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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烛光盛宴》中的女性人物

2018-10-23纪从洁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8年11期
关键词:林小姐菊子烛光

纪从洁

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

1993年台湾女作家蔡素芬写下的长篇小说《盐田儿女》获得《联合报》长篇小说奖,之后,她陆续创作出了《姐妹书》《橄榄树》《烛光盛宴》等长篇小说以及《台北车站》《海边》等短篇小说集。虽然蔡素芬的小说创作涉及了家国历史、乡土书写、异域经验等多个方面,有着丰富的社会内涵,但是始终不能为研究者们所忽略的是其作品中的女性视角与女性经验。例如,被划入乡土文学范畴的《盐田儿女》并不是现代文学意义上的乡土文学,“带有一种鲜明的女性色彩。”①2009年出版的《烛光盛宴》更是以三个不同时代、不同阶级、不同地域的女性为主角,通过她们的命运际遇,探讨女性在家庭与婚姻中遭遇的问题。本文将《烛光盛宴》中的女性角色分为三种类型:传统的女性、半旧半新式的女性以及现代的女性,通过对这些女性人物的分类,探索她们在不同时代处境里的生存境遇,从而呈现出蔡素芬解构男性权威、重构女性主体的女性关怀。

《烛光盛宴》从20世纪30年代抗战前夕写起,空间坐标为中国南方临河的仅几百户人家的山脚村落,这个村落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缩影。白家是当地的望族,产业和土地遍布整个山头。白泊珍的父亲是一方地主,其母亲则是最为传统的旧式妇女。白母由于生产的缘故,她的身体垮掉了,而她拿健康换来的儿子却夭折了,再加上丈夫常年在外经商,女儿远走高飞,使她变成待在后院楼上的房间里的阴郁、虚弱的怨妇。

表面上看,菊子和白母似乎完全是两类人。首先,她们是两个不同时代的人;再次,她们是不同空间的人;最重要的差异在于,她们是不同阶级的人。但是她们共同的女性身份、共通的思想观念、相似的生存处境,令她们都承受着男权制的压迫。菊子是一位台湾籍妇女,她见证了台湾被日本人占领、又被国民党接手等一系列政权的更迭、社会的动荡,但是这些变动只是使她所处的时代更加封锁闭塞,她也没有接受教育的经济条件,因此思想上并不比上一代的白母先进。菊子仍然是一个十分传统的女性,具有勤劳、坚贞等为女性而定义的美德。菊子尽责地生育了三个子女,然而丈夫因病过早地离世,留她一人照顾婆婆、养活三个孩子,以丈夫的责任为自己的责任,尽责地撑起整个家。日据时期她在日本人家里做事,台湾光复后她去镇上的木材厂搬木材,最后背井离乡来到白泊珍家做保姆。就在白泊珍家里,菊子在一次家宴后被一群醉酒的军官强暴。凯特米利特在她的《性政治》一书中提出了“男权制”这一概念,她认为两性之间是一种支配和从属的关系,男人按天生的权利统治女人。男权制往往与强权联系在一起,男权制强权的具有性特征的最彻底的暴力形式就是强奸,而它最不可思议的地方在于,男性犯下了罪行,后果却由女性承担。菊子遭遇不幸后出于羞耻的心理不敢声张,怀了孽种之后,又因害怕堕胎会被天公惩罚的这种迷信的观念,不敢打掉孩子,只能承受着苦果。可悲的是,遭到如此伤害的菊子并没有就此离开庞家,而是选择继续留下来,为了不让婆婆担心,为了让泊珍放心,更为了维持生计。菊子受到的身心创伤令人心惊,她的隐忍、坚强也着实令人敬佩,但是也让人不得不追问到底是什么造成了菊子深重的苦难?笔者以为原因有二:第一,根深蒂固的男权制思想压制着女性的自我意识,让她们没有自我地为丈夫、家庭而活;第二,归根结底还是经济的问题,菊子的悲剧遭遇是底层小人物心酸与无奈。

白泊珍是《烛光盛宴》的核心人物,通过她作者建立起人物之间的关系,故事也是在她的要求下产生的。作为地主之女,她本应顺从父辈为她安排的婚姻,履行繁衍子嗣的义务。“传统上,男权制授予父亲对妻子和孩子的绝对拥有权,包括肉体摧残的权力,甚至还常常包括杀害和出卖的权力。旧时,在视亲属为财产的社会制度中,一家之主的父亲既是生育者又是拥有者。”②白父无子,打算通过为女儿招赘的方式延续血脉和姓氏,根本不顾及女儿的意愿。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掀起了解放妇女的风潮,女性开始意识到自己是独立的个体。白泊珍接受了新式的教育,具有了一定的现代女性意识,这使她萌生了反抗的念头。比如,在婚礼上,她偷偷将绣花鞋换成了白色高跟鞋。但她也只能在这被压缩的空间里寻找极小的自由,她没有出走的资本。鲁迅先生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娜拉走后的命运:“不是堕落,就是回来。”③因此,在结婚的最初几年,泊珍只能待在家里当一个生育机器,空耗着青春与生命。战争带来的失序打破壁垒森严的父权制,加速了女性的解放。泊珍迅速地抓住了这个机会,抛下病弱的母亲、稚小的孩子,不要一切拖泥带水的感情,战争给她带来出走的资本——一份可以安身立命的工作,让她实现了一生中最彻底的反抗。

在医院里,泊珍遇见了庞正,开始了她的第二段婚姻。这段婚姻看似是泊珍自主选择的结果,但背后却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传统观念在作祟。脱离了家族庇佑的泊珍,操持家务、维持生计、养育子女都得亲力亲为。在随丈夫迁台之前,泊珍得知了庞正隐瞒的另一段婚姻,这彻底伤了她的心。迁台之后,泊珍的经济十分拮据,又不愿意像其他随军的女眷们那样,每天的生活只围着丈夫和孩子打转,她靠着离家时带的金子和祖传的制作瓜子蜜饯的技艺,在台湾做起了生意并且越做越好。她拼命地赚钱,既是为了养家糊口,也是为了填补空虚的生命。事业上顺风顺水的泊珍,婚姻却早已失去了意义。庞正回家之后几乎不与泊珍交流,也不管家事和孩子,整个家其实是泊珍在维持。即便如此,在得知庞正出事之后,她还是想方设法地去掩盖事实以维护庞正的声誉、维系这个家。可以说,泊珍的出走是既胜利又失败的。泊珍并没有“堕落”,工作和事业是她得以独立的经济基础。泊珍看似没有回到原来的家,但实际上她回到了传统观念上的家——从“父家”到“夫家”。泊珍是一个既旧且新的女性,她身上既有着传统女性坚韧、持家、容忍的美德,也有着时代女性聪敏、独立、反叛的特质。

菊子的侄女林小姐是白泊珍生命经历的倾听者和书写者。然而,林小姐绝对不是一位客观的记录者,她被卷入了往事和情感的漩涡之中,书写别人的同时表白着自己。林小姐的人生经历穿插在白泊珍的叙述之中,可以和白泊珍形成一种对照。在婚恋观上,明显可以看出白泊珍和林小姐之间的代际差异。白泊珍虽然在30年代抛下家乡的丈夫和孩子参加工作,但是这种冲劲后继乏力,出走后的她还是深陷婚姻与家庭的围城之中。当泊珍开始重新审视第二段婚姻时,发现向庞正隐瞒在家乡的婚姻,说明她没有交付真心,她是在不清楚爱情为何物的时候贸然选择了另一场婚姻。虽然泊珍身边有人给她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但她仍觉得自己是一人踽踽独行。而生长于现代都市的林小姐,对于婚姻和爱情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对于婚姻,林小姐不似泊珍的盲目坚守,表现出现代女性的决绝和魄力,并且为自食其力而感到自豪。对于爱情,她认为爱是精神,精神领域超越一切,即使是对于身份不合世俗时宜的两个人,出于爱意的结合也是进化。于是,林小姐能坦然享受与有妇之夫的关系。《烛光盛宴》中的章节安排独具匠心,全书的主体共七个部分,每一部分的开头都以一段情欲书写为开端,以西餐上菜的程序来命名:“鸡尾酒”、“开胃菜”、“沙拉”、“汤品”、“主菜、“甜点”、“饮料”,暗示着现代婚外情已如一道充溢着浓郁的罗曼蒂克氛围的性爱盛宴,颠覆了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和秩序。

林小姐是和白泊珍一样的事业型女性,二者都不愿被家庭、孩子束缚住。作为离异的单身母亲,书写不仅给她带来物质支撑,还可以带来精神上的餍足,林小姐曾自白道:“桌面像座围城,书稿和书籍围起两只手可以自由运用的空间,我在那空间里沉静地拥有一个想象的世界。薪水维持我的女儿有个像样的幼儿园可读,一部分缴房贷,剩下不多,但我所需不多,在成堆的纸张里,我不需要华服。我就在两只手围起的空间,把女儿忘掉,把城市的声音忘掉。”④相较于经济宽裕精神却空虚的白泊珍,能在文字中找到归宿的林小姐何其幸运。书写的意义正如埃莱娜·西苏所言:“妇女必须参加写作,必须写自己,必须写妇女……妇女必须把自己写进文本——就像通过自己的奋斗嵌入世界和历史一样。”⑤白泊珍虽然没有书写的能力,但是她想保存记忆,想倾诉自己的人生经历,表现出强烈的发声欲望。林小姐帮助其完成心愿,打捞碎片化的女性经验,记录女性的不为人知的生命故事。虽然一开始出于金钱的驱动,但是在这个书写的过程中,女性书写者不自觉地带入了自己,以写作为生,更以写作充实自己。

陈芳明在《台湾新文学史》中这样评价《烛光盛宴》:“整本小说强烈暗示历史是由女性创造出来的,而台湾命运也是由女性来决定。她的企图,昭然可见。”⑥确实,《烛光盛宴》中的女性人物总是男性人物更加坚强,能够有力地维持家庭的生计。蔡素芬笔下的男性角色,似乎总是要么懦弱无能,要么干脆缺席,要么被阉割去势。蔡素芬的企图是什么?笔者以为,蔡素芬并不是想刻意抬高女性在生活、社会乃至历史中的地位,也没有要将男性踩在脚下的野心。《烛光盛宴》通过不同时代的女性角色,展现了女性在家庭和婚姻生活中强大的力量,即使已经过去了大半个世纪,由于刻板的社会分工,女性仍需要操持家务、养育子女,到社会上打拼、和男性竞争,在这个过程中男性仍然是缺席的。婚姻中的夫妻总是有性无爱,维系彼此的纽带似乎只剩责任。婚外的情侣灵肉相契,却见不得光,没有合法的地位。二者都不是理想的两性关系。《烛光盛宴》中给出的答案是爱能超越一切,笔者以为这个答案过于简单,也过于理想化,没有过多考虑社会的、经济的、历史的等其他因素。但是认真思考并试图回答的书写是十分有意义的,书写这一行为就是对男权制的解构与颠覆,通过书写,女性可以为自己、为她们立传,重建女性自身的主体性。

注释

① 樊洛平.台湾女性小说史论[M].台湾:商务印书馆,2006:463.

② (美)凯特米利特.性政治[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42.

③ 鲁迅.鲁迅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166.

④蔡素芬.烛光盛宴[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0:14.

⑤(法)埃莱娜·西苏.美杜莎的笑声[A]//张京媛.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188.

⑥陈芳明.台湾新文学史[M].台北:联经出版社,201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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