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数字经济需破四大认识误区
2018-10-29张耕
文|张耕
浙江是全国最早做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进现代化战略的省份之一,也是当前数字经济发展最有活力、最具实力的省份之一。2017年,浙江数字经济总量达到1.9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7.8%,位居全国前列。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关于发展数字经济,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误区。未来,浙江数字经济“一号工程”要落到实处,必须要坚决破除认识上的误区,凝心聚力、统筹谋划!
要力戒“企业小众化”
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战略基点是依托快速增长的用户数量,使得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移动支付等数字应用企业发展较快,手机等应用型硬件企业发展迅速。
浙江作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是全球电子商务中心、全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高地。因此,常有人误以为浙江发展数字经济就是发展以阿里巴巴、网易杭州等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
实际上,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颠覆式创新与融合式发展,当前发展数字经济的重点已经转变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经济绝不是特指少数互联网领军企业,而是要大力推进全产业、全主体、全要素、全业务、全渠道的数字化转型。
然而,由于信息化投入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平均需要3—10年)、转换成本高、试错成本大,中小型传统企业普遍缺乏数字化转型的动力。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拥有数量众多的中小微企业,需要各级政府合力营造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等体制机制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成本负担;要面向重点领域加快布局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传统产业平台化、生态化发展提供新型应用基础设施;要着力培育一大批成本低、服务好、产品过硬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积极引导各个产业的各类企业逐步实现全业务流程的数字化,增强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持久竞争力。
要力戒“主体高新化”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发展,为我国凭借大国大市场优势打破全球数字经济领域固有版图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在中国的数字经济版图中,浙江异军突起,涌现了阿里云、海康威视、大华、新华三等一批全球领先的数字经济领军企业。由此,许多人以为发展数字经济就是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是ICT产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实际上,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广泛渗透融合形成的融合部分,才是数字经济的发展主体。
欧盟委员会称,“未来5年中,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将每年为欧洲增加超过1100亿欧元的收入”。2017年,浙江省数字经济融合部分规模达1.5万亿元,占GDP比重28.9%,而基础部分规模只有0.46万亿元,不及融合部分的三分之一。
当前,浙江传统产业已经涌现了一批优秀的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中国巨石、老板电器、正泰集团等企业成为行业智能制造标杆;万向、华立、中电海康、超威等企业搭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制造业“双创”平台;传化智能公路物流、娃哈哈机器人开辟了传统企业向数字经济领域拓展的典范。
接下来,要全力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对整个行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同时要鼓励广大企业积极探索平台化、生态化发展模式,改造传统创新链、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从顶层推进行业数字化转型进程时,要考虑到各个行业中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特征与需求,以适当的政策扶持和经济激励,因“业”制宜地助力行业数字经济发展。
要力戒“行业工业化”
随着制造强国战略的不断深化,两化深度融合、“中国制造2025”、工业互联网等一系列政策举措的不断推进,许多人错误地认为数字经济融合部分主要是信息技术与工业领域的深度融合。
实际上,数字经济融合部分涵盖全部一二三产业,且行业渗透率呈现出三产高于二产、二产高于一产的特征。
浙江以电子商务、移动支付为代表融合型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但是“三农”领域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制造业智能化水平仍然有待提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均有较大差距。
补上短板,要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科学制定、审慎出台新的准入和监管政策,用负面清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鼓励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型新兴业态加快成长。
同时,要不断完善信息消费大环境,构筑起广大人民群众想消费也敢消费的良好环境,不断拓展融合应用市场空间。也要积极推动通信、物流、支付、售后等全过程降成本,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为一二三产业全面数字化转型提供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以及鼓励创新、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
要力戒“发展区域化”
从世界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可以发现,数字经济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普遍较早布局发展数字经济,墨西哥、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而在一国之内,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数字经济发展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现象。
当前,浙江省内的杭州、宁波、嘉兴、金华等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相对较快:杭州的数字经济全国领先,宁波的智能经济引领发展,成为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基石,与其他地市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
我们也注意到,在省委、省政府全力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时,部分地市尚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认为发展数字经济主要是杭州、宁波等地的工作,缺乏发展积极性和工作主动性。
数字经济“一号工程”要落到实处,各地应根据产业、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聚焦效率型数字经济和融合型数字经济,制定出台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设方案和实施细则,步步为营,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