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中地区农用地流转对粮食产量的影响
2018-10-23师晨迪
师晨迪
[摘要]从古至今,关中平原一直是西部地区颇为重要的主要粮食生产基地,随着当下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劳动力逐渐从农业向工业、服务业等第二、三产业转移,随着农业大机械化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土地流转承包经营代偿了部分土地无人耕种的情况,且农用地流转在增加粮食产量的同时也可以促进当前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关键词]农业;土地流转;粮食产量
文章编号:2095 - 4085( 2018) 02 - 0169 - 02
1 当下土地流转现状
当前,新常态下的粮食安全,关系到国家稳定和发展的战略全局。粮食稳定也意味着国家的稳定,民以食为天,粮乃国之基,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
在土地大数据层面,2015年6月底,我国已经完成的实测承包地面积3.5亿亩,确权面积2.6亿亩,土地流转速度依次为耕地、草地、园地、养殖用地、林地。[2]在当下粮食安全面临的形式下,农用地土地流转处在一个很微妙的情况。截止2017年5月,农业用地在土地交易面积中占63.64%,说明土地流转在全国范围内是一个较为普遍的情况。
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土地近四十年来的农业经营管理体系下,小农经济一直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与逐渐先进起来的现代化农业集约经济发展有着越来越大的矛盾。这样也进一步制约了农民的收入和发展,并且碎片化、细碎化的土地耕种,满足不了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2 关中地区土地情况的现状
陕西关中地区一直是西部地区粮食高产区,也是粮食生产发展的重要区域,在陕西省粮食生产中的地也是举足轻重的,粮食产量占全省的70%以上,随着陕西省规划经济开发区项目的启动,关中地区的耕地资源也是越发的紧张,经过农用地流转而聚集起大量整块土地,在土地流转期间经过耕地相关生产动态化分析,加强农用地的投入,这样对经济规模经营和粮食单位面积下产量提高有着显著变化。
土地所创造的收益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土地流转过程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高低。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规模扩大、速度加快、方式不断创新的局面。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对粮食影响的专项调研显示:2013年,陕西省已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538万亩,同比增长18%;流转面积占全省耕地的9%,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1. 8%。陕西全省土地流转形式以转包、出租、互换为主。农民仍是土地流转去向的接受主体,占流转面积的64.3%,农业企业占12. 9%,农民专业合作社占12. 6%,其他占11. 2%。土地流转逐渐成为一种趋势,既解决了部分农民离开土地,导致土地撂荒现象,也对土地资源整合,发展新型现代化机械化大农业做出有利尝试。也是对粮食生产中,土地生产潜力、社会潜力和土地能力潜力发挥应有价值。
3 关中地区土地流转对粮食产量的影响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保障粮食安全,对于我国是一个永远都不能放松的话题。在当下,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化进程加速,土地作为一项基本生产资料,一直是国家重点关注项目。我国粮食安全一直是政策重点。而土地流转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在近年来推广土地流转的大数据下,也逐渐凸显其中的优势。
据调查,当下陕西省农村土地流转率为11.8%,不但低于东部地区,沿海发达城镇40%的流转率,也低于全国21.7%的平均水平。整体看,还是农民惜地如金,土地流转主动性低。究其原因,土地流转中带来的诸多问题,影响农民的积极性,一方面农民怕土地流转后丧失承包经营权,二是丧失国家补贴,三是进城打工后再度返乡面临无地可种的局面,失去以土地为依托的基本生活保障。同时,由于经济化发展和城镇建设带来的拆迁征地问题,也会使得农民对土地流转的参与度降低。农业生产需要因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生产规模扩大的需求,急需解决土地细碎问题。
当下因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和流转程序不规范所带来的问题,也是土地大规模流转面积少的情况之一。因土地流转相关监督机构的不健全,很多土地在流转的过程中出现矛盾纠纷。因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可供土地流转选择的对象和范围小,流转形式过于单一,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机制,无法发挥应有作用,不仅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也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转化规模效益。因此,完善相关土地补偿机制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担忧,维持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逐步引导农民从土地中脱离出来,使土地流转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助推器。
4 结语
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这新的矛盾以及新的问题,陕西作为西部地区一个多方面向发展窗口型省份,也面临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带来的新挑战,既要保障耕地面積,又要促进粮食稳产,还要确保经济稳定发展,使农业问题也越发的严峻起来。农用土地流转,既解决了部分农民耕种的困境,也解决了粮食碎片化耕种带来的产量降低问题,纵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着种种问题,但对粮食保障这一始终坚持的底线问题,有着有益的尝试。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年- 2020年)[J].农业机械,2009,(04):49 - 56.
[2]程恩富,张杨.新形势下土地流转促进“第二次飞跃”的有效路径研究[J].当代经济研究,2017,(10):55 - 6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