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国家音乐质量监测中演唱测试方式的探析
2018-11-05胡樱平
胡樱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的相关内容,以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自2015年起,开展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至2017年,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实施了第一周期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四年级、八年级学生为对象,分年度开展德育、语文、数学、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六个学科的监测工作,并对各学科的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及学校管理等相关因素进行测查。①
2016年5月26日,首轮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艺术教育质量监测全面展开。监测可谓通盘关照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各学科、各学段的划分情况及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音乐测试分为纸笔测试和演唱测试两项内容,学生的演唱能力作为音乐表现能力的重要体现,被纳入了监测范畴。如何对演唱进行科学、全面、客观、精准的测评呢?本文就演唱测试的方式进行剖析,并提出改进对策,以期为推动基层义务教育阶段艺术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提供一些数据和资料,供同行借鉴、参考。
一、 演唱艺术形式的重要性
(一)演唱是音乐课程表现领域的主要内容
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在“表现”领域中包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识读乐谱等内容。不同的学段对“演唱”有不同的指标表述,而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能够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是总目标。其中,3—6年级学段的演唱目标是:“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能够用正确的演唱姿势和呼吸方法唱歌,培养良好的唱歌习惯。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轮唱、合唱,并能对指挥动作做出恰当的反应……”7—9年级学段的演唱目标是:“能够主动参与各种演唱活动,养成良好的唱歌习惯。能够自信地、有感情地演唱歌曲……”②
(二)演唱曲目在教材中所占比重较大
演唱是义务教育阶段音乐学习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诸多版本的音乐教材中,演唱曲目占的比重很大,占教学内容的一半左右。学生的演唱不受物质条件和环境制约,可以依照心情和喜好随时随地进行,是表达情感最直接、最自然的方式。古人云“丝不如竹,竹不如肉”,指的便是相较于器乐的音响美感,演唱当属音色最美、表现力最强、最富有感染力的表现形式。③作为一种以人声为媒介表现音乐、抒发情感的艺术形式,以及培育学生艺术表现素养的重要途径,演唱人人都可参与,随时随地都可开展,成为中小学生最喜爱、最常见、最普遍的主要艺术形式。因此,将演唱作为监测内容并对其方式进行探析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演唱测试方式的交互性
在相对统一的时间对不同区域、范围的对象(学生)同时开展演唱测试,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实施呢?测试在硬件技术上就存在一个很大的难题。为此国家专门研发了计算机演唱采集系统,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以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教育教学的差异和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科学设计监测指标和监测流程,并首次以人机交互、人机对话的形式来进行监测,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一对一的演唱测试。
(一)与各基层学校的交互
为了保障演唱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学校都基本按照统一流程来做相应准备。比如,各基层学校提前两个月开始学习《演唱测试系统操作手册》及培训视频;提前一个月下载并安装模拟版演唱测试系统(中学/小学版)程序包,同时组织学生开始针对模拟版系统进行操作和演唱练习;大约提前一周下载并安装正式版演唱测试系统(区县版)程序包,如果正式版已经安装,则模拟版练习停止;为简化样本采集过程,提高样本采集效率,学生正式测试完后,学校导出所有演唱测试数据上传,基本同步实现音响采集和上传。
(二)与测试对象的交互
本次演唱测试的对象是学生个体,在测试前除艺术监测员对受测学生进行简要的测试介绍与说明,指导学生进行测试准备外,学生基本上全程独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演唱测试。整个流程有六个环节,具体为:测试前4分钟的测试指导介绍,不计入总时长内;第一个环节,1分钟内登录系统,确认身份(自主开始);第二环节,1分钟内试音及准备阶段(自主开始);第三个环节,2分钟内完成必唱歌曲的练习(自主开始);第四个环节,2分钟内完成必唱歌曲的测试(自主提交);第五个环节,4分钟内完成选唱歌曲的练习(自主开始);第六个环节,3分钟内完成选唱歌曲的测试(自主提交)。④一位学生需要在规定的13分钟内来完成整个演唱测试过程,人机交互体现在操作流程的每一个步骤中,这种同步采集、上传的方式为后期进行计算机评分奠定了基础。
三、演唱测试方式的独特学科特性
(一)演唱测试流程的学科特性
因本次监测由学生以人机对话的形式单独操作完成,所以测试流程充分关注到了演唱这种艺术形式在学科上的特性。比如,第二个环节是1分钟的试音及准备阶段,此环节的目的是确保学生能自行把录音设备调试至最佳状态(耳麦及话筒位置的调试、音量大小的控制等),这是演唱录音质量的一项较重要的保障;在第四个环节中,要求2分钟内完成必唱歌曲的测试,指导语中会有“请对照歌谱,用自然的声音完整、大声地演唱”的画面提示;第五个环节的画面提示是“有2分钟的时间让学生点击歌曲名称、查看歌谱,选择想要演唱的歌曲,另外有2分钟的练习时间”等。⑤
(二)演唱测试曲目的相对广泛性
本次测试在曲目内容上兼顾到了全国诸多版本的音乐教材,质量中心统计出各教材中所有曲目出现的频次,并将出现频次高的作品遴选入库,然后对入库的每首作品从拍子、速度、曲长、音域、音程等音乐要素方面做综合衡量,保证作品难度基本相当,形成二次筛选作品库。接下来从二次筛选作品库中选择大众比较熟悉的作品,中国民歌、外国歌曲和创作歌曲都有所涉及,且数量基本均衡。⑥测试内容有必唱歌曲1首和选唱歌曲1首,其中选唱歌曲由学生从10首作品(每个版本的教材有2—3首作品入选)中自主选择1首并完成,主要从音准、节奏、流畅性、歌词表达、表现力五个维度来给予评价。
四、演唱测试方式的改进对策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指挥棒”和“体检仪”的双重作用。⑦音乐的评价,其实很难像其他学科那样明确和直接,⑧更何况1小时内让几万人完成所有的演唱测试,这是一件难度很大的事情。从2018年教育部发布的我国首份《中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数据来看,学生的整体演唱水平还是较好的,82.6%的四年级学生和86.1%的八年级学生基本能够完整、流畅、速度稳定地演唱歌曲。⑨鉴于今后演唱测试工作的常态化开展,笔者从以下方面谈几点建议。
(一)演唱测试曲目以闭卷呈现,弊大于利
音乐的评价从来都是复杂多样性的,有些理论常识、基础知识可以和语文、数学及其他学科一样采取闭卷或提前不公开的方式进行测试,但对“演唱”的表现性进行评价而采取闭卷的形式,弊大于利。
弊端一:闭卷只是涉及演唱曲目的未知,不存在区分评价的五个维度和测试者水平的高低,更不是以简单地唱会一首歌曲为导向来评价的。演唱测试正是考量学生演唱任何一首歌曲时的音准、节奏、流畅性、歌词表达、表现力等五个维度的水平。
弊端二:今后曲目的未知系数越来越小,闭卷就更失去意义了。比如,首轮测试选唱的作品要保障每个版本的教材有2—3首入选,但是经多次遴选后确定的作品,其数量是非常有限的。因此,2019年的第二轮及2022年的第三轮演唱测试曲目的产生,开卷和闭卷就等同了。
改进建议:歌曲的演唱需要一个反复实践的过程,即便是歌唱家、演奏家拿到一首作品,都得花大量的时间反复练习才能形成相对比较稳定的演唱状态,又何况是中小学生,且需要在几分钟内完成测试音频的上传呢?在笔者看来,可以提前2—3个月公开演唱曲目,在数量上适当放大,在时间周期上放长,以发展性的眼光来评价演唱,让学生在反复的演唱中建立喜爱音乐的兴趣,感受音乐艺术的魅力,为学生提供更多审美体验的机会,增添演唱的自信,这将会远远超过监测本身的意义和作用。
(二)非常态教学行为下的测试,导致结果偏差
测试的方式与教学的方式之间应有密切的关联,应该由教学方式来决定或影响测试方法。⑩教学的决策与教学评价的关系,应该是前者指令后者,而不是相反,也就是教师不应该为了“应试”而教。
中小学歌唱教学现状:常态下的歌唱教学是在音乐教室或多功能室完成,学生在音乐教师的有序指导下,以钢琴带唱或歌曲伴奏进行演唱,多以齐唱、轮唱及简单的分声部合唱为主,偶尔会在教学中穿插个别学生的领唱、独唱,等等。
演唱测试现状:学生戴上耳麦在相对封闭的电脑功能室独自操作测试系统,在2—3分钟内唱好一首熟悉或不熟悉的歌曲,且没有前奏、伴奏、音高提示,完全是以清唱的方式来完成测试,这对无任何操作经验的学生来说,是件很难的事情。特别是必唱歌曲和选唱歌曲的未知,给学生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畏惧、恐慌等因素导致学生被吓哭的现象产生,这都给测试带来了数据上的偏差。这种测评形式还有可能会为今后的教学行为带来“应试”的导向。
改进建议:(1)演唱测试考场设在常规的音乐教室,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情况,积极创设条件,引导学生参与不同形式和不同水平层次的演唱实践活动。(2)在演唱测试环节中,每首歌曲配以相应的前奏、伴奏,最好设置自行调节调高的键钮。(3)多维、立体地采集演唱测试数据。对于演唱这种艺术形式,如果只采集演唱者的声音数据,那是比较片面的。演唱者的表情和身体动作等都应该作为相对客观的数据指标纳入测试范围,只有完整采集演唱者的视频资料,才可以更全面地评价演唱这一艺术活动。
评价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行为的导向,它应当起到激励学习动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为改善教学以及深化研究提供数据。音乐教育作为一种以情感为主的艺术,它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发展学生对音乐的积极态度,形成对音乐的积极情感,最终使学生的行为与这些情感一致。近年来,我国义务教育音乐教学改革发展成效显著,相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会越来越科学,越来越完善,继而更好地促进中国音乐教育的发展。
注 释
① 《中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详见http://www.eachina.org.cn/shtml/4/news/201807/1755.shtml.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7—18页。
③ 尹小珂、李燕芳、吴斌《我国首次音乐学业质量监测中演唱能力测试的原则及实践》,《艺术教育》2017年第17期。
④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演唱测试系统操作手册》,第11—18页。
⑤ 同注④,第19—25页。
⑥ 同注③。
⑦ 同注①。
⑧ 〔美〕哈罗德·艾伯利斯、查理斯·霍弗、罗伯特·克劳特曼著,刘沛、任凯译《音乐教育原理(第二版)》,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第374页。
⑨ 同注①。
⑩ 同注⑧,第3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