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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代小说看文学的商品化

2018-10-29章佳文

新疆艺术 2018年3期
关键词:商品化先锋文学作品

□ 章佳文

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当代文学开始并越来越体现出商品化的某些特征,这一趋势在当代小说中表现尤为明显。当代小说的商品化趋势主要表现在先锋小说的妥协与退场和通俗小说的低俗、媚俗化两个方面,其原因在于创作者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消费者需求的变化、新兴文学传播途径等多个方面。文学商品化为文学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如何正确应对成为了新时期文学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一、引言

所谓文学,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与宗教、哲学、法学并驾齐驱的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但与前几者不同,文学是语言文字的艺术,是对美的体现,艺术性是文学的一大重要特点。

所谓商品,是一种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恩格斯认为,商品首先是私人产品,但是只有这些私人产品不是为自己消费,而是为他人的消费,也就是说为社会的消费而生产时,它们才成为商品。在这里,恩格斯强调了商品的本质属性,即交换是商品生产的唯一目的。

文学的商品化,就是指把文学这种精神产品作为商品投进市场,通过货币这一媒介同消费者进行交换,纳入市场商品经济的轨道,以使作家获得对自己劳动支出的补偿。文学的商品化在中国古代表现得并不突出,因为文人写作在当时并不以职业形式出现。进入近代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密切影响着中国文学,此时的商品化趋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商品化,即不顾及文学原有的基本特性,不断地将文学变成商品,使之以追求资本增值或剩余价值成为最终目的。文学商品化的趋势多伴随着文学的市场化、世俗化,作为最容易被市民大众所接受、传播的文学形式之一,小说领域中该趋势的表现尤为明显。

二、当代小说商品化的表现

(一)先锋小说的妥协与退场

20世纪80年代中期,马原、莫言、残雪等人的崛起成为先锋小说的开端。与此同时,余华的《四月三日事件》《十八岁出门远行》,苏童的《1934年的逃亡》《飞越我的枫杨树故乡》,格非的《迷舟》《褐色鸟群》《青黄》等一系列先锋小说的代表作品也以其独特的艺术特征引起了读者的普遍关注。先锋小说不是再现生活,摹仿生活,而是自我表现,用艺术想象创造客观,再现客观从而表现主体。先锋小说的作者们从不愿为当下的读者写作,不停地创造被读者冷落的文学精品,因此除去一些极端化的思想来看,他们的作品更具有超越性,也被认为是远离通俗的纯文学。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商业化时代的到来,先锋文学的神圣性和精神性被吞没,当初被人们看作是先锋的作家们纷纷降低了探索的力度,跨向“俗化”的大门。他们采取一种更能为一般读者接受的叙述风格,有的甚至和商业文化结合。“先锋小说”创始人之一的莫言说:“几年来,我一直在思考所谓的‘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吸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唯一的一条出路。”先锋作家们写作的题材,有着由超验的、想象性、幻想性的世界而转为现实的、形而下的经验世界的趋向,同时也强调了传达方式的故事性。格非的《敌人》、北村的《施礼的河》、余华的《鲜血海花》、苏童的《妻妾成群》与《红粉》等,就把通俗小说中那些恩怨相报,生生不已的历史母题移植到作品之中。此后,出现了以韩东、鲁羊、朱文等人为代表的“新生代”作家。虽然他们打着“超越先锋”的旗号,其作品也与之前的先锋小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实际上,他们所进行的是一种欲望化的书写,从价值建构上已经丧失了先锋精神的本质,只是一种为了迎合市场需求而进行创作的“假先锋”(王琮,2012)。先锋小说在题材、故事性向通俗小说的妥协和其逐渐退场,使得小说的纯文学性下降,更加朝商品化发展。

(二)通俗小说的低俗、媚俗化

通俗小说大量地产生并流行,并不是当今这个时代的新创,而是指随着新的社会形态的到来,为满足最广泛的读者群的需要,为适应大众的兴趣爱好、阅读能力和接受心理所呈现出的通俗小说繁荣发展的局面。通俗小说的世俗不等于是低俗、媚俗,通俗也有别于庸俗。而当消费文化逐渐成为大众日常生活突出的文化表征,各类通俗小说也被打上了鲜明的消费文化印记,于是碎片化、零散化、感官化、商品化成为其精神内核,文学的娱乐化、欲望的感官化、现实的幻象化、文学的事件化等也成为其重要的表征。(焦雨虹,2007)

从主题思想来看,通俗小说的主题意象集中于三个方面:浪漫爱情、都市生活、玄幻传奇。以网络小说为例,从1999年台湾网络写手蔡智恒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到2000年李寻欢的《迷失在网络与现实之间的爱情》,再到宁财神《缘分的天空》,网络爱情小说在对风花雪月的美丽网络爱情大书特书之后,都充满了对现实生活中爱情的失望与无奈。(张化夷,2009)此类爱情小说多缺乏责任的担当,只在精神层面演绎浪漫,表现出对现实生活的逃避。网络爱情小说《电梯奇遇记》《武汉爱情往事》中所描写的由身体而引起的爱情,更是无助于小说故事情节的推进,只注重情色。《天堂向左,深圳往右》《成都,请将我遗忘》等以都市生活为主题的小说表现出当代年轻人的欲望、迷茫与毁灭,着重描写了通过不当手段获取金钱,并在物质享受中获得虚幻的满足感。而以《幻城》《搜神记》《诛仙》为代表的玄幻小说,虽想象力丰富却充斥着血腥的杀戮,赤裸裸的欲望,甚至更为直接地进行色情描写。当代的部分通俗小说盲目追求精神愉悦感,以感官欲望的满足作为创作指向。更有不少作者、编者和出版者全然把自己的经济利益放在首位,艺术话语转换为金钱话语,打着通俗文学的旗号,贩卖抢劫、凶杀、色情、卖淫等精神垃圾,完全损害了小说艺术的思想价值,落入低俗、媚俗之境。

从语言形式来看,部分通俗小说叙事简单、文字粗陋。在爱情小说中,多是男主人公与一个或者多个女子结识和相恋或反之;在玄幻小说中,必是英勇善战的正义男主人公一路成长升级,最后打倒邪恶阵营。这种单一的叙事结构与简单、平面化的人物形象使得通俗小说类型化,似乎所有作者都套用一种模板,只是换了人物的名称便可出新作。为了迎合读者兴趣,许多通俗小说脏话成行,语言粗鄙,也运用一些如“大虾”(大侠)、“8147”(不要生气)等网络用语来与读者套近乎,破坏了语言的纯洁性和美感。此外,为了追求市场效益,作者常以一日几万字的书写速度进行创作,因此出现了“一手指天,一手指地,一手拿着魔法卷轴”等完全不合逻辑的错误。部分通俗小说不顾艺术质量,粗制滥造,即使作为商品化的文学也远不够格。

三、文学的商品化成因

文学的商品化趋势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其背后有着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从历史上来说,文学在早期出现时更关注作者、文本和世界之间的关系,文学作品关注的是反映社会与表达作者思想。而在罗兰·巴特提出著名的“作者之死”观念后,作者的主宰地位被颠覆,文学作品开始关注读者,好的作品更在于广大读者对其的诠释。此时文学的难处,是作者如何用自己想要感染读者的方式去感染读者。到了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随着民众受教育程度的增加,文学作品“启蒙”民众的说法不再占据主流,读者已经具备了选择的能力,而对于知识分子“先知”的说法也产生了怀疑。作者与读者之间谁“启蒙”谁的问题,就成为了文学发展的一大困境。在此条件下,部分作者开始投身都市大众文化、娱乐文化,以迎合读者需求作为第一要务。可以说在当今时代,几乎没有人在从事文学艺术活动中完全不在乎受众的反应和市场的需求。而此时读者对于文学作品的期待,已经由人文精神的引领变为使生活更舒适的产品需求。文学的生产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公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也就必然受到商业法则的支配。

从读者角度来说,原先刻板乏味、凝固状态下的生活方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被打破,人们的消费方式转变追求精神愉悦。由此文学出现了生活化、通俗化、消遣化的种种特征,成为人们在当下高速、高压生活状态下的一种放松。人们对具有情节性、传奇性、可读性的俗文学作品颇感兴趣,产生了超越严肃文学的阅读渴望。文学作品中出现了猎奇性的“花边文学”,着重描写窃贼、乞丐、贩卖人口、暗娼、凶杀、性亵渎等等。对于披金挂银、名牌服装、豪华住宅的描写也成为众多小说的主流。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小说中只是描写了此类丑恶现象,在对其分析批判时则是苍白软弱,无力且无深度,甚至于暗示读者形成金钱至上的思维方式。阅读此类文学作品成为了许多读者获得现实中无法体验的精神快感、满足欲望的一种方式。欲望话语的高频出现,本身就是趋同商品意识的产物,这些作品充斥着“煽情的商业化色调”。(李洁非,1997)在人们对于欲望化和拜金主义的高度需求下,商品社会也必然的产生了此类商业性的文学。

反观其发展史,文学始终由体制、知识、资金三种权力形态所制约着。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权力形态的强弱差异,文学也体现出不同的特点。例如抗战时期,文艺批评的标准为“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战时的斗争思维落实到了文艺斗争中。当今时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文学的话语权更多地转向了金钱。上文中已经提到了读者对于欲望化与拜金主义小说的需求,而从作者角度来看,商品化文学作品所带来的利益也成为一种创作动力。文学作品的创作,是一种极其复杂又无比艰辛的精神劳动,它需要高风险的无限投入。然而作品要在发表之后,才会有微薄的稿酬润笔,间或获奖另有少许“外快”,仅此而已。(叶品辉,1994)谢冰心曾说,写作是情感抒发,是真情实感。她不会拍卖稿件,否则等于连名字也卖掉了。然而在当今时代,像谢冰心这类坚持品格的作家却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这类作家经过琢磨文学技巧、创作真谛却报酬甚低,而另一些人却为了获得不菲的收益,用最快的速度炮制或构想出一些艺术价值不高而情节离奇惊险有刺激性的故事,按收益提成的方式来出书,或出卖版权或购买书号等等。这对于潜心创作真正有艺术思想价值作品的作者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打击。更令人痛心的是,文学产业的兴旺与否,文学作品的价值高低,这本不该量化计算的精神活动成果已经以金钱作为衡量标准。作品销量,成为许多出版部门、评奖部门的重要参考标准。而因读者需求的变化,真正畅销的并非一定是艺术价值、思想价值并重的作品。甚至一些坚持文学品格的作品,会由于多种原因不能以正常渠道与读者见面。如此残酷的现实,也迫使许多作者转而投身商品化的文学创作。

此外,文学的传播形式也对文学的商品化趋势产生了影响。在文学作品由作者转移到读者的过程中,作者的手稿必然通过编审、印刷、发行等中间环节,它是不可能作为赤裸裸的文学商品卖给读者的,然而不管哪个中间环节都需要考虑盈利的生存发展问题。因此,文学作品也进入了“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的过程,呈现商品化。近年来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诸多平台的兴起以及快节奏、碎片化阅读方式的出现也对文学提出了巨大挑战。人们不再有时间精力去琢磨文字背后的深层含义,而只是将阅读当作一种娱乐消遣。在这些平台上,文学作品的商品化更加明显。

四、总结与反思

文学的商品化也带来了中国文化产业的兴盛。这是消费社会的必然结果,是中国文学艺术活动发展的新阶段,它带来了诸多问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胡亚敏,2009)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一书中论证了艺术生产本身具备商品价值与艺术价值共存的特质,并指出资本对艺术生产的统辖权只能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资本不可能完全抹杀艺术价值。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从宏大叙事中解脱出来的文学,逃离历史深度之后,他也需要在感官刺激的层面获得休整。当代文学确实被消费主义文化所吸引而向着感性化的方向转化,这也许并不意味着当代文学就从此穷途末路。(陈晓明,2004)”

但同时,文学商品化对于文学发展的损害是不言而喻的。首先,文学商品化使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群体在精神上受到强烈的冲击,将那些纯粹艺术创作的作家们排挤到社会的边缘。这些作者们为了“生存”和利益,不得不竞相追逐商业利益并放弃曾经肩负的使命,许多作家丧失了精神上、创作上必需的自律性,纷纷转而成为“商业型文化人”,于是其独立人格的丧失导致了大量媚俗作品的产生。再看商品化后的文学作品,为了满足大众快餐式的精神需要,它们多呈现出深度化的特点。文学艺术降低了自己的崇高定位,从高雅走向世俗,从深刻走向平面。商品化后的文学作品很少有对欣赏者的思想认识、道德品质、情操趣味上的有益影响,它们使读者得到片刻的快感却无法填满读者内心的空虚,失去了原有的艺术价值和社会效益。文学的商品化也侵蚀了最简单、纯洁的艺术创作的环境,诸多商业法则对艺术价值的评定和鉴赏更是影响巨大。

自古以来的“文以载道”思想虽然有僵化之处,但是文学必须承担其最为基本的使命却是不争的事实。如何在新形势下使文学在文化产业发展和艺术精神间保持双赢,以商品化为契机引领大众提升审美水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则是我们未来需要努力的目标。

(本文图片由刘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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