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重点工程建设维稳工作新特点及创新管理
2018-10-21喻勇
喻勇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报告中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十九大后的国内外形势正发生重大变化,重点工程建设既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也要服务民生发展,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还对群众生产生活和建设各方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并形成新的特点,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在重点工程建设面临新形势、出现新问题的情况下,必须深入分析不稳定因素产生的根源加强和创新维稳工作,为确保大局稳定探索有效途径。
关键词:新时代;重点工程建设;创新管理
一、对于新时代重点工程建设维稳新形势的初步分析
1、建设新形势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与保守化的冲突越来越明显,特别是美国对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违背和挑战,国内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的阶段,重点工程建设停、缓、建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并重的情况下,造成重点工程建设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稍有不慎,即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在“停”与“建”矛盾交织的过程中,在国土、环保等方面整体从严的背景下,对于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是否上马重点工程的判断和决策带来新的难度。
2、经营新压力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工程建设投资多元化,如省内多家国企投资BOT项目及国家投资项目,企业面临着更大的资金压力,在国家实行松紧适度的货币政策下,企业融资压力比较大,加之材料费、人工费上涨,导致企业财务成本增大,是否按时付清施工队伍工程款、材料款、沿线群众补偿款等,成为企业面临的新压力,形成了新的不稳定隐患。
3、农民工管理新问题造成的不稳定因素。人社部披露的资料,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6.6万件,为106.5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08.8亿元(央广网,2018-07-24)。虽然与前几年相比,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有了明显改善,但问题依然不容忽视,并呈现出新的特点:第一,利用政策漏洞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不少包工头利用各级政府对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治任务,利用非法手段拖欠农民工工资后,给地方和部门造成压力,进而对企业施压。第二,混淆工程款、材料款、农民工工资及其它贷款的概念,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第三,借用资质承揽工程,不少包工头借用劳务公司资质承揽工程,出问题后甩手不管,或将农民工工资问题转移给承包单位或劳务公司。
4、征地拆迁新问题造成的不稳定因素。当前,国家和地方征地拆迁政策正处于调整期,今年5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明确了征地补偿新标准,相比于2013年起施行的标准,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普遍提高了30%左右,造成了当前重点工程建设在征地拆迁方面新问题的出现:第一,标准越高,引发被征地群众心理期望值越高、要求越多,难度越大,导致很多群众“盼拆”心理孳生,与以往不愿拆迁相比,现在更多愿意拆迁,在达不到要求时,以各种理由阻挠施工;第二,地方干部消极倾向较为突出,主要原因在于在拆迁过程中,出现群众上访或死伤事件要承担责任,导致地方协调工作人员积极性下降;第三,在征地拆迁费用成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投入的一个大头的情况下,造成建设成本增加,容易导致建设方、施工方对其它费用的投入减少,不愿过多投入,甚至不愿投入,有可能造成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上述问题的存在,构成了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隐患问题,与建设美丽工程,与打造平安工地的总目标差距不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对于解决新时代重点工程建设不稳定问题方向性原则与思考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为建设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也为重点工程建设维稳工作指明了方向。由此出发,我们认为解决新时代重点工程建设不稳定问题可以建立在以下原则上:
1、以人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我们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就是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和谐稳定既是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人民的迫切需要。特别是重点工程是服务国计民生的焦点,做好重点工程的维稳工作必须以人为本,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做好人的工作。
2、依法治理原则。法治是稳定的压舱石,只有依法、守法、护法,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第一,依法建设。各级政府和业主、监理、施工单位首先要依法依规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廉洁工程,规范建设行为。第二,依法管理。必须建立规范、高效、有序的建设管理体系,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在重点项目管理中得到良好执行。第三,依法维稳。出现不稳定因素,必须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3、因地制宜原则。当前,重点工程涉及领域广、建设周期长、施工难度大,必须因地制宜才能更好地做好维稳工作。第一,根据自身的工程特点确定维稳基本思路,高速公路、水利、电力等不同工程具有自身的征地拆迁标准、施工周期、环境影响等,根据行业约定俗成的工作方式能更有效做好维稳工作。第二,根据自身的潜在不稳定因素确定维稳工作重点。一方面,重点工程建设维稳面临着较为复杂的管理因素,特别是安全生产因素,另一方面,重点工程建设又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外部因素,内外交织,容易引发不稳定现象的发生。第三,根据自身的施工环境确定维稳工作方式。重点工程的环境复杂多样,包括地质地形环境、人文环境、政策环境、协调环境、生活环境等等,每一种环境的不熟悉、不习惯都有可能成为矛盾问题的导火索,因此,必须对于重点工程周边的环境要稔熟于心,应付自如。第四,根据突出的矛盾问题确定维稳工作对象。要认真分析矛盾和问题产生的关键因素、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分析利益影响范围程度,确定维稳工作重点对象,迅速控制局面,消除负面影响,防止事态扩大,为从根本上解决矛盾问题奠定基础。
三、对于新时代重点工程建设维稳路径及创新管理举措探析
1、结合新形势建立新的维稳工作机制。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维稳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对自身不稳定因素的科学预判、迅速反应、提前处置、清除隐患,也就是必须在治理社会化、法治化的前提下,提高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2、建立共商共建共管的政企维稳工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维稳工作必须打通重点工程与地方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状态,施工企业与地方部门相向而行、形成合力,将工程维稳纳入到地方综治维稳的网格管理之中,并要网格管理中成为重要的管理节点,利用自身的内部管理规范、维稳机制健全、手段多样等特点,起到示范作用,带动地方维稳;同时,通过重点工程建设企业与地方综治维稳工作的有效契合,促进信息有效沟通与共享,工作协同推进,确保重点工程所在地维稳工作顺利推进,有效保证国家重点工作施工环境的稳定和工程建設的顺利开展。
3、人力要素的有效发挥。重点工程建设维稳工作成效最大化,最关键的因素在于维稳参与者维护稳定能量的最大化。首先要将维稳工作人员的责任压实,通过对于新时代维稳新形势、新问题的判断,制定新的维稳策略与手段,提高维稳工作的针对性、精确性;其次,对于十九大以来对于维稳工作的新要求,要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做好维稳对象的有效转化,积极宣传维稳政策、交流维稳经验、支持维稳工作,形成深厚的维稳氛围,充分发挥维稳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培育支持建设、理性平和、积极沟通、风清气正的良好心态,齐心协力做好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