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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现状与思考

2018-10-24王明民张静孙晓慧

现代医院管理 2018年5期
关键词:收治青岛市感染性

王明民,张静,孙晓慧

(1.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山东省青岛市 266033;2.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青岛市 266003)

感染性疾病伴随着人类的发展,严重威胁着人类健康,给健康和生命以及社会经济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作为占全球 1/5 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同样面临着传统和新发感染性疾病的双重威胁[1],“旧传染病死灰复燃,新传染病不断出现”的严峻形势对感染性疾病的管理与救治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诊患者数量多,是患者首诊就医的地点之一,做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对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依据《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卫医发〔2004〕292号)的要求,我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于2004年开始设置,着手感染性疾病病人的救治及管理。2015年12月,为了强化感染性疾病的管理,青岛市成立了感染性疾病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承担着全市感染性疾病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为了解目前青岛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运行现状,青岛市感染性疾病质量控制中心对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基本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及现场检查。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青岛市的37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不包括民营医院、军队医院以及专科医院。

1.2 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及现场检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通过查阅政策法规与文献资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自行设计调查问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医院的基本情况;(2)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情况;(3)人员配置情况;(4)科室运行情况。各医院进行数据收集,填写问卷并反馈至青岛市感染性疾病质量控制中心进行汇总。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7份,回收有效问卷37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另外,青岛市感染性疾病质控中心按照《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卫医发〔2004〕292号)的要求,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拟定了感染性疾病科的质控考核标准,并以此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间为2017年6月中旬,感染性疾病质量控制中心委派三组专家委员会成员共15名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现场巡查,实地考察感染性疾病科的运行情况,发现优势做法以推广并查找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现场检查内容主要为:(1)感染性疾病科管理情况;(2)门诊预检分诊管理情况;(3)各门诊配置与运行情况;(4)病区配置与运行情况;(5)感染性疾病患者管理情况。

2 结果

2.1 问卷调查情况

2.1.1 医院的基本情况。此次调查涉及青岛市6区4县共计37家医院,其中三级医院16家,二级医院21家。

2.1.2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情况。37家医院中26家设置了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设置率为70.27%。13家设有感染性疾病病区,但均未设负压隔离病房。青岛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情况详见表1。

表1 青岛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情况[家(%)]

2.1.3 人员配置情况。从事感染性疾病临床工作的医务人员共349人,其中,执业医师152人,执业护士197人。感染性疾病科主任为高级职称的有21人(80.76%),在本科室工作年限大于15年的有17人(65.38%)。护士长为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有20人(76.92%)。感染性疾病科执业医师及护师配置情况详见表2、表3。92.30%的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相关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传染病专业知识,并经专业培训,但个别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医务人员存在专业不对口的情况[3],例如某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部分医生执业范围不是传染病专业,而是消化内科专业。

表2 青岛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执业医师配置情况[人(%)]

表3 青岛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执业护师配置情况[人(%)]

2.1.4 科室运行情况。2016年全市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病床450张,占总床位数的1.80%,床护比为2.28。年门诊量为222 377人次,住院患者11 398人次,床位使用率为95.50%。在26家设置了感染性疾病科的医院中,有17家的成本核算收支情况为收不抵支。感染性疾病科收住院的主要病种与数量详见表4。

表4 2016年青岛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收住院的主要病种与数量

2.2 现场检查情况

2.2.1 感染性疾病科管理情况。96.15%的医院均能明确职能管理部门,能够依据相关法规和规章,制订相关制度,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污物处理制度等,完善工作流程,承担感染性疾病科工作。

2.2.2 预检分诊管理情况。在37家医院中,独立的预检分诊台设置数为29家,而符合标准的有20家(54.05%)。93.10%的医院均在综合门诊大厅、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分别设置了一级、二级门诊预检分诊,多数分诊人员掌握分诊制度及分诊流程,门诊预检分诊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良好。个别医院存在门诊预检分诊台标识不明显,与感染性疾病诊室距离远,存在交叉感染、病人脱失的情况,也有医院存在临时安排工作人员上岗,对分诊工作的制度与流程掌握与执行不够的问题。预检分诊管理运行与实施情况详见表5。

2.2.3 各门诊配置与运行情况。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独立设置率分别为75.68%、89.19%和35.14%。但是发热门诊设置符合标准为12家,比例为32.43%,肠道门诊设置符合标准的9家,比例为24.32%,肝炎门诊符合标准的6家,比例为24.32%。感染性疾病科用房为临时板房(简易房)的医院有5家,比例为19.23%(详见表6)。

2.2.4 病区配置与运行情况。13家设置感染性疾病病区的综合医院中,有76.92%的感染性疾病病区独立设置,远离儿科病房、危重监护病房和生活区,设有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专用消毒室,且设单独的出入口和入出院处理室。53.84%的病区能实现对流通风,空调系统独立设置。有38.46%的病区符合不同种类传染病患者应分室安置、床间距不少于1.1米、病室有明确标志等要求。另外,病区的消毒防护工作如手卫生设施齐全、清洁消毒或灭菌操作得当、空气消毒、终末消毒、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工作人员防护措施符合要求、医疗废弃物分类装入专用包装袋且集中处置等基本符合要求。

2.2.5 感染性疾病患者的管理情况。未设置感染性疾病病区的医院,均存在将感染性疾病患者收治于非感染性疾病病区的情况,即感染性疾病患者未能达到100%的标准管理。现场调查发现,尽管感染性疾病病区收治患者均为感染性疾病患者,但各医院均存在将感染性疾病患者收治到综合病房进行治疗的情况,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于将传染性肝炎患者收治到消化内科病房,手足口患儿收治于儿科病区,例如某医院的消化内科病房住院患者中1/3是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另外,各医疗机构之间感染性疾病科的门诊量及出院人数差异较大,患者就诊分布不平衡。

表5 青岛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预检分诊管理运行与实施情况[个(%)]

表6 青岛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配置与运行情况[个(%)]

3 讨论

感染性疾病科为医院特殊职能科室,担负突发公共事件及重特大感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治疗工作,具有专业性强、风险高等特点[4]。调查发现26家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基本上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医疗、防护设备和设施,设立在远离其他诊区的地方,但面临着以下五点较为突出问题。

3.1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率较高,但是符合标准者较少

调查发现,青岛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率为70.27%,高于吕小芳等[5]所报道的55.2%,与文珊[6]2016年对广西南宁市的调查结果持平。在37家医院中,不符合标准的预检分诊台近一半,而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更是占了大多数。感染性疾病病区中均未设负压隔离病房。另外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感染性疾病门诊设置于内科或急诊门诊内,未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候诊区、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以及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专用卫生间、处置室、抢救室等,未严格区分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等。而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为单间诊室,肠道门诊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超过一半的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就诊量为0。真正运行中的发热门诊为45.5%,换言之,超过50%的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处于应检状态而不具备即时应急能力。这与2004年国家原卫生部所规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建立感染性疾病科这一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7]。

感染性疾病科由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而来,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治的患者均具有不同程度的传染性,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并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故在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运行过程中,科室的硬件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养等不应完全依靠医院和科室的自身经营。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科室的经济投入力度,加大对其硬件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等的扶持力度和资金补偿力度,以建立符合政策文件规定标准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与病房,到位的标准投入,一劳永逸;其次,依据相关法规和规章制订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建立符合要求的规章制度并将制度落地,而避免形同虚设。

3.2 人员配置基本合理,但个别医院存在专业不对口现象

调查结果显示感染性疾病科医护比设置较为合理,高级职称的科室主任和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护士长所占比例较大。大部分医务人员具备一定的传染病专业知识,并经过了专业培训,但个别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医务人员存在专业不对口的现象。引进和培养感染性疾病专业人员,而非以非专业医师为主力军,更不能让医生兼职从事感染性疾病科工作。故各级综合医院相关业务人员首先须掌握一定的传染病专业知识,通过系列的学习与培训,既要培训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工作制度,又要培训感染性疾病的流行病学、预防、诊断、治疗、职业暴露处理和防护等内容,并定期进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理论水平与操作技能,提高感染性疾病的诊疗能力和救治水平;其次,通过强化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注重培养和安排专业性对口的医务人员到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建立感染性疾病诊疗医疗及专家团队,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及传帮带作用;另外,积极为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提供外出学习深造机会,通过交流及学习,促进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的提高。

3.3 科室收不抵支,医务人员收入相对偏低

由于感染性疾病的特殊性,感染性疾病科在建筑布局、功能分区、部门洁污分区与分流、消毒隔离、医疗垃圾收集焚化、污废水汇集处理及水电消耗等方面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使得感染性疾病科的运营成本明显高于其他科室,而且为防止医院就诊患者交叉感染,不同病种的感染性疾病需分区收治,这使得感染性疾病科室床位少但占地面积大,床日消耗成本高。调查发现,大部分感染性疾病科在科室成本核算的收支情况表现为收不抵支。由于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经济状况多数为收不抵支,其科室工作人员的感受与待遇也处于弱势,多数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发展也相对落后于其他科室。鉴于感染性疾病科的这个现状,一是应增加医院的经济投入力度,增加工作人员收入,改善工作条件,吸引更多的或优秀的医务工作者加入这个行列中来。增加工作人员收入可以考虑应用发放岗位补助和落实工作人员卫生津贴等方式来进行。二是建议可以适量减少市内二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病房的设置。建议市内二级医院只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而不设病房,三级医院及区市二级医院设立病房,以到达减少财力、人力、物力浪费,充分发挥好传染病医院作用的目的。

3.4 收治病种以法定传染病为主

2016年全年青岛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收住院的前三位病种为慢乙肝及由其引发的肝硬化、手足口病,各系统(呼吸、泌尿、肠道等)感染。这与黄富礼等[3]的研究结果相似。考虑到青岛市胸科医院为结核病归口定点治疗医院收治结核病患者,拥有负压隔离病房,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为传染病专科医院,收治包括AIDS、出血热、发热伴、水痘、麻疹、腮腺炎、肝炎等传染病患者。针对于此,应该发挥好传染病医院、胸科医院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互补协同作用,相互合作、支持,而非无序的竞争。传染病医院要发挥应有的传染病综合诊治能力,做好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转入患者的诊治工作,将自身独有技术设备与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共享,感染性疾病科做好到综合医院就诊的传染病患者的诊治,借助综合医院专业支撑力度大这一优势做好有合并疾病或并发症患者的救治,加强与传染病医院的沟通与交流,以利于感染性疾病诊疗工作的开展。

3.5 收治患者未达到100%标准管理

现场检查发现,感染性疾病患者未能达到100%标准管理,存在将感染性疾病患者收治于非感染性疾病病区的情况。故应该推行感染性疾病患者标准化管理,用好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与病房,不可将感染性疾病患者收治到普通病房。加强监督管理,避免交叉感染,预防疾病传播,当医院不具备消毒隔离及收治传染病患者的条件与能力时,不允许收治感染性疾病患者,尤其是不得将国家法定传染病患者收治于普通病房治疗,这需要医院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诊疗常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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