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法务工作队伍体系建设
2018-10-20尹亚楠
尹亚楠
为了适应农垦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快垦区法治建设进程,防范经营风险,在集团公司(局)常务副总经理带领下,集团公司(局)法律室成立了垦区法务工作队伍。为了提高垦区基层单位法务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能力和法务技能,集团公司(局)法律室于2018年4月26日在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举办了“湛江农垦常见法律风险防范策略与实务技巧培训班”,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培训班的顺利举办也象征着垦区法务工作队伍正式成立。然而,如何进一步增强法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知识?如何进一步提高法务工作人员法律业务能力和法务技能?成为集团公司(局)法律室面临的亟需解决的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务工作人员法律业务能力,使法务工作人员能够更好的为企业发展出点子、为领导决策作参考、为职工维权做服务①,应结合垦区法务工作队伍的现状,提出一个适合垦区实际的法务工作队伍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的制定首先应符合垦区实际情况,然后要有助于提升其法务业务能力。这就要求对垦区法务工作队伍现状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寻找出一个符合垦区实际的法务工作队伍培养方案。下文将从两个方面进行叙述,一是垦区法务工作队伍现状;二是法务工作人员培养方案。
一、法务工作队伍现状
在成立法务工作队伍前,垦区下属单位只有一家单位有法务部,其他各单位都没有专门法务人员。法务工作队伍成立后,目前,垦区下属有37家单位配备了法务工作人员,垦区法务工作队伍一共98人(法务工作分管领导37人、法务工作人员61人)。通过对垦区法务工作人员队伍现状的了解,发现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法务工作人员多为企管、综治信访办、国土工作人员。2、法务工作人员大多数为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人员。3、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熟知本单位情况。4、除广垦糖业法务工作人员是专职人员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都是兼职人员。5、大部分法务工作人员都是非法学专业。6、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对法律基本理念知识缺乏。
通过对垦区法务工作人员队伍现状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垦区法务工作人员职务高、具有着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熟知本单位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结合单位实际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然而,有一点不能否认的就是,垦区法务工作队伍还处于起步阶段,队伍成员多为非法学专业人员,且绝大部分都是兼职,这就造成法务工作人员在进行法务工作过程中因法律知识欠缺、工作时间精力不充裕等造成工作困难。这也是目前我们面对的最主要问题。
二、法务工作队伍培养方案
前面简单介绍了垦区法务工作队伍的建设现状,也简单分析了队伍的优势和不足,因此,在制定培养方案时,应在保持优势的前提下,尽量弥补不足之处。故,针对现价段垦区法务工作队伍现状,特提出如下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提高法务工作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法律业务能力,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独立对合同进行初审修改,对涉诉事务进行协调,协助律师或代理人收集涉诉案件证据或出庭,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单位利益、保障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成为能为企业发展出点子、为领导决策作参考、为职工维权做服务的“法律土专家”。
(二)培养原则
1.以集团公司发展和单位需求为核心;
2.以增强法律知识和提升法律业务能力为主线;
3.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由点、线式培养到全面系统培养相过渡;
(三)培养重点
1.法律基本理念、知识;
2.垦区各单位主要、重点、集中的法律問题的处理及维权;
3.垦区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维权措施;
4.合同审查起草、劳动用工、土地维权等方面业务技能提升;
5.诉讼及维权技巧;
6.法律文书的撰写。
(四)培养形式
1.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培训相结合。
定期培训:集团公司法律室原则上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培训,培训对象面向整个垦区,培训时间安排在4月份进行。
不定期培训:集团公司法律室针对当前阶段频发的一些纠纷或者爆发出来的法律问题或者潜伏的法律问题,可以临时组织培训。时间及培训对象视具体情况而定。
2.集中培训与分片区培训相结合。
集中培训:集团公司法律室原则上每年上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培训对象面向整个垦区,包括集团公司各处室工作人员、垦区各单位分管法务工作领导及法务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对垦区经常出现比较普遍的法律风险点如何进行防范;出现的常见法律问题如何进行处理;法律业务的提升;法律知识的学习,合同审查技巧等。
分片区培训:举办一次面向整个垦区的集中培训,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因此,一年举办一次集中培训即可。另外,由于垦区下属单位很多,遇到的问题也不尽相同,集中培训因时间有限不可能将垦区各单位遇到的法律问题一一进行讲解和解答。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求集团公司法律室在集中培训的情况下,还应进行分片区培训,这样会更有针对性的更多的解决下属单位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后期展望
目前,法务工作队伍成立不久,垦区法律服务体系也刚刚建立,为了进一步完善垦区法律服务体系,我们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前面我们也对垦区法律工作队伍现状进行了分析,针对目前队伍的现状,结合垦区未来的发展方向,为了进一步完善垦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壮大法务工作队伍实力,除了按照上述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培训外,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成立独立处室(法律室)。参照省农垦总局或湛江局的部门划分,可以在企管处下面设立法律室,职务或级别与其他处室同级,法务分管领导统一协调单位法律事务。
2.吸引人才,引进法学专业毕业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可见,人才引进对垦区改革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当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依法治国成为了时代的要求。在法治的大环境下,作为国有企业更应响应国家号召,依法治企。而目前垦区法务工作队伍中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寥寥无几,一方面不利于各单位处理涉法事务,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垦区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因此,在条件成熟时应适当引进法学专业毕业生充实垦区法务工作队伍。
3.由兼职向专职转变。目前垦区法务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身兼他职,兼职法务工作人员确实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处理法律事务,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兼职必然会造成工作量的增加、精力分散,可能会影响本职工作或法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因此,在条件成熟时应适当将兼职法务工作人员向专职转变。
法务工作队伍建设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在队伍建设的道路上还会存在很多困难、面临很多挑战,这就要求集团公司、垦区各单位及每一个法务工作人员团结一致,拧成一股绳,共同面对。虽然道路是曲折的,但我们坚信前途是光明的。为了共同的理想信念、为了垦区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让我们一起奋斗吧!
注释:
广东省湛江农垦(局)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黄香武在2018年4月26日举办的“湛江农垦常见法律风险防范策略与实务技巧培训班”上的总结讲话。