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
2018-11-05李微希
李微希
2018年8月6日下午,重庆市中医院综合楼。
中医专家们集中在此,专心致志地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此前,该院一位博士因为违规开具大处方被严惩,医院不但将其从临床一线调至了非临床部门工作,而且停掉其处方权。
“医院对医生违反医保政策、损害患者利益的情况必须进行嚴惩。”院长左国庆说,医院通过建立“红白榜”公示制度,每月一次进行处方点评,确保合理用药。
近年来,重庆各行各业大力加强诚信建设,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成市公共信用平台、推动信用建设“红黑名单”等妙招,连续两年城市信用位居全国前三位。
2000多年前,孔子曾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然而,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从普通人恶意消费透支到不良商贩肆意宰客,从企业为利益污染环境到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巨额诈骗,从学生考试作弊到少数科研工作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凡此种种,失信的浊流,像瘟疫一样吞噬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为此,全国各地推出众多举措,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广泛营造守信践诺的良好氛围。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重拳出击惩治“老赖”,对失信者严惩到底,加大失信成本
路径一:“互联网+大数据”构建信用体系,将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的行为纳入失信记录“黑名单”。
【实例】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老赖”买不了机票被困国外
“法官,你能不能解除对我们公司老总的限制消费措施,他在国外,签证马上就过期了,却买不到回国的机票啊!”
2018年5月16日,一通急切请求履行债务的电话打进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原来,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法院判决重庆某建设有限公司支付黄某工程款313万元及利息,四川省宜宾市某投资公司对上述债务在256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宜宾某投资公司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于是,黄某向重庆市二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及时联系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早已搬离原住所地,电话打不通、邮件被退回。
5月9日,执行法官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邓某纳入限制消费黑名单。
身在国外的邓某因被限制消费买不了回国机票,这下可把他给急坏了。
5月17日一早,被执行人派员工赶到重庆市二中法院,主动将所欠工程款、迟延履行金、执行款等270余万元当场刷卡交清。
于是,执行法官解除了对邓某的限制消费措施。
【妙招】
从2013年10月至2018年6月30日,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23万例,限制1222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458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28万人。
在“互联网+大数据”构建的信用体系下,失信者已经被彻底曝光在阳光下,不仅受到舆论的谴责,也受到各个机构的惩戒。
目前,处于发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共789万例,涉及失信被执行人440万名,全国280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路径二:加大惩戒力度,严肃追究失信责任。
【实例】
女“老赖”多次回绝还债被判刑
武汉服装厂女老板朱某,因资金周转问题,欠下合作公司3000余万元债务。
2017年年初,因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被法院强制执行,但此时朱某却闻讯失踪。
直到2017年7月,武汉执行法警才在广东省深圳市找到朱某,并在深圳中院的协助下对朱某执行异地关押。
武汉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与法警支队走访相关知情人发现,朱某在深圳过着奢靡的生活——租用140平方米的房子、加入游艇俱乐部、单张银行卡消费388万元……
在大量证据面前,朱某承认冒用他人身份证乘坐高铁,借用他人银行卡美容、高消费、投资等逃避失信惩戒的违法事实。
2018年4月20日,武汉法院作出判决:朱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
【妙招】
“老赖”之所以敢耍无赖,往往是因为存在腾挪空间、违法成本低。
自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初步建立起对“老赖”的联合惩戒机制以来,“老赖”们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震慑,“执行难”得到一定缓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得到彰显。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成为我国惩戒失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强化刑事责任追究,用法治化手段把好失信惩戒的每一个关口,让“失信老赖”们负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严惩,付出更大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代价。
让守信者处处受益
——让信用有价,守信受益
路径一:依法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实例】
南京市民诚信卡:守信者的“优待证”
2018年7月11日,江苏省南京市熙南里智汇营业厅。
南京市民周萍走进一个特殊的窗口—— “诚信卡专席”。在这里,她持有的市民卡将进行升级,变身“市民诚信卡”。
今年56岁的周萍是秦淮区增一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志愿者。2016年初,她的儿子在秦淮区开办了这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儿子是年轻人,哪懂照顾老人,我和老人们差不多大,更了解他们的饮食、起居等生活习惯,也方便照顾。”周萍说道。
就这样,周萍在退休后主动成为一名助老志愿者,照顾老人们的生活起居。
2016年,作为市AA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优秀员工,周萍被评为南京首批“诚实守信好市民”。
乘公交4折、坐地铁5折,免费游博物馆,去金陵图书馆还能免押金办理读者证……周萍通过“诚信卡”享受了不少优惠。
【点睛】
诚信是民事主体的“身份证”,是其经过日积月累形成的无形资产。在个人信用还不能完全法制化时,有必要借用社会舆论力量和道德评判标准来督促信用的履行,有的放矢寻找信用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市民诚信卡”让“好人有好报”。“无形”的信用正给守信者带来“有形”的便利,真正让诚信“处处看得见、人人用得着”,让信用有形有价,从而以“诚”筑“城”,构建诚信社会。
路径二:建立企业信用资源共享平台。
【实例】
纳税信用“贷”来真金白银
2015年,李祖红在重庆创办了自己的企业,专门从事环境、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相关的技术咨询。
在三年多的發展历程中,李祖红常常要垫付业务款,经营一度陷入困境。
2017年下半年,李祖红通过沙坪坝区税务人员,不仅申领了银行的纳税信用类贷款,还理顺了企业经营上的财务管理。
“没有想到,一次一次的纳税记录累计起来可以构成自己完整的信用体系,在没有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下轻松获取银行贷款。目前,银行对我们贷款额度的授权已经提高到了近300万元。”李祖红高兴地说。
公司资金得到了周转,李祖红不但引进了3名技术型人才,而且还与下游合作企业增加了20%的订单量,创新发展的信心更足了。
【点睛】
人们常说,诚信是无价的,但在多元价值观潮流的现实语境下,诚信也是“有价”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市场机构互联互通,提供优质商业、金融服务;税务部门向A级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企业平台凭借信用积分提供免押金骑车、办签证免酒店机票信息等便利……政府推动、社会共建,让无形的信用“变现”,信用水平越高的市场主体,能享受到更多实在的经济优惠;反之,信用水平越低的市场主体,就要承担失信带来的经济后果。
2018年,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意味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有了“时间表”和“路线图”,诚信社会变得更加清晰可期。
各方通力合作编织的信用体系网络,让诚信更为“有价”,让守信者一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