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用『谨慎』 的厅官
2018-11-06
出场人:李耀新
原任职务: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涉案罪名:受贿罪
犯罪事实:2000年至2016年间,李耀新在先后担任上海市发展计划委产业发展处处长、嘉定区政府副区长、长宁区政府区长、市经信委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改制、收回欠款、扩征、收储土地、企业发展、获取发展基金资金支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322余万元。
判决结果:2017年11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耀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2018年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该案的一审审理经过。
喻 梁/ 图
1960年出生的李耀新曾经有过辉煌的学业和仕途经历。1991年,博士毕业后的李耀新入职上海市政府财贸办研究室,从此开启了一帆风顺的仕途生涯,直至2016年3月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6个行贿人和1个“老铁”
李耀新于2000年在上海市发展计划委产业发展处处长位置上开始堕落,直到2016年在仪电集团监事会主席任上东窗事发。李耀新的受贿历程长达16年,法院最终认定他的行贿对象却只有6人。相对于一些“通吃”型的贪官来者不拒,动辄收受数十人甚至上百人的贿赂而言,李耀新还算是相对谨慎的,在接受贿赂时还是有取舍的,相对固定在少有的几个关系密切的人身上。
当然,这也许是李耀新的一个受贿策略,收取这些关系亲近、牢靠的行贿人的贿赂也许会让自己感觉相对心安,而不至成天人心惶惶,夜不能寐。
在起诉书指控的涉及6名行贿人的受贿事实中,李耀新与其中5名行贿人的贿赂交易时间跨度大多只有三四年,唯独跟刘诚之间的交易非常特别,双方的交易时间与李耀新的受贿史高度重合,长达16年。不仅如此,在李耀新的受贿账单上,刘诚是贡献最大的一位,贿赂金额达到817万元,占到李耀新受贿总额的六成。
“老铁”行贿终于事主案发
向李耀新行贿,刘诚本人当然是最大的受益人。事实证明,刘诚自从攀上李耀新这棵“大树”后,他的事业就做得风生水起。在两人16年的权钱交易中,李耀新仕途顺畅,职务不断升迁,但不论职务怎么变,他对刘诚的帮助却始终没有变。可以说,刘诚的创业史全程凝聚了李耀新的关心与扶持。
2000年至2003年,李耀新担任上海市发展计划委产业发展处处长。其间,其在筹划上海安亭国际汽车城建设时,将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也纳入这个大的规划,促成了上海市二手车交易中心的建成。2000年8月,二手车交易中心成立,该公司股东为西上海集团等多家单位,刘诚系该公司董事长。李耀新这一动作对西上海集团意义重大,拿刘诚的话来说,就是为西上海集团投资、发展和建设创造了赢利点。一年后,二手车交易中心向市发展计划委报送立项方案,在李耀新的帮助下,该方案获批通过。
2003年,李耀新升任嘉定区政府副区长,兼区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当年,西上海集团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制,向政府提出改制方案。在李耀新的帮助下,西上海集团的改制方案获得领导小组的批准,李耀新还在相关批复文件上会签同意。就这样,西上海集团如愿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刘诚个人也借机扩大了股权,从中获益。
……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李耀新常年对刘诚关心有加,深谙官商之道的刘诚当然也不会亏待李耀新。2011年起,刘诚开始向李耀新施以小恩小惠。5年间共向其进贡购物卡、现金等折合人民币7万元。
2015年8月,李耀新对刘诚说,自己想购置一套价值800万元的婚房,打算出售一套住房,并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差额部分。为此,李耀新希望刘诚找一家公司收购该套住房。刘诚当时正因扩征备用土地一事有求于李耀新,同时为感谢其多年来对西上海集团及自己的帮助,遂主动提出为李耀新解决购房所需的全部资金800万元,李表示同意。
二人商定,为安全起见,先由李耀新向刘诚出具借款200万元的借条,再虚构其妻缪某某实际控制的上海由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作价600万元转让事实,作为行贿受贿行为的掩饰。2016年6月,李耀新想假戏真做交割房产,催促刘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刘诚遂安排工作人员于同年7月下旬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为安抚前妻向他人索要70万
上海申亚集团董事长周建称,2001年起,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申亚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申亚时代广场项目。2008年左右,长宁区政府认为申亚时代广场旧改项目建设成本太高,拟变更规划用地性质。长宁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此向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行文报批方案,但此后长期没有下文。
2010年春节前,周建找到时任长宁区区长的李耀新,希望其能支持该旧改项目并协调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尽快通过审批,李耀新答应帮忙。同年2月,申亚时代广场规划调整申请得以审批通过。
两年后的7月,申亚集团下属海南申亚公司在三亚开发项目时缺少2亿元周转资金,周建便请李耀新帮忙从长宁区产业发展基金中给予支持。后李耀新主持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此事,决定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将2亿元资金交海南申亚公司使用1年。
2016年4月,李耀新找到周建,提起自己与前妻离婚时是净身出户,无力承担对方提出的100万元精神损失费,希望周建能够帮忙解决该100万元,周建同意。为了避嫌,钱款从申亚园林公司应付工程款出账,分三次交给李耀新之子李某70万元。同年9月,李耀新被组织调查后,周建派人找到李耀新补写了三张借条,目的是想掩饰他们送出70万元的事实。
李耀新也许一直认为自己的行贿人可靠,且受贿行为相对隐蔽,所以敢于大胆出手。然而天道公平,李耀新并没能因自以为“谨慎”的受贿伎俩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仍需用自己的自由为巨额受贿行为买单。
(文中李耀新为实名,其他均为化名)
编辑点评:
谨慎受贿,只收关系亲近的、牢靠的行贿人的贿赂,有这种想法和做法的李耀新,如果不是纪盲法盲,那就是把党纪国法视同儿戏。他以为,只要和关系密切的人搞权钱交易,就不会东窗事发,就能过上安安稳稳的好日子。殊不知,这只是他掩耳盗铃式的自欺欺人。如此一来,李耀新倒是成功地“说服”了自己,大胆受贿、索贿,当然,也成功地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像李耀新一样谨慎受贿,最终难逃落马结局的干部,并不少。如,有的干部是不收或不全收不熟的人送的钱;有的干部是收了钱未办成事就赶紧退钱;有的干部是关系不好的不收、信不过的不收、家庭困难的不收……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些干部在违纪违法过程中的“谨小慎微”,不过是作茧自缚、惹人耻笑的把戏。他们的锒铛入狱,正是因为其心存侥幸,没将谨慎用在正途,视党纪国法于不顾,忘却初心、背弃使命,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李耀新的受贿对象少而精,权钱交易运作长达16年,不可谓不谨慎,以至于一笔高达800万元的贿款,他也收得心安理得又怡然自得。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隐蔽的“谨慎”行为,也终究会暴露,任何触犯党纪国法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既要收钱,又要自保”,是始于贪婪、生于荒诞的一杯鸩酒、一枕黄粱,也注定是一出悲剧。奉劝那些利欲熏心、利令智昏的领导干部:在党纪国法面前,耍聪明玩谨慎是没有出路的,只有时刻揽镜自省自照,修身律己不可放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