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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府回应机制研究

2018-10-23赵艳华

学理论·下 2018年6期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政府发展

赵艳华

摘 要:新时代发展下,中国的城镇化改革进一步加快,人民已由原先的土地被征收、老屋拆改、进城上楼等对基本物质生活的追求逐渐转变为对更美好生活质量的向往,人民利益诉求和政府回应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因此,要切实解决新时代的民生问题,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路线方针,政府在回应人民诉求时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变被动回应为主动回应,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完善自身回应机制,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人民社会生活之中,发展经济以强国富民。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政府;回应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8)06-0044-03

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改革势在必行,而改革中各项制度的调整带来了利益结构的变化,人民合理的利益诉求在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导致了社会矛盾、冲突、对抗等现象的日益严重。对此,处理好人民利益诉求与政府回应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府回应机制,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直接决定着政府的公信力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健康、有序推进。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当代价值

民生无小事,就人民关注的住房问题而言,2004年以来,我国房价的持续走高,致使普通老百姓的住房梦变得遥不可及。而政府针对房地产业出台的相关调控政策可谓是重拳打到棉花上,各地房價一直居高不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由此可见,“以人民为中心”和“共同富裕”其内涵和高度是一致的。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到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体现了党对人民主体地位的高度重视。

时代发展至今,“以人民为中心”不应只是理论成果上的创新,要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基本内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更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要将其落到实处。除了要满足人民的合理诉求,解决人民日常生活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问题,政府作为国家政治理念实行的决策者和指挥者更要发挥主体能动作用,更要积极转变自身职能,自觉完成向人民公仆的角色转化,把人民利益摆在最高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回应机制概述

正如卢梭所言,国家是建立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之上,人们让渡了一部分自由才有了国家的权力。他在《社会契约论》中写道“国王远不能供养他的臣民,反而只能是从臣民那里取得他自身的生活供养”[1]。政府向人民收取各项税费以维持生存的同时,作为国家与人民的桥梁,他要随时随地地关心人民的动态,包括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困难及生活所需,更要调整人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关注人民利益诉求,并努力解决。这就要求政府建立相应的回应机制。所谓回应机制就是指作为处理事件主体的政府当面临突如其来的群体性事件的时候,回应系统中的组织及其内部相互作用关系,是适用于各种具体紧急事件响应而又凌驾于具体紧急事件响应的普遍方法[2]。

在“民主行政”理念下的今天,常莎(2014)认为随着民意表达方式的嬗变,民众对政府回应能力的要求也不断提高[3]。政府在面对人民利益诉求时所实施的管理方式和方法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合法性及其公众形象;对人民诉求的超前预测,不仅能推动政府进行积极、能动的改革与回应制度的创新,还能不断完善和巩固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他的社会服务作用[4]。因此,政府为人民提供回应服务是其基本职责,也是其存在的必要基础条件之一。

三、政府回应机制现状及问题表现

早在2010年为应对转型期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政府就提出要不断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但受社会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政府回应缺乏前瞻性,回应结果也偏离人民预期。政府回应仍处在简单治理到善治的过渡阶段,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传统控制型的管制方式阻碍了政府回应道路

我国传统的回应机制正处在政府管理阶段过渡的大背景下,政府管理工具和管理意识的滞后、体制内的惯性导致政府对人民诉求的回应效果的局限以及回应机制总体呈现出的管制型的特征都由此而生。就现有地方政府回应机制而言,在应对民生问题时,政府的回应渠道受多方面影响,并不畅通。除现有的维权渠道到劳动部门举报、上诉等外,人民没有别的可以求助的可靠途径,并且也因为政府的宣传不到位,连仅有的维权路径也不为人们所熟知。再加上,在有限的维权渠道中,还会遇到各种问题。如:为了各自的既得利益,有些相关人员则会采取各种措施来阻止上访的人们,或让法院以各种理由,包括证据不足等来拒绝接收。还有拖延上访回复时间,而需要表达自己利益的人们都是耗不起的。

(二)非理性官僚制导致政府回应的非正义

对我国地方政府而言,政府官员的升迁要看政绩。政府为保障部分财税巨头的既得利益,其回应机制主要服务于这些财税巨头,从而会舍弃大部分普通民众的既得利益,导致普通人民的利益诉求与巨富的利益诉求之间的不对等。人民的合法诉求得不到回应,拉大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差距,不平衡感与日俱增,而生活节奏的加快带来的生活压力增大使得人们的幸福感不断减弱,进一步增加了他们对自身利益诉求的渴望。由此可见,政府非理性的体制行为下,其被动的回应方式向前瞻性回应机制的转变只能是作为对未来的预期和水到渠成的选择。

(三)媒体利益博弈导致政府回应适得其反

网络媒体是传播信息的媒介,是人民合理利益诉求的正当工具之一,也是政府侧面回应人民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然而近几年媒体的市场化,致使媒体为了自己的商业目的,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以及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却忘了作为媒体应该具有的社会职责。部分媒体自认为是弱势群体的“代言人”,夸大事情的严重程度。政府在运用主流媒体对公众诉求加以回应之时,未能及时、有效地管控其他社会网络的发声。在面对政府的官方公布与媒体的“真实”报道存在差异时,由于人们对政府不信任的增加而片面相信了媒体,使得政府回应在人民诉求未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起到了适得其反的作用。

四、新时代下政府回应机制构建

可以说政府回应是政府责任意识的体现,在面对人民利益诉求时,明确人民的主体地位,加强政民互动,对人民诉求、民生问题做好超前预测,并及时有效地做出合理的应对措施,是政府责任的体现,是避免民心浮躁、社会动荡的关键。

(一)完善回应过程,畅通政府回应渠道

当前政府在面对人民利益诉求及群体性突发事件时主要采取被动回应的方式,等事件发生之后再加以调查分析、讨论相关应对措施,往往需要一定的周期。“社会和经济变革—城市化,扫盲和教育的提高,工业化,大众媒介的推广—扩大了政治意识,增加了政治要求,拓宽了政治参与面。”[5]新时代背景下,政府可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对人民所需所求做一个未来的预期和预测,对群体性事件具有超前的预测,将其从源头开始治理,不仅能保证政府工作效益的极大提高,更能避免人民暴力维权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和给个人及家庭带来的伤害,提高人民获得感。

此外,教育的不断普及,法律知识的增长,再加上近几年部分国家对我国人权的质疑声随着媒体流入人们的耳朵,使得人们的权利意识在崛起。目前我国虽然也有不少供群众表达利益的渠道,但是这些渠道并没有真正物尽其用。就要疏通这些渠道,减少甚至消除这些途径中的一些障碍,尽量使维权线路直接和便捷,减少层次,加快解决人民权益问题,并减少由于多渠道传递而造成的失误。政府可以促进电子政务的建设和优化,使这些途径公开化、透明化,在人们使用这些途径的时候一路追踪,利用好媒体,有效监督和管理,完善自身回应机制,真正做到“为民服务”。

(二)信息公开透明,促进政民良性互动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通信技术不断进步,手机、电脑进入千家万户。人们通过发短信、刷微博、看网页、搜新闻,使得古时候的“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成为可能,也为事件的熟知率的快速提升增加了便利,这也为事件的隐秘处理增加了难度和维持地方稳定的成本提高。这也意味着要隐瞒大众的可能性降低,所以最好的解决途径是保持事件发生的过程,处理的过程以及结果的公开性。这不是说,可以随便的透露信息,让人们明了所谓的事件真相。如果无法保持信息的一致性、连续性,这样的信息会漏洞百出,很容易让人们察觉,而欺瞒会使人们更加的愤怒,即使是善意的谎言。

人民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同样反映出了平时政府人员与群众的脱节,不清楚人们的需求,对人们的具体情况的不了解。而促进相互了解的最好方法便是沟通与交流,通过层层传递的信息往往已经失去了真实性,更不用说时效性了,这就要求,政府在回应人民的过程中要转换自身定位,以公仆的身份深入人民,扎根人民。领导人员需要更多地了解群众的需求,以及引起其不满的具体起因,所以面对面的沟通就是最好的方式。通过沟通可以增进彼此的感情,了解彼此的心声,还可以使真实的事情浮出水面。当了解到事件的发生政府确实有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公开道歉,并承担责任。

(三)端正政府态度,引导媒体导向

通常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从出现到爆发都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形成群体性事件之前,有足够的时间让我们来阻止其发生。这需要我们及早深入人民群众中去调查,掌握来龙去脉,避免隐患。

一方面,政府要端正态度,关心社会问题,深入群众,体察民情,理解人们的利益诉求。就要下到基层,政府人员联系群众,与农村人员同吃同住,下田地,干农活,并非走形式,做样子,要把工作落到实处,确确实实地做到。政府官员的升迁与人民挂钩,以保证政府官员为人民办事。不只是明面上上报的政绩,而是要通过调查,通过人民的口了解实际情况,决定其前途。

另一方面,媒体作为一个特殊的存在,可以作为人们与政府联系的桥梁,相比于近几年政府机关以及一些相关人员的不良影响,媒体对人民诉求的关心,对于弱势群体的帮助,获得了人們的较高信任。加之于媒体是一种营利组织,彼此之间的竞争,为了自身的商业目的总是会发掘一些潜在的问题,这时的媒体可以为政府解决问题提供帮助。而且媒体有其社会责任,包括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应自觉站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谐的基础上,为国家的发展壮大和凝聚力的提高做出贡献,这要求媒体人加强道德修养,承担起“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的职责,疏导人们的心理,为中国的和谐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6]。

(四)增强司法公正,树立政府权威

由于升迁的压力,地方政府上的一些官员为了漂亮的业绩,会做一些损害人们利益的事情,而这会增加人们不满的情绪,而司法对一些有权有势的人的一些包庇行为,更是人们选择暴力表达自己利益的主要原因。子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当政府人员做着正确的事,该做的事,确确实实把人民放到心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时候,就可以在人们心中树立起权威,则可做到令行禁止。因而必须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加强对政府官员和司法人员的奖励惩罚机制的建设,定期进行例检,对于损害人民利益、忽视人民利益诉求的官员,以及罔顾司法公正,不顾人们诉求的官员予以重惩,而对于每次例检出来优秀的官员予以奖励,保证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得到确实的实现。另外,司法部门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是公平正义的象征,必须保证其公正性、公平性,禁止任何部门对其的干预。

德·茹弗内尔说:“公共权威的关键性职能就是增加在全社会人们心中普遍的相互信任。”人们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是对政府的信任,也是对政府执政的一种要求。政府作为我国维持社会稳定的工具,应该转变其职能,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树立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倾听人民的利益诉求,构建新时代下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前瞻务实、公开透明的政府回应机制,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屈群苹.政治生活的契约化:社会契约论发展演进的逻辑[J].湘潮,2008(7):51-52.

[2]狄小华,冀莹.民意表达与政府回应机制之完善[J].政治与法律,2009(7):58-64.

[3]常莎.转型期我国民意表达方式嬗变的政府回应机制研究[D].南京:南京大学,2014:1-57.

[4]王乐夫.论公共管理的社会性内涵及其他[J].政治学研究,2001(3):78-84.

[5]张桂琳.民主与权威的衡-亨廷顿的稳定民主论[J].政法论坛(国政法大学学报),2002(3).

[6]全采宜.担当起媒体的社会责任[J].本月评论,20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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