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名目繁多的督查装进制度笼子
2018-10-21张培元
文萃报·周二版 2018年42期
张培元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着力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各级党委统筹协调,严格控制总量,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實减轻基层负担。
督查检查考核是推进工作、狠抓落实、检验成效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不断加强,充分发挥了激励鞭策的指挥棒作用,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地方和基层应接不暇、不堪重负。据报道,某地有的县一年接受300多次督查检查,有企业迎检一年要写上千份材料,许多基层干部加班加点忙于填写各类台账资料。“督查”泛滥,加重了基层负担,造成了权力及制度资源空转空耗。
把督查这个重要权力事项也装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此次中办出台相关措施的重要目的之一。有些地方或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看似认真负责,实际是在向下转移责任、规避风险,工作部署粗放、活动设计简单、任务安排不周密不严谨不切合实际,全靠“督”“查”“考”来逼着基层穷尽办法完成。在有些地方,甚至今天刚布置工作,明天就派出各类名目的督查组、考核组,催要典型经验及工作成效,这只能助长纸上经验、数字政绩等造假之风。如何把督查装进制度的笼子确实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摘自《北京青年报》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