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禁止商业活动进入校园
2018-10-21
文萃报·周二版 2018年42期
近日,山东菏泽市开发区交警大队联合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时,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了印有菏泽万达商业广告的小黄帽和红领巾,性质恶劣。山东省委、省政府已对此事进行了严肃查处。
10月12日,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或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發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要特别关注有无将红领巾及其名义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各类“进校园”活动有无夹带商业活动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任何商业行为侵蚀校园。通知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切实减少与学校教书育人无关的各类活动。经批准同意进入校园的各类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
(摘自《北京青年报》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