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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源起考

2018-10-31吴来安

文艺研究 2018年10期
关键词:公共利益公益

吴来安

“公益”一词,对公众来说可谓耳熟能详。在学界和公众认知领域(如360百科、百度百科、搜狗百度等),大多数人认为该词是一“后起词,五四运动后方才出现。是公共利益事业的简称,指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①。

有关“公益”一词的历史及其源起的研究并不多见。尽管近年来,已有研究者从翻译以及内涵、话语功能的角度,发表了涉及“公益”来源及概念的历史研究成果,但仅是稍加提及,并未对“公益”一词的源起和运用做出系统研究。而在公众认知领域,笔者注意到,2017年8月10日,百度百科词条修改了对“公益”词源的解释,认为该词“至迟在1887年已经在中国出现并被使用,且被写入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12月27日颁布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中”②。可见,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核心价值的倡导,公益社团、公益行为、公益广告等显著增加,对“公益”历史和起源的追溯逐渐引起学界重视,甚至已走入公众认知的视野。笔者基于此背景,查阅了大量古籍资料,尝试寻找“公益”一词更早的出处,希望能为“公益”源起及运用找到切实可信的证据,同时也为“公益”今后的相关研究提供必要的参考。

关于“公益”的概念及源起,公众认知领域的解释为:“后起词,五四运动后方才出现,其意是‘公共利益’,‘公益’是它的缩写。”③《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是:“社会的公共利益;对公众有益的事。”所举较早的书证有鲁迅《准风月谈·外国也有》:“只有外国人说我们不问公益,只知自利,爱金钱,却还是没法辩解。”洪深《少奶奶的扇子》第一幕:“王太太有两位姓张的内侄女,很热心公益,在霞飞路一个什么妇女改良会尽义务。”④

除上述通识层面的理解外,学界出于对“公益”课题的研究需要⑤,对该词的源起也做过一些考察,大致有以下三种看法:

(一)认同“五四运动后出现”

一些学者对“公益”源起的理解与各网络百科词典及《汉语大词典》的解释相同。如曾庆香在其博士论文《微公益传播研究——主体·模式·影响》中认为“公益”意为:“‘公共利益’,缩写为‘公益’。汉语里该词在五四运动后才出现。”⑥佟子林、贾鑫在《公立医院如何更好体现公益性的探讨》⑦一文中解释亦同。

(二)猜测“清末出现”

也有一些学者虽认为“公益”一词使用较晚,但推断该词早在清末就已出现过。如陈弱水《公共意识与中国文化》认为:“公益一词在中国的使用似乎非常晚,几乎不见于20世纪以前的文献。”⑧而后又谈到曾在一份光绪八年(1882)出版的宗谱里看到族中“公益事”的字样,指出这也许是中国本有的表达方式,但在20世纪以前显然相当罕见⑨。此外,刘姗姗在《近代中国“公益”的来源、概念及其话语功能分析》一文中认为:“‘公益’一词或许在中国早已有之,但是与政治变革联系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公益’一词,却很可能是在《日本国志》(光绪十三年,1887)发行于世后,才引起了人们的普遍注意和巨大的社会反响的。”⑩

(三)认同“日本转译”

再有,清华大学秦晖在《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现代化: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研究》中指出:“近代中国的‘公益’是由日本人转译过来。明治年间的日本学者留冈幸助,曾著有《慈善问题》(1898)一书……Public Welfare译为‘公益’,亦自留冈幸助始。”⑪卓高生《公益精神概念辨析》⑫、白列湖和尚立富《公益的内涵及其相关概念辨析》⑬、杨超和唐亚阳《“公益”概念辨析》⑭等均赞同秦晖的观点,并以此为据展开研究。

总而言之,就目前的文献举证及研究现状而言,关于“公益”的源起,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亦缺乏系统性的考论,这就为本研究的展开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金观涛、刘青峰在《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一书中认为,观念史研究中“研究基本单位不是文章,而是文章中含有某一个关键词的句子,根据句子来判断某一关键词的意义,具有相当大的客观性;由于分析对象是确定的句子,观念演变就成为可验证的。虽由于存在文献导入多寡、研究者判句时的理解等问题,但总体而言,研究结果并不会因为研究者的不同而出现很大的歧异”⑮。

循此路径,笔者“以关键词分析为中心”展开研究,具体步骤为:首先,以“公益”为关键词,检索“中国基本古籍库”⑯,按年代统计其使用次数;继而提取相关例句进行解读,以确定该关键词在文献中所表达的具体意义;再以此为基本素材,探讨“公益”的源起。

笔者以“公益”为检索词,对“中国基本古籍库”进行全面检索,查找古籍文献中“公益”的使用情况;排除“公”与“益”看似相邻实则跨层⑰的文献资料,共查找到八部使用该词的文献,现将结果分析如下:

(一)“公益”使用频次

若将这八部文献按成书先后顺序排列,则其使用“公益”的频次为:《万国公法》(1864)8次、《日本国志》(1887)19次、《忘山庐日记》(1893—1908)8次、《日本源流考》(1901)10次、《法意》(1909)11次、《大清民律草案》(1911)41次、《清续文献通考》(1912)70次、《清史稿》(1920)5次。可见,最早使用“公益”的文献为1864年由京师同文馆出版的《万国公法》;在清朝同治至宣统年间(1862—1912),“公益”一词有着大量的用例,且使用频率呈大幅上升趋势。其中《清续文献通考》使用“公益”凡70次,频次最多。换言之,“公益”一词在“五四”之前不仅已经使用,且使用的频率还很高。

(二)“公益”文本分析

上述频次分析仅是对“公益”一词在文献中使用的基本判定,单凭这些还难以确定当时的“公益”和现代对“公益”的理解是否一致。为此,笔者详细分析了上述文献里涉及“公益”的例句,以确定“公益”在当时所表达的具体意义。

1.《万国公法》中的“公益”

《万国公法》是我国近代史上引进的第一部国际法专著,由美国著名国际法学家亨利·惠顿所著(1836年分别在英国伦敦和美国费城初版),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翻译,同治三年(1864)由京师同文馆出版。该书开创了中国翻译并引进西方国际法专著的先河,具有相当重要的历史地位。

因为《万国公法》是译著,所以笔者在考察其中的“公益”用例时,除了找出含有“公益”的句子进行意义分析外,还查阅了该书英文版⑱,找出相关句子的英文原文,进行文本对照。对于此书,译者丁韪良采取了“惟精义是求,引证繁冗之处稍有删减耳”的翻译方法,他“对原版书籍的某些内容进行过一些压缩或省略处理,同时也在另外一些地方对原文做了借题发挥的适当演绎,但总体而言,丁韪良并不认为《万国公法》属于一个节译本,而是包含了主要内容的全译本”⑲。因此,有些英文句子并不能一一对等地呈现在中文版的《万国公法》中。笔者尽量依据中文和英文的意思,找到相近的句子进行比对,由此来论证“公益”在该句中的意义。现将结果列表如下:上表里的中、英文比对显示,丁韪良将英文原著中的“public polity”(国家权利)、“the general comity,utility,and convenience of nations”(国家间的公共性、便利性和实用性)、“general interests of the State”(所在国家全体国民利益)、“true interests of the policy”(各个国家真正利益的公共政策)、“policy”(国家间的公共利益)、“general welfare”(国家间的公共利益)等涉及当时“国家之间共同利益”“国家内部民众整体利益”的相关内容,都翻译为“公益”。第3条较为特殊:“导海舶出入免危,是于诸国不无公益也。”这里的“公益”没有直接出现在英文原文中,是译者依据对原文的理解翻译时增加的。英文原文意为:“保护商船免受海盗和其他敌人的袭击,以驳船引导,设立灯光和界标,来防止海上航行所遇到的危险等各项措施。”实施这些措施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各国间的共同利益,可见此处丁韪良使用的“公益”,应为“各国间的共同利益”。

序号 文献出处 英文原文 中译文⑳ “公益”意义解析1第二卷“论诸国自然之权”第二章“论制定律法之权”第十节“船只行于大海均归本国管辖”On the contrary,every nation has an exclusive right to regulate persons and things within its own territory,according to its sovereign will and public polity.(p.213)盖各国本操专权,随己之意见,为己之公益,以辖疆内之人物焉。(第105页)国家权利(所涉“各个”国家专属的利益)。2第二卷“论诸国自然之权”第二章“论制定律法之权”第二十一节“涉身之案他国既断本国从否”The general comity,utility,and convenience of nations have,however,established a usage among most civilized States, by which the final judgments of foreign courts of competent jurisdiction are reciprocally carried into execution,under certain regulations and restrictions,which differ in different countries.(p.292)然诸国以友谊公益,各循常例。(第121页)不同国家间的公共性、便利性和实用性。

3第二卷“论诸国自然之权”第四章“论各国掌物之权”第九节“管小海之权”According to these writers,the Danish claim of sovereignty has been exercised from the earliest times beneficially for the protection of commerce against pirates and other enemies by means of guardships,and against the perils of the sea by the establishmentoflightsand land-marks.(pp.331-332)导海舶出入免危,是于诸国不无公益也。(第135页)此处的“公益”为译者所加,意为“各国间的共同利益”。4第四卷“论交战条规”第一章“论战始”第十三节“与敌贸易”...and possibly on grounds of private advantage,not very reconcilable with the general interests of the State.(p.545)有时交接为有益之事,但人民不得以己之私利为公益也。(第188页)所在国家全体国民利益。5第四卷“论交战条规”第三章“论战时局外之权”第四节“局外之半权”They also declared thatthe neutrality and inviolability of Switzerland,and her independence of all foreign influence,were conformable to the true interests of the policy ofallEurope.(p.704)此乃欧罗巴诸国之公益也。(第223页)各个国家真正利益的公共政策。6第四卷“论交战条规”第三章“论战时局外之权”第五节“局外之权被约限制”战者当何等相待,听其置身局外与否,皆应从公益,不能拘守于例也。(第225页)涉及国家间的公共利益。I will not say that the rule may not have been broken in upon, in some instances, by considerations of comity or of policy,by which it may be fit that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is species of law should be tempered in the hands of those tribunals which have a right to entertain and apply them.(p.853)7第四卷“论交战条规”第三章“论战时局外之权”第二十九节“往视稽查”法院以此为常经,或有因友谊、公益而暂为从权者,盖亦随时宽、严之一道也,但其经制从未或废耳。(第250页)国家间的公共利益。8第四卷“论交战条规”第四章“论和约章程”第二节“立和约之权有限制”How fara neutrality,thus limited,may be tolerated by the opposite belligerent,must often depend more upon considerations of policy than of strict right.(p.710)The duty of making compensation to individuals,whose private property is thus sacrified to the general welfare,is inculcated by public jurists.(p.873)公师有云:“倘为公益许退让地方,毁坏民产,必当赔偿。”(第254页)国家间的公共利益。

2.其他文献中的“公益”

除了最早的《万国公法》,其余《日本国志》《忘山庐日记》《日本源流考》《法意》《大清民律草案》《清续文献通考》《清史稿》皆用到了“公益”,下面各举一例进行分析。

《日本国志》卷二〇“食货志六·商务”提到:“盖轮船、铁路为一国公益所关,国家遇有军务、赈务,既便征调,尤便运输。”㉑意为:轮船、铁路和一个国家的公共利益有密切的联系;当国家遇到军事或是赈灾等事务之时,可以发挥它们征调和运输的功能。该处的“公益”当指“国家内部整体的公共利益”。

《忘山庐日记》壬寅年(光绪二十八年,1902)8月28日写到:“政府所办之事,求人民之公益者也。”㉒该处记录的是孙宝瑄(忘山居士)在阅读《财政四纲》时对“课税”的思考,他认为“配赋税法和定率税法”这两种课税方法,前者便利于政府,后者有利于人民。政府既然是由人民认可而得以成立的,那么政府所办的事情,就必须顺应人民的公共利益。此处的“公益”,显然是指“民众整体的公共利益”。

《日本源流考》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日本通史。作者王先谦“采用编年纪事的方式,将日本从神武天皇开国到明治天皇二十六年的历史汇编为一书”㉓。由于作者未去过日本,在搜集明治维新史料时,大量征引了黄遵宪《日本国志》的内容,全书共计“213处引用”㉔。其中卷二〇提到:“为全国人民公益之所关则议借债。”㉕该处的“公益”,源自《日本国志》卷一八“食货志四·国债”㉖,当指“全体国民整体的公共利益”。

《法意》中第四卷“论教育宜与治制之精神相表里”第五章“民主治制之教育”,记有:“守法而爱国者,不以己之私利,先其国之公益也。不以私害公,道德之真,正如此耳。”㉗强调守法爱国的公民,不能将自己的个人私利凌驾于国家公共利益之上。该处的“公益”同样是指“国家内部整体的公共利益”。

《大清民律草案》在“债权之让与”的第404条之“谨按”中,提及“所以保护公益及当事人之利益也”㉘。该处及前后文意思为:债权虽然是允许转让给他人的,但是一些特殊的债权(如抚养请求权),或者是和当事人约定好不能转让的债权,除非事先变更内容,否则不得转让,这是为了保护民众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利益。此处的“公益”应指“民众的公共利益”。

《清续文献通考》卷四七“征榷一九”“印花税则十五条”中的“第三条”,提到:“凡关系国家或地方公益善举事业所明之契据账簿均可不贴印花。”㉙由于此前第二条“各种契据账簿分为两类税额”㉚中,规定类似汇票、期票、借款字据、田地房屋典押契据等,涉及银两数目不满一千两的,需贴印花二十文;一万两以下的,需贴印花一百文;一万两及以上的,贴印花一千文。并以一千文为上限,至此不再加贴。因此,第三条所记“均可不贴印花”针对的是涉及公益善举事业的“契据账簿”,可见当时政府对于“公益”非常支持,以不贴印花、免除税额来鼓励国家和地方的公益善举。此处“公益”意指国家和地方上涉及公共利益的慈善举动和事业。

《清史稿》卷一一三“选举志八”写有“年纳正税或地方公益捐,在所居省分占额较多者”㉛等。这是当时资政院议员选举章程中有关议员资格的条款。该处“公益”指公共利益。

(三)“公益”构词探析

“公益”由“公”和“益”两部分组成。“公”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为:“平分也。从八厶。八,犹背也。韩非曰:‘背厶为公。’”㉜“厶”即“私”,“古者仓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㉝。可见,“公”是会意字,上面的“八”表示相背,与“私”相背即为“公”,意为“公正、无私”。此外,“公”作为形容词又可引申为“共同的、公共的、公众的”等义。如“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㉞中的“公”,可理解为“公共的、共同的”;“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㉟中的“公”,可理解为“公共的、公家的、公众的”。

“益”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为:“饶也。从水皿。水皿、益之意也。”㊱古同“溢”,指水漫出来,有“增加、好处、补助”等义。如“损益,盛衰之始也”㊲中的“益”和“损”相对,有“增加、好处”之义;“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㊳;“与我齐者,吾不与处,无益我者也”㊴中的“益”,意为“利益、益处”;“于是出私金以益公赏”㊵里的“益”,有“助、增、添补”之意。

可见,自古以来,汉语中的“公”作为形容词,有“公共的、共同的、公众的”等义;“益”作为名词,可表示“增加、好处、利益、补助”。清代晚期,“公”和“益”结合后形成的“公益”一词,意指“国家之间的共同利益”“国家内的共同利益”“民众整体的利益”或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善事和事业”等。无论涉及国际层面,还是国家、集体层面,“公益”都表达了“公共利益”或“共同利益”的义涵。这与当前人们将“公益”理解为“公共的利益”㊶或“公共利益事业的简称,指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㊷等基本接近。

综上所述,《万国公法》应是最早使用“公益”一词的文献。虽是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所译,但1864年恭亲王在奏折里谈到此书,说:“惟文义不甚通顺,求为删改,以便刊刻……因派出臣衙门章京陈钦、李常华、方濬师、毛鸿图等四员,与之悉心商酌删润。但易其字,不改其意,半载以来,草案已具,丁韪良以无资刊刻为可惜,并称如得五百金,即可集事。”㊸可见,《万国公法》虽为译著,但最终在言语措辞上应综合了丁韪良和众位“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的意见,众人“商酌删润”,“半载”而成。其后使用“公益”的《日本国志》一书,尽管常常将西方思想融入社会历史评价中,但却将之“与传统的‘变易’思想相结合,去分析和评判社会历史的种种现象”㊹,目的是为了改变“中国士夫好谈古义,足己自封,于外事不屑措意,无论泰西”㊺的局面。由此可见,《万国公法》和《日本国志》虽然都是介绍国外制度、历史和思维观念的文献,但由于二者成书的目的皆为打破时人“天朝上国”的思想藩篱,所以在行文表述和具体措辞上需要符合国人的理解习惯。“公益”一词,虽始自1864年丁韪良等合译的《万国公法》,但构成此词的“公”和“益”却沿袭了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的“公共”和“利益”的意思,可以说是在西学参照下对中国固有语词和观念的重组和“发现”。

①③㊷ 360百科,https://baike.so.com/doc/5397762—5635111.html,2018年1月30日访问;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公益,2017年7月1日访问;搜狗百科,http://baike.sogou.com/v268903.htm?fromTitle=公益,2018年1月30日访问;互动百科,http://www.baike.com/wiki/公益,2018年1月30日访问。

② 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公益,2017年10月10日访问。2017年8月10日17:18,百度词条将“‘公益’为后起词,五四运动后方才出现”修改为“公益至迟在1887年已经在中国出现并被使用……”,内容由“廿三公益”提供,修改原因为“更正知识错误”,https://baike.baidu.com/historylist/公益/109867,2017年10月10日访问。

④ 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第2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8年版,第69页。

⑤⑧⑨ 陈弱水:《公共意识与中国文化》,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10页,第110—111页,第112页。

⑥曾庆香:《微公益传播研究——主体·模式·影响》,武汉大学2014年博士论文,第2页。

⑦ 佟子林、贾鑫:《公立医院如何更好体现公益性的探讨》,载《中医药管理杂志》2010年第12期。

⑩ 刘姗姗:《近代中国“公益”的来源、概念及其话语功能分析》,载《淮北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

⑪ 秦晖:《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现代化: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68—169页。

⑫ 卓高生:《公益精神概念辨析》,载《理论与现代化》2010年第1期。

⑬ 白列湖、尚立富:《公益的内涵及其相关概念辨析》,载《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年第2期。

⑭ 杨超、唐亚阳:《“公益”概念辨析》,载《伦理学研究》2015年第6期。

⑮ 金观涛、刘青峰:《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5—6页。

⑯ 《中国基本古籍库》收录了包括先秦至民国的名著、各学科基本文献及特殊著作等。总计收书1万种、17万卷,版本12500个、20万卷,全文17亿字,影像1200万页,符合历史文献数据挖掘的需要。

⑰ 如《史记·晋世家》:“齐桓公益骄,不务德而务远略,诸侯弗平。”(《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648页。)

⑱ Henry Wheaton,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London:Sampson low,son and Company,1864,pp.213-873.

⑲ 张翠珍:《〈万国公法〉的翻译与影响》,载《兰台世界》2011年第23期。

⑳ 亨利·惠顿:《万国公法》,丁韪良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5—254页。

㉑㉖ 黄遵宪:《日本国志》,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98页,第479页。

㉒ 孙宝瑄:《忘山庐日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574页。

㉓ 时培磊、金久红:《王先谦与〈日本源流考〉略论》,载《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3期。

㉔ 程天芹:《王先谦的外国史地著作述论》,复旦大学2009年博士论文,第84页。

㉕ 王先谦:《日本源流考》卷二〇,“中国基本古籍库”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刻本。

㉗ 孟德斯鸠:《法意》,严复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2页。

㉘ 俞廉三:《大清民律草案》,“中国基本古籍库”清宣统间修订法律馆本。

㉙㉚ 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8021页,第8021页。

㉛ 《清史稿》第12册,中华书局1970年版,第3255页。

㉜㊱ 许慎:《说文解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49页,第212页。

㉝ 王先慎:《韩非子集解》第4册,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58页。

㉞ 王先慎:《韩非子集解》第1册,第56页。

㉟ 《汉书》,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60页。

㊲ 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730页。

㊳ 孔安国传、孔颖达疏《尚书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8页。

㊴ 张双棣、张万彬、殷国光、陈涛注译《吕氏春秋译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89页。

㊵ 何建章:《战国策注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35页。

㊶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453页。

㊸ 文庆、贾桢等纂辑《筹办夷务始末》,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419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450—451页。

㊹ 郑海麟:《黄遵宪与近代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82—183页。

㊺ 黄遵宪:《日本国志》“自叙”,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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