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8-10-29李竞强甄晓阳康苏媛郁有建
李竞强,甄晓阳,康苏媛,郁有建
(1. 天津市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天津300051;2.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300384)
0 引 言
能源缺乏和环境污染给人类带来的挑战日益严峻,各国纷纷致力于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全球汽车产业进入了动力革命的全新发展阶段[1-2]。作为我国汽车产业升级和实现节能减排的有效解决方案,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对于后发赶超、建成汽车强国具有重要意义[3-4];另一方面,发展新能源汽车是解决能源紧缺、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重要途径。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作为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给电能的重要配套设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滞后是影响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接受程度的因素之一[5],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各地区不断引进新思路、新模式,大力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480万个。
1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1.1 制定了五年建设规划
《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预计到 2020年,在中心市区、环市四区和滨海新区的建成区,建成平均服务半径为0.9km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根据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要求和规划目标,2016—2020年预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6万辆,其中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35%,环卫车新增与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30%,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用新能源车 1000辆,企业用新能源客车2500辆,租赁模式推广6000辆,企业及私人乘用新能源车14万辆。预计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总量将超过17万辆。
根据各应用领域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经分类测算,2016—2020年需新建公交、环卫、物流、邮政快递等车辆专用充电桩约1.5万个,需新建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用车、企业通勤客车和私人乘用车自用充电桩约5.8万个,公共充电桩约 2万个,出租车充换电站若干座(见表1)。
表1 充电基础设施分期建设计划Tab.1 Phase construction plan for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1.2 出台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天津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编制了《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从规划管理、投资建设运营、政策支持、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同时,规划部门、国土部门作出明确规定,将充电设施配建标准列入土地出让条件,从源头上保障了新建建筑物的充电设施配套。
1.3 多措并举推动建设
1.3.1 在公共充电桩建设方面
建立了市区两级部门联动的机制,将年度建设计划分解下发到区,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属地责任。同时根据天津市新能源汽车车辆推广情况,确定了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建设路线。在点位布局上,建设集充电、餐饮、休闲为一体的大规模充电场站为支撑,以分散桩为补充的空间布局。
1.3.2 在居民自用建桩方面
继续推进国网充电桩建设绿色通道,保障购置电动汽车居民的充电需求。同时,针对部分电力容量不足、无法大规模建桩的小区,深入开展老旧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在近 50个小区新建充电桩约 100台,以方便居民的充电使用;对于部分因客观条件无法建设充电设施的小区,试点引进了移动充电解决方案;会同星星充电公司开展了私桩共享活动,采取与小区业主通过合作的方式,通过手机 APP建立分时共享机制,利用闲时为其他电动车主提供充电服务。
1.3.3 在公交领域
近年来,天津市大力推动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全市公交充换电站已达到 50座,充电桩 808个,满足了约1500辆新能源公交车的充电使用。
1.4 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积极落实《京津冀充电设施协同建设合作行动计划》要求,深化京津冀充电设施协同建设工作机制。三地定期沟通充电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技术标准及政策对接等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协同建设工作。目前,天津市已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快充站 30座,充电桩140台,初步建成了覆盖京津冀全部高速公路的充电服务网络。
2 存在的问题
2.1 充电基础设施总量尚不能满足车辆需求
由于新能源汽车的优势已经逐渐体现,人们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加上限购、限行、限号等政策的叠加作用,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大幅增加。与之相对应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显滞后,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对充电设施的要求。
2.2 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天津市现有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生产及安装厂家偏少,规模偏小,对于充电设施的管理和服务尚未达到较为先进的水平,且从业人员数量较少,大多以人工服务为主,从而导致管理和服务水平与用户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3 对策建议
一是继续加快推动公共桩建设。针对网约、分时租赁等运营车辆的发展,集中建设一批大型充电驿站;二是推动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联盟,筹划搭建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三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是采用新技术、新模式,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充电难的问题;五是积极协调推动公交场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天津市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