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纳教育视角下我国特殊教育公平的研究现状及展望*
2018-10-22高晓娟
高晓娟
近年来,随着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的特殊教育也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很多深层次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包括教育公平问题。由于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长期脱节,导致特殊教育在质量和公平上远远落后于普通教育,而作为特殊教育公平的指导思想“全纳教育”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它是在国际教育民主化的浪潮中,尤其在国际组织的大力宣传和直接推动下兴起和发展的。强调了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学校要容纳全体儿童并满足他们的特殊教育需要。[2]我国全纳教育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后来成为特殊教育研究的指导思想,研究的范围和领域逐渐扩大。
一、对我国特殊教育公平的文献分析
(一)发表文献数量
研究论文每年发文数量的变化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该学科的研究水平和发展速度。在中国知网选用高级搜索,以篇名作为检索项,选定发表文献时间从第一篇全纳教育文献的1999年到2017-12-31,输入“全纳教育”的篇名后总共出现813条,并再次以篇名输入“全纳教育”,词频并含“公平”后,得到19条结果。笔者将从检索到的所有文献数量以及文献研究的主要内容展开归纳分析(详见表1-3)。
表1 全纳教育研究论文年份统计
表2 全纳教育研究论文年份统计
表3 全纳教育公平研究论文年份统计
由表1-2可以看到,近18年以来,我国发表的关于全纳教育的论文数量呈逐年稳定增长趋势,2009年达到一个小高峰,尤其是从2003年开始每年发表的文章数量都在 30-50篇之间,这一发展变化反映了全纳教育在特殊教育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日趋凸显。
从所发表论文的主题来看,关于全纳教育的研究集中体现在“全纳教育”“随班就读”“教育公平”等几个方面,发表文章的期刊主要是《中国特殊教育》《现代特殊教育》《比较教育研究》《全球教育展望》和《外国教育研究》,有关我国全纳教育研究的现状、本土化和外国全纳教育的介绍、启示类的文章较多,前一种研究主要是对我国全纳教育本土化建构中的现状和问题的思考,后一种则是讨论英国、美国、澳大利亚、芬兰和日本(統合教育)等国家全纳教育发展优越性的启示借鉴。
由表3可以看出,关于全纳教育公平的论文总共只有19篇,并且从2002年到2016年,每年发表的论文只有1-2篇。在条件文献总数:19篇;检索条件:(题名=全纳教育并且题名=公平)(精确匹配)的情况下,文章的内容大体是“全纳教育”“教育公平”“教育理念”和“教育质量”等几个方面。研究者更多关注的是特殊教育的公平、质量以及在教育政策上的体现。教育公平是世界发展教育中出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而特殊教育作为教育中子集,体现其公平性的全纳教育的发展,也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多从量和质两方面综合研究其在特殊教育上的体现。
(二)文献知识图谱
图1 特殊教育公平知识图谱
在知识图谱中,可以看出特殊教育公平的研究主要体现在随班就读这种教育形式上,涉及到的几个大的节点是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残疾人教育、教育权利、教育公平、全纳教育、机会均等词语。近年来,研究者对全纳教育的研究向更宽广的方向发展,从内容上看,由全纳教育的大而泛的概念向具体的小而精的研究发展;从时间段来看,由集中于小学的全纳教育向两端——学前和大学的全纳教育发展;从对象来看,由关注全纳教育对象本身向其他周围支持系统扩展。
二、全纳教育视角下特殊教育公平的理论研究
1600年,随着中世纪教育文化的没落和资本主义的萌芽,一些教育思想家提出了“教育平等”的口号,他们主张不论学生的能力和性别如何,应该让他们都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使其有机会且平等地参与到社会中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教育机会均等作为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重新出现,再次引起教育理论界的关注,一下子成为研究的热点。麦克马洪(Mc Mahon)提出了水平公平与垂直公平的概念,水平公平指的是在教育者接受教育的过程中相同的人应该受到相同对待;而垂直公平是指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不同的人会受到不同对待。[3]斯塔西·亚当斯(J.S.Adams)(1965)在《社会交换中的不公平》中以心理学的视角将公平理论((Equity Theory)运用到有关分配的公平概念和认知失调上,他认为动机的激发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进行的比较,对是否公平作出判断,并以此来指导行为的一种过程。[4]
科尔曼(1966)在《教育机会均等观念》中,提出了一种以个人本位为理论依据的实质均等观,到20世纪6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更加详尽地阐述了教育机会均等的概念,由“消除歧视”和“消除不均等”两部分组成。[5]著名的教育学家、瑞典皇家科学院院士托尔斯泰·胡森(Torston Husen,1916)认为,教育机会不均等的根本原因在于学校教育本身,正是因为学校教育强调了要平等地对待每个人,而使一些遭遇到遗传缺失、社会缺失、文化缺失的人失去自己选择发展的机会。因此,必须改变过去的传统教育方式,要为每个人提供一种最适合于他自己发展的教育条件与教育机会。[6]特殊教育作为一门社会学科,它工作和研究的对象是儿童少年,是不同于普通儿童的特殊儿童少年。具体对特殊学生进行教学,需要有应用理论作为指导。沃纳克(英国,1978)在《沃纳克报告》中曾提出三个一体化的概念,即场所的一体化、社会的一体化和功能的一体化,强调特殊儿童的安置和全纳(融合)教育。由于正常化思想的传播,人们普遍认为,所有儿童都应该得到尊重和教育,都要在教育上获得平等的权利。[7]
(一)特殊教育人权的哲学观点
特殊教育作为一门学科或是一项事业,从开始形成到缓慢发展再到迅速发展都与对残疾人的认识和残疾人本身的社会地位和社会支持息息相关,其核心归根到底是残疾人的问题。中世纪末文艺复兴初期,意大利著名的诗人但丁最早提出“人权”一词,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中,新兴资产阶级的一些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进一步提出和确立了“天赋人权”的理论。格劳秀斯(1645)提出自然权利的概念,他把生命、躯体、自由等看作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卢梭(1778)更是将平等上升到更重要的地位,认为没有平等自由将不能存在。卡尔·马克思(1867)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观察一切社会现象,他对自由、平等等人权思想有精辟的阐述。我国关于残疾人和残疾事业的理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认识残疾学生和特殊教育事业的指导思想。
(二)特殊教育学生的认识观点
特殊教育的发展经历了“隔离→整合→融合→融合中有隔离,隔离中有融合”的历史进程。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孔子曾在教学过程中评论学生“柴也愚,参也鲁”,即高柴比较愚笨,而曾参比较鲁莽,因此提出了“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思想(孔子《论语·先进》)。古罗马教育思想家昆体良(公元1世纪)建议教师要研究学生的个别差异,“注意智慧的差别”,并且要观察“每个人生来擅长什么”。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也提出教育要从人的生理组织和自然特征出发,才能达到目的。当一个学生的差异程度大到难以用一般方法进行教学时自然要考虑,采用特殊的方法。在差异论的影响下,教育者首先改变的是一般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根据特殊学生的具体情况设计个别的教学方式方法。其次是研究制订鉴别差异的方法和工具,著名的心理测量量表比奈——西蒙智力量表,最早是由法国教育部为测出有智力障碍的学生而专门委托比奈和西门两位心理学家研究制订的。再次,特殊教育者的工作重点由开始注重群体之间的差异渐渐向关注个体间和个体内的差异研究转变。最后,由关注学生是否有身心障碍转向强调学生有无学习困难问题。特殊学生作为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体,进行教育时既要根据他们身心发展的生理基础和基本规律的一致性,又要采取适合他们特点的不同于一般的方式方法。特殊学生具有发展和受教育的可能性,承认障碍学生的特殊性,不等于认同他们没有发展的可能性和受教育的条件,而且特殊学生的发展必须是建立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的。在发展和补偿缺陷的关系上,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特殊教育在对待特殊学生时都是扬长避短,认为教育工作的重点是提高他们的优势所能之处,但是这种关于残疾学生发展的思想是不全面的,乐正克(战国晚期)在我国最早的一部教育著作《学记》中就提到教育要“长善救失”,对于特殊学生,“长善”和“救失”都是教育的目的。同时,“救失”又是“长善”的必要条件。[8]因此,对特殊学生的教育首先要在全面认识的基础上加强缺陷补偿,继而全面发展。
三、全纳教育视角下特殊教育公平存在的问题
(一)偏向理论设想和现象研究,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实践研究较少
全纳教育文献具体分析较少。即在全纳教育的实践上,我国主要采取的是随班就读的教学方式。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以至于“随班就读”变成了“随班就坐”和“随班混读”。没有把特殊学生在普通班级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需要哪些额外帮助才能达到目标的可能性进行预估,更没有强调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全纳教育(融合教育)——随班就读还处于仅仅给障碍学生提供一个接受教育机会的阶段。且所研究的都是一种理想模式,对具体地区、学校或班级全纳教育研究思考较少,很少开展动态追踪来对具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分析。另外,发展也不平衡。特殊教育的起步较晚,而且各个地区重视程度不同,以至于全纳教育发展很不平衡。没有本学科的特色,多数还是延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研究,特殊教育专门的研究方法较少。没有特殊教育学科上的创新,在关于全纳教育在特殊教育体现上的公平问题没有深入挖掘,全纳教育公平性没有丰富的论据来支持论点。指导全纳教育中的特殊教育的实践效果低,大多都在表面做文章,深入细致的研究不足,尤其在理论基础上升华的实践操作的理论更少,缺乏实验和实证的研究,很多研究处于纯思辨理论的层面,一些结论缺乏实验的过程,即使有实验也缺乏严谨的逻辑论证。
(二)重视小学阶段特殊教育公平的研究,缺乏学前全纳和高等全纳教育研究
从研究文献来看,关于全纳教育公平的研究集中于小学阶段,而对于学前和高等全纳研究较少,尤其对于高等全纳教育的研究仅仅限于普通学生和一些难民儿童。研究内容也局限于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或教育过程的不公平这样一些宽泛的概念中,不能实质性地解决具体问题。如果要做到起点的公平,怎样在幼儿园做到全纳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大学全纳教育研究缺乏,很多大学招收残疾学生,但是数量太少,而且缺少各种硬件设施的支持。目前,越来越关注智慧校园的建设,就是在高等教育中,体现出一个很鲜明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全纳教育标志。障碍学生不仅仅是获得和普通学生一样的教育权利,而且需要周围系统的关注、支持和尊重。对于障碍学生全纳教育的研究仅仅局限于特殊教育行业的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但这是一个需要全社会的资源支持和关注的领域,社区、医院、学校都有责任来支持,尤其是需医教结合的学生只靠教师是完不成康复教育的。
四、全纳教育视角下特殊教育公平发展研究的展望
要关注更多学科之间的整合。一门学科的系统规范性体现在研究的方法和理论上,特殊教育所处的尴尬地位除了起步晚之外,还由于其缺少系统的研究理论和方法的支持,以至于特殊教育在教育学和医学、社会学、人类学、生态学等学科之间出现更多复杂的交叉,由研究者个人偏好的理论来做特殊教育的理论研究。随着科技医疗教育的发展,特殊教育公平的研究不仅局限于入学率或是否完全纳入整个教育体系中的一些数据统计,而是开始关注各个学科之间的交叉整合和特殊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深层次挖掘,SPSS、SAS、Amos、E-Prime 等新的研究方法和手段开始应用到特殊儿童的研究中,尤其是心理学的一些研究方法,如眼动、ERP、fMRI等以及美术、音乐等情景虚拟艺术技术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多学科之间的整合更能扩大特殊教育公平的范围和领域。
要加大特殊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由于国内特殊教育的发展比较缓慢,其研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教育部在最近的相关文件中,提出要引入国外高校项目资源。目前,有2543个经教育部和地方行政部门批准和复核通过的中外合作项目和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对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会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要引进国外的相关专业资源来促进国内相关学科的建设,这对人才的培养也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就特殊儿童全纳教育方面,尽可能地让国内有条件的高校和国外高水平的大学展开合作办学。追踪国际研究前沿,借鉴国外实践经验,引进国外高水平的专业资质,更好地构建全纳教育支持体系和专业人才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