负面影响,让FDI成为当下中国经济绿色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而不是阻力。首先,在加大开放力度,积极吸引那些具备社会责任感的大型跨国公司尤其是世界500强来华投资的同时,必须严格监控小型FDI来华投资的环境影响,既然地方政府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对大型企业的投资意愿并没有太大影响,主要影响的是小型企业和污染型企业[26],地方政府,尤其是绿色发展水平较低的中部、东北部的地方政府就更没有必要争相采取降低环境监管强度的方法吸引那些规模小、时间短的FDI,以避免停滞在经济与环境双落后的尴尬境地。其次,政府应搭建平台促进FDI企业与本土企业的联系和交流,鼓励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帮助FDI所掌握的更清洁低碳的生产技术在中国传播与扩散,但是这种合资鼓励的政策不应该是强制性的,而应该是基于自愿的辅助性政策,如杜健和郑秋霞(2017)的研究结果所示,当跨国企业同时受到母国和目标国产业政策支持时,会倾向于选择以合资方式进入目标国市场,因此政府应该给予合资企业更多的产业政策支持,以弥补其因企业控制程度降低而可能产生的遗憾或损失[27]。再次,政府应对FDI流入的产业给予引导,针对第二产业流入的FDI需严格辨别其能耗与污染程度,严把准入关,同时积极引导FDI流入相对低碳清洁的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在这一点上中国已初见成效。最后,应谨慎对待出口导向动机的FDI来华投资,虽然这种类型的FDI有助于提升中国的进出口业绩,但其对于环境的负面影响极容易被忽视,成为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阻力,因此政府可以在出口退税政策上有所调整,降低外企的出口动机,同时优先考虑那些内需拉动型FDI的投资,通过内需拉动型FDI的引入,一方面方便本土上下游企业学习模仿进而提升本土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国内消费者享受到更好的产品与服务[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