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2016年我国职业中毒现状分析及防治对策*
2018-11-01孙国翔杨小兵刘艳艳陈先锋
孙国翔,周 川,杨小兵,杨 博,刘艳艳,陈先锋
(1.武汉理工大学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2. 防化研究院,北京 100191)
0 引言
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快速、稳定、健康发展阶段,人们生活水平与质量日益提高,国家对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健康高度重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职业病及其导致的诸多问题日益凸显,不仅严重威胁着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还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卫生部公布的历年全国职业病统计数据文件,职业中毒已经成为除尘肺病之外最严重的职业病。尤其是我国为化学品使用大国,随着化学品种类的增加以及企业生产过程中频繁使用化学品,劳动者接触有毒有害化学品几率大大增加,使得劳动者发生职业中毒的病例越来越多。因此,为全面了解我国职业中毒现状,进而提出更有针对性的防治对策,本文对1993—2016年间历年职业中毒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讨论职业中毒的状况与发生规律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职业中毒的防治策略并提出建议。
1 资料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卫生部公布的1993—2016年间历年全国职业性报告和数据库文献调研[1-9],如图1所示。其中,1993年数据包含28个省;1994—1996年以及2006年包括29个省;2004年包括17个省;2015年和2016年包括31个省;1999年数据缺少;其他年份包括30个省市自治区。
2 结果与讨论
2.1 职业中毒整体状况分析
图1为1993—2016年我国职业病病例、尘肺病病例以及职业中毒病例的总体情况。由图1可知,期间每年职业病病例总数高居不下,保持较高数值。1993—2008年病例总数相对稳定,在15 000例左右;从2009年开始,职业病总数呈现急剧上升的现象,从2009年18 123例上升至2016年31 789例,增长到近2倍。尘肺病病例变化情况与职业病总数变化情况相似,1993—2007年,尘肺病病例总数相对稳定,在10 000例左右,自2007年以来呈现出波动的上升趋势,达到25 000例。然而,历年的职业中毒病例总数始终保持少于5 000例,最多为1993年3 584例,最少为2004年的802例;从2009年开始,呈现下降的趋势,由2009年的2 464例降低到2016年的1 212例。
图1 1993—2016年间历年职业病、尘肺病及职业中毒病例数情况Fig.1 The account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pneumoconiosis and occupational poisoning cases from 1993 to 2016
如图2所示,职业中毒与尘肺病相比,每年职业中毒所占比例远远低于尘肺病的百分比,但仍然占据职业病总数相当比重,在3.7%~34.1%间,这也表明职业中毒是除尘肺病外,最为严重的职业病。而分析自2009年开始,各类职业病病例从20 000例左右剧增至30 000例左右的原因,主要是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为应对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我国实施了4万亿经济刺激政策,主要投资方向为基础设施,经济发展持续保持增长。然而,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和产业结构调整阶段,生产活动仍严重依赖传统工业提供的基础性能源、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各种隐患和风险并存,导致从2009年开始,我国每年新报告职业病病例数量整体增高。
图2 1993—2016年每年尘肺病、职业中毒在职业病中所占百分比Fig.2 The percentage of pneumoconiosis and occupational poisoning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from 1993 to 2016
2.2 急性、慢性职业中毒情况分析
职业中毒主要包括急性职业中毒以及慢性职业中毒2种类型。急性职业中毒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一次性或大量接触暴露在环境中的有毒化学品,造成自身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害生命的现象[10]。与急性职业中毒不同,慢性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当中长期接触暴露在外的有毒化学品,进而造成的中毒现象。
急性、慢性职业中毒和总职业中毒病例数变化现象类似,并且每年的的慢性职业中毒病例数始终多于急性职业中毒病例数,如图3所示。1993—1998年,职业中毒病例总数表现出较高的水平,这是因为此阶段正处于我国扩大改革开放规模、招商引资和经济迅猛发展的时期,各企业为加速自身发展和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但在这几年间,职业中毒病例总数呈现下降的趋势,说明国家相关监管部门以及企业意识到职业中毒的严重性及其产生的负面影响,故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使劳动者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有所减缓。但依旧较高水平的职业病总数,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为有效减缓职业病的发生及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国家在2002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了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或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从图3可以发现,在2000—2003年,职业中毒病例总数保持稳定,说明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及企业采取的职业中毒防范措施起了一定作用。从2004年开始,职业中毒病例总数出现波动上升的趋势,这可能跟工业上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越来越多有关,随着新工艺、新科技和新产品的出现,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也随之增加,这使得劳动者发生职业中毒的概率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在经过2011年和2016年2次修订后,内容更加完善,对职业病防治更具有针对性。此外,国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的发展,不仅是国家经济方面,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医疗卫生水平也得到很大的提高和改善,故职业中毒病例总数从2011年开始波动下降并保持稳定,职业中毒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控制。
图3 1993—2016年每年急、慢性职业中毒及职业中毒病例数Fig.3 The account of acute, chronic occupational poisoning and occupational poisoning cases from 1993 to 2016
2.3 职业中毒事故原因及分布行业分析
导致急慢性职业中毒主要危险化学品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窒息性气体CO和H2S、刺激性气体NH3和Cl2,以及有机溶剂二氯乙烷与苯等是导致急性职业中毒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根据多年来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危化品以及发病例数情况可以得出,CO和H2S是导致急性职业中毒的首要危化品。CO,H2S等有毒气体进入人体会使血液运输氧能力及组织用氧能力急剧下降,导致组织缺氧,进一步引起“细胞内窒息”。其中,CO具有无色无味的特殊性质,导致职业中毒事故的致死率非常高,由CO导致的急性中毒在1994年多达387例,而1993年H2S引起的病例数达到190例;1993—2016年间,除部分年份数据缺失外,因为CO引起急性职业中毒共发生1 499例,H2S引起的病例数为1 364例;此外,不但CO和H2S导致的急性职业中毒发生率高,而且中毒死亡率也高[11],这也说明CO和H2S一直是急性职业中毒预防的重点。
由表1可知,铅及其化合物、苯以及三硝基甲苯是引发慢性职业中毒的主要危险化学品[12]。此外,能够导致慢性职业中毒的化学毒物还包括:锰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正己烷及CS2。慢性职业中毒发病不仅时间长,而且发病之前没有明显中毒症状,所以一旦发病很难治愈,因此防治慢性职业中毒更为困难[13]。
分析职业中毒事故原因发现,职业中毒事故频繁发生除了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使用有毒危险化学品外,还与企业相关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工作环境恶劣以及劳动者自身保护意识淡薄等原因密切相关。首先,企业具体安全作业规程落实不到位,没有定期开展系统的和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其次,劳动者工作环境恶劣,设备“跑冒滴漏”时有发生,在密闭空间及通风不良的工作场所未设置通风设备或通风排毒效果差;最后,劳动者缺乏安全意识,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少,未佩戴个体防护装备或使用不当,在部分作业过程中,违反基本的安全操作制度或无证上岗。
1993—2016年间每年急性和慢性职业中毒发病分布行业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急性职业中毒主要分布在化工、冶金、有色金属、轻工和煤炭行业,其中,化工行业出现频率最高,说明化工行业是预防和治疗急性职业中毒的重灾区;慢性职业中毒主要发生在有色金属、冶金、机械以及电子等行业。由此可以看出,引起急性、慢性职业中毒的危化品种类以及主要分布的行业大致能够确定,因此,通过采取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加大监督与管理力度,加强对工人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可有效降低发病率。
表1 导致急慢性职业中毒主要危险化学品Table 1 The main chemicals resulting in acute and chronic occupational poisining
注:化学品后括号中数字代表中毒例数。
表2 历年急性、慢性职业中毒主要涉及行业Table 2 The main industries where acute and chronic occupational poisining happen
3 防治建议
3.1 监督管理部门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体现了国家对职业安全健康的重视,职业健康监管将迎来新时代。近年来,国家及相关职能部门陆续发布新制定或修订的多项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配套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管条例》、GBZ/T 265-2014《职业病诊断通则》及每年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等,都为我国职业健康监管提供了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的政策保障。这些均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持续关注。在各级部门的齐抓共管下,职业病防治职责日益明确,行政监管力度加大,防治体系逐步健全,监督执法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情况持续好转。
为了更好的抓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各级卫生部门及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继续加大对企业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力度,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惩治因恶劣的劳动条件以及工作环境而造成职工职业中毒的违法行为。逐步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同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加大对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规范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标准。
3.2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定期开展企业职业中毒的防治活动,切实履行好企业防范职业中毒的主体责任,从而尽量避免劳动者职业中毒的发生。首先,应做好工程防护,改善工作环境,做好通风除尘工作,通过源头治理减小劳动者职业中毒发病几率;其次,对于无法避免的尘毒作业场所,依法按相关标准要求为劳动者配备个体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14]、口罩等,降低劳动者吸入尘毒危害的可能性;最后,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开展职业中毒防治教育与培训活动,培养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发生中毒后紧急救治方法[15]。
3.3 劳动者自身
劳动者应积极参加职业中毒防治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熟知自身所处的正常工作环境中的尘毒危害因素,切实配合用人单位开展职业中毒防治措施的教育培训,保证职业中毒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末端落实。与此同时,劳动者应该培养与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职业中毒相关急救方法,在有毒环境中工作时按规定、自觉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装备,保障自身生命健康安全。
4 结论
1)根据1993—2016年的职业病统计数据分析可知,职业病总病例数居高不下,从2009年开始,逐渐增至30 000例左右。
2)在职业病病例中,职业中毒病例数仅次于尘肺病病例数,而1993—2016年间,职业中毒病例数保持波动变化,2009年以后出现下降的现象。在职业中毒病例中,历年慢性职业中毒人数均超过急性职业中毒人数。
3)CO和H2S是导致急性职业中毒的主要危险化学品,CO引发的急性职业中毒病人数最多;而铅及其化合物、苯以及三硝基甲苯则是引发慢性职业中毒的主要危险化学品。
4)化工、冶金、有色金属、轻工业以及煤炭工业是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高发行业,化工行业出现频率最高;而慢性职业中毒发病较多的行业主要包括有色金属、冶金、机械和电子等。在引发职业中毒的危险化学品和涉及的行业基本确定的基础上,可针对性采取防治措施,加强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和日常化、常态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