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经济统计制度研究
2018-11-02姚珂军许海燕叶丹娜
□姚珂军 许海燕 叶丹娜
当前,全球正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交会爆发的酝酿期,以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聚焦的重点。智能经济作为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之一受到高度关注,因此对智能经济统计方法制度的构建有了迫切的需求。本文对智能经济的统计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并以宁波为例对智能经济总体规模进行了试算,对智能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价,为正确认识智能经济发展进程提供统计支持。
近年来,我国相继发布“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数据、创新驱动等多个国家战略,已对智能经济相关重点领域开展谋划布局。如何界定智能经济、梳理智能经济产业门类及范围、测度智能经济总量、评价智能经济发展综合水平、建立智能经济统计制度,已成为当前亟待研究的重要现实问题,本文就此进行了初步探索。
智能经济的内涵
(一)智能经济的概念
2017年,宁波市发布的《宁波市智能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年-2025年)》对“智能经济”概念予以明确,即“智能经济是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智能技术与经济将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深入应用为主要内容,以智能产业化和产业智能化为主要形式,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智能化革新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
(二)表现形式
智能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智能产业化和产业智能化。智能产业化指的是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以的智能技术直接形成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同类企业或组织的集合。产业智能化指的是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以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区块链等为代表智能技术在各产业的运用、渗透。本文认为对智能经济产业可以通过产业统计目录体系的构建用经济总量的方式予以描述。产业智能化则可以通过相关指标来描述智能技术在国民经济各产业间的运用水平。将两者结合在一起,便是对某一国家或地区智能经济综合水平的评价。
智能经济产业统计目录体系初探
(一)智能产业统计分类原则
智能产业分类首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选择国民经济小类行业,再采取行业法、企业法、系数法等多种方法相结合开展统计。具体分类原则如下:所属小类行业的企业均属于智能产业的,采用“行业法”统计,即小类行业中的所有企业均纳入智能产业的统计范围;所属小类行业只有部分企业属于智能产业的,采用“企业法”统计,即经确认后的企业纳入智能产业的统计范围;所属小类行业只有部分产品或者服务属于智能产业的,采用“系数法”统计,即对企业采用调查的方式,计算涉及到该小类行业的企业智能部分的产品或者服务比重系数。
(二)智能产业范围界定
本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在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7)》的基础上,结合《浙江省智能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宁波市智能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年)》,对智能经济的产业范围作出界定。具体包括:
1.智能农林牧渔业。智能农林牧渔业包含智能农业、智能林业、智能畜牧业、智能渔业,指的是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所开展的生产经营进行智能化管理的活动。
2.智能工业。智能工业包含智能制造业和智能电网,指的是围绕智能装备、智能产品所开展的生产活动。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智能终端产品、智能基础产业。其中,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包括工业机器人与增材设备、智能成套设备制造、智能测控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设备制造、航空装备产业、卫星装备产业、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高端船舶装备业、光伏及新能源装备业、其他智能设备制造业;智能终端产品包括智能消费相关设备和智能家居制造;智能基础产业包括新一代(智能)信息技术产业、智能电子核心基础产业、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业。
3.智能建筑业。智能建筑业包含智能建筑安装业和智能工程建筑业,指的是智能化安装及智能相关工程施工和安装活动。智能建筑安装业主要包括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子工程安装服务、其他智能化安装活动等;智能工程建筑业主要工厂智能化生产设施和设备、通信设施、广播电视传输设施的施工与安装活动。
4.智能服务业。智能服务业指的是主要依托智能技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行业,划分标准为离开智能技术是否还能继续提供服务。主要包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网络产业、智能交通、数字娱乐业、高端商务服务业。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包括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网络产业包括互联网智能制造等生产服务平台,互联网约养老互助、教育培训、挂号就医等生产服务平台,物联网创新等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人工智能等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安全、数据、接入等服务。智能交通运输业包括智能铁路、智能城市交通、智能港口、智能航运、智能联运。数字娱乐业包括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新媒体数字化制作服务,电子期刊和数字智能出版发行服务等。高端商务服务业包括互联网零售、互联网批发、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网络借贷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等服务。
按照智能产业范围的界定,可以初步确定智能产业统计分类目录框架,见表1。通过逐条比对,在行业细分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智能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目录共涉及27个大类、79个中类和193个行业小类。
(三)核算方法
智能产业增加值是反映一个地区智能经济发展规模和水平的重要标志。本文采用收入法增加值衡量智能产业规模。其计算公式为:
全面调查的部分产业按行业小类直接收集财务资料计算取得;抽样调查的部分产业根据抽样调查资料,结合普查年度相关行业比重推算取得。
表1 智能产业统计分类目录框架
智能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价
智能经济的融合性决定了智能技术通过与各要素的融合,深入到国民经济一、二、三次产业中。所以本文通过构建一套科学的智能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功效系数法予以赋权来评价智能经济的综合发展水平。
(一)智能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构建思路。本文设置指标体系的基本思路是:把单纯的智能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水平评价与产业智能化发展水平评价相结合;把智能经济发展现状评价与发展潜力评估相结合;把总量评价与结构评价相结合。
2.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根据上文所述指标体系的构建思路和基本原则,本文构建了一套涉及智能经济发展水平两个层次、五个方面共18项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表2)。
(1)智能经济发展规模。智能经济发展规模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智能经济总体规模的一级指标。智能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总量可以反映智能经济的总体发展规模,核心产业增加值总量占GDP的比重可以反映区域内智能经济规模的相对水平。由于信息经济是智能经济的前道产业,其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可以反映与智能经济高度相关的产业发展的相对规模。电子商务销售金额则可以反映通过运用智能技术实现的经济总量规模。所以,本文选取该四项指标作为衡量智能经济发展规模的二级指标。
(2)智能经济发展效益。智能经济发展效益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智能经济核心产业盈利能力的一级指标。智能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智能工业劳动生产率、智能服务业收入利润率、智能服务业劳动生产率是综合反映智能经济盈利能力、运营效益的重要指标。因此,本文选取这四项指标作为衡量智能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效益的二级指标。
(3)智能技术应用水平。智能技术应用水平主要用于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智能技术的推广度及在各产业间的融合度。每家企业拥有计算机数、每家企业拥有网站数、智能生产制造管理企业家数占比、智能物流配送管理企业家数占比是目前可以反映智能技术推广使用程度的重要指标。因此,本文选取这五项指标作为衡量智能技术应用水平的二级指标。
表2 智能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4)智能经济发展潜力。智能经济发展潜力是评价智能经济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指标。本文主要选取智能工业新产品产值率、智能经济核心产业R&D投入占比、智能经济核心产业专利申请数占比、智能经济核心产业研发机构数占比这四项反映创新能力的指标可以作为衡量智能经济发展潜力的二级指标。
(5)智能经济竞争指数。智能竞争力指数为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智能经济发展环境竞争力水平的一级指标。本文选取了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两化融合指数和信息化指数作为衡量发展环境竞争力的两项二级指标。
(二)智能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方法
1.二级指标赋值方法。据研究显示,指数功效函数在综合评价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具有更独特的优势。因此本文采用指数功效函数法对二级指标进行赋值打分,计算公式如下。
正指标评价公式:
其中,d为单项评价指标的评价值(即功效分值);x为单项指标的实际值;xs为最小值;xh为最大值,i为指标代码。
逆指标评价公式:
2.一级指标和总指标评价方法。由于二级指标以指数函数进行评价赋值,故一级指标和总指标以等权原则计算简单几何平均数进行赋值。
宁波市智能经济发展现状
本文以宁波为例,根据《智能产业统计分类目录》和核算依据,对2017年宁波智能产业经济总量进行初步试算。
(一)宁波智能经济总体状况
1.宁波智能产业经济总量。据测算,2017年,宁波智能产业实现增加值722.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7.3%,已初具规模。其中,智能工业实现增加值558.0亿元,占智能产业的比重为77.2%;智能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64.5亿元,占智能产业的比重为22.8%。
2.宁波智能经济发展水平。2017年,宁波市智能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得分为74.5分。在五个一级指标中,得分最高的是智能经济竞争指数(80.4分),其次为智能经济发展效益(75.5分),智能经济发展潜力为74.1分,智能技术应用水平72分,智能经济发展规模得分最低,为70.9分。十个县区(市)中,慈溪市的智能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得分(82.5分)最高,北仑(81.1分)次之,江北(74.4分)列第三位。
(二)宁波智能经济发展特点
1.智能工业高端化不明显。2017年,宁波智能工业主要依托智能成套设备制造(303.1亿元)、智能核心基础产业(65.1亿元)、新一代(智能)信息技术产业(60.3亿元)和光伏及新能源装备(59.5亿元)四个产业。工业机器人与增材设备、数字创意设备制造、航空装备产业、卫星装备产业、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等依赖高端智能技术的产业规模依然较小。
2.智能服务业发展不均衡。2017年,智能交通运输业实现增加值97.2亿元,占智能服务业的比重为59.1%;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现增加值43.8亿元,占智能服务业比重为26.6%,在手机应用软件、石化行业软件、电力行业软件、医疗软件等领域在全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高端商务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2.2亿元,占智能服务业的比重为13.5%。而数字娱乐业、信息网络产业活跃度偏低。
3.智能产业区域差异较大。从智能产业经济总量的区域分布来看,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较大。慈溪市与北仑区智能经济发展较强,分别实现智能产业增加值284.2亿元、146.8亿元,占全市智能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39.3%、20.3%。从产业门类来看,慈溪市在智能工业发展特别突出,实现智能工业增加值266.4亿元,占全市智能工业的比重达47.7%;北仑区在智能服务业发展优势明显,实现智能服务业增加值53.8亿元,占全市智能服务业的比重达32.7%。
虽然通过产业统计目录分类完成了智能产业经济总量的测算,通过构建指标体系进行了智能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但仍有许多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之处。一是调整国民经济分类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还应关注农业、建筑业中的智能经济成分,以便更全面的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智能产业发展规模。二是产品产量目录有待扩充,建议在制度设计时,可以适度扩充智能终端产品目录。三是利用大数据补充统计不足,下步可以通过部门协作和大数据挖掘开展智能经济统计监测评价,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智能技术,加强部门数据整合,实现智能经济统计智能化。
思考与建议
目前,国内外都鲜少有对于智能经济、智能经济统计制度的研究,本文对智能经济这一新经济形势的统计方法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该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一是部分行业界定不够清晰,在智能产业的统计目录中,还缺失智能农业和智能建筑业,智能家居的产业目录中因缺少相关的产业标准和产品划分标准,可能存在较大的遗漏。二是核算方法还需进一步改进,以后还需扩展到运用抽样推算的方式,扩展到规模以下工业和规模以下服务业相关产业的测算。三是评价指标体系尚不够全面,从智能经济发展综合水平的总体评价上看,还缺失一部分跟智能经济关系密切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