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大数据分析应用的时代价值
2018-10-21杨贵赵鹏王红菲
杨贵 赵鹏 王红菲
摘要:不动产统一登记运行管理机制,对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安全、高效、快捷的运行意义重大。尤其是大数据分析应用为数据汇交、数据更新、数据服务、数据挖掘与分析、应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创造了意想不到的价值。本文通过阐述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范围和分类,结合不动产登记大数据分析应用的具体体现,探讨了不动产登记大数据分析下的运行措施,以期能加强数据融通,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信息整合,进而推动大数据时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效运作。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数据分析;价值
前言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不动产登记职责进行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建立,启动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协调制度,进而使土地登记历史资料整理与信息化得到推动,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2017年底将全面实现全国各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工作,积极推进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在此背景下,依托全国四级联网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在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共享与传送的前提下,开展不动产登记大数据研究与实践应用,对促进政府及部门科学决策,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1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范围和分类
1.1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范围
不动产登记是有关部门代表政府对不动产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等情况进行登记的行为,实行该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是行政行为,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2015年3月之前,我国各类不动产登记机构已经形成了基础数据库,包括房屋建筑物权利的归属及其他法定登记事项数据,森林、林木、耕地、草地、建筑用地权利归属以及宅基地、海域权利归属等以及相关的法定登记事项所形成的数据,还有不动产登记的抵押权登记数据、不动产登记各类申请材料及法人登记数据等。
1.2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分类
不动产登记数据划分可以按照登记时间段以及登记数据标识的属性进行划分。按照时间段可划分为原始数据库数据和统一登记数据库数据,在2015年3月前形成的数据库为原始数据,2015年3月之后形成的数据为统一登记数据,当前不动产登记数据是两个数据库经过整合形成的统一数据库。按照其属性划分可以分为自然属性以及社会属性,所对应的数据分类为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空间数据建立在国家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能够明确标识出不动产的空间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存续状态等特点;非空间数据则是指不动产通过登记产生的权利,以及以该权利为基础所设定的抵押权、地役权、异议登记、封查登记以及预告登记等内容。
2不动产登记大数据分析应用的具体体现
2.1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落实,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必将在未来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依托海量的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通过汇总房地产市场现状及动态变化趋势的指标数据,并进行分类统计和实时跟踪;同时细化研究主体、客体、区域分布、热点形势及供需矛盾等,能够准确把脉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研判市场实情,实时做出预报预警。对出台和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很大帮助,还可以指导编制房地产调控计划和规划。
2.2科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和国家安全
我国采取不动产抵押登记生效模式,不动产登记资料中具有大量的抵押融资信息。为此,可以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及时抽取不动产抵押的规模、结构、强度信息,了解不动产抵押人主体、抵押权人主体的类型及其抵押投放额度,分析不同类型不动产抵押的规模、抵押强度及其动态变化,可以为国家金融政策的制定提供“风向标”和“晴雨表”,便于科学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市场安全乃至国家安全,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2.3加強现代城市管理、优化城市功能
加强城市管理是政府及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分析在此领域同样具有大有可为的空间。从不动产登记的客体类型以及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信息等入手,对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统计、分析,能够为城市规划、疏解拆迁、城市更新、品质升级等城市管理实操提供成本测算、可行性研究,进而为城市功能完善升级提供一手直接依据。此外,通过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空间聚类分析,为区域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重塑提供科学支撑。
2.4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民生是社会发展之根本。不动产登记资料中的权利人类型(如年龄、籍贯等身份信息)以及登记时间等信息中蕴含着大量的参考价值资料。如提供房地产登记的指标数据,可以了解新增产业、居住集聚区域,合理规划交通基础建设,为目标靶区提供更充分的公共交通、娱乐购物等基本公共产品供给。
3不动产登记大数据分析下的运行措施
3.1完善基于“国土云”框架设计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
通过研究“国土云”和云计算等技术,将传统的三层结构(Users-Business-Data,简称UBD模型)改造为基于云技术构建的四层结构(Users-Systems-Cloud-Virtal,简称USCV模型),通过全新的开发模式支撑用户扩展自定义功能。开发模式提供统一的开发标准和开发流程,不同新建业务系统或已存在系统都可以基于该标准开发行业应用,一方面供自己所用,一方面也可以上传到国土云服务仓库中作为第三方服务共享,当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相关应用不断地在云端汇聚,被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使用,服务资源也将不断发展、壮大。通过“沉淀”、“重用”、“共享”等多种方式,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提供更加智慧的解决方案。
3.2精细化不动产登记系统
(1)关联业务同步受理:对相关流程可以同时一并发起申请,提高办件效率,防止办错件。
(2)构建企业库、权利人库:最大化的减少了受理申请所需要的时间,也最大化的让群众体会到科技给百姓生活带来的便利,并且能把所有企业信息进行归纳和整理。
(3)業务受理下沉到国土所:任何国土所窗口都可办理案件受理,在受理环节完成后,系统将该案件自动转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审核,审核完成之后,再将案件转入办理受理的国土所窗口,进行缮证办理。通过该功能,可以进一步提高对办件人员业务要求,也可以对全县实现全网络化覆盖,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4)批量办件:系统提供了多个不动产单元同时办件的批量流程,该功能可以节约办件时间和办件人力。批量流程涵盖了多个不动产单元抵押首次登记、多个不动产单元抵押变更登记、多个不动产单元抵押转移登记、多个不动产单元抵押注销登记以及多个不动产单元查封登记、多个不动产单元解封登记等。
(4)融合档案模块,减少重复投入:融合了档案管理模块,将审批扫描信息直接转入档案系统,减少档案重复扫描录入工作量。
3.3建立“办事集中、政务公开、服务优质、快捷高效”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办理流程体系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办理流程体系,主要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体系和业务规范整合,明确整合目标、方法,最终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办理流程体系。
研究形成一套切实、完善、可行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体系和规范整合方案,确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目标和用途、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和法律框架、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类型、不动产统一登记簿表图证书的类型、内容和格式,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明确统一登记机构公共服务的职责和义务,根据政策与法律法规要求确定明确不动产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目标、对象、覆盖范围、途径,构建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同时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开发提供依据。
4结束语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经过平台开发和信息数据整合,为国家各地区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行业提供数据支撑和数据服务。不动产登记大数据的实践应用还要不断优化流程,完善信息平台,保证运行有条不紊和稳定、高效,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汪修勇,卢威志,吴非,陈守山,汪志宏,徐凤秀.莒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数据整合与平台建设研究[J].山东国土资源,2018,34(04):78-83.
[2]甘新辉,钟娟,王小广,饶晓丽,钟旺东,甘鹏飞.浅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J].中国高新区,2017(2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