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动物产地检疫制度改革的探讨

2018-10-21乌云

农家致富顾问·下半月 2018年5期
关键词:制度改革

乌云

摘 要 在我国动物产地检疫制度的建立,在法律法规层面已经有法可循,各种制度仍在探索和完善,动物检疫工作与执法和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基础性地位越来越突出和重要。本文主要讨论了动物产地检疫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 动物产地检疫;法律依据;制度改革

前言

动物产地检疫的有效开展,不仅对于养殖业的发展和公共安全卫生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且是当下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的基础。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是法治建设对执法主体提出的基本要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单一性已经成为历史,横向联动呈现明显趋势。

1 动物产地检疫的法律依据

職责法定是法律对政府职能的基本规范,行政主体在行使职能是要有法律的依据,动物产地检疫是有关法律法规赋予动物检疫机构的一项基本职能,动物产地检疫的开展因为关系着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而动物产地检疫又是行政权力运作的结果。

1.1 动物防疫法

该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第四十一条是授权性规范,明确了对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的单位只能是法定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第四十二第一款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该款是动物产地检疫最根本的法律依据,突出了动物产地检疫的时间特性和申报对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该款具体的表述了动物产地检疫的工作流程。《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五条是对进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动物”产地检疫的特别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引进乳用动物、动物产品、精液、胚胎、种蛋的,需向输入地省级动物监督机构先行办理审批手续。

1.2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动物产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承继了《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立法的思想和内容,对检疫的细则和标准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有利于检疫的实践操作。

1.3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该条从行政法规的层面对动物产地检疫结果进行了强制性规范。

2 动物产地检疫制度改革措施

2.1 推行指定标准化动物检疫申报点检疫制度

人员力量薄弱、养殖户动物出栏临时申报检疫与检疫要求高的矛盾,现推出以新建标准化指定动物检疫申报点为依托,以原有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为支撑,以《动物检疫申报承诺单》为纽带的新模式。

2.2 严格工作流程

全市所有产地检疫严格按照“检疫申报一领取、如实填写《动物检疫申报承诺单》一当地乡镇动物防疫站签字一指定动物检疫申报点核查资料、临床健康检查、瘦肉精抽检一电子出证一完善检疫记录一整针对多年来动物产地检疫点多面广与检疫人理归档”流程实施检疫

2.3 落实承诺制度

一是为落实养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责任意识,与养殖企业签订了《畜禽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状》,承诺所饲养动物遵循《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国家要求执行强制免疫计划,严禁在饲料或饮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添加剂,严禁出售病害动物或动物产品,严格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二是实行贩运户备案和风险抵押金制度,与之签订《贩运动物健康承诺书》,承诺遵循《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收购运输病害动物和染疫动物,不逃避检疫运输动物,并交纳一定数额抵押金。

三是执行《动物检疫申报承诺单》制度。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印制《承诺单》,然后由各县市区发放到乡镇动物防疫站。动物检疫申报时,养殖户凭畜禽养殖档案到当地乡镇防疫站领取《承诺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乡镇站核实信息双方签字,然后交由贩运户,贩运户详细了解收购运输动物健康情况后签字,然后凭三方签字的《承诺单》到指定动物检疫申报点实行临床健康检查。

2.4 强化监管措施

为实现养殖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增强企业法律责任意识和检疫申报意识,提高动物产地质量。一是规范建立养殖档案。以落实监管责任和养殖企业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养殖档案为抓手,规范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开展养殖档案规范年活动,统一印制畜禽养殖企业养殖档案,加强对规范建立畜禽养殖档案的宣传和指导,要求养殖企业严格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办法》要求,真实、完整、及时做好记录,如生产、疫病诊疗、接种免疫、饲料兽药使用、检疫申报、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记录。开展“十佳养殖档案”评选活动,对养殖档案填写规范的给予适当奖励。二是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非法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病死病害动物未按有关规定无害化处理、不履行动物防疫义务、养殖档案不健全、不按规定申报动物产地检疫的养殖场,列入黑名单管理,取消其国家扶持项目经费和补贴,取消奖励资格。三是加强养殖企业的动态监管。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的研发使用和数字化电子出证系统的全面实施要求养殖企业只有通过网络申报检疫后才能出具电子检疫证明,可以实时掌握其生产情况和动物去向等信息;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养殖企业查明情况,有效提高了对养殖企业的监管能力。再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平时日常监管,全面强化对养殖企业动态管理。

3 结束语

当前,兽药残留“瘦肉精”添加,禽流感病毒的变异与爆发,对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提出了严峻的考验,食品安全源头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全面覆盖和稳步实施,对于“舌尖上的安全”是一道根本的防御屏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担负法律赋予的应有的担当和使命责无旁贷。

参考文献:

[1]李鹏,许颖,蒋正军,等.OIE口蹄疫渐进性控制计划对风险等级的划分[J].中国动物检疫,2014(5):27.

[2]李鹏,苏兰,蒋正军,等.美国APHIS区域动物疫病状况认可信息目录研究[J].中国动物检疫,2014(4):36.

猜你喜欢

制度改革
关于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模式及机制改革
职业院校自身财务会计制度改革探讨
借力供给侧改革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浅论教师资格证制度改革对师范生的影响与挑战
从一起工伤赔偿案件谈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
浅议中国死刑制度改革
对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几个难点问题的思考
浅谈实验室管理与改革
社保制度改革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