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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平时考核形式化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2018-11-06王海玲

山东青年 2018年6期
关键词:形式化公务员

王海玲

摘 要:

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检测最重要的还是通过平时考核的长期观察来确定的。因此,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效果直接决定了整个公务员考核的水平和效用。但是,由于公务员平时考核在考核机构、考核指标体系、评价主体、考核方法、考核程序、考核结果使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所以导致了公务员在平时考核的过程中出现了流于形式的弊病。本文针对我国公务员在平时考核中各种形式化的表现,致力于对其原因进行深层次的探索,进而为解决公务员平时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提供依据。

关键词:公务员;平时考核;形式化

一、引言

随着公务员考核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公务员考核工作越来越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各项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工作因此取得了一些比较可观的成绩,但事情的两面性决定了在总体向好的成绩背后必然会有短板,尤其是公务员平时考核形式化的问题。“弄虚作假”、“团体作弊”、“论资排辈”等都是公务员平时考核形式化的重要表现,这种形式化的考核不仅抑制了公务员考核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1]因此对公务员考核形式化的原因进行分析便具有了很强的现实意义,只有充分认识了公务员考核形式化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从而为我国公务员队伍的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我国公务员平时考核形式化的表现

(一)考核机构形同虚设

随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很多部门都设置了专门的公务员考核机构或考核小组,但遗憾的是这些考核机构并未在公务员平时考核中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很多考核机构或小组都是临时组建起来的,根本没有在平时考核过程中发挥作用。有的考核机构或小组在平时考核中也是敷衍了事,没有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

(二)“互惠互利”和“轮流坐庄”

为了通过平时考核,一些公务员千方百计地与上级领导、同事搞好关系,对自身工作上的具体要求,则置之不理,这就会导致人们在“一些规章制度面前无法获得实质的平等, 只要有关系、有人情,什么事都可以通融、变更,规章制度可以因人而异、因事而异,考核中无德无能之人照样可以获得好成绩。除此之外,公务员平时考核还存在一个大家默许的考评规则——“轮流坐庄”,即一个组织中的成员都同意从某一个人开始轮流做这个组织中的“优秀”或“先进”,而不论被考评者的真实工作绩效和工作表现。这种“互惠互利”和“轮流坐庄”的现象将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形式化演绎到了极致。

(三)“宽大化”倾向

宽大化倾向是公务员平时考核流于形式的一大表现,它主要是指组织在设计员工的考核指标时,将考核标准制定得过于宽松,大多数指标的可完成度在一般员工的能力以下,也就是说,几乎所有员工都可以轻轻松松达到指标。其结果就是,一个组织中员工的工作绩效都在“称职”或“良好”以上,几乎不存在“不称职”的结果,这种缺乏区分度的平时考核,根本不能起到激发公务员工作积极性的作用,从而也失去了考核的原本意义。

(四)“从众心理”下的群众考评失效

“从众心理”也是我国公務员平时考核形式化的表现之一。我国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群众考评在公务员考核过程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但是在实际的公务员考核中,由于群众的从众心理使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做“好先生”,心照不宣的对某些人的评价达成共识,这样的群众考评结果就是几乎所有人都是“良好”或“称职”。[2]这种“从众心理”使群众考评失去意义,也使平时考核流于形式。

三、我国公务员平时考核形式化的原因

(一)考核机构非常设

考核机构非常设是导致我国公务员平时考核形式化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当前各单位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一般是在定期考核前临时组建起来的,定期考核结束后便中止工作,公务员的平时考核重在平时的观察和考量,这种考核机构大多为非常设的情况,致使平时考核往往处于无人负责或者虽有人负责但较为松懈的状态。这就使一些考核机构形同虚设,公务员平时考核流于形式,考核功能发挥不足。

(二)考核指标体系宽泛笼统化

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其中以工作实绩为考核重点。虽然一些细则对德、能、勤、绩的内涵作了阐释,但仍然过于笼统,。由于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职业特点的公务员,其工作性质是不同得,而现行的考核标准却无视这些差别,笼统地以德、能、勤、绩的标准来要求,没有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共性要求比较多而个性要求比较少,其结果只能是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公务员考核的优劣难以区分,有的单位年度考核中还出现了“ 轮流坐庄” 、“搞平衡”甚至“抓阄评优”的现象。[3]

(三)考核主体的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考核机构为非常设,因此考核中的评价主体往往是在进行考核工作时从各部门抽调而来,考核工作结束则各回原部门。因此对评价主体缺乏一整套完善的的甄选、培训体系,从而导致考核主体的素质参差不齐。很多考核主体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认识不到位,存在着“互惠主义”的思想,大家都做“好先生”,往往在考核过程中根据人情来分类、分等。为了避免得罪人,在最终考核中几乎没有公务员是不称职的。特别是有些考核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不做调查研究,用主观想象,个人好恶恩怨的感情因素去代替客观分析。在选人用人方面,搞任人为亲、任人唯顺,只提拔与自己关系好的人员,或者论资排辈,把资历与才能等同起来。[4]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腐败的风气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正是阻碍健全和发展考核工作的根源所在。

(四)考核方法简单、多主观色彩

考核方法是实现考核目的的桥梁。虽然随着公务员考核不断发展,考核方法也在不断更新和改进,但遗憾的是依旧难以应付公务员考核工作的复杂性。从目前考核制度的实践来看,难以找到比较完善的考核方法。因为“无论在考核中采用哪种方法,都需要有一定的考核人员来进行考核,因而只要是考核就无法完全排除考核人员的主观感情对考核结果的影响。民主测评是公务员平时考核的一个重要方法,但是由于群众的从众心理以及缺乏明确的规范导致大部分民主测评往往都是流于形式,不能成为考核的依据。

(五)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有关法律法规虽然规定公务员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和申诉,但由于复核和申诉机制不完善,致使在实践中考核工作实际上处于缺乏监督和反馈机制的状态。[5]这种状态使考核中存在“拉关系,走后门”以及凭人情考核等不正之风的存在。尤其是在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环境下,平时考核的内容比较繁琐,又是一种长期性的考核,所以说往往会疏于监督和管理。缺少了有力的监督和制约,无形中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形式化提供了温床。

(六)考核结果使用不到位

公务员考核的激励功能体现在通过考核确定等次,根据工作成绩进行奖惩。然而,我国公务员考核的使用仍然缺乏力度,没有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无法调动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优秀与称职公务员的奖励没有拉开距离,影响了考核激励作用的发挥。考核与晋升、培训等环节脱钩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有些单位和部门没有按规定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晋升、培训、提拔使用相挂钩,使考核流于形式。

四、结语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而考核制度流于形式是近年来突显的问题。为了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使得该制度能更加有效的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对我国公务员平时考核形式化的原因从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希望在了解原因的基础之上,为进一步解决公务员平时考核形式化的问题提供一个可靠的依据,提高我国公务员考核的信度和效度,从而使我国培养出一批批优秀的公务员队伍。

[参考文献]

[1]唐润中,梅爱东,顾元海 . 对公务员考核机制的几点思考 [J]. 人才资源开发,2005.05.01.

[2]韦俊华 .我国公务员考核失效问题的原因分析[J]. 法制与社会,2007.10.10.

[3]薛立强,谭融. 公务员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12.15.

[4]刘煜馨 .我国公务员考核形式化的原因与对策探析 [J].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03.

[5]王觅琪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的原因及对策[J]. 特区经济,2013.11.25.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安徽 合肥 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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